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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视讯: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394.88万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号)。

公司收购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擎数字”)70%股权后,天擎数字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天擎数字及其子公司预计2025年将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经营性业务往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擎数字及其子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需补充预计2025年度与深圳广电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700.00万元。本次补充预计后,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2025年与深圳广电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7,094.88万元。本次补充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广视后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后勤”)、深圳市广视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餐饮”)、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产公司”)、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城视”)、深圳市设计之都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之都”)、深圳花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朵文化”)、深视娱乐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视娱乐”)、深圳广电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数科”)、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视讯”)、深圳广电谷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得传媒”)、深圳市环球财经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球财经”)和超清数创(深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清数创”)。公司预计本次补充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700.00万元(含税);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095.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05.00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张育民、杨铠璠、林杨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广电集团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5年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4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节目内容服务深圳广电集团市场价格不超过3,080.0011.362,712.79
虚拟技术应用服务不超过1,650.001,115.67
展览展示活动服务不超过800.00430.92
节目内容服广视餐饮不超过1.88

5.00
华夏城视不超过10.003.01
文产公司不超过10.0027.83
设计之都不超过20.0024.53
移动视讯不超过30.0014.15
虚拟技术应用服务花朵文化不超过15.00
华夏城视不超过10.002.83
深视娱乐不超过10.000.94
超清数创不超过20.0010.44
广电数科不超过20.0019.71
移动视讯不超过20.005
展览展示活动服务谷得传媒不超过20.0016.89
广视餐饮不超过300.00-
花朵文化不超过20.0015.24
环球财经不超过5.002.38
设计之都不超过50.0046.23
小计不超过6,095.004,450.44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设备使用费广视后勤不超过10.004.11
物业管理广视后勤不超过20.001.316.19
餐饮服务广视餐饮不超过200.00
合作经营深圳广电集团不超过200.00
设备使用费深圳广电集团不超过55.0021.28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预计金额为含税金额,2025年已发生金额和2024年发生金额为扣税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一:深圳广电集团

深圳广电集团于2004年6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由原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深圳有线电视台、深圳电影制片厂等单位合并组建而成,深圳广电集团现有10个电视频道和4套广播频率,业务范围涵盖影视内容、新媒体、广告、有线网络、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金融、会展等多个领域。深圳广电集团主要经营范围为:广播电影电视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播放、销售、研究、对外交流(设备技术)开发、引进(经营/宣传)广告、管理研究、(广播/电视)节目发射、有线传输网络建设数字电视规划发展文会展业。深圳广电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尚博英,开办资金为326,733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怡景路深圳电视台大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广电集团(合并)总资产1,165,911.94万元,净资产393,909.7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5,409.49万元,实现净利润-43,107.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深圳广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目前,深圳广电集团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2025年度,天擎数字预计与深圳广电集团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905.00万元。

2、关联人二:广视后勤

广视后勤法定代表人为林喜文,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深圳电视广播大厦三楼,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会务策划;物业管理;自有物

节目内容制作深圳广电集团不超过100.0028.7
广告制作及宣传深圳广电集团不超过20.00
小计不超过605.0070.28

业租赁;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业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应链管理;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提供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办);水产品养殖(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蔬菜种植(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停放服务;海味、南北干货、冻品、调味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茶叶、酒水饮料的销售;普通货运。(具体按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视后勤总资产为5,496.40万元,净资产为2,884.5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049.30万元,净利润为8.2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后勤是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5年度,天擎数字预计与广视后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3、关联人三:广视餐饮

广视餐饮法定代表人为吴征,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洲基地1号楼,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经营电子商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从事文化交流;文化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批发、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普宣传服务;平面设

计;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娱乐性展览;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与销售;食品加工及包装;普通货运。舞台工程施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视餐饮总资产为1,354.87万元,净资产为836.9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575.62万元,净利润为32.5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餐饮是广视后勤的全资子公司,属深圳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5年度,天擎数字预计与广视餐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5.00万元。

4、关联人四:文产公司

文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龙云,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庆路1号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1401,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开发;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从事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的设计、销售;文化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运行维护;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除“四害”消毒杀虫服务;机电工程施工;日用百货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电设备、机电设备上门维修;机电工程上门安装;服装清洗服务,为公寓提供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餐饮服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电梯上门维修;游泳馆的经营;美容美发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文产公司总资产为17,988.23万元,净资产为5,37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0,016.35万元,净利润为354.3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文产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文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

5、关联人五:华夏城视

华夏城视法定代表人为叶晓滨,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1号广电大厦24层,注册资本为29,814.58万元,经营范围为: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平面设计、经营广告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商品(设备)销售。运营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节目制作、技术服务、版权销售、设备租赁等、增值电信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夏城视总资产为18,033.73万元,净资产为17,237.7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19.42万元,净利润为480.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夏城视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华夏城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6、关联人六:设计之都

设计之都法定代表人为王溯 ,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C2,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承办、合作举办国内外文化产业会议和展览活动;文化产品的版权、产权、技术转让交易;提供文化产业咨询、文化产业中介;为国内外文化产业交流和合作提供相关的服务;与会展业务有关的场地租赁;会展策划、设计和会务服务;网上虚拟会展业务;批发、零售会展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版权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礼仪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艺术品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设计之都总资产为1,525.69万元,净资产为1,225.20 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818.12万元,净利润为124.0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设计之都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设计之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7、关联人七:花朵文化

花朵文化法定代表人为张丹,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十七楼,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品牌设计与策划;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凭粤字第983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方式为制作、复制、发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16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金银制品销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生辅助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旅游业务;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花朵文化总资产为850.49万元,净资产为-153.2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064.61万元,净利润为-99.1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花朵文化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花朵文化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

8、关联人八:深视娱乐

深视娱乐法定代表人为郑錞,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811H2,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互联网平台业务(粤焕新平台)、活动策划执行、节目制作、微短剧出海业务、社群团购业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视娱乐总资产为1,030.59万元,净资产为

372.2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68.94万元,净利润为196.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视娱乐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深视娱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9、关联人九:广电数科

广电数科法定代表人为王斌 ,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1号广电大厦4层,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电数科总资产为4,664.26万元,净资产为1,054.84,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897.51万元,净利润为268.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电数科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广电数科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10、关联人十:移动视讯

移动视讯法定代表人为马毓,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金城社区深南路竹子林段福田汽车站西侧福田交通枢纽换乘中心大楼201,注册资本为4,666万元,经营范围为:广播电影电视无线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移动电视讯号传输与相关技术安装工程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视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

营);媒体策划,电视设备与技术开发、购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移动视讯总资产为1,225.87万元,净资产为-2,390.7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475.05万元,净利润为20.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移动视讯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移动视讯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11、关联人十一:谷得传媒

谷得传媒法定代表人为张臻,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A5,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虚拟现实内容制作;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咨询策划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服务;电竞赛事策划;互联网平台;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谷得传媒总资产3,338.03万元,净资产1,474.2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563.41万元,净利润481.2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谷得传媒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谷得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12、关联人十二:环球财经

环球财经法定代表人为林杨,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电视中心12楼,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文化活动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环球财经总资产为8,006.71万元,净资产为6,792.0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664.77万元,净利润为26.5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环球财经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且其法定代表人林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天擎数字与环球财经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13、关联人十三:超清数创

超清数创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光,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500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341,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采购代理服务;家具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清数创总资产为701.53万元,净资产为673.8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3.53万元,净利润为-96.1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超清数创董事长林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5年公司与超清数创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补充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根据天擎数字及其子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将可能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天擎数字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2025年拟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1)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国际传播中心2025年全年包装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制作国际传播中心2025年年包服务,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播出技术服务,节目日常包装值班服务,大型虚拟演播室研发设计,新增节目整体的包装及日常服务运营以及特别报道的内容策划等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2)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全媒体新闻中心时政新闻部2025年全年包装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制作全媒体新闻的2025年年包服务,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播出技术服务,节目日常包装值班服务,大型虚拟演播室研发设计,新增节目整体的包装及日常服务运营以及特别报道的内容策划等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3)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融媒体中心民生节目中心2025年全年包装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制作融媒体中心民生节目的2025年年包服务,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播出技术服务,节目日常包装值班服务,大型虚拟演播室研发设计,新增节目整体的包装及日常服务运营以及特别报道的内容策划等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4)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大湾区会客厅2025包年包装制作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担“大湾区会客厅”2025包年包装制作服务,

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栏目包装换新,新媒体宣推物料、周播节目内容包装、片头等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科创最前沿项目制作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提供“科创最前沿”制作服务,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虚拟演播室制作、栏目包装换新、设备租赁、年度包装制作、年度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8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6)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各区新闻联播项目制作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提供“各区新闻联播”制作服务,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365期节目,包含虚拟直播服务、制作节目片头、片尾字幕等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0万元。

(7)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节目内容制作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深圳广电集团的节目内容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节目内容包装、内容制作、节目片头、片尾制作服务、视频后期剪辑服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199.47万元。

(8)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深圳广电集团的虚拟技术应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演播室制作、虚拟直播、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238万元。

(9)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活动执行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深圳广电集团的活动执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发布会、品牌活动推广、一体化展厅业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609万元。

(10)天擎数字拟与广视餐饮签订《节目内容制作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广视餐饮的节目内容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节目内容包装、内容制作、节目片头、片尾制作服务、视频后期剪辑服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万元。

(11)天擎数字拟与华夏城视签订《节目内容制作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华夏城视的节目内容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节目内容包装、内容制作、节目片头、片尾制作服务、视频后期剪辑服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2)天擎数字拟与文产公司签订《节目内容制作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文产公司的节目内容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节目内容包装、内容制作、节目片头、片尾制作服务、视频后期剪辑服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1万元。

(13)天擎数字拟与设计之都签订《节目内容制作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设计之都的节目内容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节目内容包装、内容制作、节目片头、片尾制作服务、视频后期剪辑服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14)天擎数字拟与移动视讯签订《节目内容制作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移动视讯的节目内容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节目内容包装、内容制作、节目片头、片尾制作服务、视频后期剪辑服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万元。

(15)天擎数字拟与花朵文化签订《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花朵文化的虚拟技术应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演播室制作、虚拟直播、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万元。

(16)天擎数字拟与华夏城视签订《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华夏城视的虚拟技术应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演播室制作、虚拟直播、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7)天擎数字拟与深视娱乐签订《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深视娱乐的虚拟技术应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演播室制作、虚拟直播、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8)天擎数字拟与超清数创签订《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超清数创的虚拟技术应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演播室制作、

虚拟直播、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19)天擎数字拟与广电数科签订《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广电数科的虚拟技术应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演播室制作、虚拟直播、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0)天擎数字拟与移动视讯签订《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

由天擎数字承接移动视讯的虚拟技术应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虚拟演播室制作、虚拟直播、XR技术运维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1)天擎数字拟与谷得传媒签订《活动执行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谷得传媒的活动执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发布会、品牌活动推广、一体化展厅业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2)天擎数字拟与广视后勤签订《活动执行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广视后勤的活动执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发布会、品牌活动推广、一体化展厅业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3)天擎数字拟与花朵文化签订《活动执行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花朵传媒的活动执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发布会、品牌活动推广、一体化展厅业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4)天擎数字拟与环球财经签订《活动执行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环球财经的活动执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发布会、品牌活动推广、一体化展厅业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万元。

(25)天擎数字拟与设计之都签订《活动执行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设计之都的活动执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发布会、品牌活动推广、一体化展厅业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6)天擎数字拟与广视后勤签订《设备使用协议》,协议约定:由广视后勤提供设备使用及后期制作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7)天擎数字与广视后勤于2022年8月10日签订了《广电大厦租户物业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等),计费面积约650.5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1.5元/平方米/月,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约为13985.75元,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止。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8)天擎数字拟与广视餐饮签订《餐饮服务委托管理合同书》,合同拟约定:广视餐饮为天擎数字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每月按员工就餐次数进行结算,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9)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深圳广电集团提供设备使用及后期制作服务,协议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0万元。

(30)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节目内容制作协议》,协议约定:

由深圳广电集团提供天擎数字内容制作服务,服务包含特效制作、后期制作服务等,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1)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广告投放协议》,协议约定:由深圳广电集团提供广告投放服务,服务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2)天擎数字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设备使用协议》,协议约定:由深圳广电集团提供天擎数字设备使用及服务,包含演播室相关设备使用等,协议期限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以前年度签订且在2025年继续生效的关联交易协议:

(1)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科创最前沿节目制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担“科创最前沿”项目的节目制作服务,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符合约定节目内容,且有义务对于不符合约定的内容进行更换,双方均需遵守保密协议。本协议合作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深圳广电集团按季度付款。如天擎数字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内容,交付内容不符合约定,或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该视频内容的,深圳广电集团有权书面解除合同。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12万元。

(2)天擎数字与文产公司签订了《广电金融中心新媒体运营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负责广电金融中心的新媒体运营,项目合作金额为29.5万元,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损失。本协议合作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9万元。

(3)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新媒体运营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负责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新媒体运营,协议金额为94.8万,深圳广电集团分两期付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多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本协议合作期限为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7.4万元。

(4)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专题宣传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担“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专题宣传服务”,包含节目拍摄、剪辑等后期制作。合同金额47.5万,分三期付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多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委托制作费用30%的违约金,合同期限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75万元。

(5)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深圳文旅宣传项目的动画制作及后期剪辑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负责深圳文旅宣传项目的动画制作及后期剪辑事宜,合同金额15.84万元,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

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委托制作费用30%的违约金,协议服务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28日。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84万元。

(6)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深圳电视台开播四十周年广告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负责“深圳电视台开播四十周年广告”的后期剪辑和包装润色等事宜,合同金额为25万元,分两期付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委托制作费用30%的违约金,项目周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2月。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万元。

(7)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网安天下系列节目制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接“网安天下”系列节目三维场景制作事宜,合同金额为56万元,分两期收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委托制作费用30%的违约金,协议服务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6万元。

(8)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整改集团标准层安全隐患工程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进行整改集团标准层安全隐患工程,协议金额为240万元,服务周期为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9月30日。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91万元。

(9)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注意安全节目制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制作节目“注意安全”,协议金额为99.5万元,深圳广电集团分两期付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委托制作费用3%的违约金,协议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2万元。

(10)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2024-2025年度“大湾区会客厅”栏目服务后期制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承担2024-2025年度“大湾区会客厅”栏目服务后期制作服务项目,协议金额为91万元,分四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单方面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守约方实际

损失赔偿,服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5.52万元。

(11)天擎数字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大湾区会客厅”2024包年包装制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天擎数字制作节目“大湾区会客厅”2024包年包装制作项目,合同金额为88万元,分四期付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委托制作费用30%的违约金,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本协议在2025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4.02万元。

(12)天擎数字控股子公司——超清数创(深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数创产业基地运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采用“固定经营收益回报”和“项目合作制”并行的合作模式,共同运营国家超高清视频创新中心(深圳)数创产业基地。本协议期限为15年,自2024年9月15日起至2039年9月15日止。本协议在2025年继续执行生效,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可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天擎数字与各关联方发生的节目内容服务、虚拟技术应用服务、展览展示活动服务、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合作经营、广告制作及宣传、设备使用等业务,是天擎数字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行为,预计以上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2、本次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本次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公司本次补充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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