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聂有传,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进入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无损检测专业学习,获无损检测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民航广州管理局、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等,现已退休。2019年9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提出的所有议案经过本人专业知识判断后做出了独立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本人出席了上述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兼任上述三个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并投了赞成票。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2、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拟退还原募投地块等事项。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等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了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督促年审会计师提前计划好年审工作,确保年度报告按时、准确对外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关于年度审计的沟通会。会上与年审会计师对年度审计计划、年审重大
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网络、现场等多种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合规运营公司。此外,本人还积极了解各大网络平台关于投资者的声音和诉求,做到发现情况及时与公司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现场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后,本人会跟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销售、采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战略等。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了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了相应工作记录。
三、本人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定期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对外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能力,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跟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沟通公司状况,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发展情况,为公司建言献策。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持续提
高自身能力,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聂有传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