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19.93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3,646.10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473.83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00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聘任事项。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