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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规定了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解释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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