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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聘任上市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兴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确定为88万元。

3、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多次沟通,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中兴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3、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全面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深入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审计报告出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执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所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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