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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董事2025年度薪酬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总述为进一步健全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国家、北京市的其它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目的

1、确保公司年度内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2、促使公司董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品德和领导风范,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承担责任。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第四条 董事的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以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薪酬也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及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制度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

2、责、权、利相结合,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及个人岗位责任目标相结合为主要原则,辅以行为规范;

3、与公司普通员工薪酬增长相适应;与外部市场同等职位薪酬相适应,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市场竞争力;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5、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薪酬制度的制定。董事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协助实施本制度。

第三章 履职考核第九条 公司董事应当勤勉尽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的考核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

第十条 董事(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它职务的,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章 薪酬方案第十一条 根据董事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本年度内每月15,000元,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其他董事:董事长、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或各部门管理制度发放职位薪酬,同时每月发放8,000元津贴,与职位薪酬同时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

1、行业薪酬增长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2、公司盈利状况;

3、个人岗位变动;

4、其他因素。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其获得的薪酬、津贴等计算到离任当月为止。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的薪酬应延期发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有权以决议形式决定减少、暂停或终止向相关董事发放薪酬津贴(做出相关决议时,当事的董事本人须回避表决):

1、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情节严重受到法律、法规处罚的;

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及带来经济损失,个人负有重要责任的;

3、董事会认为不应发放董事津贴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它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本制度相关条款将相应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上一年度相应薪酬制度同时废止。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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