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2,049,129.0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64,071,8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562,873.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6,562,873.80元(公司未实施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6,562,873.80 | 0 | 141,607,184.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9,867,848.47 | -35,785,761.01 | 1,052,416,787.1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492,049,129.0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8,170,058.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12,166,291.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8,170,058.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50.5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三年(2024-2026年)回报规划》等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