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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02公司简称:海创药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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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公司以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和氘代技术等平台为基础,专注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由于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核心产品氘恩扎鲁胺软胶囊(项目号:HC-1119)新药上市申请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目前尚在审评中,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创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7,403.17万元,研发投入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储备项目的开发等。
公司主要产品管线针对不同靶点在研多款全球创新药,在研药物产生销售收入前,公司需要在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产品生产与控制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99,511.33万元。药品成功上市前,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且现阶段公司相关在研药品的研发支出均予以费用化,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继续出现经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研发正常推进,不断有优秀人才加入,现金储备情况良好,且公司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稳定,在创新药研发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拥有共同的愿景:基于对疾病领域的深入理解及靶向创新药开发的独到经验,加速推进全球创新药的临床开发,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造福人类健康。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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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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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8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8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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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海创药业 | 指 |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创有限 | 指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天府诺创 | 指 | 成都天府诺创国际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创香港 | 指 | HinovaPharmaceuticals(HK)Limite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AffinitisLLC | 指 | AffinitisGroupLLC,系公司控股股东 |
Hinova(U.S.) | 指 | HinovaPharmaceuticals(USA)Inc.,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
Hinova(Aus) | 指 | HinovaPharmaceuticalsAusPtyLtd,系公司三级子公司 |
海创同力 | 指 | 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元晖同道 | 指 | 成都元晖同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海创同力有限合伙人 |
HinovaLLC | 指 | HinovaUnitedLLC,系公司股东 |
盈创动力 | 指 |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Amhiron | 指 | AmhironLLC,系公司股东 |
AffinitisCo. | 指 | AffinitisGroupCo.Ltd.,系AffinitisLLC股东、海创开曼股东,曾系海创有限股东 |
Hiron | 指 | HironPharmaceuticalsInc.,系Amhiron股东,曾系海创开曼股东,已于2024年5月完成注销 |
拜耳 | 指 | BAYERAG,拜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
NMPA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FDA | 指 | 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普通股、A股 | 指 |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创新药 | 指 |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
CRO | 指 | 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合同研发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科学机构 |
CMO | 指 | ContractManufacturingOrganization,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 |
CDMO | 指 | ContractDevelopmentandManufacturingOrganiz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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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研发与生产业务,即在CMO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产品的定制化研发业务 | ||
CMC | 指 | ChemistryManufactureandControl,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主要指药物研发过程中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工作。 |
Best-in-class | 指 | 指同类药物中的最佳药物 |
First-in-class | 指 | 指同类药物中的首创药物 |
野生型 | 指 | 野生型基因是指自然存在的未发生突变的基因,与之相对应的概念为突变型基因 |
突变 | 指 | 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 |
一线治疗 | 指 | 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由专业的学会制定的对于初次确诊的疾病给予首选或标准的规范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 |
二线/二线治疗 | 指 | 一线用药失败、毒性不能耐受、或者耐药致治疗效果不明显以后,再选择使用的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 |
三线/三线治疗 | 指 | 指一线用药、二线用药失败、或者治疗效果不明显后,选择的药物、路径和方法 |
先导化合物 | 指 | 对某个靶标或模型呈现一定强度和选择性活性的化合物,一般具有新颖的化学结构,其理化性质、药代性质和安全性等满足一定的要求,具有类药性和可开发性。先导化合物一般不能直接成为药物,需要对其化学结构进行优化,使上述性质达到最佳配置。先导化合物的质量直接影响新药研发的速度和成功率 |
临床前研究 | 指 | 主要包括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理学研究等 |
临床试验批件 | 指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2019年12月1日起生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
IND、IND申请 | 指 | InvestigationalNewDrug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NDA | 指 | NewDrugApplication,新药上市申请 |
GMP | 指 |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MAH | 指 | MarketingAuthorization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是指将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药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药品质量由上市许可人负责,该制度有利于抑制制药企业产能的重复建设,并提高新药研发的积极性 |
I期临床试验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
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
I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
上市后研究 | 指 | 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获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
PK、药代动力学 | 指 | Pharmacokinetic,药物代谢动力学,或药代动力学,主要研究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的过程 |
CYP17 | 指 | 17-alpha-hydroxylase,17--羟化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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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生物利用度 | 指 | 药物口服后达到体循环的比例 |
DC50 | 指 | 半数降解浓度,在体外实验中,在特定暴露时间后,药物降解50%特定蛋白质等所需的药物浓度 |
氘代药物 | 指 | 药物分子结构中含有氘原子的药品 |
氘代 | 指 | (向化合物中)引入氘的反应 |
mCRPC/CRPC | 指 | MetastaticCastration-ResistantProstateCancer/Castration-ResistantProstateCancer,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
mHSPC/HSPC | 指 | MetastaticHormone-SensitiveProstateCancer/Hormone-SensitiveProstateCancer,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 |
CKD | 指 | Chronickidneydisease,慢性肾脏疾病 |
MASH | 指 | 代谢性脂肪性肝炎(MASH),既往又称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 |
PROTAC | 指 | ProteolysisTargetingChimera,蛋白质降解靶向嵌合体 |
Linker | 指 | Linker是连接两个功能分子的链状工具分子,可以用来合成PROTAC |
AR | 指 | AndrogenRecrptor,雄性激素受体 |
ER | 指 | EstrogenReceptor,雌激素受体 |
URAT1 | 指 | UrateTransporter1,尿酸盐转运蛋白,是尿酸的转运体,是参与尿酸盐重吸收过程的最重要载体蛋白之一 |
FAK | 指 | FocalAdhesionKinase,细胞内一种非受体酪氨酸激酶,参与胞内多条信号通路的传导,通过激酶依赖和非激酶依赖机制参与肿瘤细胞侵袭、转移、增殖、生长和抗凋亡等多个过程 |
XO | 指 | XanthineOxidase/XanthineOxidaseInhibitor,黄嘌呤氧化酶/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 |
CD44v6 | 指 | CD44是细胞膜黏附分子,其基因位于第11号染色体短臂上,在转录过程中易于通过选择性剪接形成剪接变异体,即CD44v,CD44v6是CD44家族中的一员 |
THR | 指 | 甲状腺激素受体β亚型 |
恩扎卢胺 | 指 | Enzalutamide/恩杂鲁胺/安可坦/XTANDI,雄激素受体抑制剂,用于治疗前列腺癌相关疾病 |
阿比特龙 | 指 | Abiraterone,是一种CYP17抑制剂,用于治疗前列腺癌相关疾病 |
雷西纳德 | 指 | Zurampic/lesinurad,一种URAT1抑制剂,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 |
HC-1119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治疗前列腺癌的氘代AR抑制剂 |
HP501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的URAT1抑制剂 |
HP558 | 指 | 一种First-in-class的特异性靶向CD44v6的抑制剂,公司拥有其大中华区的开发及商业化权益 |
HP518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降解AR的治疗前列腺癌的口服PROTAC药物 |
HP537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高选择性的p300/CBP小分子抑制剂 |
HP560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BET抑制剂 |
HP568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降解ER的PROTAC药物 |
HP515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THRβ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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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海创药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inovaPharmaceuticals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inov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YUANWEICHEN(陈元伟) |
公司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附2、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附2、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041 |
公司网址 | http://www.hinovapharma.com |
电子信箱 | ir@hinovapharm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联系地址 | 代丽 | 李霞 |
电话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附2、3号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附2、3号 |
传真 | 028-85058465-8012 | 028-85058465-8012 |
电子信箱 | 028-85058465-8888 | 028-85058465-8888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海创药业 | 688302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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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胡媛媛、左秀平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洪立斌、赵洞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4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66,836.28 | 0 | 不适用 | 1,650,822.4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0 | 0 | 不适用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9,495,736.10 | -294,158,414.14 | 不适用 | -301,514,838.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7,509,880.91 | -325,029,561.97 | 不适用 | -340,521,900.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083,058.81 | -255,507,080.79 | 不适用 | -314,923,813.6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92,245,114.75 | 1,367,090,349.22 | -12.79 | 1,585,391,913.28 |
总资产 | 1,361,579,788.43 | 1,491,565,068.87 | -8.71 | 1,735,074,44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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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1 | -2.97 | 不适用 | -3.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 | -3.28 | 不适用 | -3.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9 | -19.93 | 不适用 | -22.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00 | -22.02 | 不适用 | -25.1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441.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5,226.8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进度及商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尚无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实现材料及研发中间体销售收入36.68万元,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49.57万元,亏损同比减少9,466.27万元,减少幅度
32.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50.99万元,亏损同比减少10,751.97万元,减少幅度33.08%,主要系本报告期氘恩扎鲁胺软胶囊(项目号:HC-1119)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阶段,及为合理规划研发投入,优化研发管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重点研发项目推进,同期研发项目阶段不同,研发投入同比降低;股权激励到期解锁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减少;商业化准备投入增加;以及投资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08.31万元,净流出同比减少6,842.40万
元,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支出减少、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总资产136,157.98万元,较期初减少8.7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9,224.51万元,较期初减少12.79%,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持续投入等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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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 | 109,734.51 | - | 257,10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214,827.41 | -53,197,218.70 | -53,659,386.82 | -45,424,30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2,718,913.99 | -57,279,870.63 | -57,343,341.13 | -50,167,755.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666,610.51 | -38,470,452.21 | -40,842,490.50 | -47,103,505.5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49.20 | -1,422.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08,617.33 | 6,042,899.23 | 10,166,165.3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107,491.08 | 24,833,297.80 | 28,892,61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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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3.60 | - | -50,29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8,014,144.81 | 30,871,147.83 | 39,007,062.6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0,622,163.44 | 210,486,694.85 | -80,135,468.59 | 3,962,834.7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032,308.80 | 7,032,308.80 | - | - |
合计 | 297,654,472.24 | 217,519,003.65 | -80,135,468.59 | 3,962,834.76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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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多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多项里程碑进展,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1.积极推进研发项目,在研药物实现多项里程碑进展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17,403.17万元,较2023年同比减少29.90%。公司研发流程不断优化,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效率得到提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9项创新药物的在研项目,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HC-1119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此外有6项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研究阶段,还有多项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2024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获得了8项临床试验批准,其中中国NMPA5项,美国FDA3项。6项临床前研究项目入选2024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Late-BreakingResearch(最新突破性研究)环节。
AR抑制剂氘恩扎鲁胺软胶囊(项目号:HC-1119)中国临床Ⅲ期数据入选了2023年6月美国ASCO年会,氘恩扎鲁胺的HC-1119-04注册研究信息纳入了2023版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新药上市申请于2023年获NMPA受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和CDE协调沟通,按照CDE要求完成了相关GMP生产核查,CDE已完成对HC-1119各专业的首轮审评工作,公司已按照CDE要求提交了HC-1119新药上市申请的补充资料,目前正在技术审评阶段。公司积极和原料药和制剂产品合作伙伴协同,完成了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商业化生产筹备。公司商业化核心团队成员已经到位并积极完善商业体系建设。
HP501单药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已完成多项临床Ⅰ/Ⅱ期试验,正在积极推进临床Ⅱ/Ⅲ期试验;HP501用于治疗痛风相关的高尿酸血症的临床Ⅱ期试验于2023年12月获FDA批准;HP501中国联合用药(联合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的IND申请,已于2024年4月获NMPA批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HP518已在澳大利亚完成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Ⅰ期临床试验,澳大利亚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1月美国ASCO-GU大会,并入选2024年美国ASCO年会。此外,HP51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月获FDA批准,已经完成中国临床Ⅰ期桥接试验,中国Ⅱ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已于2024年12月入组,目前正在入组中。HP518用于AR阳性三阴乳腺癌于2024年6月获美国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astTrackDesignation,FTD)。
用于治疗ER+/HER2-晚期乳腺癌的口服PROTAC药物HP568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6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4年12月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的HP515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8月获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15用于治疗代谢性脂肪性肝炎的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9月获得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HP537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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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获NMPA批准,美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7月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骨髓纤维化的HP560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7月获NMPA批准。
2.优化拓展引才策略,汇聚优秀人才,建设专业团队公司秉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致力于汇聚全球优秀人才,打造一支在创新药研发领域既具深厚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又富有全球视野的顶尖团队。通过拓展多元引才渠道,建立精准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有针对性地吸纳行业精英,构建起涵盖研发、临床、生产、商业化及管理等各环节的高素质专业团队,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筑牢人力资源根基。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持续投入资金与资源,完善培训体系,为员工量身定制职业发展规划,鼓励员工积极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与成长环境,确保团队始终保持强大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174人,其中研发人员数量达115人;研发人员中111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博士占比约53%。公司重视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吸引和发展,建立优秀人才队伍是公司将创新药物从研发推向商业化的不竭动力。
3.推动技术平台升级,公司不断加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秉持自主创新的理念,成功搭建了多个先进的技术平台,包括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这些平台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的研发基础,形成了独特的研发优势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在技术探索的道路上,公司并未止步。公司积极引入多个AI工具,推动AI技术在多个业务场景的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了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
PROTAC技术利用双功能小分子靶向降解目标蛋白,被认为是生物医药领域的革命性技术,可靶向不可成药靶点及解决药物耐药性问题。公司已建立全链式PROTAC技术平台,具备持续推进PROTAC分子进入临床的实力,目前该平台已有多个在研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处于临床阶段的HP518及HP568等。
依托这些先进的技术平台,公司的全球专利布局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申请357项发明专利,其中124余项已获专利授权。这些专利不仅体现了公司的自主创新研发实力,也为公司持续研发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提供了有力保障。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技术平台建设,拓展研发领域,致力于为全球患者提供更多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
4.打造“研发、临床、生产、商业化”一体化闭环体系,加速商业化进程
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聚焦肿瘤及代谢疾病领域,具备全球市场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有1个产品递交上市申请并获NMPA受理,6项产品处于临床阶段。公司已开展市场营销及产品生产布局前期工作。逐渐完善“研发、临床、生产、商业化”一体化闭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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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通过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已获得环评审查批复、完成节能审查、取得项目用地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研发车间一、研发车间二、生产车间、库房以及生产配套用房等已完成土建及消防工程建设。已完成软胶囊生产线、多功能生产线的土建、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净化工程的建设,目前正处于设备的调试、验证与试生产阶段,并稳步推进GMP体系建设。公司已于2023年2月获得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司致力于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产业化基地,争取早日实现生产工艺开发及GMP体系下临床Ⅰ/Ⅱ/Ⅲ期及商业化药品制造的全产业链的自主生产能力。同时,公司按照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MAH)法规,不断完善符合MAH要求的质量管理系统。与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商业化产品的质量提供保障。
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商业化准备工作,公司已制定“医学-市场-准入-销售”四轮驱动的商业化策略,通过学术推广活动塑造品牌形象和治疗观念。公司拟采取自建团队和外部合作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正在组建商业化团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核心商业化团队成员已经到位,目前正在完善团队的搭建。同时公司也在快速建立商业化渠道网络,完善商业化批次药品上市准备工作,确保新药上市批准后尽快惠及更多的患者。
5.深化国际合作,推进全球同步开发
公司采取全球同步开发策略,锁定全球主要医药市场。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美国和澳大利亚分支机构,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全球化临床团队,有效强化了海外临床试验的管理和执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共有3项在研产品临床试验申请获美国FDA批准,1项在研产品获得FDA授予FTD(快速通道认定)。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的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逐步体现,公司组建了一支具备丰富海外BD经验的商务拓展团队,海外核心商业化人员已经到位。公司积极寻求商业权益授权合作机会,努力拓展国际化合作渠道,公司计划通过与跨国药企合作,开发自研品种境外市场,为全球更多的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2025年3月,公司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出海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合作产品的国际化市场开拓达成深度协作,共同推进国产创新药走向国际。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海创药业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公司以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和氘代技术等平台为基础,专注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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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良药,济天下”为使命,以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药物为重点,致力于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满足重大临床需求、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拥有来自大型跨国制药企业的丰富经验,涵盖创新药研发、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生产、商业化等多个领域,领导或参与了国内外多个创新药的研发、上市及产业化。公司凝聚了国际前沿技术和全球视野的优势,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重点布局,挖掘未满足的临床需求。自主搭建了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这些技术平台覆盖了创新药开发及产业化的全部技术环节,形成了从早期药物研发到后期商业化领先的研发优势和雄厚的技术及人才储备。
2.主要产品公司依托于上述核心技术平台,以自主创新为主,并通过自主研发进一步丰富公司管线,公司产品管线全球竞争力逐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癌症和代谢疾病领域构建了有9项在研产品的产品管线,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HC-1119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此外有6项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研究阶段(HP518、HP568、HP501、HP515、HP537及HP560),还有多项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公司主要在研产品管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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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领域 | 药品 | 靶点及作用机理 | 适应症 | 开发区域 | 研发阶段 | ||||||
临床前 | IND | 临床Ⅰ期 | 临床Ⅱ期 | 临床Ⅲ期 | NDA | 上市 | |||||
癌症 | HC-1119 | AR(抑制剂) | 阿比特龙/化疗后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 中国 | |||||||
HP518(PROTAC) | AR | 标准治疗失败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 澳大利亚 | ||||||||
美国 | |||||||||||
中国 | |||||||||||
三阴乳腺癌(TNBC) | 中国 | ||||||||||
美国 | |||||||||||
HP568(PROTAC) | ER | ER+乳腺癌 | 中国 | ||||||||
美国 | |||||||||||
HP537 | CBP/p300(溴结构域抑制剂) | 血液系统恶性肿瘤 | 中国/美国 | ||||||||
HP560 | BET(抑制剂) | 骨髓纤维化 | 中国 |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全球 | ||||||||
代谢性疾病 | HP501 | URAT1(抑制剂) | 单药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 | 中国 | |||||||
联合XO抑制剂-高尿酸血症/痛风 | 中国 | ||||||||||
单药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 | 美国 | ||||||||||
HP515 | THRβ(激动剂) |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MASH) | 中国 | ||||||||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MASH) | 美国 | ||||||||||
联合治疗-肥胖,MASH,糖尿病 | 全球 |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全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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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HC-1119中国NDA已获NMPA受理,审评进行中。
2、HP518用于AR阳性三阴乳腺癌于2024年6月获FDA授予FastTrack。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
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c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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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在研产品情况如下:
1、AR抑制剂:HC-1119(通用名:氘恩扎鲁胺)HC-1119是基于公司核心氘代药物研发平台自主开发的雄激素受体(AR)抑制剂,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根据GLOBOCAN2022数据,前列腺癌是常见的泌尿系统恶性肿瘤,位居全球男性癌症发病率的第二位和癌症死亡率的第五位,2022年全球前列腺癌新发病例数达到146.7万。近年来,中国前列腺癌的发病率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中国前列腺癌新发病例数达到13.4万人。对于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仍是推荐的首选治疗方式。
HC-1119已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研究表明较市场上恩扎卢胺相比HC-1119具有以下优势:①剂量减半,有效性相当;②安全性好;③病人依从性更好;④专利有效期更长等优势,有成为Best-in-class(同类最佳)品种的潜力。AR抑制剂氘恩扎鲁胺(HC-1119)在中国开展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阿比特龙/化疗后的mCRPC)的Ⅲ期临床试验已达主要研究终点,该Ⅲ期研究是全球唯一针对阿比特龙经治mCRPC患者获得Ⅲ期阳性结果的研究,该临床Ⅲ期数据入选2023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氘恩扎鲁胺的HC-1119-04注册研究纳入了2023版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新药上市申请于2023年11月获NMPA受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和CDE协调沟通,按照CDE要求完成了相关GMP生产核查,CDE已完成对HC-1119各专业的首轮审评工作,公司已按照CDE要求提交了HC-1119新药上市申请的补充资料,目前正在技术审评阶段。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商业化准备工作,公司已制定“医学-市场-准入-销售”四轮驱动的商业化策略,通过学术推广活动塑造品牌形象和治疗观念。公司拟采取自建团队和外部合作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正在组建商业化团队,同时快速建立商业化渠道网络,筹备商业化批次药品生产,包括原辅包供应、原料药/制剂生产、药品包装设计等,为核心产品的商业化成功实现保驾护航,确保新药上市批准后惠及更多的患者。如果HC-1119获得批准,将是首款获批上市治疗阿比特龙/化疗后的mCRPC的国产创新药物,有望填补该治疗领域的空缺市场,解决患者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同时,HC-1119具有治疗早期阶段的前列腺癌(如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nmCRPC等)的潜力。
2、口服PROTAC药物:HP518
(1)HP518用于治疗前列腺癌
HP518是公司基于PROTAC核心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的针对新型内分泌治疗(NHA)失败的晚期前列腺癌的PROTAC分子。HP518作用机制是通过PROTAC分子的靶点识别部分和E3连接酶识别部分分别同时识别和连接靶点AR和E3连接酶,通过拉近靶点蛋白和E3连接酶,促使泛素蛋白转移至靶点蛋白,从而对靶点蛋白进行泛素化标记,促使靶点蛋白通过蛋白酶体途径降解。基于PROTAC技术自身特性,HP518将有望解决前列腺癌耐药性这一长期困扰前列腺癌治疗的难点,成为新一代前列腺癌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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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NHA仍然是晚期前列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但在治疗过程中,AR易产生包括点突变及剪切突变在内的多种突变,从而导致患者耐药。有研究报道通过液态活检循环肿瘤细胞和ctDNA检测发现,大约有5%-30%左右的CRPC患者存在AR突变
,
,而其中与临床治疗有效性相关的点突变主要集中在配体结合区(ligand-bindingdomain,LBD)的8号外显子区域。8号外显子的突变可能会改变现有AR拮抗剂药物与AR的结合,从而导致耐药,这是巨大的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HP518能同时降解野生型AR和点突变型AR,目前研究数据表明其具有以下优势:①稳定性好;②具有良好的口服生物利用度;③降解AR活性高,DC
达到pmol级;④肿瘤组织暴露量高,成药性强;具有解决晚期前列腺癌症患者因AR突变导致耐药性的潜力;同时由于PROTAC的药物作用机制为通过AR降解完全消除AR功能,对AR的抑制作用更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HP518已在澳大利亚完成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Ⅰ期临床试验,澳大利亚临床Ⅰ期阶段性数据入选2024年1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泌尿生殖系统肿瘤研讨会(ASCO-GU),并入选2024年美国ASCO年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自愿披露PROTAC在研药物HP518在2024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发布临床数据的公告》)。临床数据显示,HP518拥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在mCRPC患者中表现出有效性信号。此外,HP51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月获FDA批准,中国Ⅰ/Ⅱ期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1月获NMPA批准。2023年12月,在中国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目前正在入组中。HP518是国内首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口服ARPROTAC在研药物。
(2)HP518用于治疗AR阳性三阴乳腺癌公司自主研发的PROTAC分子HP518通过降解AR蛋白,可以用于治疗AR阳性三阴乳腺癌。根据GLOBOCAN2022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乳腺癌的年新发病例数达231万,死亡病例数达67万,是全球女性发病率最高的癌症。在中国,2022年乳腺癌年新发病例数达35.7万,死亡病例数达7.5万,分别占全球病例数的15.5%和11.2%。其中,三阴乳腺癌约占所有乳腺癌的10%至15%,具有侵袭性强、复发率高和预后较差的特点。AR在乳腺癌患者中普遍表达,阳性率约为70%-90%,AR阳性三阴乳腺癌患者约占三阴乳腺癌患者的15%-50%。
公司利用转化医学技术平台研究发现AR在三阴乳腺癌发病机理中的重要作用,证明AR降解剂能够抑制AR阳性三阴乳腺癌的生长。AR通过非配体依赖的全新机理调节三阴乳腺癌细胞生长,导致AR抑制剂疗效欠佳。HP518片作为高活性、高选择性的ARPROTAC药物,能够降解AR和其突变体,阻断AR在三阴乳腺癌中的信号通路。临床前体外和体内药效学研究结果发现,HP518片显示出了显著的抗肿瘤活性并具备联合三阴乳腺癌一线用药的潜力。体外和体内的安全药理学研究结果表明,在测试剂量下HP518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
1RomanelA,etal.,PlasmaARandAbiraterone-ResistantProstateCancer.SciTranslMed.2015Nov4;7(312):312re10.
AzadAA,etal.,AndrogenReceptorGeneAberrationsinCirculatingCell-FreeDNA:BiomarkersofTherapeuticResistanceinCastration-ResistantProstateCancer.ClinCancerRes.2015May15;21(10):23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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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无明显影响。HP518片在临床前体外和体内药效学研究中显示出了显著的抗肿瘤活性的潜力,有望成为治疗AR阳性三阴乳腺癌的新一代治疗药物。
HP518片于2024年6月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授予“快速通道认定”(“FastTrackDesignation”,以下简称“FTD”)用于治疗雄激素受体(AR)阳性三阴乳腺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均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3、URAT1抑制剂:HP501
HP501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尿酸盐转运体(URAT1)抑制剂,通过抑制URAT1的活性,减少尿酸盐的重吸收,从而促进尿酸排泄,降低血尿酸水平,拟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我国的流行病学调研数据为滕卫平教授的研究团队通过汇总44项研究数据,涉及中国大陆16个省,超过15万人群,提出中国大陆地区高尿酸血症的总体患病率为13.3%,与全球发病率2.6%-36%相当
。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7.39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9.28亿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8%。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持续增加,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在2025年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11.79亿人,2020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9%,预计2030年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14.19亿人。痛风为全球常见疾病,据流行病学统计,全球痛风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1.7亿人增至2020年的2.1亿人,复合年增长率为5.8%。预计到2025年全球痛风人数将达到2.7亿人,并于2030年达到3.3亿人,期间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5.0%和3.7%
。URAT1抑制剂在开发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药物的安全性,因此开发疗效好、安全性高的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的药物将创造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HP501的疗效已经在多项临床Ⅰ期和Ⅱ期中得到了验证,同时,从化合物设计、药物筛选、制剂研发等方面最大程度地提高了药物的安全性,HP501在临床试验中尚未发现肝肾毒副作用,未发现与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良好。
公司已经开展并完成了HP501多项Ⅰ期和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HP501具有良好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正在积极推进临床Ⅱ/Ⅲ期试验。报告期内,公司正在探索研究HP501多种给药方案在原发性痛风伴高尿酸血症患者中的药物安全性及有效性。HP501用于治疗痛风相关的高尿酸血症的临床Ⅱ期试验于2023年12月获FDA批准,HP501中国联合用药(联合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的IND申请,已于2024年4月获NMPA批准。
4、口服PROTAC药物:HP568
HP56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降解雌激素受体α(Estrogenreceptorα,ERα)的口服蛋白降解靶向联合体(ProteolysisTargetingChimera,PROTAC)药物,HP568由靶蛋白配体、E3连接酶配体和两配体间的连接子3部分构成,拟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和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的晚期乳腺癌(ER+/HER2-晚期乳腺癌)。
LiuR,etal.,PrevalenceofHyperuricemiaandGoutinMainlandChinafrom2000to2014:ASystematicReviewandMeta-Analysis.BiomedResInt.2015;2015:762820.
弗若斯特沙利文《代谢疾病创新药物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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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根据GLOBOCAN2022数据,全球有乳腺癌新发病例231万例,中国2022年乳腺癌的新发病例为35.7万,死亡病例为7.5万,5年患病人数为116万例。在每年新发乳腺癌患者中,约3%-10%的患者在确诊时即有远处转移。早期患者中约有30%可发展为晚期乳腺癌,晚期乳腺癌患者5年生存率仅为20%,中位总生存时间为2-3年
。雌激素受体阳性、人类表皮生长因2阴性乳腺癌(ER+/HER2-乳腺癌)为最常见的亚型,占到50岁以下乳腺癌的65%,50岁以上乳腺癌的75%
。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体外HP568通过特异性催化ERα发生蛋白酶体依赖的快速降解发挥其抗增殖活性,HP568对ERα野生型(wild-type,WT)蛋白和临床常见的ERα突变蛋白均具有极强的降解活性。体内小鼠模型中HP568能剂量依赖地抑制小鼠原位移植瘤生长,药物安全性良好。根据HP568的体内外研究结果,可以预期HP568是治疗ER+/HER2-乳腺癌的有效药物。口服PROTAC药物HP568片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68片美国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4年12月获FDA批准。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外无同类PROTAC产品获批上市。
5、THRβ激动剂:HP515
(1)HP515用于MASHHP515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口服高选择性THR-β(甲状腺激素受体β亚型)激动剂,HP515片能直接作用于THR-β激活下游基因转录,通过增强肝细胞脂质代谢活性、提高肝脏脂肪代谢、降低脂毒性达到对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的改善效果。HP515片于2024年8月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并于2024年9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用于代谢性脂肪性肝炎(MASH,又称NASH)。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是一种与胰岛素抵抗和遗传易感密切相关的代谢性肝损伤,疾病谱包括非酒精性肝脂肪变性、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NASH相关的肝硬化和肝细胞癌(HCC)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是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的较严重亚型,是一种潜在的进展性肝病,患者肝脏肿大,肝脏脂肪变性,炎症反应增加,肝纤维化增加,进一步可发展为肝硬化、肝细胞癌及死亡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是全球最常见的慢性肝病,普通成人患病率在
6.3%-45%,其中10%-30%为NASH。中国在内的亚洲多数国家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患病率处于中上
国家肿瘤质控中心乳腺癌专家委员会,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抗癌协会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专业委员会.晚期乳腺癌规范诊疗指南(2022版)[J].中华肿瘤杂志,2022,44(12):1262-1287.6BursteinHJ.SystemicTherapyforEstrogenReceptor-Positive,HER2-NegativeBreastCancer.NEnglJMed.2020;383(26):2557-2570.7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脂肪肝和酒精性肝病学组,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防治指南(2018年更新版).
ZobairM.Younossi.Non-alcoholicfattyliverdisease–Aglobalpublichealthperspective[J].JournalofHepatology,2019vol.70:53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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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5%)。全球范围内NASH的患病率为3%-5%
,死亡率25.56%。患病率变化与肥胖症、2型糖尿病、代谢综合征流行趋势相平行,预计到2030年,中国NASH患者数量将达到4,830万
。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HP515是一种具有高选择性的THR-β激动剂,药物在肝脏分布高,安全性好,并在消退MASH和改善肝纤维化方面具有显著效果。根据HP515临床前研究结果,可以预期HP515是治疗MASH的有效药物,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HP515片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8月获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15用于治疗代谢性脂肪性肝炎的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9月获得美国FDA批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2)HP515联合GLP-1R激动剂用于肥胖症HP51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口服高选择性THR-β激动剂,与GLP-1R激动剂联合使用有增强减重同时保留肌肉效果的潜力。
全球肥胖率持续上升,尤其是在欧洲、美洲和亚洲。两种GLP-1受体激动剂—司美格鲁肽和替尔泊肽通过增强胰岛素敏感性和促进饱腹感,在减重方面表现出良好的效果。然而,由于恶心、肌肉流失以及停药后体重反弹等副作用,它们的应用受到一定限制。THRβ激动剂为代谢性疾病提供了一种新方法,通过激活肝脏和脂肪组织中的基因转录,促进脂质代谢和能量平衡。
《柳叶刀》发表的全球疾病负担研究2021(GBD2021)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2021年,全球≥25岁成年人中,估计有21.1亿为超重/肥胖;中国是全球超重/肥胖成年人数最多的国家,达到4.02亿。预计到2050年,全球超重/肥胖人数达到38.0亿,将超过成人总数的一半。根据StratisticsMarketResearchConsulting数据,2023年全球减重及肥胖管理市场规模为2,829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增至5,54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0.5%
。
HP515联合GLP-1R激动剂用于肥胖症的临床前研究数据将于2025年5月11日至14日在西班牙马拉加举行的第32届欧洲肥胖症大会(ECO)上以口头报告形式发布。
6、p300/CBP抑制剂:HP537
HP537片是公司独立自主研发的p300/CBP(E1A-bindingproteinP300/CREB-bindingprotein,p300/CBP)抑制剂小分子抗肿瘤药物,HP537片通过结合p300/CBP溴结构域(brominedomain,BRD)阻断p300/CBP信号通路。p300/CBP参与细胞周期调控和细胞生长、分化和发展,在肿瘤中高度表达和激活,是肿瘤细胞生长的关键调控因子。HP537通过抑制p300/CBP酶的活性,从而使肿瘤细胞的生长受到抑制,达到抗肿瘤的效果。根据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HP537片属于化学药品1类。
YOUNOSSIZM,KOEINGAB,ABDELATIFD,etal.Globalepidemiologyofnonalcoholicfattyliverdisease-meta-analyticassessmentofprevalence,incidence,andoutcomes[J].Hepatology,2016,64(1):83-84.10药融咨询《NASH治疗领域市场和研发格局分析报告》.
GBD2021AdultBMICollaborators.Global,regional,andnationalprevalenceofadultoverweightandobesity,1990–2021,withforecaststo2050:aforecastingstudyfortheGlobalBurdenofDiseaseStudy2021[J]Lancet.2025Mar8;405(10481):8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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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537片主要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多发性骨髓瘤(multiplemyeloma,MM)、非霍奇金淋巴瘤(non-Hodgkin’slymphoma,NHL)、急性髓系白血病(acutemyeloidleukemia,AML)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yelodysplasticsyndromes,MDS)。
根据GLOBOCAN统计,全球2022年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新发病例超131万例,中国2022年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新发病例超21.5万例。
HP537片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和生物活性。临床前研究显示HP537具有良好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其具有高活性、高选择性,同时具有良好的口服暴露量和生物利用度。根据临床前体内外药效学研究结果,预期HP537可在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治疗领域发挥重要的临床价值。HP537片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2月获NMPA批准,美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7月获FDA批准。
7、BET抑制剂:HP560
HP560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口服靶向BET(Bromodomainandextra-terminal)家族蛋白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HP560片与乙酰化组蛋白竞争性结合BET家族蛋白的溴结构域(Bromodomain,BD)口袋,通过阻断BET家族蛋白和染色质结合影响下游基因表达,达到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可以用于多种实体瘤及血液瘤的治疗。
骨髓纤维化(myelofibrosis,MF)是一种骨髓增殖性肿瘤,包括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rimarymyelofibrosis,PMF)与继发性骨髓纤维化(secondarymyelofibrosis,SMF),其中SMF可由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olycythemiavera,PV)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essentialthrombocythemia,ET)转化而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发布的第二批罕见病目录,PMF是一种罕见疾病,确诊时80%以上的患者均处于中危或高危阶段
。目前Janus激酶(JAK)抑制剂芦可替尼是全球首个被批准用于MF靶向治疗的药物,于2017年在我国批准上市,也是我国目前唯一获批治疗MF的靶向药物。尽管芦可替尼能够一定程度改善部分症状,但不能减轻疾病负荷逆转纤维化程度,并仍有患者应答不佳。研究表明
,在骨髓纤维化小鼠模型中,BET抑制剂单独或联合JAK抑制剂能有效的减少炎症细胞因子、减轻疾病负荷和逆转骨髓纤维化。目前已有BET抑制剂Pelabresib在骨髓纤维化患者中完成了临床Ⅲ期研究,表明BET抑制剂在MF中的开发应用中极具潜力。
HP560片作用机制明确,HP560片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HP560片具有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有望为骨髓纤维化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HP560片中国首个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7月获NMPA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外均无BET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12孙一卓,杨宇杰,李丽,彭鲁英.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的发病机制及诊疗研究进展.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23年第31卷第4期
KleppeM,KocheR,ZouL,etal.DualTargetingofOncogenicActivationandInflammatorySignalingIncreasesTherapeuticEfficacyinMyeloproliferativeNeoplasms.CancerCell.2018;33(4):78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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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新药研发过程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新药申报等阶段,新药研发周期长、技术壁垒高、风险高,公司通过专业、国际化的研发思路,搭建了PROTAC、氘代药物研发等技术平台,自主研发多个创新药。通过立项管理、新药发现项目管理、开发项目管理、上市后研究准备等多个环节,拉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针对疾病细分领域,聚焦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领域,对特定靶点开发具有潜在临床价值,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与此同时,公司加强国际化能力建设,商务团队不断拓展商务活动外延,积极寻找商务发展机会。
公司核心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获得,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的部分非核心工作外包于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药物发现阶段的部分化合物合成工作、临床前的药理及毒理试验、临床试验的CRO及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等。
2.采购模式
公司属于创新驱动型企业,目前产品均处于在研状态,其采购内容主要为研发所用物料及CRO及CMO/CDMO公司提供的临床前试验、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等专业服务,提供专业服务的CRO公司由公司在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中择优遴选。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采购计划按“年度预算、季度规划”的原则组织实施。根据审定的采购预算、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投资计划等安排采购事项,确保采购需求及执行合理,并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
3.生产模式
公司已经完成生产基地土建工程,正在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验证、GMP体系搭建和产品的试生产。
目前正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筹建满足国际标准的GMP生产厂房、配置先进软硬件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基地。研发车间一、研发车间二、生产车间、库房以及生产配套用房等已完成土建及消防工程建设。已完成软胶囊生产线、多功能生产线的土建、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净化工程的建设,目前正处于设备的调试、验证与试生产阶段,并稳步推进GMP体系建设。公司已于2023年2月获得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司致力于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产业化基地,争取早日实现生产工艺开发及GMP体系下临床Ⅰ/Ⅱ/Ⅲ期及商业化药品制造的全产业链的自主生产能力。公司遵循上市许可人制度原则(MAH),已逐步建立符合MAH要求的QA部门和保障药品上市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质量体系,确保未来商业化产品符合GMP的要求。
4.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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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创新药企业,公司在产品开发的全过程中,会及时评估各个产品管线的潜在商业机会,分析市场竞争环境,制定最佳的商业化方案,在产品上市前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截至本报告期末,主要产品均处于在研状态,尚未上市销售。
公司将根据新药研发进展及上市审评进度,采取合理的价格策略,制订相应的营销计划和销售策略,持续完善销售渠道的建设和销售团队的组建,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产品市场竞争力并不断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对于中国市场,在癌症治疗领域,肿瘤患者大部分集中在一线、二线城市的三甲医院,公司计划采用自主营销和合作销售相结合的模式;在高尿酸血症/痛风等代谢性疾病领域,因为患者多、分布广,公司将主要采取寻求合作伙伴方式进行销售;对于海外市场,公司将积极寻求与国际知名药企合作、开发境外市场,扩大公司业务及产品全球市场覆盖范围,为全球更多的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为12,988亿美元,根据相关数据分析,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2019年至2023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从13,245亿美元上升至14,723美元,预计到2026年、2030年将分别达到17,667亿美元和20,694亿美元。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速度较高、诊疗意识增强、人均医疗支出的增长,2020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达到约人民币14,480亿元,根据相关市场数据预测,中国医药市场仅次于美国医药市场,位居全球第二,在2023年达到2,315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2030年将分别增长至2,911亿美元、和3,732亿美元。
癌症是目前人类面临的最大的医疗卫生问题之一,也是最恶性的人类疾病。癌症拥有死亡率高、预后差、治疗费用昂贵的特点,癌症患者通常需要承受巨大的生理痛苦,是目前最急需解决的人类医疗卫生问题之一。癌症的治疗方法主要分为五大类:手术、放射治疗、化疗、靶向治疗以及免疫疗法。手术适用于存在于身体局部位置的恶性实体瘤,无法应用于白血病或已经扩散的癌症。随后,放射治疗以及化疗带来癌症疗法的第一次变革,两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或者联合使用,然而放射治疗和化疗还会影响癌细胞附近的正常细胞,往往伴随着不可避免的副作用。随着疾病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精准医学的不断发展,癌症发展的基因和通路不断被揭示,不同分子分型及基因突变的深入研究,推动药物研发从针对病变器官的治疗向针对疾病的分子亚型及靶向突变基因的个性化治疗转变,促进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发展。同时,联合用药已经成为药物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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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和临床应用的趋势,包括化疗与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联用,以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肿瘤的耐药性,肿瘤发展历程如下:
数据来源:文献研究,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目前,全球抗肿瘤药物以靶向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60%以上,免疫治疗药物占比超过化疗药物,市场占比达23.4%。预计到2030年,免疫治疗的份额将接近44.0%,而靶向药物的份额将达到49.5%。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以化疗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70%以上,其他靶向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生物药等占23.4%,其余4.0%为免疫治疗药物。随着相关有利政策推动,新药上市及患者负担能力的提高,到2030年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将分别占据市场的54.0%和35.7%。
代谢类疾病有多种类型,其中常见的代谢类疾病包括:①高尿酸血症/痛风、②慢性肾脏疾病(CKD)、③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根据《痛风诊疗规范(2023)》显示,我国成人居民高尿酸血症患病率达14.0%(约1.96亿人),痛风患病率约为1%~3%(约1,400万人~4,200万人),相关治疗领域存在巨大临床需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海创药业是一家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创新驱动型医药企业。公司拥有一支凝聚技术和全球视野优势的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重点布局,以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药物为重点,致力于研发与生产满足重大临床需求、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公司自主研发能力覆盖了从早期发现到后期研发的全部创新药开发技术环节,形成了领先的研发优势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公司自主搭建的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确保了可持续的创新能力,以及完整的创新药研发能力。公司现有9项在研产品,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HC-1119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此外有6项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研究阶段,还有多项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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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1119和HP518可用于前列腺癌的靶向治疗,HP501主要用于高尿酸血症/痛风的治疗,所处细分市场为癌症靶向创新药物市场和代谢疾病创新药物市场。具体产品情况及对应市场分析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述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之“2、主要产品”。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重点布局2个领域: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中国抗肿瘤药物驱动力及发展趋势:①庞大且不断扩大的患者群体;近年来,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呈稳定增长趋势,由2017年的417.2万人增长至2021年的468.8万人。受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吸烟、运动缺乏、高热量饮食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影响,预期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将保持增长,到2030年将达到581.2万人。中国庞大且不断扩大的癌症患者群体预示着抗肿瘤药物的需求不断增长。②医疗支出及负担能力提高;随着中国居民收入增加、国家城市化程度提高及国家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预计中国的整体医疗支出将会持续增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扩展有望使肿瘤治疗的可及性提升,进一步提升肿瘤药物的市场规模。③药品审批流程的有利政策;于2017年10月9日,国务院厅发布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医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改革中国药物市场的监管制度。意见旨在加快药物在中国的开发及审评过程,并鼓励通过以下途径加大药物及医疗器械的创新力度:1)改革临床试验管理;2)加快上市审评审批;3)提高中国在全球临床试验的参与度及对国外临床数据的接纳度;4)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药品审批流程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出,促进了抗肿瘤药物市场的蓬勃发展。④创新疗法的渗透率提升;目前,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以化疗药物为主,占整体市场的70%以上。随着相关有利政策的推动,新药上市及患者负担能力的提高,到2030年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将分别占据市场的54.0%和35.7%。⑤肿瘤早期筛查比例不断提高;随着雇主对员工健康状况的日益关注、癌症早筛技术的发展以及公众对癌症早筛意识的不断提高,癌症早筛行业有望快速发展。随着前列腺癌PSA筛查项目的逐渐普及,国内临床上早期前列腺癌患者的比例也在升高。前列腺癌患者的生存期、手术预后得到较大改善。中国代谢类药物驱动力及发展趋势:①代谢性疾病患病率的提升;中国代谢性疾病的患病人数呈稳定增长趋势,高尿酸血症的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1.37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1.67亿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1%。预期未来中国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会持续增加,在2025年将达到
2.05亿人,2020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预计2030年中国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2.39亿人。人口老龄化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催生了不断扩大的代谢疾病患者群体,而早诊早筛的推进也将提高轻症或者早期患者的治疗率,改善预后,进一步促进代谢性疾病药物市场。②有利政策驱动;代谢疾病的疾病负担较重,已成为制约国民健康预期寿命的重要因素,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同时,由于收入增加、城市化持续推进及政府大力支持,预计中国的整体医疗支出将会持续增加。国家医保目录的扩展有望使代谢性疾病的治疗可及性提升,惠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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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③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代谢性疾病的治疗手段有限,目前存在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例如现有的痛风治疗药物存在较多的毒副作用和长期用药的安全性风险,患者急需疗效佳、毒性低、可以长期使用的药物。代谢性疾病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鼓励着医药企业的创新药研发,推动更加安全有效的创新疗法获批,进一步推动了代谢疾病治疗药物市场的发展。④生活水平提高,饮食结构失衡;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摄入高糖、高脂肪食物以及高嘌呤食物明显增加,近年来我国代谢性疾病发病率均呈上升趋势。痛风是一种代谢性疾病,该病发病的重要危险因素有肥胖、饮酒、高血压、高血脂症、进食高嘌呤食物等,而高尿酸血症是痛风的重要生化基础。
(一)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公司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药物的研发能力,凭借研发团队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积累搭建了一套从创新药物早期发现到临床开发的成熟高效的药物开发体系,能够在靶点发现与验证、先导化合物发现、药物分子设计、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提升公司研发效率。
公司富有创造性和全球视野的核心技术团队,凝聚技术优势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重点布局,搭建了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形成了独特的研发优势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4大核心技术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技术平台名称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1 | PROTAC技术平台 | 公司在PROTAC药物研发方面已合成多个目标蛋白配体、数百个Linker,整合了生物学、药物化学、计算化学等学科,在解决行业难题PROTAC分子“化合物稳定性”、“口服生物利用度”、PK及CMC研发方面有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 | 自主研发 |
2 | 氘代药物研发平台 | 公司氘代药物研发平台具备覆盖氘代药物发现、氘代位点选择、氘代药物设计、优化与工艺研究等全部氘代药物开发环节的全链能力,公司研发团队在氘代药物立项、筛选及临床路径开发上具备丰富的经验及国际竞争优势。 | 自主研发 |
3 | 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 | 平台主要包括以下研究能力:未满足的临床需求评估能力;评估临床开发的可行性;生物学研究及化合物筛选能力;动物模型和临床上的概念验证能力;评估产品竞争性;评估商业上的可行性;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和验证能力;先导化合物筛选能力;先导化合物优化能力等。该平 | 自主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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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包含多个专项靶点及化合物库,且具有完整的体内外生物活性筛选、药代毒理的临床前评价流程,为快速推进高质量药物分子的确认做出重要贡献。 | ||||
4 | 转化医学技术平台 | 适应症开发 | ①建立了多种实体瘤,包括前列腺癌、卵巢癌、胰腺癌、肺癌、乳腺癌等体外细胞以及体内小鼠模型,成功验证候选化合物的药效;②建立了生化机理研究系统,深入了解药物新适应症药效机理,确证了药物浓度、肿瘤组织暴露量和生物标志物量效关系。 | 自主研发 |
药物联合用药研究 | ①建立多种联合用药评价系统,实现体外细胞水平、体内动物小鼠模型中药物协同增效;②建立联合用药机制研究系统,确证体外、体内实验增效机制,确定联合用药生物标志物。 | |||
生物标志物开发 | 通过对药物作用机理、联合用药机理的探索研究,寻找并验证潜在临床生物标志物,包括prognosticmarker、PDmarker、CDx等,为临床试验提供入排依据,帮助制定伴随诊断和精准医疗策略。 |
(1)PROTAC技术平台PROTAC技术利用双功能小分子靶向降解目标蛋白,被认为是生物医药领域的革命性技术,可靶向不可成药靶点及解决药物耐药性问题。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将包括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在内的核心前沿药物技术列为重点发展项目。公司在PROTAC药物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
目前该平台已有多个在研品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HP518已在澳大利亚完成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Ⅰ期临床试验,澳大利亚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1月美国ASCO-GU大会,并入选2024年美国ASCO年会。此外,HP51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月获FDA批准,中国Ⅰ/Ⅱ期临床试验申请于2023年11月获NMPA批准,并于2023年12月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中国Ⅰ期耐受性研究已完成,2024年12月完成中国Ⅱ期首例受试者入组,目前正在入组中。HP518用于AR阳性三阴乳腺癌于2024年6月获美国FDA授予FTD。用于治疗ER+/HER2-晚期乳腺癌的口服PROTAC药物HP568片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68片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4年12月获美国FDA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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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氘代药物研发平台作为一项全球领先的新药开发技术,氘代技术利用碳-氘键较碳-氢键稳定的化学物理特性,通过将待研化合物分子特定代谢位点的碳-氢键改为碳-氢键,从而可能获得药效更优、和/或药代性质更佳、和/或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的专利新化合物,并有效地提高新药开发的成功率。
基于此技术平台,公司已布局拥有HC-1119等多项创新药物,其中AR抑制剂氘恩扎鲁胺(HC-1119)在中国开展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的治疗(阿比特龙/化疗后的mCRPC)已完成临床Ⅲ期试验数据分析,临床Ⅲ期数据入选2023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氘恩扎鲁胺的HC-1119-04注册研究信息纳入了2023版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新药上市申请(NDA)于2023年11月获NMPA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
(3)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
公司构建了一套多方位的药物项目评价体系和以生物学、药物化学、临床研究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团队,用以选择最合适的项目进行研发,从临床需求出发全方位评估和验证靶点并进一步优化先导化合物的靶标特异性、选择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等特性,进而得到具备最佳性质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公司许多研发项目都广泛应用于该技术平台,其中,HP501已经开展并完成了多项Ⅰ期和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HP501缓释片具有良好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正在积极推进临床Ⅱ/Ⅲ期试验。HP501用于治疗痛风相关的高尿酸血症的临床Ⅱ期试验申请于2023年12月获FDA批准,HP501中国联合用药(联合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的IND申请,已于2024年4月获NMPA批准。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的HP515片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8月获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15用于治疗代谢性脂肪性肝炎的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9月获得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HP537片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2月获NMPA批准,美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7月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骨髓纤维化的HP560片中国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7月获NMPA批准。该技术平台对公司在研产品包括不限于HP501、HP515、HP537、HP560的发现和应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4)转化医学技术平台
转化医学技术平台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精准治疗为目标,将生物机理与研究转化为有效治疗手段。该平台具有发现验证生物标志物的成熟流程,有先进的探索药物适应症以及联合用药的先进方法。
转化医学技术平台包括适应症开发、药物联合用药研究、生物标志物开发等核心技术,基于以上几项核心技术,公司已布局多项在研产品,包括不限于HP518、HP560、HP515、HP568等产品,转化医学技术平台对产品适应症的开发与拓展起到重要作用。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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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96 | 26 | 357 | 124 |
实用新型专利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96 | 26 | 357 | 124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29.9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29.9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441.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不适用 |
注:公司主要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评审阶段或研发阶段,尚未形成药品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具有参考性。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主要是本报告期氘恩扎鲁胺软胶囊(项目号:HC-1119)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阶段,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推进优化调整的产品管线,研发项目研发阶段不同投入不同所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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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HC-1119国内 | 48,000.00 | 651.83 | 45,412.17 | 临床III期数据入选2023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氘恩扎鲁胺HC-1119-04注册研究信息纳入了2023版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新药上市申请于2023年11月获NMPA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 | 新药获批上市 | 较市场上恩扎卢胺相比HC-1119具有以下优势:①有效性好;②安全性好;③病人依从性更好;④专利有效期更长等优势。如果HC-1119获得批准,将是首款获批上市治疗阿比特龙/化疗后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国产创新药物,有望填补这个治疗领域的空缺市场,解决患者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 阿比特龙/化疗后的mCRPC |
2 | HP518 | 49,500.00 | 2,640.79 | 13,843.81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HP518已在澳大利亚完成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Ⅰ期临床试验,澳大利亚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1月美国ASCO-GU大会,并入选2024年美国ASCO年会。此外,HP51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月获FDA批准,已经完成中国临床Ⅰ期桥接试验,中国Ⅱ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已于2024年12月入组,目前正在入组中。 | Ⅲ期临床 | 国内首个进入临床的口服ARPROTAC分子;临床数据显示,HP518拥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在mCRPC患者中表现出有效性信号。 | 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
3 | HP501 | 37,500.00 | 3,607.86 | 17,012.30 | 中国单药已完成多项Ⅰ期和Ⅱ | 新药获 | 目前已上市高尿酸血症/痛风药物均有 | 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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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临床研究,正在积极推进临床Ⅱ/Ⅲ期试验。HP501中国联合用药(联合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的IND申请,已于2024年4月获NMPA批准。用于治疗痛风相关的高尿酸血症的临床Ⅱ期试验于2023年12月获FDA批准。 | 批上市 | 不同程度的副作用。HP501现有临床数据显示:尚未发现肝肾毒副作用;未发现与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发生率无剂量依赖性,与安慰组无显著差异;安全性良好。 | 痛风 | |||||
合计 | / | 135,000.00 | 6,900.48 | 76,268.28 | / | / | / | / |
情况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此处仅列示目前主要临床在研项目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预计的合计投入。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
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c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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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5 | 12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6.09% | 70.1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353.71 | 4,174.8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7.86 | 32.8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1 |
硕士研究生 | 40 |
本科 | 60 |
专科 | 4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创新成就:公司已构建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即将推出商业化产品公司凝聚在PROTAC及氘代领域的突出技术优势,逐步自主搭建并完善了包括“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在内的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基于这4大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已合成一系列处于不同研究阶段且具有国际化水平的专利新药候选物,为公司的全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的氘代药物研发平台,在氘代的位点选择、药物合成和药物筛选验证上有丰富的经验及充足的技术储备,在公司氘代产品管线中,首款氘代产品前列腺癌1类新药氘恩扎鲁胺软胶囊(HC-1119)上市申请于2023年获NMPA受理,即将实现商业化,该药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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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较早进行PROTAC技术探索的企业,已合成多个目标蛋白配体、数百个Linker,已在解决行业难题PROTAC分子“化合物稳定性”、“口服生物利用度”、CMC研发方面积累起领先经验,已搭建覆盖“药物化学、化合物筛选、计算化学、工艺合成及制剂研究”的全链式“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具备持续推进PROTAC分子进入临床的实力,在公司PROTAC产品管线中,临床前研究表明:在研产品HP518的PROTAC分子具有稳定性好、口服生物利用度好、降解AR活性高等特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HP518已在澳大利亚完成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Ⅰ期临床试验,澳大利亚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1月美国ASCO-GU大会,并入选2024年美国ASCO年会。此外,HP51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月获FDA批准,中国Ⅰ/Ⅱ期临床试验申请于2023年11月获NMPA批准,并于2023年12月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中国Ⅰ期耐受性研究已完成,2024年12月完成中国Ⅱ期首例受试者入组,目前正在入组中。HP518用于AR阳性三阴乳腺癌于2024年6月获美国FDA授予FTD。用于治疗ER+/HER2-晚期乳腺癌的口服PROTAC药物HP568片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68片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4年12月获美国FDA批准。
2.专注于癌症与代谢性疾病,公司已布局拥有显著临床价值和巨大市场潜力的多样化产品管线
公司利用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等前沿技术,聚焦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癌症及代谢性疾病领域,面向治疗过程中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在前列腺癌、高尿酸血症/痛风等领域进行深度差异化布局,已建立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管线,匹配核心产品商业化进程,公司正加速位于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的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稳步实现“研产销一体化”。
公司现有9项在研产品,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HC-1119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此外有6项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研究阶段,还有多项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核心产品即将商业化,具体产品情况及对应市场分析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2、主要产品”。
3.公司拥有国际化临床开发实力,并持有多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公司采取全球同步开发策略,锚定全球主要医药市场,搭建国际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和产品管线,注重国内外技术和项目的合作与拓展,寻求合作机会,在经营架构、专利布局、产品临床开发、商业合作等多维度构建国际化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化能力。
目前,公司已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建立了全球分支机构;在中国、美国搭建了经验丰富的全球化临床团队,加强海外临床试验的管理和执行能力,目前公司已在海外开展了多项临床试验。公司产品管线拥有自主全球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申请357项发明专利,其中124项已获专利授权。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的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逐步体现,公司积极开展全球业务和商务合作,广泛寻求商业权益授权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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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国际化合作渠道,已与国内外多家知名机构、国际生物医药公司、跨国制药企业、知名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也将通过与跨国药企合作,开发自研品种境外市场,为全球更多的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树立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
4.公司打造了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团队,人才结构优化成效显著,并荣获了多项荣誉认证
公司高度重视科研实力的积累,经过多年发展,逐渐积累了一批创新药研发领域富有经验、创新精神和全球视野的专家技术团队,其中包括有2位国家级人才和多位四川省级人才,领导或参与了国内外多个创新药的研发、上市及产业化。公司不断完善创新药研发团队,提高团队的科研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1项。
商业化团队建设方面,公司将积极开展氘恩扎鲁胺软胶囊商业化产品的生产准备及市场准入商业化工作,确保新药上市批准后早日惠及患者。公司将利用“医学-市场-准入-销售”四轮驱动的商业化策略,通过自建团队和外部合作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商业化体系包括市场、医学、商业、医保准入等等,继续打造商业化团队并开展市场推广,确保产品让更多患者收益。
5.公司秉持“立足当下、赢在未来”的战略理念,引领药物创新,不断彰显出色的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首先布局“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锁定公司药品研发成功的最大可能性,提升产品研发效率,该平台上,进展最快的是HC-1119。PROTAC是一项生物医药领域革命性技术,公司已布局“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以保证公司持续引领新药源头创新,形成国际领先技术优势。持续建设研发团队,提升专利技术竞争力。
公司自主研发的治疗耐药性晚期前列腺癌的PROTAC在研药物HP518,预期具有解决目前临床药物产生的耐药问题,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的潜力,有效差异化竞争广阔市场。另外公司自主研发ER的PROTAC(HP568)增强PROTAC平台产品管线延伸能力。
经过不断发展,除了现有管线产品,公司还拥有丰富的管线/靶点的信息,拥有多项技术储备,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大与现在技术平台相关的研发投入、推进生产及商业化体系搭建等相关工作。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的全球化创新驱动型药物企业,秉持“创良药,济天下”的使命,进行创新药的研发,创新药研发具有时限长、资金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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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正处于重要的研发阶段,持续大量的研发投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业化准备投入增加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公司进展最快的核心产品氘恩扎鲁胺软胶囊(HC-1119)是首款氘代产品前列腺癌1类新药,中国临床Ⅲ期试验已达主要研究终点,临床Ⅲ期数据入选2023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氘恩扎鲁胺的HC-1119-04注册研究信息纳入了2023版CSCO前列腺癌诊疗指南,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新药上市申请于2023年获NMPA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和CDE协调沟通,按照CDE要求完成了相关GMP生产核查,CDE已完成对HC-1119各专业的首轮审评工作,公司已按照CDE要求提交了HC-1119新药上市申请的补充资料,目前正在技术审评阶段。随着各研发管线及其各项临床研究适应症快速推进,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前准备等产品管线研发业务,公司研发费用预计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公司未来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进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随着研发持续投入,报告期内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4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50.99万元,主要系公司仍处于重要研发投入期,药品尚未形成销售,研发支出金额较大。公司针对不同靶点开展多管线研发,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前准备等研发业务。另外,由于药品审评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不确定性较大,公司核心产品新药上市进程可能受到较大程度的延迟或无法获得上市批准;核心产品获批上市后,如在市场拓展、学术推广、医保覆盖等方面的进展未达预期,或团队招募及发展不达预期,则将影响公司未来的商业化能力,公司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亏损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将导致公司存如下潜在风险: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收入无法按计划增长的风险、产品或服务无法得到客户认同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新药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相关风险
新药研发过程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新药申报等阶段,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影响因素多、风险高等特点。如公司临床前研究项目无法获监管部门批准、未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阶段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临床试验阶段项目结果不达预期、申报生产阶段未获批准等,可能导致公司药物研发项目进展放缓、乃至研发失败的风险。
2.药物注册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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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实行药品注册制,禁止生产、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药品注册流程程序复杂、耗时长、不确定性大,且近年来药品审批注册的政策不断发生变化,注册要求也不断提高。在提交新药注册申请后,监管部门可能会不认可临床试验相关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临床试验的执行过程等;审批政策要求可能会出现变化导致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相关药品获批上市;监管部门对新药注册的审评力度和审批速度可能存在不确定性等。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在研药品在申请上市阶段均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按照预期时间通过审评审批甚至无法通过审评审批,从而影响公司在研药品实现商业化的进度及预期,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后果。
3.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创新药物研发受人类对现有各类疾病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疾病的治疗需求影响,需要医药研发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来共同推动。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手段日新月异,未来有可能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取代公司在研药物,成为治疗诸如癌症、代谢类等病症的首选药物。这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新药研发产生重大冲击。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技术人才储备是药品研发和经营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人员发掘培养,为了吸引及稳定人才队伍,公司可能需要提供更高薪酬、进行股权激励及其他福利,有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此外,目前企业间技术人才的争夺十分激烈,如果公司的核心人员出现流失以及相关技术泄密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战略产生不利影响。
5.商业化准备投入保持较高水平,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
公司将积极开展氘恩扎鲁胺软胶囊商业化产品的生产准备及市场准入商业化工作,确保新药上市批准后早日惠及患者。公司将利用“医学-市场-准入-销售”四轮驱动的商业化策略,通过自建团队和外部合作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商业化体系包括市场、医学、商业、医保准入等等,继续打造商业化团队并开展市场推广,确保产品让更多患者收益。商业化投入准备保持较高水平,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进展最快的核心产品HC-1119属于AR抑制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有AR抑制剂同类药物在国内获批上市销售,并有多个同类药物处于不同的临床试验阶段。HC-1119获批上市销售后,不仅面临与上述品种的直接竞争,未来还将与原研品种各自化合物专利到期后的仿制药展开竞争。相比HC-1119,已上市产品在市场推广、已纳入医保及医生用药习惯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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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将加大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难度。此外,若HC-1119的临床进展和审批进度落后于其他竞品,或公司无法建立有效的商业化销售团队或委托专业的商业化团队进行销售,产品的销售收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药品质量控制风险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用药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药品的质量和最终疗效取决于原材料采购、制剂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不排除未来仍有可能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甚至造成医疗事故,给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经营资质无法取得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药生产或经营企业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许可证或执照,该等文件均有一定的有效期。公司核心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虽然公司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尚未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等证照,当公司取得上述证照且上述有效期满后,届时公司需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及评估,以延续上述文件的有效期。若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产品的再注册批件,或未能在相关执照、认证或者登记有限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变更登记,届时公司将不能继续生产有关产品,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商业化不达预期风险公司核心产品HC-1119新药上市申请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未来获批上市后,需要通过一系列专业化的学术推广等方式进行销售。公司正制定差异化销售策略,但仍需经过市场开拓等一系列过程才能实现新药的上市销售。如果在产品商业化过程中推广不达预期,将可能对HC-1119的商业化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在研药物产生销售收入前,公司需要在临床开发、注册审批、营销搭建、市场推广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但如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或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维持营运支出,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影响在研药品的商业化进度,从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股权激励导致股份支付金额持续较大的风险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公司设立了海创同力、HinovaLLC等多个员工持股平台,并进行了多次股权激励,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尽管股权激励有助于稳定人员结构以及留住核心人才,但股权激励可能导致当期股份支付金额较大,从而对当期及未来几年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作为创新药研发企业,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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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可能推出新的股权激励安排,如公司后续实施新的股权激励安排将继续产生新的股权激励费用,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研发投入持续较大,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存在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为17,403.17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癌症和代谢疾病领域构建了有9项在研产品的产品管线,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HC-1119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此外有6项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研究阶段(HP518、HP568、HP501、HP515、HP537及HP560),还有多项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进行创新药研发,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存在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由于其重要性,医药产业长期处于严格监管状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它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医药行业实施严格监管。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医药行业政策将不断调整、优化,医疗卫生市场政策亦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如果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体制政策变化和医药行业监管规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药品价格政策调整风险
此外,随着国家药价谈判、医保目录调整和带量采购等政策的相继出台,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导致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未来上市药品可能面临价格下降的风险,这可能对公司未来药品收入产生潜在负面影响。
3.未被列入医保目录或被调出医保目录风险
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可以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被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国家医保目录会根据治疗需求、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和价格等因素不定期进行调整,且越来越重视药品的临床治疗价值。公司研发的新药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争取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公司无法确保产品被列入医保目录,也无法保证医保报销水平,亦无法保证入选医保后的价格调整幅度。如果公司开发的产品上市后未被列入医保目录,或者被调出医保目录,可能导致相应产品或适应症的销售无法快速增长或销售额出现波动。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局势、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多项因素,将可能对公司在境内外的研发和商业化活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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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进度及商业化建设持续推进,无药品销售收入,实现材料及中间体销售收入36.68万元,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49.57万元,亏损同比减少32.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50.99万元,亏损同比减少33.08%。报告期末总资产136,157.98万元,较期初减少8.7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9,224.51万元,较期初减少12.7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产品尚处于新药上市申请评审阶段及临床阶段,尚未取得注册批件亦未实现商业化生产;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推进优化调整的产品管线;营销核心团队已搭建,商业化布局等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中。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66,836.28 | - | 不适用 |
营业成本 | 335,918.00 | - | 不适用 |
销售费用 | 11,353,420.85 | 8,359,208.10 | 35.82 |
管理费用 | 42,140,341.42 | 79,641,804.34 | -47.09 |
财务费用 | -10,732,911.24 | -11,990,796.5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29.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083,058.81 | -255,507,080.7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50,353.44 | -99,328,865.6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6,317.00 | -35,294,638.5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实现材料及研发中间体销售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实现材料及研发中间体销售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团队建设人工支出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员工股权激励到期解锁,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及利息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氘恩扎鲁胺软胶囊(项目号:HC-1119)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阶段,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推进优化调整的产品管线,研发项目研发阶段不同投入不同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支出减少、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等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办理本期赎回理财产品2.90亿元,本报告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10亿元未到期未赎回致现金净额增加及随着研发生产基地进度的推进,建设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偿还短期银行借款3,000.00万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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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阶段,尚未进入商业化;公司2024年度收入主要为材料及研发中间体销售收入。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不适用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不适用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6.6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27.43 | 74.78% | 否 |
2 | 客户二 | 8.40 | 22.90% | 否 |
3 | 客户三 | 0.60 | 1.64% | 否 |
4 | 客户四 | 0.25 | 0.68% | 否 |
5 | ||||
合计 | / | 36.68 | 100.00% |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阶段,尚未进入商业化;公司2024年度收入主要为材料及研发中间体销售收入。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562.4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5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3,101.73 | 23.70 | 否 |
2 | 供应商二 | 1,182.49 | 9.04 | 否 |
3 | 供应商三 | 594.67 | 4.54 | 否 |
4 | 供应商四 | 379.81 | 2.90 | 否 |
5 | 供应商五 | 303.75 | 2.32 | 否 |
合计 | / | 5,562.45 | 42.50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11,353,420.85 | 8,359,208.10 | 35.82 | 主要系本期销售团队建设人工支出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2,140,341.42 | 79,641,804.34 | -47.09 | 主要系本期部分员工股权激励到期解锁,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10,732,911.24 | -11,990,796.57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及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29.90 | 主要系本期氘恩扎鲁胺软胶囊(项目号:HC-1119)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阶段,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推进优化调整的产品管线,研发项目研发阶段不同投入不同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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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083,058.81 | -255,507,080.79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研发支出减少、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50,353.44 | -99,328,865.61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办理本期赎回理财产品2.90亿元,本报告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10亿元未到期未赎回致现金净额增加及随着研发生产基地进度的推进,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6,317.00 | -35,294,638.54 | 不适用 | 主要系上期偿还短期银行借款3,000.00万元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33,443,935.77 | 46.52 | 813,226,984.11 | 54.52 | -22.11 | 主要系本期研发持续投入、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支出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486,694.85 | 15.46 | 290,622,163.44 | 19.48 | -27.57 | 本期期末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所致 |
预付款项 | 10,256,203.75 | 0.75 | 30,051,912.07 | 2.01 | -65.87 | 主要系预 |
/
付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513,537.21 | 2.24 | 11,933,571.05 | 0.80 | 155.69 | 主要系增值税留底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032,308.80 | 0.52 | 7,032,308.80 | 0.47 | - | |
固定资产 | 5,439,862.00 | 0.40 | 5,844,657.30 | 0.39 | -6.93 | |
在建工程 | 314,504,087.83 | 23.10 | 169,538,426.17 | 11.37 | 85.51 | 主要系对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30,560,916.60 | 2.24 | 31,209,998.04 | 2.09 | -2.08 | |
使用权资产 | 8,678,499.63 | 0.64 | 12,606,446.67 | 0.85 | -31.16 | 主要系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823,078.95 | 8.07 | 118,065,514.37 | 7.92 | -6.98 | |
应付票据 | 34,765,430.66 | 2.55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付账款 | 96,869,887.98 | 7.11 | 92,868,462.38 | 6.23 | 4.31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62,712.77 | 0.43 | 4,964,393.69 | 0.33 | 18.10 | |
应交税费 | 1,228,247.84 | 0.09 | 1,215,105.73 | 0.08 | 1.08 | |
其他应付款 | 5,005,163.92 | 0.37 | 4,028,661.84 | 0.27 | 24.24 | 主要系本期末代付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22,502.69 | 0.24 | 3,768,232.22 | 0.25 | -14.48 | |
租赁负债 | 5,830,727.82 | 0.43 | 9,079,863.79 | 0.61 | -35.78 | 主要系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所致 |
递延收益 | 16,550,000.00 | 1.22 | 8,550,000.00 | 0.57 | 93.57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其他说明无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7,037,250.8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2%。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217,879.2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474.04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冻结资金543.96万元、补助专款专用资金3.79万元 |
合计 | 40,217,879.28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分析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2、主要产品”。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HC-1119 | 氘恩扎鲁胺软胶囊 | 1类 | 阿比特龙/化疗后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 是 | 否 | 研发最高阶段:新药上市申请获NMPA受理 |
HP518 | HP518片 | 1类 | 标准治疗失败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 是 | 否 | 临床I期 |
HP501 | HP501缓释片 | 1类 | 高尿酸血症/痛风 | 是 | 否 | 临床II期 |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时间 | 项目名称 | 监管部门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递交或批准情况 |
1 | 2024年2月 | HP537 | NMPA | 血液系统恶性肿瘤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2 | 2024年4月 | HP501 | NMPA | 原发性痛风伴高尿酸血症患者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3 | 2024年7月 | HP537 | FDA | 血液系统恶性肿瘤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4 | 2024年7月 | HP560 | NMPA | 骨髓纤维化(骨髓增殖性肿瘤)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5 | 2024年8月 | HP515 | NMPA |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6 | 2024年9月 | HP515 | FDA | 代谢性脂肪性肝炎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7 | 2024年10月 | HP568 | NMPA | ER+/HER2-晚期乳腺癌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8 | 2024年12月 | HP568 | FDA | ER+/HER2-晚期乳腺癌 |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
/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恒瑞医药 | 615,000.71 | 26.95 | 15.20 | 19.45 |
贝达药业 | 100,205.05 | 40.80 | 18.72 | 36.12 |
迪哲医药 | 80,559.85 | 882.47 | 94.93 | - |
泽璟制药 | 49,632.97 | 128.44 | 30.18 | - |
微芯生物 | 40,484.21 | 77.30 | 23.68 | 33.20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177,176.5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441.25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14.60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 |
注:以上同行业数据来自于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主要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评审阶段或研发阶段,尚未形成药品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具有参考性。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HC-1119 | 3,902.41 | 3,902.41 | - | 10,638.02 | -55.53 | 本期HC-1119国内处于新药上市申请审评阶段;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HC-1119海外项目,同期研发阶段不同投入不同 |
HP518 | 2,640.79 | 2,640.79 | - | 7,198.82 | -15.67 | 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
HP501 | 3,607.86 | 3,607.86 | - | 9,835.07 | 37.94 | 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
注:1、公司主要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评审阶段或研发阶段,尚未形成药品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具有参考性。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人工费用 | 9,172,196.07 | 80.79 |
股份支付费用 | 459,745.97 | 4.05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25,738.50 | 1.11 |
市场调研费 | - | - |
其他 | 1,595,740.31 | 14.06 |
合计 | 11,353,420.85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尚无药品获批上市销售,销售费用主要为营销团队人员薪酬等开支,与同行业公司暂不具可比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0,622,163.44 | 3,962,834.76 | - | - | 3,865,000,000.00 | 3,945,000,000.00 | - | 210,486,694.8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032,308.80 | - | - | - | - | - | - | 7,032,308.80 |
合计 | 297,654,472.24 | 3,962,834.76 | - | - | 3,865,000,000.00 | 3,945,000,000.00 | - | 217,519,003.6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报告期净利润 |
天府诺创 |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等 | 1,000,000.00 | 100 | 1,059,617.31 | 963,121.99 | -60.02 |
海创香港 | 公司境外业务的控股型平台 | 10,000股普通股,总额为 | 100 | 291,242.41 | 259,090.35 | -2,441.46 |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0,000.00港元 | ||||||
Hinova(U.S.) | 主要从事公司产品在美国及其他海外地区的临床研究、药品注册、项目引进、商务拓展等业务 | 1,000,000股普通股,每股0.001美元 | 100 | 5,169,840.71 | 3,969,702.39 | 192,183.91 |
Hinova(Aus) | 主要从事公司产品在澳洲地区的临床研究、药品注册、项目引进、商务拓展等业务 | 12股普通股,每股1澳元 | 100 | 1,898,223.32 | 1,664,136.74 | -42,301.84 |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关于行业格局和趋势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海创药业是一家以创新为驱动,采取全球同步开发策略,致力打造成“研产销一体化”的国际一流创新药物企业。公司构建了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重视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全力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及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利用其多年海内外成功开发上市产品的技术能力和全球视野,专注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重大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符合GMP体系的生产基地的建设,加速重点核心产品的商业化及产业化;快速推进临床阶段产品的开发,增加公司商业化产品。通过产品的销售和其他的研发和合作渠道提高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的生物医药行业地位及竞争力,以全球顶尖技术交叉融合积极推动生命健康事业的发展,成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创新药企业,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更多优质创新药产品,造福百姓。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致力打造具备国际化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创新研发能力强、“研产销”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
1.加速核心产品的商业化推进
公司重视推动产品尽早实现商业化、公司尽快实现盈利。公司核心产品商业化在即,将优先配置资源推进核心产品,与药品监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加速核心产品的进程,尽早实现产品上市销售。公司始终秉持全球同步开发的策略,在中国和美国搭建了全球临床及BD团队,开展全球商业化合作。
2.推进在研临床项目,利用前沿技术提升产品线创新与竞争力
公司将重点推进现有管线核心临床阶段产品,加速推进其他产品进入临床阶段,丰富临床阶段产品管线。另外,公司将持续跟踪医药行业研发新动态,保持公司产品管线研发的创新性和竞争力,提升公司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的竞争力。其次,公司始终秉持全球同步开发的策略,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建立了全球化分支机构,已在海外开展了多项临床试验。
PROTAC技术利用双功能小分子靶向降解目标蛋白,被认为是生物医药领域的革命性技术,可靶向不可成药靶点及解决药物耐药性问题。公司在PROTAC药物研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
/
验,目前该平台布局多个品种,公司将积极推动PROTAC产品HP518、HP568等项目的研发进展,发挥该平台的技术先进性。公司将加快推进临床阶段项目的研发进度,并积极拓展临床项目适应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HP518已在澳大利亚完成用于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Ⅰ期临床试验,澳大利亚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4年1月美国ASCO-GU大会,并入选2024年美国ASCO年会。HP518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3年1月获FDA批准,中国Ⅰ/Ⅱ期临床试验申请于2023年11月获NMPA批准,并于2023年12月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中国Ⅰ期耐受性研究已完成,2024年12月完成中国Ⅱ期首例受试者入组,目前正在入组中。HP518用于AR阳性三阴乳腺癌于2024年6月获美国FDA授予FTD。用于治疗ER+/HER2-晚期乳腺癌的口服PROTAC药物HP568片临床试验申请于2024年10月获得NMPA批准,2025年1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HP568片同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于2024年12月获美国FDA批准。
3.持续优化并强化研发团队建设立足发展需要,公司将持续完善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建立综合的人才培养、绩效管理及多维度的激励方式,有针对性地吸纳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公司,构建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人才梯队;同时,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和专项项目奖励,确保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紧密结合,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
4.开启商业化步伐,加快生产基地建设进度公司在研产品管线丰富,多项产品具有填补临床空白的潜力,具备强大竞争力和市场渗透内生优势,有利于促进商业化进展效率。公司已开展市场营销及产品生产布局前期工作。市场营销方面,公司正组建一支包括医学、市场、销售、准入四大职能的商业化团队,该团队不仅具有肿瘤背景尤其是泌尿肿瘤、高尿酸血症/痛风等代谢类领域专业化学术背景,同时兼具跨国制药公司和创新药公司工作背景,在创新药上市及推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销售实战经验。该团队已深入进行了市场调研,并已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体系,正在按计划开展上市前的销售工作。未来,公司将结合核心产品的注册时间表,在产品获批前组建一线销售团队,通过市场、医学、销售、准入四轮驱动,高效整合资源,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由公司精准覆盖核心市场,同时寻求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广阔市场的推广合作,从而达到市场的拓面下沉和深度覆盖。公司将结合核心产品的临床试验及注册时间表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策略及营销计划,确保能为产品上市后打下坚实基础。产品生产准备方面,公司旨在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产业化基地,并于2023年2月获得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正在积极开展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完成所有主体结构建设,完成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并稳步推进GMP体系建设。
5.持续增强并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执行力度公司将持续加强、优化和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管理体系的建设,并确保执行落地,以保障公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同时,公司将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
/
效率,强化公司研发、质量、绩效管理体系,巩固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公司运营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公司效率。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切实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构建了一套科学且完备的治理结构。这一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具备卓越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层共同组成,各治理主体间权责清晰、相互制衡且协同合作,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积极响应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的严格要求,经过深入研究和审慎制定,建立了一套全面、细致且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这些制度涵盖公司运营的各个关键环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此外,公司专门设立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等多个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专业建议,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全体股东的表决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召开、运行并作出有效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依照有关规定,发挥了在公司战略发展、内部审计、规范运作、薪酬体系管理、考核管理、管理人员选聘等方面的作用,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
(三)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监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召开、运行并作出有效决议。
(四)高级管理层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目前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总裁),另设首席科技官1名、副总裁4名及财务总监1名,其中运营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1名;管理层的选聘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首席医学官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管理层能够忠诚履行职务,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效管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YUANWEICHEN(陈元伟)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2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2,996,552.6 | 否 | ||||
XINGHAILI(李兴海) | 董事、首席科技官、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2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2,889,952.6 | 否 | ||||
陈元伦 | 董事 | 男 | 55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3,828,297 | 3,828,297 | 0 | 800,752.6 | 否 | |
代丽 | 董事、运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女 | 44 | 2023年9月15日/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1,332,712.6 | 否 | ||||
魏于全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180,000.0 | 否 | ||||
郑亚光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3年9月15日 | 2026年9月14日 | 180,000.0 | 否 | ||||
彭永臣 | 独立董事 | 男 | 72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180,000.0 | 否 | ||||
兰建宏 | 监事会主席、职工 | 男 | 41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527,026.7 | 否 |
/
代表监事 | |||||||||||
李雯 | 监事 | 女 | 41 | 2023年9月15日 | 2026年9月14日 | 433,577.0 | 否 | ||||
马红群 | 监事 | 女 | 42 | 2023年9月15日 | 2026年9月14日 | 553,949.5 | 否 | ||||
WUDU(杜武) | 药化资深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3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1,234,702.6 | 否 | ||||
樊磊 | 药化资深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9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1,077,831.2 | 否 | ||||
匡通滔 | CMC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0年9月21日 | 2026年9月14日 | 891,493.2 | 否 | ||||
史泽艳 | 财务总监 | 女 | 44 | 2021年11月12日 | 2026年9月14日 | 672,313.6 | 否 | ||||
郭宏(离任) | 首席医学官、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8 | 2022年8月29日 | 2024年5月25日 | 1,669,609.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828,297 | 3,828,297 | 0 | / | 15,620,474.1 | / |
注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存在尾差,系总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YUANWEICHEN(陈元伟) | YUANWEICHEN(陈元伟)先生,男,1963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博士后研究员、教授,1986年至1989年担任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9年至1993年于瑞士洛桑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1993年至1995年于美国斯克利普斯研究所(TheScrippsResearchInstitute)进行博士后研究,1995年至1998年担任美国艾伯维制药公司资深研究员,1998年至2005年担任美国拜耳制药公司高级研究科学家,2005年至2008年担任白鹭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官,2008年至2013年担任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药物化学研发副总裁、成都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至2021年兼职担任四川大学教授,2013年6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董事长、总经理。 |
XINGHAILI(李兴海) | XINGHAILI(李兴海),男,1963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博士后研究员、教授,1995年至2000年于美国犹他大学攻读肿瘤学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7年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07年至2012年担任美国默克公司高级科学家,2012年至2013年担任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13年至2015年担任阿斯利康中国创新中心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海创药业首席科技官,2016年11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董事,2019年至今兼职担任西南医科大学教授。 |
陈元伦 | 陈元伦,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1995年至2020年年历任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科员、中山市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中山市富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创有限董事、中山市盈逸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工程部副总裁、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成都维瑾柏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代丽 | 代丽,女,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至2018年历任成都西部猎头咨询有限公司经理,云图控股股份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四海同兴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同泰众盈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运营副总裁,2020年9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董事会秘书,2023年9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董事。 |
魏于全 | 魏于全,男,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国科学院院士,1986年至1991年担任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助教与讲师,1991年至1996年于日本京都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1996年至2006年担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生物治疗科与研究室主任教授,1997年至今担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肿瘤生物治疗研究室博士生导师,2005年至2017年担任四川大学副校长,2005年至今担任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6年至今担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主任,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担任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2025年3月担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担任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担任成都智汇天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川宇健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威斯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威斯克生物医药(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至今担任成都金唯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郑亚光 | 郑亚光,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副教授,资深财务专家。1989.9-1996.7在西南农业大学完成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习。1996.7-1999.2任职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间(1998.2-1999.2)在南充市财政局锻炼;1999.3-2011.3任职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其间(2001.9-2007.12)师从郭复初教授攻读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任 |
/
财务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2011.3-2012.3出任原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证券代码:002200)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1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2009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2012.4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从事MBA、MPAcc《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教学工作,并于2014.12出任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商学院副院长至今。曾任四川南格尔医学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巴中市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独立董事。 | |
彭永臣 | 彭永臣,男,195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至1989年担任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副处长,1989年至1992年担任四川省政法委员会综治办副主任,1992年至1993年担任四川省涉外律师事务副主任,1993年至2012年担任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年至今担任北京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独立董事。 |
兰建宏 | 兰建宏,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8年历任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主管、安徽美致诚药业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部经理,2018年至今历任海创药业的质量保证部副总监、总监,2020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马红群 | 马红群,女,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高级工程师,2009至2014年历任成都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公共事务部主任,2014年至2022年历任海创药业高级经理、总监,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海创药业高级总监,2024年12月至今任总裁助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监事。 |
李雯 | 李雯,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历任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药分析室主任,成都睿智化学有限公司药物分析组负责人,2014年4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药物分析总监,2023年9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监事。 |
WUDU(杜武) | WUDU(杜武),男,1972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博士后研究员,1996年至2002年于美国匹兹堡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4年于美国斯克利普斯研究所(TheScrippsResearchInstitute)进行博士后研究,2004年至2009年担任美国默克公司研究实验室(MerckResearchLaboratories,MerckInc.)资深化学家,2009年至2016年担任美国PTC医药公司(PTCTherapeutics)资深科学家,2016年7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药化资深副总裁。 |
樊磊 | 樊磊,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博士后研究员,2001年至2006年于美国布兰代斯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2006年至2007年于加拿大阿尔贝塔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0年至2014年担任成都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4年5月至今任海创药业药化资深副总裁。 |
匡通滔 | 匡通滔,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担任浙江海正药业有限公司员工,2006年至2009年担任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至2013年担任成都睿智化学有限公司工艺研发部主管,2013年7月至今任海创药业CMC副总裁。 |
史泽艳 | 史泽艳,女,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1年至2003年担任四川彩地印务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至2004年担任成都统一食品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至2021年5月历任成都南光有限公司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财务负责人,2021年5月至11月担任海创药业财务副总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财务总监。 |
郭宏(离 | 郭宏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6年至1991年在首都医科大学攻读临床医学学士学位, |
/
任) | 2001年至2004年在英国东伦敦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8年至2021年在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攻读高级工商管理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9年历任北京胸科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医药管理研究所医院管理研究室主任、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医药代表、北京凯维斯医药咨询公司临床研究项目经理,1999年至2004年历任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中国)临床研究助理、临床研究主任、临床研究质量控制经理,2004年至2006年担任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中国)临床研究经理,2006年至2009年担任诺和诺德制药有限公司(中国)高级临床研究经理,2009年至2010年担任葛兰素史克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医学总监,2011年至2017年担任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国)肿瘤事业部临床研发总监,2017年至2021年担任北京珅奥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医学官及临床研发副总裁,2021年10月至2024年5月任职于海创药业临床中心,在职期间担任公司首席医学官、核心技术人员。郭宏先生已于2024年5月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止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姓名 | 职务(注) | 间接持股 | 间接持股方式 |
YUANWEICHEN(陈元伟) | 董事长、总经理 | 15,621,563 | 通过AffinitisGroupCo.Ltd.和AffinitisGroupLLC间接持有13,125,294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元晖同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HinovaUnitedLLC间接持有2,496,269股,前述共计15,621,563股。 |
XINGHAILI(李兴海) | 董事、首席科技官、核心技术人员 | 2,462,740 | 通过HironPharmaceuticalsInc.和AmhironLLC间接持有1,564,347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HinovaUnitedLLC间接持有898,393股,前述共计2,462,740股。 |
陈元伦 | 董事 | 566,208 |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海创同力、元晖同道间接持有 |
代丽 | 董事、运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543,781 | 通过海创同力持有 |
兰建宏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43,836 | 通过海创同力持有 |
马红群 | 监事 | 75,148 | 通过海创同力持有 |
李雯 | 监事 | 65,754 | 通过海创同力持有 |
WUDU(杜武) | 药化资深副总裁 | 385,383 | 通过HinovaLLC持有 |
樊磊 | 药化资深副总裁 | 386,583 | 通过海创同力持有 |
/
匡通滔 | CMC副总裁 | 386,583 | 通过海创同力持有 |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YUANWEICHEN(陈元伟) | HinovaLLC | 执行董事 | 2020年12月 | |
海创同力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6月 | ||
AffinitisLLC | 董事 | 2020年4月 | ||
XINGHAILI(李兴海) | Amhiron | 董事 | 2020年4月 | |
HinovaLLC | 监事 | 2020年12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YUANWEICHEN(陈元伟) | AffinitisCo. | 董事 | 2013年1月 | |
元晖同道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5月 | ||
成都维瑾博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9月 | ||
陈元伦 | 成都维瑾博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2024年9月 |
XINGHAILI(李兴海) | Hiron(已注销) | 董事 | 2018年8月 | 2024年5月 |
西南医科大学 | 教授 | 2019年1月 | ||
魏于全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肿瘤生物治疗研究室博士生导师 | 1997年3月 |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临床肿瘤中心主任 | 2006年12月 | ||
四川大学 | 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 2005年12月 | ||
成都茵目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6月 | ||
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0年7月 | ||
成都智汇天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月 | ||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2025年3月 | |
深圳天赋生物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2月 | 2025年3月 | |
成都金唯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月 | ||
成都威斯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21年7月 | ||
成都川宇健维生物科 | 董事 | 2021年4月 |
/
技有限公司 | ||||
威斯克生物医药(广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7月 | ||
北京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年6月 | ||
彭永臣 | 北京市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12年8月 | |
成都百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7月 | ||
成都市金财大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监事 | 未查询到时间 | ||
郑亚光 | 西充大水井生态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月 | |
四川中意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 | ||
四川中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2024年12月 | |
樊磊 | 资阳市雁江区宇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其中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年度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高管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检查、监督。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同意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董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付薪酬已支付,与本报告披露的薪酬总额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5,620,473.8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760,142.1 |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郭宏 | 首席医学官 | 离任 | 辞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13、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8、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1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2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1、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22、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2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 | 2024年8月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
六次会议 | 23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YUANWEICHEN(陈元伟) | 否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XINGHAILI(李兴海) | 否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陈元伦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1 |
代丽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1 |
魏于全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1 |
郑亚光 | 是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彭永臣 | 是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郑亚光、陈元伦、魏于全 |
提名委员会 | 魏于全、YUANWEICHEN(陈元伟)、彭永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彭永臣、YUANWEICHEN(陈元伟)、郑亚光 |
/
战略委员会 | YUANWEICHEN(陈元伟)、XINGHAILI(李兴海)、代丽、郑亚光、魏于全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0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0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四)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2、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7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研发人员 | 115 |
销售人员 | 13 |
财务人员 | 5 |
行政人员 | 34 |
生产人员 | 7 |
合计 | 17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2 |
硕士 | 50 |
本科 | 95 |
其他 | 17 |
合计 | 174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重对人力资源的培育和科学管理。公司将在保持薪酬稳定的基础上根据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的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逐步优化公司的薪酬体系,保持公司的薪酬行业竞争力,通过制定多层次的激励机制、与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建立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晋升机制、为员工自我成长及职业荣誉创造条件等方式,提升员工、特别是核心团队人员凝聚力及稳定性。
/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本投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员工培训需求,提供一系列的内外部培训,为员工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
新员工入职培训体系:该课程分为公司层面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类培训和部门层面的通用技术类培训,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早适应工作环境,融入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用人部门为新入职员工培训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工作流程;为新人指定导师,跟踪、协助新人的日常工作,协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工作要求。
在职岗位培训体系:针对在岗员工的岗位职责、专业技能、业务流程等进行强化培训,以使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个人的岗位技能。
管理技能培训体系: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激发各级管理人员的潜能与能力,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公司定期举办管理技能类培训。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
(一)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负、当期可分配利润亦为负,公司多数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勤勉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运营与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公司高度重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与激励。公司根据岗位核心职责和性质,结合内部及市场情况,制定对应薪酬及考评激励机制,包括年度调薪、股权激励、定期业绩考核与奖金方案等。
同时,公司注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有效运行机制。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内外部环境,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流程和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适时的评估、更新和完善。公司后续将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有两家全资直接控股子公司海创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和成都天府诺创国际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家全资孙公司HinovaPharmaceuticals(USA)Inc.和一家三级全资子公司HinovaPharmaceuticalsAusPtyLtd。前述四家公司的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统一纳入公司层面管理,并接受公司的监督。该四家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信
/
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德勤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一)高质量的环境保
1、标准制度运行:公司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低碳环保、绿色健康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废弃物,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公司组织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的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具有处置及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对废弃物进行处置,确保公司的废弃物处置合法合规。公司在通风橱内进行的所有化学实验,其碱性废气及有机废气经专用排风管道收集后,分别引至楼顶排放,有机废气排口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碱废气经一级酸性吸附装置进行中和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自建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统一排入园区物业污水收集处理装置,再次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常态化演练:本年度公司组织应急救护、危化品安全专项各类培训4场,累计500人次参训,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消防等各类应急演练2次,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年度环境监测、年度职业危害因素等专项监测,确保公司各类设施系统运行可靠,为公司员工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同时,公司也十分关注办公过程中的资源能耗,将节能减排理念运用于日常各个工作环节。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00.39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严格遵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要求,并切实执行公司内部《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置与运输,全方位确保废弃物处置流程合法合规,为公司的绿色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总体方针下,公司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立足于企业实际运营状况,公司严格遵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开展环保工作,全方位强化了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
公司环保体系的构建、运行及监督管理工作,均由公司安委会进行统筹规划、悉心指导并精心组织落实。公司各部门均能严格依据公司既定的环境保护制度以及各项操作规程,扎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任务。与此同时,公司定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年度环境监测以及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专项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管理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公司各项防治污染的设备设施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亦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而遭受处罚的情况,充分彰显了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卓越执行力与坚定决心。(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日常运营的每一个环节。在能源管理方面,公司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精准调控空调的运行时段,依据不同办公区域的实际需求以及一天内的温度变化规律,合理安排空调的运行时间,在为员工营造舒适办公环境的同时,实现了能源的高效利用。在办公模式创新上,公司依托先进的OA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极大地减少了纸张的使用量。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办公效率,降低了办公成本,更减少了纸张生产过程中对森林资源的消耗以及相关的环境污染,以切实可行的行动助力环保事业的发展,彰显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担当。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在积极推进研发进展、丰富产品管线及加强人才储备的同时,秉持合规经营的理念,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纳税,广泛吸纳全球优秀人才,持续提高研发团队实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如下重要荣誉奖项称号:
(1)2024年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
(2)2023年天府峨眉计划;
(3)2024中国医药研发排行榜化药榜单前100强;
(4)2023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
(5)成都市高新区“金熊猫未来星”·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奖;
(6)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
(7)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公司凝聚了国际前沿技术和全球视野的优势,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重点布局,挖掘未满足的临床需求。自主搭建了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这些技术平台覆盖了创新药开发及产业化的全部技术环节,形成了从早期药物研发到后期商业化领先的研发优势和雄厚的技术及人才储备。
公司依托于上述核心技术平台,以自主创新为主,并通过自主研发进一步丰富公司管线,公司产品管线全球竞争力逐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癌症和代谢疾病领域构建了有9项在研产品的产品管线,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HC-1119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此外有6项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研究阶段(HP518、HP568、HP501、HP515、HP537及HP560),还有多项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循研发伦理,包括受试者保护、科研诚信、动物保护等方面。公司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充分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遵循科学规范、诚实守信原则,研发过程记录及时、真实、规范、完整。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遵从GxP针对数据完整性的要求,覆盖操作、流程制度、组织架构等多方面。明确规定了信息系统账号权限管理、加密、信息存储与备份管理、保密管理、网络访问等各方面的信息安全管控程序,充分保障公司的信息安全。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将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对于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出了如下举措:
1、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的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事宜,同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工作机制。
/
2、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二“(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3、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投票机制,明确了参加股东大会的形式、委托表决、计票点票等具体内容。此外,公司在公司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同时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各项重要承诺公司发行前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重要承诺方在发行上市期间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做出了相关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践行承诺,未发生损害股东权益的事项。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在外部环境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与环境建设,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团建、节日活动、学习及兴趣小组、员工大会等,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薪酬福利方面,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多样化的福利(包括个性化福利年假、生育结婚礼金、疾病慰问等);在绩效管理方面,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考评与沟通,提高管理人员与员工直接沟通频率,有效帮助员工提升技能与业绩;此外,公司不断完善专业线与管理线的晋升、培训机制,拓展员工发展与学习渠道。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52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9.89%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574.425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6%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我们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重视与供应商的沟通,并始终保持着诚信的合作态度。在合规经营的要求下,建立了完善、科学的采购制度体系,践行阳光采购,提升产品质量,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同时,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以确保所采购产品满足质量要求。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不适用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创新药研发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人才和资金支持方面
/
都给与充分保障。公司《保密制度》以及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对知识产权归属、职务与非职务技术成果划分、保密义务等作出了具体的约定;对各项知识产权工作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建立了覆盖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保护机制。公司核心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及信息安全事故。公司于2022年年中开始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认证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96项发明专利、新获得26项发明专利,从结构上布局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规范知识产权工作流程,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依托以上平台,公司全球专利持续增加,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申请357项发明专利,其中124项已获专利授权。公司自主创新研发实力不断增强,可持续研发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
(十一)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中共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共有9名党员,其中硕博学历占比
77.78%,研发岗位占比66.67%。在上级党组织的帮助及指导下,积极发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支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与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及内部活动,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领悟,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促进思想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个人与组织的共同发展。支部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为海创药业“创良药·济天下”企业使命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企业健康发展和践行社会责任积极贡献力量。(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研发进展、财务状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海创药业2023年度科创板制药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制药及生物制品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海创药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安排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之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临床进展、重大交易、股权变化等。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73条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可参见上交所官网。公司网站中亦设有“投资者关系”专栏,载有公司公告等资料供投资者浏览。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通过不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电话、上证E互动等向公司咨询或提出建议。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公告投资者调研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见上证E互动网站中海创药业公司主页的“上市公司发布”栏。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已搭建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运行规则,由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唯一端口,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工作规范,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布73篇公告及9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时主动回复E互动问答。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之间建立了立体多维、充分通畅的沟通机制,在向机构投资者主动传递公司价值、解读公司潜力的同时,汲取市场反馈信息,对内向公司管理层传递资本市场的投资逻辑,促进公司管理层结合外部投资逻辑优化发展战略。(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供应商、客户订立的商务合同中设置反商业贿赂条款。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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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实际控制人亲属YINGLIU(刘英)、周雯、陈凤渠、张云川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公司/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公司/本人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公司/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5)如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海创同力、HinovaLLC、元晖同道,以及Amhiron、Hiron14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本企业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相应减持股份总数将不高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限;(3)如因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YUANWEICHEN(陈元伟)、XINGHAILI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 | 2021年4月28日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 | 是 | 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实现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2024年5月17日Hiron完成了注销登记,Hiron在本公司的相关权益由XINGHAILI(李兴海)持有,XINGHAILI(李兴海)承诺继续履行Hiron在本公司的相关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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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海)、代丽、陈元伦、WUDU(杜武)、樊磊、匡通滔、汪宗宝 | 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5)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6)上述第4和第5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7)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级管理人员期间,在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 | 盈利前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监事兰建宏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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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盈利前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在离职后6个月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YUANWEICHEN(陈元伟)、XINGHAILI(李兴海)、WUDU(杜武)、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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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磊、匡通滔、汪宗宝 | 人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实现盈利前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 | (1)本公司/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公司/本人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3)本公司/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 | 其他 | 公司股东盈创动力 | (1)本公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 | 2021年4月 | 是 | 限售期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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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3)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8日 | 后两年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将根据《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确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后12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但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在单一会计年度内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且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在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且累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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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3)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拟新聘任领取薪酬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领取薪酬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4)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5)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董事会公告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稳定公司股价事宜。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 | (1)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3)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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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4)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董事会公告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稳定公司股价事宜。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YUANWEICHEN(陈元伟)、XINGHAILI(李兴海)、代丽、陈元伦、WUDU(杜武)、樊磊、匡通滔、汪宗宝 | (1)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薪酬的30%;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3)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领取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领取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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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对领取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领取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4)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董事会公告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稳定公司股价事宜。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2)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 |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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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陈元伦 | 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 | (1)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促使发行人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1)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市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加强内部管理、提供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优化、研发流程改进、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不断降低损耗。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费用率。(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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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也将抓紧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和投入使用。随着项目逐步实施,产能的逐步提高及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 | (1)本公司将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 |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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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全体直接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 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若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4)本公司/本人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1)发行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负有个人责任的发行人之董事、监事、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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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2)发行人将对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暂扣或扣减现金分红等措施。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股东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除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以自有、资管或募集资金投资的已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金融产品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除前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 | (1)就海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前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海创药业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或海创药业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情形,本公司愿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全部费用,保证海创药业不会因此遭受损失。(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海创药业有权依据本承诺函扣留本公司从海创药业获取的分红等收益,并用以补偿海创药业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 | (1)就海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前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海创药业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或海创药业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情形,本人愿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全部费用,保证海创药业不会因此遭受损失。(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海创药业有权依据本承诺函扣留本人从海创药业获取的工资、奖金、补贴、分红等收入,并用以补偿海创药业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 | (1)本公司/本人将尽可能的规范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 | 2021 | 是 | 作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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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 |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4)本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年4月28日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AffinitisLLC、间接控股股东AffinitisCo.、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本人将 | 2021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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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财务总监史泽艳 |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财务总监史泽艳 | 1、本公司/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若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4)本公司/本人未完全消除未 | 2021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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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1)发行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负有个人责任的发行人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2)发行人将对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暂扣或扣减现金分红等措施。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财务总监史泽艳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11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胡媛媛、左秀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胡媛媛(1年)、左秀平(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万元(注) |
财务顾问 | 无 | 不适用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注:含税,含内控审计费用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2022年3月公司与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海创药业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后补充协议,约定由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公司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凤凰里社区10、11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为14,514.3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合同仍在履行中。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7日 | 1,062,699,200.00 | 995,113,315.68 | 2,503,958,800.00 | / | 844,206,217.14 | / | 84.84 | 不适用 | 100,104,832.00 | 10.06 | |
合计 | / | 1,062,699,200.00 | 995,113,315.68 | 2,503,958,800.00 | / | 844,206,217.14 | / | / | / | 100,104,832.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 | 研发生产基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 | 202,058,812.09 | 29,229,749.53 | 208,874,644.42 | 103.37(注2) | 2025年12月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行股票 | 地建设项目 | 投资总额(注3) | 31日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626,514,698.51 | 41,764,948.26 | 489,657,994.85 | 78.16 | 2026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发展储备资金项目 | 其他 | 是 | 否 | 166,539,805.08 | 29,110,134.21 | 145,673,577.87 | 87.47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995,113,315.68 | 100,104,832.00 | 844,206,217.14 | / | / | / | / | / | / | / |
注1: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c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注2: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超出部分属于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4年4月13日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52,058,812.09 | 179,644,894.89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为聚焦公司研发管线推进,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调减“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205.88万元调减为人民币20,205.88万元,调减的金额5,000.00万元将投入到“创新药研发项目"HC-1119国内新药上市申请及在研项目HP518、HP501和HP537的临床研究中。 | -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 |
创新 | 2024年4 | 调增 | 576,514,698.51 | 447,893,046.59 | 创新 | 随着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工作的持续推进,根据公司实际研发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 | -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 |
/
药研发项目 | 月13日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药研发项目 | 势、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相关因素,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暂停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HC-1119海外、HP558和HP530三个子项目后续的研发推进,有利于加快公司药物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 |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4月12日 | 27,000.00 | 2024年4月12日 | 2025年4月11日 | 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281,539 | 27.55 | 0 | 0 | 0 | -990,400 | -990,400 | 26,291,139 | 26.55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8,963,528 | 9.05 | 0 | 0 | 0 | -990,400 | -990,400 | 7,973,128 | 8.05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588,344 | 4.63 | 0 | 0 | 0 | -990,400 | -990,400 | 3,597,944 | 3.6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375,184 | 4.42 | 0 | 0 | 0 | 0 | 0 | 4,375,184 | 4.42 |
4、外资持股 | 18,318,011 | 18.50 | 0 | 0 | 0 | 0 | 0 | 18,318,011 | 18.5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8,318,011 | 18.50 | 0 | 0 | 0 | 0 | 0 | 18,318,011 | 18.5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1,734,059 | 72.45 | 0 | 0 | 0 | +990,400 | +990,400 | 72,724,459 | 73.45 |
1、人民币普通股 | 71,734,059 | 72.45 | 0 | 0 | 0 | +990,400 | +990,400 | 72,724,459 | 73.4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99,015,598 | 100.00 | 0 | 0 | 0 | 0 | 0 | 99,015,598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90,400股,系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所致。2024年4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990,400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AFFINITISGROUPLLC | 13,125,294 | 0 | 0 | 13,125,294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5年10月12日 |
陈元伦 | 3,828,297 | 0 | 0 | 3,828,297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5年10月12日 |
HinovaUnitedLLC | 3,628,370 | 0 | 0 | 3,628,37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5年4月12日 |
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597,944 | 0 | 0 | 3,597,944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5年4月12日 |
AMHIRONLLC | 1,564,347 | 0 | 0 | 1,564,347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5年4月12日 |
周雯 | 546,887 | 0 | 0 | 546,887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5年10月12日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90,400 | 990,400 | 0 | 0 | 保荐机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4月12日 |
合计 | 27,281,539 | 990,400 | 0 | 26,291,139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5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9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AFFINITISGROUPLLC | 0 | 13,125,294 | 13.26 | 13,125,294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93,150 | 8,569,996 | 8.6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陈元伦 | 0 | 3,828,297 | 3.87 | 3,828,29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3,761,580 | 3.8 | 0 | 无 | 0 | 其他 |
HinovaUnitedLLC | 0 | 3,628,370 | 3.66 | 3,628,37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成都海创同力企业 | 0 | 3,597,944 | 3.63 | 3,597,944 | 无 | 0 | 其他 |
/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AMHIRONLLC | 0 | 1,564,347 | 1.58 | 1,564,347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国泰佳泰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95,663 | 1,555,028 | 1.57 | 0 | 无 | 0 | 其他 | |
刘西荣 | 169,000 | 1,450,008 | 1.4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BioTrackCapitalFundI,LP | 0 | 1,297,740 | 1.31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97,740 | 1.31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569,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8,569,99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6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1,580 | |||||
国泰佳泰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55,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5,028 | |||||
刘西荣 | 1,450,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0,008 | |||||
BioTrackCapitalFundI,LP | 1,297,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7,740 | |||||
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7,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7,740 | |||||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海叁号创新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42,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2,876 | |||||
芜湖鑫德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95,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5,908 | |||||
曜金(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95,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5,908 | |||||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深圳投控创智科技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5,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5,90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为兄弟关系;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AffinitisGroupLLC、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HinovaUnitedLLC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AFFINITISGROUPLLC | 13,125,294 | 2025年10月12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陈元伦 | 3,828,297 | 2025年10月12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HinovaUnitedLLC | 3,628,370 | 2025年4月12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597,944 | 2025年4月12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AMHIRONLLC | 1,564,347 | 2025年4月12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周雯 | 546,887 | 2025年10月12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为兄弟关系;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AffinitisGroupLLC、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HinovaUnitedLLC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990,400 | 2024年4月12日 | -851,755 | 138,645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AffinitisGroupLLC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YUANWEICHEN(陈元伟) |
成立日期 | 2020-4-27 |
主要经营业务 | YUANWEICHEN(陈元伟)个人持股平台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YUANWEICHEN(陈元伟) |
国籍 | 美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陈元伦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德师报(审)字(25)第P04615号
(第1页,共4页)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创药业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创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研发费用的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0及十五、2所述,于2024年度,海创药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174,031,725.15元,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174,573,435.83元。鉴于研发活动是海创药业目前主要的经营活动,研发费用金额对于2024年度利润表具有重大影响,且研发费用是否予以资本化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因此我们将研发费用的确认认定为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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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5)第P04615号
(第2页,共4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1、研发费用的确认-续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估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2评价管理层采用的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获取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清单及费用发生明细,分析发生的研发费用与清单所描述项
目的相关性。通过询问相关研发人员及检查各项目进度资料了解项目所处的研究开发进程,结合各项目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评估研发费用分项目核算的合理性,并分析有关项目的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
4从研发费用明细中选取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检查合同、发票、银行回单、材料领用
单据或其他方提交的履约成果材料等支持性文件,评估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并对存在风险特征的项目(如招待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进一步选取样本,检查费用支付对象及其服务交付物是否与海创药业的研发活动相关。
5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研发费用中选取样本,检查合同、发票、银行回单、材料领用单据或其他方提交的履约成果材料等支持性文件,评估研发费用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从供应商台账中选取研发费用主要供应商进行背景核查,检查其业务类型、资质条件等,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选取样本对重要供应商本年交易额、年末余额进行函证。
7执行分析程序,包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评估研发费用发生及变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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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5)第P04615号
(第3页,共4页)
四、其他信息
海创药业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海创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创药业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创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海创药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创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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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5)第P04615号
(第4页,共4页)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创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创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海创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媛媛
中国·上海(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左秀平
2025年4月18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33,443,935.77 | 813,226,984.11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10,486,694.85 | 290,622,163.44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七、8 | 10,256,203.75 | 30,051,912.07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836,105.91 | 1,386,277.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七、10 | 4,557.13 | 5,576.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0,513,537.21 | 11,933,571.05 |
流动资产合计 | 885,541,034.62 | 1,147,226,484.9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7,032,308.80 | 7,032,308.80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439,862.00 | 5,844,657.30 |
在建工程 | 七、22 | 314,504,087.83 | 169,538,426.1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678,499.63 | 12,606,446.67 |
无形资产 | 七、26 | 30,560,916.60 | 31,209,998.0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 | 41,232.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09,823,078.95 | 118,065,514.3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6,038,753.81 | 344,338,583.88 | |
资产总计 | 1,361,579,788.43 | 1,491,565,068.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4,765,430.66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96,869,887.98 | 92,868,462.38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862,712.77 | 4,964,393.69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28,247.84 | 1,215,105.7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005,163.92 | 4,028,661.84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222,502.69 | 3,768,232.22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6,953,945.86 | 106,844,855.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830,727.82 | 9,079,863.79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550,000.00 | 8,55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380,727.82 | 17,629,863.79 | |
负债合计 | 169,334,673.68 | 124,474,719.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9,015,598.00 | 99,015,5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582,971,327.53 | 2,558,181,560.49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9,757.12 | 109,508.29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89,712,053.66 | -1,290,216,317.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2,245,114.75 | 1,367,090,349.2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2,245,114.75 | 1,367,090,349.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61,579,788.43 | 1,491,565,068.87 |
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9,840,326.58 | 811,327,769.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486,694.85 | 290,622,163.4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9,944,639.44 | 29,871,939.6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836,105.91 | 1,386,277.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4,557.13 | 5,576.4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513,537.21 | 11,933,571.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881,625,861.12 | 1,145,147,297.6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551,881.36 | 1,551,881.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032,308.80 | 7,032,308.8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5,439,862.00 | 5,844,657.30 | |
在建工程 | 314,504,087.83 | 169,538,426.1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8,678,499.63 | 12,606,446.67 | |
无形资产 | 30,560,916.60 | 31,209,998.0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41,232.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823,078.95 | 118,065,514.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7,590,635.17 | 345,890,465.24 | |
资产总计 | 1,359,216,496.29 | 1,491,037,762.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34,765,430.66 | - | |
应付账款 | 95,777,129.33 | 89,920,611.06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682,561.69 | 4,972,733.71 | |
应交税费 | 1,228,247.84 | 1,215,105.73 | |
其他应付款 | 8,696,979.69 | 11,217,168.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22,502.69 | 3,768,232.2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9,372,851.90 | 111,093,851.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5,830,727.82 | 9,079,863.79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16,550,000.00 | 8,55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380,727.82 | 17,629,863.79 | |
负债合计 | 171,753,579.72 | 128,723,714.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9,015,598.00 | 99,015,59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2,583,536,565.25 | 2,558,746,798.21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未分配利润 | -1,495,089,246.68 | -1,295,448,348.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7,462,916.57 | 1,362,314,048.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9,216,496.29 | 1,491,037,762.86 |
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66,836.28 |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66,836.28 |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7,539,778.96 | 324,695,387.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35,918.00 | -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11,284.78 | 417,127.3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353,420.85 | 8,359,208.10 |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140,341.42 | 79,641,804.3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732,911.24 | -11,990,796.57 |
其中:利息费用 | 526,607.32 | 1,487,704.66 | |
利息收入 | 10,013,732.89 | 12,139,204.3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908,617.33 | 6,042,899.2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9,144,656.32 | 16,482,692.4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962,834.76 | 8,350,605.3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24,710.27 | -315,088.2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9,481,544.54 | -294,134,278.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0.0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73.60 | 5,049.2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9,483,508.14 | -294,139,327.8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2,227.96 | 19,086.2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495,736.10 | -294,158,414.1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495,736.10 | -294,158,414.1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495,736.10 | -294,158,414.1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39,265.41 | -25,727.1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9,265.41 | -25,727.1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 - | - |
/
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9,265.41 | -25,727.1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9,265.41 | -25,727.14 | |
(7)其他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9,635,001.51 | -294,184,141.2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9,635,001.51 | -294,184,141.2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1 | -2.9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66,836.28 |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35,918.00 | - |
税金及附加 | 411,284.78 | 408,318.96 | |
销售费用 | 11,453,064.66 | 8,686,968.82 | |
管理费用 | 41,419,810.75 | 79,079,864.69 | |
研发费用 | 174,573,435.83 | 249,614,250.95 | |
财务费用 | -10,707,897.07 | -11,951,837.79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6,607.32 | 1,487,704.66 | |
利息收入 | 9,929,196.71 | 12,079,138.12 | |
加:其他收益 | 4,696,705.09 | 5,286,313.3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9,144,656.32 | 16,482,692.4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62,834.76 | 8,350,605.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4,710.27 | -315,088.2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9,639,294.77 | -296,033,042.7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68 | 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3.38 | 5,049.2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9,640,898.47 | -296,038,091.9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640,898.47 | -296,038,091.9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640,898.47 | -296,038,091.9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7.其他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9,640,898.47 | -296,038,091.9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4,350.00 |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19,844,153.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605,074.43 | 17,786,068.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19,424.43 | 37,630,221.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2,186.69 |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 70,143,751.64 | 67,338,764.00 |
/
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8,447.20 | 447,206.9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7,228,097.71 | 225,351,331.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102,483.24 | 293,137,302.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083,058.81 | -255,507,080.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45,000,000.00 | 5,01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037,537.25 | 24,825,216.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75.57 | 21,93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59,039,712.82 | 5,036,847,149.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9,549,635.60 | 99,176,015.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65,000,000.00 | 5,037,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740,430.66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89,290,066.26 | 5,136,176,015.1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50,353.44 | -99,328,865.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0,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904,003.4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56,317.00 | 4,390,635.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56,317.00 | 35,794,638.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6,317.00 | -35,294,638.5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27,097.07 | 1,747,762.4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 -219,962,632.18 | -388,382,822.46 |
/
额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3,188,688.67 | 1,201,571,511.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3,226,056.49 | 813,188,688.67 |
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4,350.00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19,844,153.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90,626.01 | 16,969,416.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704,976.01 | 36,813,569.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2,186.69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682,683.45 | 63,418,563.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6,219.24 | 419,312.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065,585.45 | 223,276,230.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9,466,674.83 | 287,114,105.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761,698.82 | -250,300,535.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45,000,000.00 | 5,01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037,537.25 | 24,825,216.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75.57 | 21,93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59,039,712.82 | 5,036,847,149.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9,549,635.60 | 99,176,015.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65,000,000.00 | 5,037,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740,430.66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89,290,066.26 | 5,136,176,015.1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30,250,353.44 | -99,328,865.61 |
/
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0,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904,003.4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6,317.00 | 4,390,635.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56,317.00 | 35,794,638.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6,317.00 | -35,294,638.5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01,342.80 | 1,632,170.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1,667,026.46 | -383,291,869.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1,289,473.76 | 1,194,581,343.3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9,622,447.30 | 811,289,473.76 |
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58,181,560.49 | - | 109,508.29 | - | - | - | -1,290,216,317.56 | - | 1,367,090,349.22 | - | 1,367,090,349.2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58,181,560.49 | - | 109,508.29 | - | - | - | -1,290,216,317.56 | - | 1,367,090,349.22 | - | 1,367,090,349.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4,789,767.04 | - | -139,265.41 | - | - | - | -199,495,736.10 | - | -174,845,234.47 | - | -174,845,234.4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139,265.41 | - | - | - | -199,495,736.10 | - | -199,635,001.51 | - | -199,635,001.5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24,789,767.04 | - | - | - | - | - | - | - | 24,789,767.04 | - | 24,789,767.0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24,789,767.04 | - | - | - | - | - | - | - | 24,789,767.04 | - | 24,789,767.04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82,971,327.53 | - | -29,757.12 | - | - | - | -1,489,712,053.66 | - | 1,192,245,114.75 | - | 1,192,245,114.7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482,298,983.27 | - | 135,235.43 | - | - | - | -996,057,903.42 | - | 1,585,391,913.28 | - | 1,585,391,913.2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482,298,983.27 | - | 135,235.43 | - | - | - | -996,057,903.42 | - | 1,585,391,913.28 | - | 1,585,391,913.2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75,882,577.22 | - | -25,727.14 | - | - | - | -294,158,414.14 | - | -218,301,564.06 | - | -218,301,564.0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25,727.14 | - | - | - | -294,158,414.14 | - | -294,184,141.28 | - | -294,184,141.28 |
(二) | - | - | - | - | 75,882,577.22 | - | - | - | - | - | - | - | 75,882,577.22 | - | 75,882,577.22 |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75,882,577.22 | - | - | - | - | - | - | - | 75,882,577.22 | - | 75,882,577.22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58,181,560.49 | - | 109,508.29 | - | - | - | -1,290,216,317.56 | - | 1,367,090,349.22 | - | 1,367,090,349.22 |
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58,746,798.21 | - | - | - | - | -1,295,448,348.21 | 1,362,314,048.0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58,746,798.21 | - | - | - | - | -1,295,448,348.21 | 1,362,314,048.0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4,789,767.04 | - | - | - | - | -199,640,898.47 | -174,851,131.4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199,640,898.47 | -199,640,898.4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24,789,767.04 | - | - | - | - | - | 24,789,767.0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24,789,767.04 | - | - | - | - | - | 24,789,767.04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83,536,565.25 | - | - | - | - | -1,495,089,246.68 | 1,187,462,916.57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482,864,220.99 | - | - | - | - | -999,410,256.23 | 1,582,469,562.7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482,864,220.99 | - | - | - | - | -999,410,256.23 | 1,582,469,562.7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 | - | - | 75,882,577.22 | - | - | - | - | -296,038,091.98 | -220,155,514.7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296,038,091.98 | -296,038,091.9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 | - | - | 75,882,577.22 | - | - | - | - | - | 75,882,577.2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75,882,577.22 | - | - | - | - | - | 75,882,577.22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015,598.00 | - | - | - | 2,558,746,798.21 | - | - | - | - | -1,295,448,348.21 | 1,362,314,048.00 |
公司负责人:YUANWEICHEN(陈元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泽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概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有限”),系一家于2013年2月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于2020年9月18日,海创有限董事会通过将海创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以海创有限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69,010,89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同日,海创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关于发起设立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同意将海创有限整体变更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海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更名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编号为915101000624182263的营业执照。于2020年9月25日,海创药业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由人民币69,010,894.00元增加至人民币74,255,598.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的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计24,760,000股并上市交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本年度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是药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2.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18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其中,本公司之子公司HinovaPharmaceuticals(HK)Limited(以下简称“海创香港”)、HinovaPharmaceuticals(USA)Inc.(以下简称“Hinova(U.S.)”)、HinovaPharmaceuticalAusPtyLtd.(以下简称“Hinova(Aus)”),均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1% |
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1%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1% |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1%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7.1控制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0.1外币业务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注二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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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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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1.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2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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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
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
否发生不利变化;
(7)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
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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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
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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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金融资产的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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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1.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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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
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
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1.2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1.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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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增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5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账龄等。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其他应收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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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研发使用原材料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库龄。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三“1.2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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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9.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9.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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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9.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生产设备 | 直线法 | 10 | 5 | 9.50 |
研发设备及器材 | 直线法 | 5-10 | 3 | 9.70-19.4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 | 3 | 19.4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5 | 3 | 19.40-32.33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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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竣工验收合格 |
设备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验收测试合格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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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及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 | 0 |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费用和股份支付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研发项目临床试验费用、研发项目非临床检测费用、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场地租赁和维护费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所需的差旅、交通和通讯费用等。本集团以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2.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对于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2.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度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材料收入。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如项目研发前期费用等)计入交易价格。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相关,且该商品或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转让该商品或服务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相关,但该商品或服务不构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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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包含该商品或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不相关的,该初始费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或服务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或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5.1取得合同的成本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5.2履行合同的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5.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6.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政府补助中的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款,系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故该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6.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政府补助中的生物城创新券、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等政府补助,由于该等补助不会形成长期资产,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7.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37.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37.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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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7.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8.1.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8.1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8.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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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8.3所得税的抵销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主要有:
39.1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本集团就固定资产厘定可使用年限和残值。该估计是根据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和残值的历史经验为基础的。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9.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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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或实际税率高于预期,将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对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如本集团未来盈利预测与现有盈利预测状况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损益。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仅适用于未选择2023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的上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及解释第18号。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适用上述规定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计算。 | 13%(注1)、6%(注2) |
/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后的金额,销售额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 | 3%(注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21%、30%(注4) |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本集团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注2:本集团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及保本理财利息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注3: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天府诺创国际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诺
创”)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征收率为3%。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创香港注册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利得税税率16.5%。本公司之子公司Hinova(U.S.)注册于美国,适用美国联邦
企业所得税税率21%。本公司之子公司Hinova(Aus)注册于澳大利亚,适用澳大
利亚企业所得税税率30%。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天府诺创 | 25 |
海创香港 | 16.5 |
Hinova(U.S.) | 21 |
Hinova(Aus) | 3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7号)的规定,本公司2024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用按照加计100%扣除。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551.46 | 55,801.46 |
银行存款 | 591,744,841.46 | 813,097,353.02 |
其他货币资金 | 41,693,542.85 | 73,829.6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633,443,935.77 | 813,226,984.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412,185.04 | 1,725,730.74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计人民币34,740,430.66元(2023年12月31日:零),因未决诉讼被冻结的资金计人民币5,439,596.69元(2023年12月31日:零),存放于MorganStanleySmithBarneyLLC的货币资金计人民币1,475,663.5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5,534.19元)及政府补助项目专项资金计人民币37,851.93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8,295.44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及政府补助专项资金为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0,486,694.85 | 290,622,163.44 | / |
其中: |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210,486,694.85 | 290,622,163.44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10,486,694.85 | 290,622,163.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446,521.36 | 92.10 | 29,130,394.49 | 96.93 |
1至2年 | 583,222.07 | 5.69 | 739,613.82 | 2.46 |
2至3年 | 52,339.41 | 0.51 | 181,903.76 | 0.61 |
3年以上 | 174,120.91 | 1.70 | - | - |
合计
合计 | 10,256,203.75 | 100.00 | 30,051,912.0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4,982,205.86 | 48.58 |
供应商二 | 514,500.00 | 5.02 |
供应商三 | 471,698.11 | 4.60 |
/
供应商四 | 420,792.00 | 4.10 |
供应商五 | 284,419.22 | 2.77 |
合计 | 6,673,615.19 | 65.07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36,105.91 | 1,386,277.85 |
合计 | 836,105.91 | 1,386,277.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7,788.80 | 59,556.97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37,788.80 | 59,556.97 |
1至2年 | - | 1,467,236.00 |
2至3年 | 1,410,412.50 | 311,819.86 |
3年以上 | 174,949.86 | 110,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1,723,151.16 | 1,948,612.83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房租保证金 | 1,627,738.66 | 1,889,055.86 |
其他 | 95,412.50 | 59,556.97 |
合计 | 1,723,151.16 | 1,948,612.83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62,334.98 | - | - | 562,334.98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64,799.69 | - | - | 464,799.69 |
本期转回 | 140,089.42 | - | - | 140,089.42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87,045.25 | - | - | 887,045.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其他应收款账龄来评估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客户于其他应收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本年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5 | 137,788.80 | 6,889.44 | 130,899.36 | 5 | 59,556.97 | 2,977.85 | 56,579.12 |
1至2年 | 20 | - | - | - | 20 | 1,467,236.00 | 293,447.20 | 1,173,788.80 |
2至3年 | 50 | 1,410,412.50 | 705,205.95 | 705,206.55 | 50 | 311,819.86 | 155,909.93 | 155,909.93 |
3年以上 | 100 | 174,949.86 | 174,949.86 | - | 100 | 110,000.00 | 110,000.00 | - |
合计 | 1,723,151.16 | 887,045.25 | 836,105.91 | 1,948,612.83 | 562,334.98 | 1,386,277.8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562,334.98 | 464,799.69 | 140,089.42 | - | - | 887,045.25 |
合计
合计 | 562,334.98 | 464,799.69 | 140,089.42 | - | - | 887,045.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供应商一 | 1,305,000.00 | 75.73 | 押金 | 2-3年 | 652,500.00 |
供应商二 | 230,000.00 | 13.35 | 押金 | 2-3年、3年以上 | 185,000.00 |
供应商三 | 80,000.00 | 4.64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4,000.00 |
供应商四 | 57,788.80 | 3.35 | 押金 | 1年以内 | 2,889.44 |
供应商五 | 34,949.86 | 2.03 | 押金 | 3年以上 | 34,949.86 |
合计 | 1,707,738.66 | 99.11 | / | / | 879,339.30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57.13 | 4,557.13 | 5,576.47 | 5,576.4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计
合计 | 4,557.13 | 4,557.13 | 5,576.47 | 5,576.4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0,513,537.21 | 11,933,571.05 |
/
合计 | 30,513,537.21 | 11,933,571.05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32,308.80 | 7,032,308.8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7,032,308.80 | 7,032,308.80 |
合计 | 7,032,308.80 | 7,032,308.8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于2022年10月向深圳虹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信生物”)增资人民币5,000,000.00元,取得虹信生物2.3441%的股权(于本年末,本集团的持股比例因虹信生物的增资被稀释为2.1227%),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无固定期限且自2024年12月31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2024年度,本集团针对该股权投资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零(2023年度:人民币2,032,308.80元)。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439,862.00 | 5,843,628.76 |
固定资产清理 | - | 1,028.54 |
合计 | 5,439,862.00 | 5,844,657.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生产设备 | 研发设备及器材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 12,249,027.33 | 1,116,320.54 | 2,122,880.42 | 15,488,228.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2,353.15 | 69,336.27 | - | 327,717.66 | 1,669,407.08 |
(1) | 1,272,353.15 | 69,336.27 | - | 327,717.66 | 1,669,407.08 |
/
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2,140.97 | 12,140.97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12,140.97 | 12,140.9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272,353.15 | 12,318,363.60 | 1,116,320.54 | 2,438,457.11 | 17,145,494.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 7,510,405.15 | 475,052.25 | 1,659,142.13 | 9,644,599.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3.07 | 1,673,783.18 | 143,675.28 | 252,931.48 | 2,070,963.01 |
(1)计提 | 573.07 | 1,673,783.18 | 143,675.28 | 252,931.48 | 2,070,963.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9,930.14 | 9,930.14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9,930.14 | 9,930.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573.07 | 9,184,188.33 | 618,727.53 | 1,902,143.47 | 11,705,632.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71,780.08 | 3,134,175.27 | 497,593.01 | 536,313.64 | 5,439,862.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 | 4,738,622.18 | 641,268.29 | 463,738.29 | 5,843,628.7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研发设备及器材 | - | 1,028.54 |
合计
合计 | - | 1,028.54 |
其他说明:
/
无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4,504,087.83 | 169,538,426.17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314,504,087.83 | 169,538,426.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研发生产基地 | 314,504,087.83 | - | 314,504,087.83 | 169,538,426.17 | - | 169,538,426.17 |
合计
合计 | 314,504,087.83 | - | 314,504,087.83 | 169,538,426.17 | - | 169,538,426.1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24,831,000.00 | 169,538,426.17 | 144,965,661.66 | - | - | 314,504,087.83 | 50.33 | 50.33 | - | - | -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合计
合计 | 624,831,000.00 | 169,538,426.17 | 144,965,661.66 | - | - | 314,504,087.83 | / | /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配套设备及装修设施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71,245.56 | 595,908.33 | 18,267,153.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332,073.75 | 595,908.33 | 2,927,982.08 |
租赁到期 | 2,332,073.75 | 595,908.33 | 2,927,982.0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339,171.81 | - | 15,339,171.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127,526.02 | 533,181.20 | 5,660,707.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35,178.38 | 62,727.13 | 3,897,905.51 |
(1)计提 | 3,835,178.38 | 62,727.13 | 3,897,905.5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2,032.22 | 595,908.33 | 2,897,940.55 |
(1)处置 | 2,302,032.22 | 595,908.33 | 2,897,940.5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660,672.18 | - | 6,660,672.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78,499.63 | - | 8,678,499.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543,719.54 | 62,727.13 | 12,606,446.6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集团租赁的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以及配套设备及装修设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期为1至5年,配套设备及装修设施的租赁期为1至2年。于本年度,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67,694.15元(上年度:
零),本集团发生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4,324,011.15元(上年度:人民币4,390,635.05元)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454,070.80 | - | - | - | 32,454,070.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购置 | - | - | - | - | - |
(2)内部研发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2,454,070.80 | - | - | - | 32,454,070.8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44,072.76 | - | - | - | 1,244,072.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9,081.44 | - | - | - | 649,081.44 |
(1)计提 | 649,081.44 | - | - | - | 649,081.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893,154.20 | - | - | - | 1,893,154.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560,916.60 | - | - | - | 30,560,916.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209,998.04 | - | - | - | 31,209,998.0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41,232.53 | - | 41,232.53 | - | - |
合计
合计 | 41,232.53 | - | 41,232.53 | - | -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租赁负债 | 8,678,499.63 | 2,169,624.91 | 12,606,446.67 | 3,151,611.67 |
/
合计 | 8,678,499.63 | 2,169,624.91 | 12,606,446.67 | 3,151,611.6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8,678,499.63 | 2,169,624.91 | 12,606,446.67 | 3,151,611.67 |
合计
合计 | 8,678,499.63 | 2,169,624.91 | 12,606,446.67 | 3,151,611.67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69,624.91 | - | 3,151,611.67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69,624.91 | - | 3,151,611.67 |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87,319,270.42 | 294,057,201.37 |
可抵扣亏损 | 1,748,710,371.79 | 1,469,213,250.38 |
合计
合计 | 2,036,029,642.21 | 1,763,270,451.75 |
本年年末数包括本公司计人民币1,748,706,543.99元的可抵扣亏损及天府诺创计人民币3,827.80元的可抵扣亏损。本公司和天府诺创预计未来的项目运营情况无法可靠估计,亦无法可靠预计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 | 71,918,686.98 | |
2025 | 262,915,606.82 | 262,915,606.82 | |
2026 | 299,890,049.51 | 299,890,049.51 | |
2027 | 365,474,219.93 | 365,474,219.93 |
/
2028 | 469,014,687.14 | 469,014,687.14 | |
2029 | 351,415,808.39 | - | |
合计 | 1,748,710,371.79 | 1,469,213,250.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定期存款 | 106,055,616.45 | - | 106,055,616.45 | 102,947,123.29 | - | 102,947,123.29 |
预付工程款 | 1,223,611.48 | - | 1,223,611.48 | 215,586.02 | - | 215,586.02 |
预付设备款 | 1,901,773.88 | - | 1,901,773.88 | 14,902,805.06 | - | 14,902,805.06 |
预付软件使用费 | 642,077.14 | - | 642,077.14 | - | - |
合计
合计 | 109,823,078.95 | - | 109,823,078.95 | 118,065,514.37 | - | 118,065,514.37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4,740,430.66 | 34,740,430.6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保证金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439,596.69 | 5,439,596.69 | 诉讼冻结资金 | 冻结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7,851.93 | 37,851.93 | 专款专用资金 | 专项使用 | 38,295.44 | 38,295.44 | 专款专用资金 | 专项使用 |
/
应收票据 |
存货 |
其中:数据资源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计
合计 | 40,217,879.28 | 40,217,879.28 | / | / | 38,295.44 | 38,295.44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4,765,430.66 | - |
合计
合计 | 34,765,430.66 | -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65,802,967.16 | 45,553,469.85 |
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13,778,640.06 | 33,740,883.34 |
委托非临床试验检测费 | 11,422,379.61 | 10,429,822.75 |
材料款 | 4,178,954.50 | 1,968,957.23 |
其他 | 1,686,946.65 | 1,175,329.21 |
合计 | 96,869,887.98 | 92,868,462.3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24,052,187.03 | 未达结算条件 |
合计
合计 | 24,052,187.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964,393.69 | 67,236,334.14 | 66,348,518.28 | 5,852,209.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2,088,337.65 | 2,077,834.43 | 10,503.22 |
三、辞退福利 | - | 1,745,475.50 | 1,745,475.5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4,964,393.69 | 71,070,147.29 | 70,171,828.21 | 5,862,712.7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937,815.71 | 62,977,988.37 | 62,065,965.33 | 5,849,838.75 |
二、职工福利费 | 30,000.00 | 1,878,175.72 | 1,908,175.72 | - |
三、社会保险费 | -8,340.02 | 1,175,148.60 | 1,166,808.58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340.02 | 1,147,219.92 | 1,138,879.90 | - |
工伤保险费 | - | 27,928.68 | 27,928.68 | - |
/
生育保险费 | - | -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 | 4,918.00 | 1,071,209.00 | 1,071,209.00 | 4,91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133,812.45 | 136,359.65 | -2,547.2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4,964,393.69 | 67,236,334.14 | 66,348,518.28 | 5,852,209.5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2,015,502.12 | 2,004,998.90 | 10,503.22 |
2、失业保险费 | - | 72,835.53 | 72,835.53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 | 2,088,337.65 | 2,077,834.43 | 10,503.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1,204,290.23 | 1,176,213.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印花税 | 23,957.61 | 38,892.07 |
合计
合计 | 1,228,247.84 | 1,215,105.73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005,163.92 | 4,028,661.84 |
合计
合计 | 5,005,163.92 | 4,028,661.8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的政府补助(注) | 4,809,435.00 | 3,834,000.00 |
其他 | 195,728.92 | 194,661.84 |
合计 | 5,005,163.92 | 4,028,661.84 |
注:(1)系本集团代为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员工个人及第三方个人的政府补助。
(2)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项主要为代收代付的政府补助计人民币3,634,495.3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798,495.32元),该款项主要是由于代收的政府补助暂未支付给员工个人导致。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22,502.69 | 3,768,232.22 |
合计
合计 | 3,222,502.69 | 3,768,232.2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9,053,230.51 | 12,848,096.01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 3,222,502.69 | 3,768,232.22 |
合计 | 5,830,727.82 | 9,079,863.7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8,550,000.00 | 8,000,000.00 | - | 16,550,000.00 |
合计
合计 | 8,550,000.00 | 8,000,000.00 | - | 16,55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9,015,598.00 | 99,015,598.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09,892,638.15 | 64,494,965.19 | - | 2,574,387,603.34 |
其他资本公积 | 48,288,922.34 | 24,789,767.04 | 64,494,965.19 | 8,583,724.19 |
/
合计 | 2,558,181,560.49 | 89,284,732.23 | 64,494,965.19 | 2,582,971,327.5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增加金额系本集团按照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约定,将本年度已满足条件的股份支付结转至资本溢价的金额。本年增加金额为本集团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增加的资本公积,本年减少金额为将本年度已满足条件的股份支付结转至资本溢价的金额。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9,508.29 | 139,265.41 | - | - | - | 139,265.41 | - | 29,757.12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9,508.29 | 139,265.41 | - | - | - | 139,265.41 | 29,757.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9,508.29 | 139,265.41 | - | - | - | 139,265.41 | - | 29,757.1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90,216,317.56 | -996,057,903.4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
/
+,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90,216,317.56 | -996,057,903.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9,495,736.10 | -294,158,414.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89,712,053.66 | -1,290,216,317.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366,836.28 | 335,918.00 | - | - |
合计 | 366,836.28 | 335,918.00 | - | - |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366,836.28 |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66,836.28 |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00.00 |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366,836.28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66,836.28 |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 | -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材料及研发中间体 | 366,836.28 | 335,918.00 |
按经营地分类
按经营地分类 | ||
境内地区 | 366,836.28 | 335,918.0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
购销合同 | 366,836.28 | 335,918.0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66,836.28 | 335,918.00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366,836.28 | 335,918.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教育费附加 |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309,333.44 | 309,333.44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01,951.34 | 97,395.52 |
其他 | - | 10,398.38 |
合计
合计 | 411,284.78 | 417,127.34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9,172,196.07 | 6,317,732.90 |
股份支付费用 | 459,745.97 | 304,248.50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25,738.50 | 106,125.12 |
市场调研费 | - | 542,339.62 |
其他 | 1,595,740.31 | 1,088,761.96 |
合计 | 11,353,420.85 | 8,359,208.10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7,045,258.81 | 14,515,306.79 |
股份支付费用 | 17,124,996.17 | 53,992,979.48 |
其他专业服务费 | 2,440,558.40 | 5,440,407.09 |
折旧与摊销 | 1,365,898.40 | 1,501,609.49 |
办公费 | 1,038,995.04 | 1,482,946.92 |
业务招待费 | 861,062.14 | 1,261,205.64 |
物业管理费 | 361,236.32 | 353,346.77 |
其他 | 1,902,336.14 | 1,094,002.16 |
/
合计 | 42,140,341.42 | 79,641,804.3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3,537,067.92 | 41,748,750.50 |
股份支付费用 | 7,205,024.90 | 21,585,349.24 |
材料费用 | 6,134,481.07 | 9,266,173.62 |
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56,149,705.20 | 92,465,717.53 |
委托非临床试验检测费 | 46,707,021.99 | 71,359,811.06 |
其他专业服务费 | 4,850,017.70 | 2,892,706.95 |
折旧及摊销 | 4,500,644.14 | 4,855,013.76 |
物业管理费 | 384,405.01 | 402,816.23 |
其他 | 4,563,357.22 | 3,691,705.35 |
合计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其他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不存在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于本年末,本集团不存在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26,607.32 | 1,487,704.66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526,607.32 | 583,701.17 |
减﹕利息收入 | 10,013,732.89 | 12,139,204.31 |
汇兑差额 | -1,349,601.94 | -1,399,600.20 |
手续费 | 103,816.27 | 60,303.28 |
合计 | -10,732,911.24 | -11,990,796.57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908,617.33 | 6,042,899.23 |
合计
合计 | 4,908,617.33 | 6,042,899.23 |
其他说明:
/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144,656.32 | 16,482,692.4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合计
合计 | 9,144,656.32 | 16,482,692.49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62,834.76 | 6,318,296.5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032,308.80 |
合计
合计 | 3,962,834.76 | 8,350,605.31 |
其他说明:
无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24,710.27 | -315,088.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合计
合计 | -324,710.27 | -315,088.25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8.25 | - | 108.2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8.25 | - | 108.25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75 | - | 1.75 |
合计
合计 | 110.00 | 110.00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72.05 | 5,049.20 | 1,172.0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72.05 | 5,049.20 | 1,172.0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901.55 | - | 901.55 |
合计
合计 | 2,073.60 | 5,049.20 | 2,073.60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227.96 | 19,086.2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 |
合计
合计 | 12,227.96 | 19,086.2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9,483,508.1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9,870,877.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687.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777,005.2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6,169,469.36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43,070,102.16 |
其他 | 14,419.88 |
所得税费用 | 12,227.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11,198,617.33 | 6,492,899.23 |
代收的政府补助 | 2,501,217.37 | 2,101,088.42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6,905,239.73 | 9,192,081.02 |
合计 | 20,605,074.43 | 17,786,068.6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59,330,482.26 | 121,705,463.98 |
委托非临床试验检测费 | 48,817,794.39 | 70,972,414.56 |
材料费用 | 5,039,971.59 | 8,923,560.43 |
其他专业服务费 | 7,836,181.33 | 9,526,100.55 |
代付的政府补助 | 1,525,782.37 | 3,593,088.42 |
物业管理费 | 757,252.51 | 860,187.26 |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 | 5,994,785.86 | 5,546,688.87 |
其他 | 7,925,847.40 | 4,223,827.78 |
合计 | 137,228,097.71 | 225,351,331.8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3,945,000,000.00 | 5,012,000,000.00 |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037,537.25 | 24,825,216.53 |
合计 | 3,959,037,537.25 | 5,036,825,216.53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65,000,000.00 | 4,937,000,000.00 |
购建在建工程支付的款项 | 86,961,622.69 | 97,823,727.54 |
用于购建在建工程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 | 34,740,430.66 | - |
购买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 | - | 100,000,000.00 |
合计 | 3,986,702,053.35 | 5,134,823,727.54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出 | 4,056,317.00 | 4,390,635.05 |
合计 | 4,056,317.00 | 4,390,635.0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部分) | 12,848,096.01 | - | 526,607.32 | 4,056,317.00 | 265,155.82 | 9,053,230.51 |
合计
合计 | 12,848,096.01 | - | 526,607.32 | 4,056,317.00 | 265,155.82 | 9,053,230.5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99,495,736.10 | -294,158,414.1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24,710.27 | 315,088.2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70,963.01 | 2,281,998.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897,905.51 | 4,139,517.21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232.53 | 41,232.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3.80 | 5,049.2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62,834.76 | -8,350,605.3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83,228.64 | -3,091,589.1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44,656.32 | -16,482,692.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
/
“-”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9.34 | 903.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18,932.58 | 5,757,353.7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42,197.07 | -21,847,500.09 |
其他 | 24,789,767.04 | 75,882,577.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083,058.81 | -255,507,080.7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93,226,056.49 | 813,188,688.6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13,188,688.67 | 1,201,571,511.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9,962,632.18 | -388,382,822.4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93,226,056.49 | 813,188,688.67 |
其中:库存现金 | 5,551.46 | 55,801.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91,744,841.46 | 813,097,353.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75,663.57 | 35,534.1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3,226,056.49 | 813,188,688.6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40,217,879.28 | 38,295.44 | 专款专用资金、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 |
合计
合计 | 40,217,879.28 | 38,295.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99,998,447.68 |
其中:美元 | 13,829,240.92 | 7.1884 | 99,410,115.43 |
澳元 | 130,399.36 | 4.5104 | 588,158.41 |
港币 | 187.72 | 0.9260 | 173.84 |
应付账款 | - | - | 1,419,714.97 |
其中:美元 | 129,133.42 | 7.1884 | 928,262.66 |
澳元 | 50,093.91 | 4.5070 | 225,773.27 |
欧元 | 35,302.90 | 7.5257 | 265,679.03 |
其他应付款 | - | - | 153,001.86 |
其中:美元 | 21,284.55 | 7.1884 | 153,001.86 |
其他说明:
无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香港子公司经营所在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公司所属美国子公司经营所在地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公司所属澳洲子公司经营所在地为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编制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已将以上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本年发生额为人民币267,694.15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324,011.1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3,537,067.92 | 41,748,750.50 |
股份支付费用 | 7,205,024.90 | 21,585,349.24 |
材料费用 | 6,134,481.07 | 9,266,173.62 |
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56,149,705.20 | 92,465,717.53 |
委托非临床试验检测费 | 46,707,021.99 | 71,359,811.06 |
其他专业服务费 | 4,850,017.70 | 2,892,706.95 |
折旧及摊销 | 4,500,644.14 | 4,855,013.76 |
物业管理费 | 384,405.01 | 402,816.23 |
其他 | 4,563,357.22 | 3,691,705.35 |
合计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74,031,725.15 | 248,268,044.2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府诺创 | 中国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中国 |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 100 | - | 设立 |
海创香港 | 香港 | 港币10,000.00元 | 香港 | 控股公司 | 100 | - | 设立 |
Hinova(U.S.) | 美国 | 1,000.00美元 | 美国 |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 -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Hinova(Aus) | 澳大利亚 | 12.00澳元 | 澳大利亚 |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 -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550,000.00 | 8,000,000.00 | 16,5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550,000.00 | 8,000,000.00 | - | - | - | 16,550,000.0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 | - |
与收益相关 | 4,908,617.33 | 6,042,899.23 |
合计 | 4,908,617.33 | 6,042,899.23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金融资产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货币资金 | 633,443,935.77 | 813,226,984.11 |
其他应收款 | 836,105.91 | 1,386,277.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6,055,616.45 | 102,947,123.2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486,694.85 | 290,622,163.44 |
7,032,308.80 | 7,032,308.8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金融负债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 |
应付票据 | 34,765,430.66 | - |
应付账款 | 96,869,887.98 | 92,868,462.38 |
其他应付款 | 5,005,163.92 | 4,028,661.8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22,502.69 | 3,768,232.22 |
租赁负债 | 5,830,727.82 | 9,079,863.79 |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本期发生的变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1.1.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澳元有关。除以美元、澳元、欧元及港币进行采购外,本集团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为外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为记账本位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年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96,586,088.80 | 91,352,094.72 |
货币资金(澳元) | 588,158.41 | 935,407.66 |
货币资金(港币) | 173.84 | 170.12 |
应付账款(美元) | 61,277.29 | 258,424.64 |
应付账款(澳元) | 225,773.27 | 409,358.17 |
应付账款(欧元) | 265,679.03 | 153,585.27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所有外币 | 外币对人民币升值5% | 4,831,084.57 | 4,831,084.57 | 4,573,315.22 | 4,573,315.22 |
外币对人民币贬值5% | -4,831,084.57 | -4,831,084.57 | -4,573,315.22 | -4,573,315.22 |
1.2.信用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制订管理政策以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
1.3.流动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集团以股权融资款项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1年以内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票据 | 34,765,430.66 | - | - | 34,765,430.66 |
应付账款 | 96,869,887.98 | - | - | 96,869,887.98 |
其他应付款 | 5,005,163.92 | - | - | 5,005,163.92 |
租赁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599,264.68 | 6,152,479.80 | - | 9,751,744.48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7,519,003.65 | 217,519,003.6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0,486,694.85 | 210,486,694.8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10,486,694.85 | 210,486,694.85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32,308.80 | 7,032,308.8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7,032,308.80 | 7,032,308.8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7,519,003.65 | 217,519,003.6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兄弟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XinghaiLi(李兴海)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DuWu(杜武)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樊磊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马红群 | 公司监事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在国外的研发服务和市场推广服务。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562.05 | 1,613.9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本年年初余额 | - | - |
本年增加 | 1,105,217.37 | 1,524,292.84 |
本年减少 | 1,033,782.37 | 1,524,292.84 |
本年年末余额 | 71,435.00 | - |
注:本年度本集团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集团代YuanweiChen(陈元伟)、XinghaiLi(李兴海)、DuWu(杜武)、樊磊及马红群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Hinova(U.S.) | 2,207,000.82 | 5,256,031.28 |
/
其他应付款 | Hinova(Aus) | 866,118.97 | 1,288,622.65 |
其他应付款 | 天府诺创 | 868,193.16 | 868,193.16 |
合计 | 3,941,312.95 | 7,412,847.09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员工及顾问 | 23,609.00 | 757,059.00 | 1,101,781.00 | 64,494,965.19 | 23,609.00 | 1,355,760.90 |
合计
合计 | 23,609.00 | 757,059.00 | 1,101,781.00 | 64,494,965.19 | 23,609.00 | 1,355,760.90 |
本集团为对本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员工和顾问,包括管理人员及技术和业务骨干成员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注1:本集团于2024年度,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新增授予激励对象23,609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总额计人民币34,314.68元,授予日公允价值共计人民币791,373.68元,股份支付费用计人民币757,059.00元,根据协议在服务期内进行摊销。注2:本年度因已授予权益工具的被激励对象未达到相关行权条件而失效的权益工具为23,609股(上年度:66,009股)。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员工及顾问 | - | - | 人民币1.42元至人民币1.45元 | 0至5年 |
/
其他说明于本年末,本集团无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本公司管理层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52,555,449.84 |
其他说明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根据本集团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作出,在确定该估计时,考虑了历史离职率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员工及顾问 | 24,789,767.04 | - |
合计
合计 | 24,789,767.04 | -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1,873,342.72 | 88,798,452.59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购建长期资产承诺主要系为建设研发生产基地而签订的相关合约、购买设备签订的相关合约而形成的未来待支付的金额。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36,105.91 | 1,386,277.85 |
合计 | 836,105.91 | 1,386,277.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7,788.80 | 59,556.97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37,788.80 | 59,556.97 |
1至2年 | - | 1,467,236.00 |
2至3年 | 1,410,412.50 | 311,819.86 |
3年以上 | 174,949.86 | 110,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1,723,151.16 | 1,948,612.83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房租保证金 | 1,627,738.66 | 1,889,055.86 |
其他 | 95,412.50 | 59,556.97 |
合计 | 1,723,151.16 | 1,948,612.83 |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62,334.98 | 562,334.9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4,799.69 | 464,799.69 | ||
本期转回 | 140,089.42 | 140,089.4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87,045.25 | 887,045.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其他应收款账龄来评估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客户于其他应收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本年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5 | 137,788.80 | 6,889.44 | 130,899.36 | 5 | 59,556.97 | 2,977.85 | 56,579.12 |
1至2年 | 20 | - | - | - | 20 | 1,467,236.00 | 293,447.20 | 1,173,788.80 |
2至3年 | 50 | 1,410,412.50 | 705,205.95 | 705,206.55 | 50 | 311,819.86 | 155,909.93 | 155,909.93 |
3年以上 | 100 | 174,949.86 | 174,949.86 | - | 100 | 110,000.00 | 110,000.00 | - |
合计 | 1,723,151.16 | 887,045.25 | 836,105.91 | 1,948,612.83 | 562,334.98 | 1,386,277.8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62,334.98 | 464,799.69 | 140,089.42 | 887,045.25 |
合计
合计 | 562,334.98 | 464,799.69 | 140,089.42 | 887,045.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供应商一 | 1,305,000.00 | 75.73 | 押金 | 2-3年 | 652,500.00 |
供应商二 | 230,000.00 | 13.35 | 押金 | 2-3年、3年以上 | 185,000.00 |
供应商三 | 80,000.00 | 4.64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4,000.00 |
供应商四 | 57,788.80 | 3.35 | 押金 | 1年以内 | 2,889.44 |
供应商五 | 34,949.86 | 2.03 | 押金 | 3年以上 | 34,949.86 |
合计 | 1,707,738.66 | 99.11 | / | / | 879,339.30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51,881.36 | 1,551,881.36 | 1,551,881.36 | 1,551,881.3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551,881.36 | 1,551,881.36 | 1,551,881.36 | 1,551,881.3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天府诺创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海创香港 | 551,881.36 | 551,881.36 | ||||||
合计 | 1,551,881.36 | 1,551,881.3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366,836.28 | 335,918.00 | - | - |
/
合计 | 366,836.28 | 335,918.00 | - |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材料及研发中间体 | 366,836.28 | 335,918.0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地区 | 366,836.28 | 335,918.0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
购销合同 | 366,836.28 | 335,918.0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66,836.28 | 335,918.00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366,836.28 | 335,918.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144,656.32 | 16,482,692.4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合计
合计 | 9,144,656.32 | 16,482,692.49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08,617.3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107,491.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3.6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8,014,144.8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59 | -2.0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00 | -2.20 | 不适用 |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YUANWEICHEN(陈元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