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理财产品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理财,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上述委托理财的额度在以下期间持续有效: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