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姜 帆)
本人姜帆,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姜帆,男,1974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天津泰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泰然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兼任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6月5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独立性的年度自查报告书。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为100%。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会议次数 | 现场参加会议次数 | 授权委托次数 |
股东会 | 3 | 3 | 0 |
会议类型 | 召开会议次数 | 亲自参加会议次数 | 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授权委托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董事会 | 6 | 6 | 0 | 3 | 0 | 否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0 | 2 | 0 | 否 |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的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续聘年审机构等事项,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前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与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关注公司e互动、舆情信息、出席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与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层和经营管理层,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会议决策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在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在学习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职水平。
任职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未出现任何干预本人职权行使的情况,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先行审议,并经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股东)均已履行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汇报,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上述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披露的信息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相关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20日,为有效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该议案经11月20日及12月10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11月4日,公司(原)总会计师熊秋辉先生因病去世,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熊秋辉先生的逝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所聘任(选举)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
1.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卫东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8日及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饶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4年4月8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考核测评会,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述职情况;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营高管绩效与薪酬兑现情况的报告》,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该报告。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系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及市场化的原则。
2024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专业化建议,并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的主要履职情况汇报。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责任部门在履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姜 帆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