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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佟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佟洁,女,高级会计师,199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88年12月至2009年8月历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中邦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主管、财务部经理,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2009年8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工作管理中心专职监事;2016年5月至2023年8月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上海德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管理顾问)。2024年9月至今,担任优刻得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自2024年9月起,即担任优刻得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佟洁22200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22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

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外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定期报告,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本人认为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均符合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未解除的现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刻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的事宜。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当选新一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内容,独立行使表决权,有效发挥了监督和指导作用。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协助公司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025年,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维护好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佟洁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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