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亚精工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与李文蓉、李文革发生390.00万的食堂工作餐服务,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性质 | 预计金额 | 实际执行 |
1 | 李文蓉、李文革 | 食堂工作餐服务 | 390.00 | 331.71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李文蓉(身份证号:43022419660319****),李文革(身份证号:
43022419680828****)。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文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文喜的胞妹,李文革系李文喜的胞
弟。
三、日常管理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由李文蓉、李文革经营公司餐厅,为公司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用餐费用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用餐次数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员工用餐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签订相应合同并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签订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博亚精工地处工业园区,周边餐饮配套设施较少,为解决员工就餐问题,发行人将员工餐厅服务委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喜的胞妹和胞弟李文蓉与李文革具有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李文蓉、李文革与发行人签订了《餐饮服务合同》,由该二人为发行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用餐费用由合同双方根据员工就餐打卡次数结算。15元/餐的交易价格与博亚精工当地的物价水平相当,交易定价公允。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令瑞 张 硕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