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1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推选杨宇航先生、耿岩先生、袁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推选姜山赫先生、刘方平先生、朱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刘方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山赫先生、刘方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青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李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宇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汉族,毕业于英国ASTON大学,硕士学历。1991年-2009年在上海交通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期间曾担任校长助理、网络中心主任;2000年-2002年任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2004年任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1月-8月任中国网通集团南方通信公司副总裁;2004年-2006年任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2012年任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2013年任中卫普信宽带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2018年任北京华爱光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018年任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2020年任光环新网(宁夏)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9月-2022年8月任光环新网(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1月-2022年8月任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2月-2022年10月任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2023年6月任光环新网(天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6月-2024年8月任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2月-2024年7月任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月-2024年8月任光环新网(长沙)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月-2024年8月任光环新网(浙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北京蓝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共青城聚汇祥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6月至今任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光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北京亚逊新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光环云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至今任北京荔枝新鲜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弘丰科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光环新
网(长沙)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9月至今任光环新网(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云网数科(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鱼变滕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至2022年5月担任公司总裁兼董事,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规划方面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杨宇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耿岩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汉族,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现任政协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005年-2014年任北京光环恒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2020年任光环新网(宁夏)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2025年1月任西安博凯创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0年12月至今任北京瑞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西藏亚逊新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光环赞普(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光环新网(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光环云创(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光环新网(海南)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6月9日
至今任光环新网(天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SinnetLimited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北京凯新数据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任LUMENNET SDN. BHD.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7月至今任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光环新
网(长沙)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北京光环太和智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光环新网(内蒙古)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1年至2014年3月任公司销售部总经理;2014年3
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销售和管理工作;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协助总裁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耿岩先生持有公司1,49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8%。耿岩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耿殿根先生的侄子,与控股股东舟山百汇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袁丁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1997年-1999年在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机动数控科担任技术员;1999年-2000年任北京易华特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2001年-2002年任北京长城光环宽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6年-2020年任光环新网(宁夏)云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2022年8月任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北京瑞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光环新网(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今任北京亚逊新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2月至今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兼行政中心总经理;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袁丁女士持有公司701,5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4%。袁丁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山赫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朝鲜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1987年-1991年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工作;1991年-1998年任黑龙江省鸡西市三和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年-2003年先后在北京市谢朝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3年-2018年任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京津冀“司法行政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河北雄安新区法律服务团”成员、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特约督查巡查员、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公益法律顾问等职务;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信访接待法律顾问团成员、全联并购公会党委委员/理事、全国律师协会西部讲师团成员、北京市总工会系统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导师、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北京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队成员、沈阳、北海、保定等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2018年至今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姜山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刘方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1998年获高级会计师职称,2001年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进修,2008年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舒力赫商学院进修,2022年获正高级
经济师职称。曾担任北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专家评委以及内蒙古经济系列高级职称专家评委。1987年7月-1989年11月在中国地质工程公司任计划财务部总帐会计、尼日利亚项目财务负责人;1989年12月-1997年11月在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系统任职:1989年12月-1990年12月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总帐会计;1991年1月-1993年5月任中农信房地产公司财务经理;1993年6月-1995年12月先后任大连中农信期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董事长;1996年1月-1997年11月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风险资产管理部处长。1997年12月-2023年1月在北京广播电视台系统任职:1997年12月-2003年6月任北京电视事业开发集团副总经理;2003年6月-2010年12月任北京电视台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其中2008年8月-2010年12月同时兼任北京电视台培训中心校长及北京嘉利华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2011年1月-2014年1月任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2019年5月先后任北京电视产业发展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5月-2023年1月任北京广播电视台运营管理部副主任,2019年5月-2021年5月任北京电视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2023年9月至今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资深专家。
截至本公告日,刘方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朱青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8月至1990年3月在北京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系任助教,1996年4月至2000年3月任日本邮政省通信放送机构早稻田研究中心研究员,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任日本早稻田大学国际情报研究中心研究员,2002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北京工业大学日立电子政府综合展览室教授,2003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北京工业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信息学部软件学院教授,2024年6月至2025年4月任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智能媒体研究所所长、软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
任。截至本公告日,朱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