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圣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通讯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15:50召开。会议召集人按照《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临时召开会议向各位参会监事进行了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小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提前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召开监事会审议事项已与全体监事进行了事前沟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5日向监事会发送的要求,并且同意该次监事会各项议案的有效性不会因该等豁免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相关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