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投资范围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股票、债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二、报告期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证券投资的情况详见附表:证券投资情况表。
三、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证券投资未超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权限,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证券投资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 核算 科目 | 资金 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0715 | 中兴商业 | 37,344,363.69 | 公允价值计量 | 31,844,553.00 | -11,629,363.69 | 6,628,630.00 | 185,000.00 | 25,71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 资金 | ||
000692 | 惠天热电 | 95,448.00 | 191,442.60 | ||||||||||
301103 | 何氏眼科 | 127,866,667.67 | 234,786,421.30 | 29,701,804.53 | 4,738,343.96 | 157,568,472.20 | |||||||
300278 | 华昌达 | 1,213,986.84 | 1,889,589.74 | 596,153.71 | 824,000.00 | 1,440,874.70 | 1,723,743.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权 转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