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81 | 股票简称:溢多利 | 公告编号:2025-023 |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173,861股(不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88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17,386.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预案内容与公司财务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关于
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91,854.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47,124.26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501,062,766.35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28,703,230.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304,265.6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5,527,969.48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173,861股(不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88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17,386.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017,386.10 | 28,751,746.02 | 47,919,438.9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091,854.41 | -10,749,720.99 | 18,232,003.60 |
研发投入(元) | 109,318,973.83 | 99,815,349.52 | 99,866,098.05 |
营业收入(元) | 826,201,215.91 | 796,021,979.23 | 1,174,006,689.9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02,304,265.6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5,527,969.4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4,688,571.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858,045.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4,688,571.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09,000,421.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 11.05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