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顺发恒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文件的要求,勤勉、忠诚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 时间及方式会议出席 情况会议决议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2月1日 (现场+通讯表决)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 (现场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报告》 4、《2024年度经营方针与经营计划》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8、《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 (通讯表决)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7月17日 (通讯表决)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序号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 时间及方式会议出席 情况会议决议
5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8月23日 (通讯表决)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9月23日 (通讯表决)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 1、《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提名沈李泓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1.2 提名王群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7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0月14日 (现场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8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 (通讯表决)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参与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监事会通过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滥用职权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做出的评价,客观、准确、公正。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公司已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公告档案保存完整、有序;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进行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予以回避,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也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前认可。

6、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者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7、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能够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以及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生;也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健全监事会监督与保障体系。同时,监事会将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