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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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372号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均普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均普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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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均普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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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07.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8元,共计募集资金155,991.9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03.0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5,388.8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92.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896.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41,896.6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6,480.17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814.1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3,59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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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86.1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20,075.8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800.3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4,621.1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3,344.10 | |
合计 | G=E-F | 1,277.00 | |
差异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G1 | 2,500.00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G2 | 0.00 | |
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划的发行费用 | G3 | -1,223.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研究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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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405248720810 | 15,809.8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3901140029200237179 | 1.96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20000048584343101104051 | 6,521.0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574908279410606 | 303.45 | ||
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39-417001040015542 | 203.5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 | 8114701013300496740 | 504.32 | ||
合计 | 23,344.10 |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5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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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不适用
不适用66,896.62
66,896.6266,896.62
66,896.6235,775.81
35,775.8155,775.81
55,775.81-11,120.81
-11,120.81
83.38
83.38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合计
合计-
-75,000.00
75,000.00141,896.62
141,896.62141,896.62
141,896.6243,595.65
43,595.65120,075.82
120,075.82-21,820.80
-21,82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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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1.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该项目主体建设已完成,但部分厂房及办公楼装修进度未达预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6年3月。
2.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本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审慎,公司募集资金拟在新一代工业软件上加强投入,相关领域技术迭代更新较快,公司需要较长的论证周期,以便研发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需要并能够保证具有较高壁垒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投入医疗相关的项目,医疗客户的准入门槛高、工艺验证时间长。基于整体项目规划考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6年9月。
1.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该项目主体建设已完成,但部分厂房及办公楼装修进度未达预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6年3月。2.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本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审慎,公司募集资金拟在新一代工业软件上加强投入,相关领域技术迭代更新较快,公司需要较长的论证周期,以便研发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需要并能够保证具有较高壁垒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投入医疗相关的项目,医疗客户的准入门槛高、工艺验证时间长。基于整体项目规划考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6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24,164.58万元。2024年4月8日公司归还暂时补流20,000.00万元,2024年6月13日归还暂时补流4,164.5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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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500.00万元。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500.00万元。 |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公司于2022年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9,934.62万元用于永久补流;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5,341.19万元用于永久补流。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回购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275.81万元,回购股票500.00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11,120.81万元尚未有明确的使用计划。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075.82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4,300.01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55,275.81万元,回购股票500.0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46,210.10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尚未投资完毕及超募资金余额。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回购股票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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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2024年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通过存款账户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1,036.60万元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