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5:00—2025年5月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599 | 同力股份 | 2025年4月2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陈浩律师、路琼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的议案;
号:2025-016)。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所做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24年全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及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监事会所做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24年全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及监事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一凡)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倪丽丽)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中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总结,并与2023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等服务,聘用期一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并且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31)。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壹亿贰仟万元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壹亿贰仟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我公司为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000,000.00元)一年期授信及其产生的相关利息、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项下的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非融资类保函及以申请人自有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存单等提供质押,授信用途为企业经营周转。具体保证担保金额、期限及担保权利义务关系等以我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贰亿元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为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叁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同力”)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西安同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为叁仟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西安同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叁仟万元(?:30,000,000.00元),授信期限1年,业务期限1年,宽限期6个月,以上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西安同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西安同力法定代表人秦志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同力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特百佳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大开先生的关联方)预计购买电机变速器总成3,000万元;公司向西安主函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预计购买线控模块5,000万元;公司向西安主函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出售公司线控车底盘15,000万元,预计合计金额23,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约分销通业务》的议案;
(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肆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400,000,000.00元,其中短期流贷?:100,000,000.00元,贸易融资额度?:100,000,000.00元,敞口授信额度?:200,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一年。如续作销易达业务,同意为下游经销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融资租赁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陆亿元流动资金类贷款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拟继续合作意向,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类贷款,额度为陆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陆亿元(?:
6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对外贸易领域贷款(具备品种为出口卖方信贷),用于公司成套及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公司本部及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壹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审议《关于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伍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同力”)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西安同力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伍仟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西安同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伍千万元(?:50,000,000.00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西安同力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秦志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审议《关于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伍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同力”)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西安同力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伍仟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西安同力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伍千万元(?:50,000,000.00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秦志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审议《关于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
省分行申请捌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议案;
西安同力重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捌佰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捌佰万元(?:8,000,000.00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用途为采购宽体自卸车及配件、维修费用支付及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
2、授权法定代表人秦志强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前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积极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叁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壹年期综合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00元),用于开展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伍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为?:500,000,000.00元,申请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
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十四、十五、十六、
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十三;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7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9-3800 1200
(二)会议费用:无需缴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