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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641,211.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527,225.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113,985.54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913,985.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2,600.0012,6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6,000.00
3数据中心建设项目4,020.004,020.00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
合计25,620.0025,620.00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113,985.54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913,985.5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 投资进度
1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2,600.003,710.0129.44%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0.005,229.0487.15%
3数据中心建设项目4,020.00832.8920.72%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1.13100.04%
合 计25,620.0012,773.0749.86%

二、前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延期情况如下:

序号涉及的项目名称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第一次调整后)
1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3-12-312025-06-3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12-312025-06-30
3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024-12-312025-12-3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涉及的项目名称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第一次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调整后)
1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5-06-302026-06-3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06-302026-06-30
3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025-12-312026-06-3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政策规划调整影响施工周期

根据项目建设初期地方政府部门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要求,原定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9月,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结合片区整体开发进度及市政配套规划优化要求,属地政府已对区域建设项目实施周期标准进行系统性调整,将同类项目建设周期基准规范调整为36个月以上。

2、市政配套资源阶段性短缺问题,导致大楼建设进度延期

项目建设初期恰逢区域开发高峰期,指定的建筑渣土消纳场所出现阶段性运力饱和,加之施工区域周边的市政配套如水、电、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未开通,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项目实际完工时间的延迟。项目水电和园区配套道路目前都尚未开通,经与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及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实时跟踪配套工程进展,最大限度追赶工程进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的主体结构已成功封顶,目前二次结构、室内安装、幕墙施工、室外工程以及装饰装修等环节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后续需通水通电后完成机电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等复杂环节。因此,综合考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显著变化,同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06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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