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20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肖卫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依法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肖卫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裁的公告》,已登载于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意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1)提名委员会委员:姜金栋、肖卫红、易静薇;经委员会选举,姜金栋任主任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易静薇、郑华苹、周华俐;经委员会选举,易静薇任主任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计委员会委员:周华俐、李华川、姜金栋;经委员会选举,周华俐任主任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肖卫红、李华川、周华俐、姜金栋、易静薇;肖卫红任主任委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肖卫红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裁的公告》,已登载于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沈锡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已登
载于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同意聘任蒋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蒋灵先生简历如下:
蒋灵: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89年加入原海门制药厂,历任公司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曾任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顺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瀚晖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蒋灵先生、杜加秋先生、杨志清先生、金红顺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协助总裁分管相应的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高级副总裁简历如下:
蒋灵: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89年加入原海门制药厂,历任公司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曾任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顺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瀚晖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杜加秋:男,1974年8月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化验室分析技术员、新药注册部副经理、经理、新药注册总监、总经理助理、中央研究院副院长、省医药公司副总经理、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海正(海南)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志清:男,1975年5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研究室主任、技术总监、事业部总经理、中央研究院院长,上海昂睿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红顺:男,1976年11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EHS总监,公司职工监事,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台州市椒江区安全生产协会法定代表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媛婷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李媛婷女士简历如下:
李媛婷:女,199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证券管理部专员、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同意公司向中国药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30万元,用于支持其设立奖学金、支持学生活动等药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次捐赠无捐赠手续费、管理费等额外费用。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捐赠对公司当前或未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证本次捐赠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代表按法定程序办理与本次捐赠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捐赠协议、落实捐赠事项等工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