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5-052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制度和内控管理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高精度锂电池辊压设备生产和销售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发展战略、资金管理与财务报告、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投资与担保管理、控股子公司的控制等。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资金管理与财务报告、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设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3名独立董事,达到了独立董事须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规定。
2.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法务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法律事务、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管理人力资源事务,成立了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员工手册》等内部文件,对人事雇佣、培训、考核、晋升、调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尊重每一位员工,鼓励创新,推崇平等的上下级关系以及员工间互相沟通、互相支持,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
4.企业文化
公司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认真遵守各项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5.审计委员会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得以实现,公司根据发展规划,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并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6.财务系统控制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与仓库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与权限等实施了有效的控制。为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奠定基础,从而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8.资金管理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的业务岗位分离,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明确了银行账户的开户、使用、变更、清理程序,并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查,保证公司货币资金的真实可控。
9.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的界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况。
10.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11.募集资金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事项,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依法使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12.信息披露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同时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13.信息系统与沟通
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公司全面部署了现代信息化系统,使内部人员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获得所需信息,显著提升了管理层决策效能与运营响应速度;同时,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公司管理层可实时感应市场动态并及时采取行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流程等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总额两个指标,从而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 影响程度 | ||
定量分析 | 定性分析 | ||
一般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2%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的2% | ||
重要缺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资产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5%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重大的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给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重要缺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的中等程度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一般缺陷:给公司带来轻微的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轻微的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在部分区域流传,给公司声誉带来轻微损害。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陷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经营收入的2%≤错报<经营收入的5% | ①公司或主要领导违规并被处罚; ②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大损失;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重要内部控制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导致局部性管理失效; ⑤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大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5%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缺乏决策程序; 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重要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制度体系失效,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的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严重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重要缺陷: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为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一般缺陷:没有完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少部分决策失误;经营行为轻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