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5]0011002879号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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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 0011002879号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慧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慧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慧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5] 001100287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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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慧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慧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慧辰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慧辰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周龙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思远 |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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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6.86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8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2,763.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6,954,627.94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254,303.7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25,441,628.37元;其中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378,210,670.70元,期末累计理财收益47,230,957.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441,628.37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402,570,193.25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5,254,303.7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894,781.20 |
减: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400,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金额 | 47,230,957.67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25,441,628.37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7月13日与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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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本公司与武汉慧辰智数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 20000020276000035180286 | 11,203,745.32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08890110704 | 100,155.65 | 活期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8110701011901931940 | 13,909,174.42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 127914595210102 | 228,552.98 | 活期 |
合 计 | 25,441,628.37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7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7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专项报告 第3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7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募投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2879号),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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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募投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募投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用于收购股权支付对价”为本公司2020年12月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时,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专项报告 第8页
受托方银行名称类型
类型金额
金额起始时间
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结束时间收益类型
收益类型年化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是否到期
是否到期期限
(天)
期限
(天)
总收益
总收益2024年
存续天数
2024年
存续天数2024年实现收益
2024年实现
收益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320,000,000.00
320,000,000.002024-2-22
2024-2-222024-7-24
2024-7-24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2.58%
2.58%
是
是
2,790,049.32
2,790,049.32
2,790,049.32
2,790,049.3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棵松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棵松支行
7天通知存款
7天通知存款
15,000,000.00
15,000,000.00
2024-2-23
2024-2-232024-7-24
2024-7-24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1.35%
1.35%
是
是
85,500.00
85,500.00
85,500.00
85,500.0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棵松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棵松支行
7天通知存款
7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24-7-26
2024-7-262024-8-20
2024-8-20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1.50%
1.50%
是
是
31,250.00
31,250.00
31,250.00
31,250.0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棵松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棵松支行
7天通知存款
7天通知存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24-7-26
2024-7-26
—
—
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1.50%
1.50%
否
否
—
—129,863.01
129,863.01
129,863.01
129,863.01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7天通知存款
7天通知存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2024-7-26
2024-7-26
—
—
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1.25%
1.25%
否
否
—
—270,547.95
270,547.95
270,547.95
270,547.95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024-8-12
2024-8-12
2024-11-11
2024-11-11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2.40%
2.40%
是
是
1,495,890.41
1,495,890.41
1,495,890.41
1,495,890.4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24-8-22
2024-8-222025-2-21
2025-2-21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2.65%
2.65%
否
否
285,328.77
285,328.77
285,328.77
285,328.77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024-11-18
2024-11-182025-2-19
2025-2-19保本浮动
保本浮动
2.30%
2.30%
否
否
812,876.71
812,876.71
812,876.71
812,8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