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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011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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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开熙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元(含税)。(详见2024-013、2024-021、2024-036号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对策。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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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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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杭州热电、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协联热电 | 指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临江环保 | 指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上海金联 | 指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丽水杭丽 | 指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安吉天子湖 | 指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舟山杭热 | 指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宁海杭热 | 指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热电工程 | 指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余杭杭热 | 指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物杭能 | 指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滨江 | 指 | 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杭协 | 指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杭热绿能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伊泰能源 | 指 |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 | 指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实集团 | 指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能源集团 | 指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华丰集团 | 指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华丰纸业 | 指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华视投资 | 指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热壹号 | 指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热贰号 | 指 |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热叁号 | 指 |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杭州市国资委 | 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12月 |
报告期末、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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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杭州热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CogenerationGroup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祥剑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佳 | 徐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 |
电话 | 0571-88190017 | 0571-88190017 |
传真 | 0571-88190017 | 0571-88190017 |
电子信箱 | Hzrdjt@hzrdjt.com | Hzrdjt@hzrdjt.com |
注:因集团内工作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佳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005号公告)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15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公司原注册地址为“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15层”。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51 |
公司网址 | https://www.hzrdjt.com |
电子信箱 | Hzrdjt@hzrdjt.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杭州热电 | 605011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勇、毛邦威、卢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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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540,810,343.05 | 3,289,587,395.26 | 7.64 | 3,629,115,706.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1,970,131.40 | 211,339,743.12 | 0.30 | 212,042,178.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227,293.92 | 200,994,119.06 | -2.37 | 163,352,31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989,741.06 | 447,314,116.67 | -25.33 | 395,023,535.9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31,061,074.12 | 2,183,106,942.72 | 6.78 | 2,035,783,199.60 |
总资产 | 4,077,183,993.01 | 3,792,255,207.67 | 7.51 | 3,986,638,869.2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0 | 0.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0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5 | -2.00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1 | 10.04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10.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71 | 9.55 | 减少0.84个百分点 | 8.3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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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64,233,968.90 | 913,412,105.95 | 918,891,723.96 | 944,272,54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046,020.08 | 71,666,251.78 | 52,329,983.07 | 42,927,87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2,951,393.63 | 64,724,207.98 | 44,235,714.73 | 44,315,977.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6,571.92 | 99,402,142.84 | 192,258,852.27 | 39,992,174.0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637,953.01 | 七(73)、七(74)、七(75) | 2,250,534.64 | 14,212,728.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00,970.04 | 七(67) | 9,117,750.71 | 41,562,886.95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67,000.52 | 七(68) | 1,169,569.80 | 1,645,435.0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9,384.13 | 七(74)、七(75) | -375,538.26 | -557,366.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099,516.32 | 3,197,520.84 | 5,682,917.7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30,429.77 | 2,938,364.63 | 8,373,593.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42,788.51 | 2,075,849.04 | 5,483,145.71 | |
合计 | 15,742,837.48 | 10,345,624.06 | 48,689,861.9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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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攻坚之年。公司围绕主责主业,扎实开展“产业拓展、科技创新、管理提升”主题年行动。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背景下,公司紧跟能源发展与改革的新趋势和新需求,强基固本,克难攻坚,激活和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实现营业收入35.41亿元,同比增长7.64%;归母净利润2.12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公司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稳固经营提效益公司始终坚持主责主业,将业绩作为发展核心,全体员工齐心协力,推进生产经营工作。2024年公司持续深入贯彻“1235”总体发展战略,优化运营管理,强化“运营+资本”双轮驱动模式,大力发展热电联产、绿色能源等业务领域。一方面增强市场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对接政府部门、用热企业等相关方,开展市场维护拓展等各项工作,全力稳住供热基本盘;另一方面拓展资源渠道、提升资质水平,积极与优质能源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供应的持续稳定与成本优势。
(二)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努力打造“数智热电”;与浙江大学等高校形成战略合作,联合研发项目入选浙江省“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推进信息中心建设,打造数字驾驶舱,开发各类业务系统平台,夯实信息化基础。获得知识产权70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取得省市级以上荣誉15项,突破历史最好成绩;子公司丽水杭丽、舟山杭热被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扎实开展首届科技月“六个一”活动,取得良好的反响;与中国节能协会联合主办2024推进煤电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研讨暨年度绿色低碳优秀技术与项目展示交流会,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
(三)抓牢安全生产,筑牢稳定发展基石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理念,以“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为主要手段,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此外,公司通过加强安全体系建设,修订出台各类制度,集中开展安全评估、互查互学、日常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多项举措,筑牢安全防线,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产业拓展,培育发展新动能公司热电联产板块重点项目圆满完成既定目标,顺利完成了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积极推进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持续巩固区域市场地位,为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首次实现向中部地区投资拓展,落地公司第六家热电联产企业。同时,加速现有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面投运,持续提升绿色能源业务占比;积极拓展绿色能源项目,为后续企业发展培育新动能。
(五)深化公司治理,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全面梳理和更新现有规章制度,形成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且适应市场变化的治理体系;二是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体系,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增强团队凝聚力与向心力;四是加强风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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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举措,公司取得“双百企业”优秀评级、“AA+主体信用”评级、浙江企业ESG优秀案例、“高新区(滨江)总部企业”等荣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
(一)行业基本情况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和常规发电机组相比,热电联产具有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因此,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推动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更高参数的方向迈进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实现更洁净的排放要求,即向清洁化、高效化、数智化的方向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将保持总体向好的趋势。
(二)行业主要政策及影响
2023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燃煤热电联产”,列为鼓励类产业。近年来,为了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供汽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支持清洁能源热电联产的发展,国家鼓励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促进热电联产行业向绿色化、集中化方向转型。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等文件精神,国家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体系,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批发:煤炭;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了考察、洽谈、比较,经决策程序后,公司与选择确定的煤炭供应商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天然气是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下属燃气热电企业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热力、舟山热力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热力、舟山热力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量提交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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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结算。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区位及先发优势
公司是浙江省较早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环保节能型企业。公司一直立足于长三角区域进行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集热电联产、热力供应、煤炭经营业务于一体,地域覆盖上海、杭州、丽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湖北黄冈等各地工业园区的多元化、跨地区企业集团。
经济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分布集中,特别是长三角地区能源需求旺盛,公司控股、参股的热电(力)企业覆盖多个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行业优势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然将背压式热电联产列入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热电联产和单一发电相比,具有能源梯级利用优势,背压式热电联产更具有高效、环保、节能的特点,可以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热电联产已经成为工业园区重要的配套设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管理和技术优势
公司有超过40年的热电联产经营历史,立足能源环保服务,形成了良好的运营管理模式,同时公司以打造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为愿景,将管理优势转化成发展动力,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公司是国内首批引进循环流化床技术的供热企业,该技术在控股参股的热电联产企业中实现了成功运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能源利用体系;公司通过精细化生产运营管理和节能技改,不断挖潜增效,发电煤耗、供热煤耗、综合热效率等技术指标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良好的热电联产项目运营管理能力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重要优势。凭借管理和技术优势,区域口碑良好,能够获得更多的优质合作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将管理优势转化成发展动能,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向中部地区拓展,扩大产业版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热电联产绿色转型,完成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持续推进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充分发挥管理和技术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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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5.7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28%,实现售汽量592.43万吨,同比下降5.3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081.03万元,同比增长7.64%,其中:热电销售实现收入171,015.68万元,同比下降12.26%;煤炭贸易实现收入167,730.06万元,同比增长36.04%。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1,197.01万元,同比基本持平。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40,810,343.05 | 3,289,587,395.26 | 7.64 |
营业成本 | 3,167,853,250.27 | 2,889,700,979.02 | 9.63 |
销售费用 | 6,673,055.43 | 6,139,846.82 | 8.68 |
管理费用 | 115,725,987.59 | 108,273,882.79 | 6.88 |
财务费用 | 9,102,474.92 | 15,599,999.91 | -41.65 |
研发费用 | 27,548,996.24 | 10,151,989.96 | 171.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989,741.06 | 447,314,116.67 | -25.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084,860.14 | 30,473,746.51 | -825.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647,994.01 | -548,941,722.0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煤炭贸易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煤炭贸易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人工费用波动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人工费用波动以及折旧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研发项目,加大研发项目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081.03万元,同比增长7.64%,其中:热电联产实现收入171,015.68万元,同比下降12.26%;煤炭贸易实现收入167,730.06万元,同比增长36.04%。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煤炭贸易销量增长影响。营业成本方面: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发生316,785.33万元,同比增长9.63%,其中:热电联产营业成本发生139,542.98万元,同比下降12.24%;煤炭贸易营业成本发生164,633.41万元,同比增长36.21%。报告期营业成本增长主要系煤炭采购量增长影响。
/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热电联产 | 1,710,156,778.65 | 1,395,429,785.44 | 18.40 | -12.26 | -12.24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煤炭贸易 | 1,677,300,578.08 | 1,646,334,078.86 | 1.85 | 36.04 | 36.21 | 减少0.12个百分点 |
其他 | 4,037,824.21 | 0.00 | 100.00 | 12.7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278,831,512.16 | 173,223,483.31 | 37.88 | -10.08 | -14.17 | 增加2.96个百分点 |
蒸汽 | 1,431,325,266.49 | 1,222,206,302.13 | 14.61 | -12.67 | -11.97 | 减少0.69个百分点 |
煤炭 | 1,677,300,578.08 | 1,646,334,078.86 | 1.85 | 36.04 | 36.21 | 减少0.12个百分点 |
其他 | 4,037,824.21 | 0.00 | 100.00 | 12.7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浙江 | 2,991,036,863.37 | 2,675,129,019.19 | 10.56 | 9.10 | 11.30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上海 | 400,458,317.57 | 366,634,845.11 | 8.45 | -9.86 | -7.27 | 减少2.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主营业务分行业说明:
①热电联产:报告期内,热电联产收入同比下降12.26%,成本同比下降12.24%。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影响蒸汽销售量和电力销售量有所下降,且蒸汽销售价格根据煤(气)热联动机制随原材料价格下降而下调,影响热电联产收入的同比下降;因销售量下降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
②煤炭贸易:报告期内,煤炭贸易收入同比增长36.04%,成本同比增长36.21%。主要系本报告期煤炭销售量增加,受煤炭销售、采购价格影响,煤炭毛利率同比略下降。
主营业务分产品说明:
①电力:报告期内,电力产品收入同比下降10.08%,成本同比下降14.17%。主要系售电量同比下降,平均上网电价同比持平,在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增长;
②蒸汽:报告期内,蒸汽产品收入同比下降12.67%,成本同比下降11.97%。主要系蒸汽销售价格根据煤(气)热联动机制随原材料价格下降而下调以及销售量下降,影响蒸汽收入的同比下降,受销售量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
③煤炭:报告期内,煤炭产品收入同比增长36.04%,成本同比增长36.21%。主要系本报告期煤炭销售量增加,受煤炭销售、采购价格影响,煤炭毛利率同比略下降。
主营业务分地区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地区主要包括浙江和上海,其中:浙江地区主营收入同比增长9.10%,成本同比增长11.30%;上海地区主营收入同比下降9.86%,成本同比下降7.27%。浙江地区原材
/
料以煤炭为主,上海地区原材料以天然气为主,报告期上海地区蒸汽及电力销售量同比下降,且天然气价格略有下降,整体影响收入、成本同比均有下降。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万千瓦时 | 70,074.90 | 57,318.37 | -7.14 | -8.28 | ||
蒸汽(自产) | 万吨 | 521.60 | 503.98 | -6.68 | -6.57 | ||
蒸汽(外购) | 万吨 | 88.45 | 2.08 | ||||
煤炭 | 万吨 | 215.54 | 9.00 | 58.96 | -39.23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影响,热电联产企业下游客户生产需求有所下降,影响自产蒸汽及电力销售同比下降;热力公司主要受下游客户需求量影响,蒸汽需求量有所增长。报告期公司为了增强优质原材料供应商的渠道优势,提高储备水平,结合实际市场需求情况增加部分煤炭销售。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日与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已履行金额共计408,242.18万元(不含税)。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热电联产 | 直接材料 | 1,136,839,640.27 | 35.89 | 1,328,761,804.15 | 45.98 | -14.44 | 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影响销售量下降影响,以及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 |
热电联产 | 直接人工 | 93,665,083.80 | 2.96 | 93,295,577.60 | 3.23 | 0.40 | |
热电联产 | 制造费用 | 164,925,061.37 | 5.21 | 168,084,899.79 | 5.82 | -1.88 | |
煤炭贸易 | 外购成本 | 1,646,334,078.86 | 51.97 | 1,208,714,237.25 | 41.83 | 36.21 | 主要系本报告期煤炭采购量增加。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电力 | 直接材料 | 138,133,518.66 | 4.36 | 165,543,657.85 | 5.73 | -16.56 | 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影响电力销售量下降影响,以及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 |
电力 | 直接人工 | 12,831,806.81 | 0.41 | 13,159,169.79 | 0.46 | -2.49 | |
电力 | 制造费用 | 22,258,157.84 | 0.70 | 23,113,600.10 | 0.80 | -3.70 | |
蒸汽(自产) | 直接材料 | 849,642,120.60 | 26.82 | 1,006,044,576.45 | 34.81 | -15.55 | 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影响蒸汽销售量下降影响,以及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 |
蒸汽(自产) | 直接人工 | 78,702,553.49 | 2.48 | 77,459,768.28 | 2.68 | 1.60 | |
蒸汽(自产) | 制造费用 | 138,368,205.18 | 4.37 | 139,096,610.38 | 4.81 | -0.52 | |
蒸汽(外购) | 直接材料 | 149,064,001.01 | 4.71 | 157,173,569.85 | 5.44 | -5.16 | |
蒸汽(外购) | 直接人工 | 2,130,723.50 | 0.07 | 2,676,639.53 | 0.09 | -20.40 | 主要系人工费用波动所致。 |
蒸汽(外购) | 制造费用 | 4,298,698.35 | 0.14 | 5,874,689.31 | 0.20 | -26.83 | 主要系维修费用减少所致。 |
煤炭 | 外购成本 | 1,646,334,078.86 | 51.97 | 1,208,714,237.25 | 41.83 | 36.21 | 主要系煤炭采购量增加影响。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3,617.1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7.7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58,119.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41%。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86,732.3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9.8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 | 217,116.60 | 60.44 |
2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8,709.29 | 5.21 |
3 | 鄂尔多斯市天物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660.82 | 1.58 |
其他说明:
公司热电联产系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煤炭质量不仅直接影响锅炉运行效率,也会影响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稳定的煤炭供应和煤炭品质对公司下属各热电厂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公司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以保障优质煤炭的稳定供应。其中,公司与伊泰能源签订了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保证煤炭的中长期充足稳定供应;同时,公司集中采购煤炭规模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煤炭供应商的单位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煤炭采购价格。
因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在原有合同签订的基础上,新增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供应煤炭公司。(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04号公告)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7,548,996.2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7,548,996.2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7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7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104 |
/
专科 | 31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3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989,741.06 | 447,314,116.67 | -25.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084,860.14 | 30,473,746.51 | -825.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647,994.01 | -548,941,722.05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发生33,398.97万元,下降25.33%,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发生-22,108.49万元,下降825.49%,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发生-9,264.80万元,同比增加45,629.3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10,000,000.00 | 0.26 | -100.00% | 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5,866,947.10 | 1.12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重分类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1,398,867.52 | 0.03 | 9,184,310.99 | 0.24 | -84.77% | 主要系本期煤炭货款及运 |
/
杂费等尚未完成交割结算所致 | ||||||
合同资产 | 100,436,909.93 | 2.46 | 44,687,566.99 | 1.18 | 124.75% | 主要系本期已完工未结算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0,657,456.63 | 1.00 | 19,938,810.67 | 0.53 | 103.91%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影响 |
在建工程 | 223,515,956.11 | 5.48 | 98,215,694.64 | 2.59 | 127.58%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建项目投入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5,645,319.15 | 0.38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新增装修待摊费用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2,532,638.10 | 1.04 | 931,428.09 | 0.02 | 4,466.39% | 主要系本期租赁房产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7,111,282.95 | 0.17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增应付票据所致 |
合同负债 | 53,926,335.79 | 1.32 | 16,789,556.52 | 0.44 | 221.19%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450,378.66 | 2.10 | 60,067,466.67 | 1.58 | 42.26% | 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逐年偿还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7,583,440.64 | 0.92 | 2,028,505.46 | 0.05 | 1,752.77% | 主要是本期未到期票据已背书所致; |
租赁负债 | 39,857,900.69 | 0.98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租赁房产增加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4年
月
日主要受限资产如下(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32,209.10 | 房屋维修基金、保函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54,806,662.68 | 借款质押 |
合计 | 56,338,871.78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下述“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以及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行业格局和趋势”等相关内容”
/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浙江省 | 58,162.56 | 63,385.17 | -8.24 | 47,084.30 | 52,090.03 | -9.61 | 47,178.65 | 52,193.64 | -9.61 | 7.49 | 12.63 | -40.70 | 455.26 | |
火电 | 57,903.61 | 63,136.90 | -8.29 | 47,079.28 | 52,084.40 | -9.61 | 47,082.92 | 52,085.44 | -9.60 | 7.49 | 12.63 | -40.70 | 454.47 | |
光伏发电 | 258.95 | 248.27 | 4.30 | 5.02 | 5.64 | -10.99 | 95.73 | 108.2 | -11.52 | - | - | - | 840.48 | |
上海市 | 11,912.34 | 12,080.63 | -1.39 | 10,139.72 | 10,298.42 | -1.54 | 10,139.72 | 10,298.42 | -1.54 | 5.92 | 10.99 | -46.13 | 639.58 | |
火电 | 11,805.78 | 12,011.08 | -1.71 | 10,139.72 | 10,298.42 | -1.54 | 10,139.72 | 10,298.42 | -1.54 | 5.92 | 10.99 | -46.13 | 639.58 | |
光伏发电 | 106.56 | 69.55 | 53.21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70,074.90 | 75,465.80 | -7.14 | 57,224.02 | 62,388.45 | -8.28 | 57,318.37 | 62,492.06 | -8.28 | 13.41 | 23.62 | -43.23 | 487.86 |
2、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69,709.39 | -7.24 | 57,222.64 | -8.27 | 27,883.15 | 31,008.79 | -10.08 | 直接材料、人工、制造费用 | 17,322.35 | 5.47 | 20,181.64 | 6.98 | -14.17 |
光伏发电 | 365.51 | 15.01 | 95.73 | -11.52 | 80.46 | 80.18 | 0.35 | 制造费用 | 48.44 | 0.02 | 44.14 | 0.02 | 17.76 |
合计 | 70,074.90 | -7.14 | 57,318.37 | -8.28 | 27,963.61 | 31,088.97 | -10.05 | - | 17,370.79 | 5.49 | 20,225.78 | 7.00 | -14.10 |
/
3、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经营地区 | 发电类型 | 单位 | 装机容量 |
浙江省 | 热电联产 | MW | 131.5 |
分布式光伏 | MW | 4.43 | |
上海市 | 热电联产 | MW | 33 |
分布式光伏 | MW | 1.42 | |
总装机容量 | MW | 170.35 |
4、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经营地区 | 发电类型 | 总厂用电率(%) | 发电利用小时(小时) |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幅(%)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幅(%) | ||
浙江省 | 热电联产 | 19.11 | 17.67 | 8.15 | 4,426.02 | 4,801.29 | -7.82 |
上海市 | 热电联产 | 14.88 | 14.75 | 0.88 | 3,577.51 | 3,639.72 | -1.71 |
合并数据 | 热电联产 | 18.40 | 17.21 | 6.91 | 4,119.70 | 4,568.27 | -9.82 |
5、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不适用
6、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不适用
7、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热电工程增加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浙物杭能、湖北滨江。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报告期营业收入 | 报告期净利润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服务 | 5,000.00 | 100 | 21,162.73 | 8,351.72 | 21,543.53 | 1,293.09 |
杭州热电集团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00.00 | 100 | 293.37 | 170.31 | 27.46 | 20.31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热力供应 | 2,000.00 | 51 | 4,693.09 | 3,685.21 | 7,107.85 | 762.43 |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26,000.00 | 100 | 40,052.25 | 38,886.40 | 4.60 | 3,907.20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热力供应 | 8,000.00 | 51 | 12,094.63 | 10,205.01 | 12,176.62 | 1,515.60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项目 | 1,000.00 | 70 | 436.97 | 435.58 | 78.44 | 25.83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24,913.53 | 100 | 56,032.62 | 25,913.70 | 24,524.63 | 2,640.91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20,000.00 | 55 | 41,892.77 | 24,312.21 | 40,065.25 | 859.74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18,000.00 | 55 | 85,529.93 | 46,454.53 | 41,050.66 | 5,438.42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20,000.00 | 74 | 81,058.22 | 43,353.10 | 46,821.20 | 4,486.63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30,000.00 | 40 | 102,883.66 | 63,477.23 | 137,088.96 | 21,568.19 |
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 热电生产、销售 | 5,000.00 | 51 | 499.89 | 499.89 | - | -0.11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 | 9,800.00 | 50 | 1,992.51 | 1,991.04 | 3.49 | -8.96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热电联产行业中采用背压式机组的运行能效远高于常规火电机组。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在国家经济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的下游用户需求保持稳定增长,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有持续发展空间。国家正在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热电联产技术在能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方面具有多重优势,成为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技术路径,国家鼓励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促进热电联产行业向绿色化、集中化方向转型。
随着碳达峰时间的不断临近,国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2024年,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56%;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各省电力现货市场加速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体系不断完善。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持续加强,不断扩大覆盖行业范围,提高配额稀缺性,降低免费配额分配比例,碳价稳步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断成熟将促进绿电市场发展,提高绿电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化调节的有效性。
在此背景下,能源领域出现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热电联产企业将充分发挥自身下游用户资源优势和节能环保技术优势,以热电联产为基础,向资源综合利用、光伏发电、压缩空气、储能应用、微电网等多领域延伸,多能互补,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商。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以“贡献清洁能源,服务区域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公司顺应国企改革发展新要求,作为市场化的竞争性企业,抓住产业新机遇,全面构建“1235”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紧围绕一个愿景:打造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通过做精运营管理,持续深化“运营+资本”的双轮驱动模式;做强做大热电联产、绿色能源等业务板块,力争在“十四五”末实现公司规模的增长,打造五个一流:一流的品牌、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科技、一流的团队、一流的文化。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杭州热电紧紧围绕主责主业,扎实开展“产业拓展、科技创新、管理提升”主题年行动,答好了投资建设、市场拓展、科技创新、管理提升、党建引领等“五张答卷”。
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将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坚持“1235”整体发展战略,全力提升公司价值,开展“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一流”主题年行动,实施经营目标、投资拓展、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管理提升、改革深化、市值管理、党建引领等“八大攻坚”,打造实力、绿色、数智、平安、效能、活力、价值、清廉等“八个热电”,谱写杭州热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强化主责主业。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用户的对接沟通,围绕“做稳存量,做足增量,优化服务”目标,完善“两保一优”服务体系,巩固区域市场供热主体地位;同时以国家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深化电力市场改革为契机,深化政策研判、加强需求分析,积极探索智慧能源布局,当好“能管家”,提升上下游合作深度,培育全链条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快绿色转型。顺应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加速推进现有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完成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拓展绿色能源业务,围绕“风光储”等领域,进一步加强行业研究的深度与精度,结合自身优势,把握市场机会,优化产业布局,持续开拓绿色能源版图。
三是实现科技赋能。积极推进固废掺烧、污泥焚烧、生物质掺烧、余热回收等综合能源转型升级项目,持续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实现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同时坚持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不断完善科技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优秀企业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公司数智化水平。
四是深化管理提升。公司将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为主抓手,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精益运营、安全生产、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市值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做到规范法人治理、严控投资风险、提高管理绩效,努力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构建与投资者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展示公司核心价值,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一)宏观经济风险
热电联产行业发展及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高。热电联产实行以热定电的生产原则,当宏观经济下行时,工业生产热力需求减少,热负荷的减少使得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量及发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直接影响到热电厂的生产经营以及盈利能力。
近年来,受到全球经济下滑及国内经济环境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的增速有所放缓,政府推出并实施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的政策,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热电联产行业有望保持稳健、良好的增长态势。但未来如果经济出现衰退或者增速出现大幅下滑,将对热电联产行业的整体经营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也将受到负面影响。
(二)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是服务工业园区的企业,具有公用企业性质,经营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当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园区产业规划等发生变化时,公司业绩会随之发生较大变化。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热电联产行业受煤炭、天然气、生物质等燃料价格变动影响大。未来化石能源价格依然存在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四)市场波动风险
自2025年1月1日起,浙江省非统调煤电纳入电力交易市场,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当电力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则可能对热电企业结算价格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并由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确保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事项、定期报告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2024年1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5月15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2024年5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2.《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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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祥剑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3/07/06 | - | - | - | - | 82.18 | 否 | |
俞峻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3 | 2024/09/27 | - | - | - | 17.08 | 是 | ||
吴玲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女 | 41 | 2024/12/17 | - | - | - | - | 4.43 | 是 | |
章力为 | 董事 | 男 | 41 | 2024/06/13 | - | - | - | - | 0 | 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3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 2024年6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9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 2024年9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11月13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 2024年11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金威任 | 董事 | 男 | 35 | 2024/01/09 | - | - | - | - | 0 | 是 | |
倪明江 | 独立董事 | 男 | 75 | 2024/06/13 | - | - | - | - | 5.00 | 否 | |
钱雪慧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24/06/13 | - | - | - | - | 5.00 | 否 | |
厉国威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4/06/13 | - | - | - | - | 5.00 | 否 | |
宁锋 | 职工董事 | 男 | 41 | 2024/06/13 | - | - | - | - | 28.54 | 否 | |
范叔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4 | 2023/07/06 | - | - | - | - | 70.71 | 否 | |
吴玉珍 | 监事 | 女 | 32 | 2024/06/13 | - | - | - | - | 0 | 是 | |
施蓓 | 监事 | 女 | 30 | 2024/06/13 | - | - | - | - | 0 | 是 | |
顾东杰 | 职工监事 | 男 | 34 | 2024/06/13 | 66,564 | 49,924 | -16,640 | 备注2 | 29.47 | 否 | |
万秀月 | 职工监事 | 女 | 34 | 2024/06/13 | - | - | - | - | 13.73 | 否 | |
冯其栋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3/6/15 | - | - | - | - | 71.00 | 否 | |
徐益峰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4/12/17 | - | - | 4.43 | 否 | |||
徐佳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2023/11/14 | 2025/3/18 | 119,964 | 89,974 | -29,990 | 备注2 | 48.58 | 否 |
许钦宝 | 董事、总经理(报告期离任) | 男 | 50 | 2022/02/22 | 2024/09/12 | 261,294 | 214,098 | -47,196 | 备注2 | 53.95 | 是 |
吴芬玲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告期离任) | 女 | 53 | 2022/07/21 | 2024/09/12 | - | - | - | - | 48.76 | 否 |
王恒 | 董事(报告期离任) | 男 | 45 | 2021/07/29 | 2024/6/13 | - | - | - | - | 0 | 否 |
戴梦华 | 独立董事(报告期离任) | 男 | 59 | 2021/07/29 | 2024/6/13 | - | - | - | - | 4.00 | 否 |
林伟 | 独立董事(报告期离任) | 女 | 59 | 2021/07/29 | 2024/6/13 | - | - | - | - | 4.00 | 否 |
陈臻 | 独立董事(报告期离任) | 女 | 67 | 2021/07/29 | 2024/6/13 | - | - | - | - | 4.00 | 否 |
赵鹤立 | 职工董事(报告期离 | 男 | 43 | 2021/07/29 | 2024/6/13 | 147,781 | 147,781 | - | - | 18.74 | 否 |
/
任) | |||||||||||
林燕 | 监事(报告期离任) | 女 | 49 | 2022/07/21 | 2024/6/13 | - | - | - | - | 0.00 | 是 |
汪伟锋 | 监事(报告期离任) | 男 | 47 | 2021/07/29 | 2024/6/13 | - | - | - | - | 0.00 | 是 |
张红兵 | 职工监事(报告期离任) | 男 | 56 | 2021/07/29 | 2024/6/13 | - | - | - | - | 22.49 | 否 |
张静 | 职工监事(报告期离任) | 女 | 47 | 2022/03/28 | 2024/6/13 | - | - | - | - | 10.75 | 否 |
李川涛 | 总工程师(报告期离任) | 男 | 53 | 2021/07/29 | 2024/09/12 | 173,861 | 130,398 | -43,463 | 备注2 | 48.46 | 是 |
高鹏 | 副总经理(报告期离任) | 男 | 51 | 2024/06/13 | 2024/10/18 | 174,452 | 130,841 | -43,611 | 备注2 | 52.9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943,916 | 763,016 | -180,900 | / | 653.25 | / |
备注: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有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上述持股数均为持有人分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杭热壹号、杭热貳号、杭热叁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报告期内,股份变动为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
3.2024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俞峻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此前俞峻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下属子公司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故在其入职本公司前,存在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的情况;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的议案》,俞峻先生自
月
日起任职公司董事;
4.2024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玲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此前吴玲红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母公司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故在其入职本公司前,存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的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的议案》,吴玲红女士自2025年
月
日起任职公司董事;
5.许钦宝先生已于2024年9月12日从公司离职,后就任于公司控股股东的能源集团母公司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其离职后存在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的情况;6.李川涛先生已于2024年
月
日从公司离职,后就任于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下属子公司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故其离职后存在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的情况;7.因集团内工作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佳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005号公告)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祥剑 | 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副经理;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俞峻 | 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经理;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分公司副经理;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分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章力为 | 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经济师。曾任杭州日报商报职员;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职员;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商运营;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运营、资产运营部副经理;杭州钱城东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钱城商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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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二部副经理,兼杭州钱城东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杭州钱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职工董事。 | |
金威任 | 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曾任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职员;华丰综合能源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华丰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
倪明江 | 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位。浙江大学教授,曾任浙江大学能源系系主任、副校长、常务副校长,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现任浙江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席,本公司独立董事。 |
钱雪慧 | 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职于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厉国威 | 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现任中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信息化专业教指委委员。兼任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宁锋 | 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曾任江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编辑,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企划、人力、行政、文秘、智能事业部部长助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要秘书,明达意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第一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城景党支部书记。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董事、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职工董事。 |
范叔样 | 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政治部)副经理;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主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高级主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
吴玉珍 | 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职员;上海九州通和(杭州)律师事务所职员;浙江康而沃律师事务所职员;宁波开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职员。现任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法务岗职员,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
施蓓 | 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浙江万马益创电气有限公司会计助理;杭州城市能源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并会计。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国有资产管理及法人治理岗职员。现任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主任,本公司监事。 |
顾东杰 | 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政工师、助理经济师。曾任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干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主任助理、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职工监事。 |
万秀月 | 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出纳、会计;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总账会计、主办会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管理人员、法务合规部管理人员。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本公司职工监事。 |
吴玲红 | 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会计、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杭州钱江新城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徐益峰 | 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副经理;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技术员、专职、检修部主管、经营部主管、市场部副经理、生产准备部副部长;杭州九峰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经理助理。 |
冯其栋 | 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杭州管道煤气公司制气分公司车间职员、党支部副书记、机修车间副主任、回收车间主任;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运营部调度中心主任;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兼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杭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杭州杭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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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 | 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审计师、管理会计师(高级)。曾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 |
许钦宝 | 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巡检员、主二值、主一值;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值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吴芬玲 | 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改革管理办公室主任、副总会计师兼企业管理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顾问。 |
王恒 | 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曾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海外财务总监;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本公司董事。现任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戴梦华 | 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谦禾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林伟 | 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师范学院讲师;杭州大学讲师;浙江大学副教授;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陈臻 | 女,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电力局法律事务室主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旷熙碳中和科技咨询(浙江)公司发起人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主任,浙江碳中和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赵鹤立 | 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协联热电检修工、驾驶员;上海金联经营采购员;热电有限职工董事;热电集团党群(人力资源)部主任,本公司职工董事。现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
林燕 | 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市管道煤气公司办公室秘书、团委副书记兼办公室秘书;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制气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杭州市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现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
汪伟锋 | 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检修部电气专职工程师;上海金联生产部副经理、安全技术部副经理;九峰能源工程技术部副经理;热电有限监事、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上海金联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上虞杭协董事,本公司监事。现任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董事。 |
张红兵 | 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杭州热电厂检修部检修工、仓库保管员;协联热电办公室主管、供热管理部副经理;上虞杭协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热电有限职工监事、本公司监事。现任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张静 | 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秘书、宣传、党务、人力资源干事;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干事、工会干事、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专员、分工会委员、女职委委员。 |
李川涛 | 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运行部机炉长、专工、主管、副部长;上海金联总工程师;临江环保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现任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 |
高鹏 | 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热电厂经营科职员;杭州热电物资实业总公司职员;杭州热电集团运输分公司职员;杭州热电集团煤炭分公司经营科科长;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经营部(煤炭分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经营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杭州热电集团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经贸事业部高级专家,浙物杭能营销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金威任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8月 | 至今 |
章力为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职工董事 | 2023年8月 | 至今 |
章力为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 2023年7月 | 2025年1月 |
章力为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发展部部长 | 2025年1月 | 至今 |
吴玉珍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风控法务 | 2023年7月 | 至今 |
施蓓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部国有资产管理及法人治理岗 | 2023年5月 | 2024年12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和奖惩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同意公司对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依据公司各项考核指标、岗位职责等情况确定报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各项考核指标、岗位职责等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与实际披露数值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与实际披露数值一致。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许钦宝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吴芬玲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工作变动 |
王恒 | 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戴梦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林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陈臻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赵鹤立 | 职工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届满离任 |
林燕 | 监事 | 离任 | 监事会届满离任 |
汪伟锋 | 监事 | 离任 | 监事会届满离任 |
张红兵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监事会届满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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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监事会届满离任 |
李川涛 | 总工程师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高鹏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刘祥剑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连任) |
俞峻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变动 |
吴玲红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变动(2025年1月3日起任) |
章力为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金威任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连任) |
倪明江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钱雪慧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厉国威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宁锋 | 职工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范叔样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连任) |
吴玉珍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施蓓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顾东杰 | 职工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万秀月 | 职工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俞峻 | 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变动 |
吴玲红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工作变动 |
冯其栋 | 副总经理 | 聘任 | 任期届满聘任(续聘) |
徐益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变动 |
徐佳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任期届满聘任(续聘)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月2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2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13.《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1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2.《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2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4.《关于修订<公司资金出借管理办法>的议案》;25.《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2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5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1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江南星座2幢1单元4-7层及48个地下车位公开租赁方案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关于另行安排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项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3.《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报告期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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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祥剑 | 否 | 10 | 10 | 8 | 0 | 0 | 否 | 5 |
俞峻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章力为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金威任 | 否 | 10 | 10 | 8 | 0 | 0 | 否 | 5 |
倪明江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钱雪慧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厉国威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宁锋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许钦宝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4 |
吴芬玲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4 |
王恒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戴梦华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林伟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陈臻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赵鹤立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备注:1.俞峻先生于2024年9月17日起任职公司总经理,于2024年11月13日起任职公司董事,报告期列席了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吴玲红女士于2024年12月17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于2025年1月3日起任职公司董事,故报告期内未曾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厉国威、金威任、钱雪慧 |
提名委员会 | 钱雪慧、厉国威、宁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倪明江、厉国威、金威任 |
战略委员会 | 刘祥剑、俞峻、章力为、倪明江、钱雪慧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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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金威任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详见2024-005号公告)原审计委员会委员陆舞鹄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2023-070号公告);
2.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详见2024-042号公告);
3.2024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董事俞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金威任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详见2024-076号公告)。
4.许钦宝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吴芬玲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8月20日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无 | 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24年12月25日 | 召开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5月9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5月25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6月3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2024年9月19日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2024年12月11日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无 | 《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6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024年12月11日 | 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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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4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听取2023年度年报审计安排及年报预审开展情况汇报;开展审计委员会业务监督与指导沟通交流 | 无 | 听取2023年度年报审计安排及年报预审开展情况汇报;开展审计委员会业务监督与指导沟通交流 |
2024年3月21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煤炭贸易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收入确认方法、内部控制评价等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开展审计委员会业务监督与指导沟通交流 | 无 | 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煤炭贸易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收入确认方法、内部控制评价等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开展审计委员会业务监督与指导沟通交流 |
2024年4月18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9日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16日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集团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无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集团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9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8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 297 |
/
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42 |
销售人员 | 23 |
技术人员 | 201 |
财务人员 | 29 |
行政人员 | 187 |
合计 | 78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及以上 | 460 |
大专 | 219 |
大专以下 | 103 |
合计 | 78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薪酬方案设计和管理过程中遵从合法合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激励约束原则,始终坚持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政策,强化对企业相对竞争力及经营改善情况的考核与激励,促进企业经营业务不断提升。
公司对经董事会批准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年薪总额、月度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由董事会研究确定。非年薪制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其他奖励等构成。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行业工资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薪酬标准和发放办法。(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基本原则
与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紧密结合、与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紧密相关、与员工个人发展紧密联系。
2.培训内容
公司内部建立了科学和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2024年,根据集团“1235”战略目标,以《集团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导,通过建立“热电讲堂”学习平台,组织系统学习、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加大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综合能力,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高素养的热电队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并积极参加证监会、上交所等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中高管人员培训:通过邀请高校、行业内专家,开展“热电讲堂”培训活动,内容丰富多样;为有需要、有能力的员工提供内、外部进修的机会和信息,支持员工在学历、职称、管理与技能的提升,提高综合素质。
各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培训:邀请公司内部员工、法律顾问等,围绕各自岗位核心业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部分培训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的广泛覆盖与灵活参与,强化内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线生产运行人员培训:为推进技能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与高效运营,定期组织设备操作、工艺流程、安全规范等专项培训。开展技能比武大赛,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双重考核,全面检验生产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
新员工培训:以2期“雏鹰计划”,通过党委书记职场“第一课”、电厂参观、团队拓展、课题撰写、拜师仪式、青年分享等活动,使2024届校招应届生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公司企业文化,尽快适应相关工作。(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830.20万元 |
注:公司及子公司劳务外包报酬主要按业务量结算,难以统计工时总数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制度认真执行,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进行调整。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预案的议案》,该次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详见2024-036号公告)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4,016,000.0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1,970,131.40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4,016,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0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92,048,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92,048,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11,784,017.6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90.6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1,970,131.4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404,148,751.60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经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签订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经营业绩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考核激励,并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重点任务、内控管理、党建工作等完成情况、考核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兑付薪酬。
/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重大经营、投资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报告期内子公司运行良好。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657.13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N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Nm3) | 单排放口排放量(吨)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上海金联 | 粉尘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0.65 | <5 | 0.11 | 0.76 | 6.91 |
2#炉排放口 | 1.04 | 0.39 |
/
3#炉排放口 | 0.92 | 0.26 |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0.36 | <35 | 0.07 | 0.12 | 9.33 | |
2#炉排放口 | 0.12 | 0.02 | ||||||
3#炉排放口 | 0.15 | 0.03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45.37 | <100 | 9.89 | 36.75 | 98.77 | |
2#炉排放口 | 41.62 | 13.57 | ||||||
3#炉排放口 | 47.68 | 13.29 | ||||||
临江环保 | 粉尘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1.34 | <5 | 0.69 | 3.38 | 16.60 |
2#炉排放口 | 1.12 | 0.57 | ||||||
3#炉排放口 | 2.53 | 1.19 | ||||||
4#炉排放口 | 1.24 | 0.93 |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3.52 | <35 | 1.83 | 7.95 | 116.17 | |
2#炉排放口 | 4.25 | 2.21 | ||||||
3#炉排放口 | 3.96 | 1.92 | ||||||
4#炉排放口 | 2.66 | 1.99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炉排放口 | 27.19 | <50 | 13.91 | 57.90 | 155.51 | |
2#炉排放口 | 22.66 | 11.33 | ||||||
3#炉排放口 | 26.21 | 12.29 | ||||||
4#炉排放口 | 29.13 | 20.36 | ||||||
丽水杭丽 | 粉尘 | 连续排放 | 废气总排放口 | 0.84 | <5 | 2.22 | 2.22 | 40.03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5.86 | <35 | 16.95 | 16.95 | 139.53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7.1 | <50 | 70.99 | 70.99 | 200.14 | ||
安吉天子湖 | 粉尘 | 连续排放 | 废气总排放口 | 1.68 | <5 | 2.56 | 2.56 | 13.25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0.04 | <35 | 15.42 | 15.42 | 46.18 |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25.69 | <50 | 39.02 | 39.02 | 66.24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2024年度环保投入总额3657.13万元,其中所属燃煤热电企业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低氮燃烧技术,设置SNCR或SNCR+SCR氨水脱硝装置,同时运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经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等多级除尘工艺对烟尘进行吸附、过滤处理,工业废水经中和池中和、沉淀等处理后达到当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目前各装置均运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所属燃气热电联产企业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工业废水进行集中中和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目前各装置均运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司属企业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公司网站公示,并由当地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预案主要规定了各司属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工作要求,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按国家标准制定,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并录入自行监测系统公开(浙江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http://223.4.64.201:8888/gkpt/mainZxjc/330000)、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https://e2.sthj.sh.gov.cn))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了有效处理,并在多方面进行深度管控,排放的污染物指标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所规定的环保要求。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7,03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光伏项目、螺杆发电机、烟气余热回收、汽电双驱给水泵等技改项目已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光伏项目:各司属企业均建设厂内光伏发电项目;
2.汽电双驱给水泵:实现汽轮机和电动机双拖动,优化锅炉给水的运行匹配方式,从而减少能源损耗,提高系统可靠性和运行经济性;
/
3.锅炉烟气余热项目:通过锅炉烟气余热加热锅炉补水,减少厂用蒸汽,做到能量梯级利用,节能降耗;
4.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通过向谢菲尔考克碳酸钙湖州有限公司输送烟气减排二氧化碳;
5.螺杆膨胀发电机:通过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系统替代原高压除氧器的进汽减压阀,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6.锅炉余热回收利用:安装乏汽回收装置对锅炉定排、高除等乏汽进行回收,利用乏汽的热量对除盐水进行加热;
7.减温减压器减温水小旁路改造:增加一路减温水小旁路,减少双减热备使用时减温水内漏量。
此外,公司所控股的各司属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碳减排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的核算方法,并通过第三方机构核查,所有数据真实、可靠,相关核查结果体现出企业在碳减排工作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同时公司积极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内容,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努力寻求前沿技术创新突破和高排放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4.7 | |
其中:资金(万元) | 14.7 | 包括当地“春风行动”和其他公益捐赠等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 | 对接当地“春风行动”办,无法统计。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6.7 | 包括联乡结村和其他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 |
其中:资金(万元) | 16.7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 | 对接当地乡镇和村社区,无法统计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捐款、产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1 | 注1 | 注1 | 是 | 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2 | 注2 | 注2 | 是 | 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3 | 注3 | 注3 | 是 | 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注4 | 注4 | 注4 | 是 | 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5 | 注5 | 注5 | 是 | 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6 | 注6 | 注6 | 是 | 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7 | 注7 | 注7 | 是 | 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8 | 注8 | 注8 | 是 | 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63%(计24,660万股)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无偿划转事项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城投集团变更为能源集团。同时能源集团作出了《关于继续履行上市承诺的承诺函》,承继城投集团作出的相关承诺。(详见2023-003号公告)
二、杭实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计6,400万股)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华丰集团,无偿划转事项已于2023年11月3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杭实集团、华丰集团为一致行动人。(详见2023-066号公告)
注1:股份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杭实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华视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杭热壹号、杭热贰号、杭热叁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合伙企业的执
/
行事务合伙人兼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合伙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兼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离职后半年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阳、李伟明、黄国梁、赵鹤立、郑焕、许钦宝、赵振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注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关于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的确认函
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出具确认函,即确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的业务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自主开展业务,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不存在产品、市场、采购销售渠道重叠的情形,不存在共享市场资源、客户资源、业务上依赖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共同投资经营项目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存在利益安排等情形。”
(2)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了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则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4、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发行人的专有技术、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5、如果未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本着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
6、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7、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之日终止。
注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发行人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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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将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与上虞杭协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拟采取如下措施: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虞杭协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虞杭协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虞杭协、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上虞杭协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上虞杭协《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虞杭协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虞杭协、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4: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和持股5%以上股东杭实集团、华视投资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5: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110%时,则启动本方案第一阶段措施;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本方案第二、三、四阶段措施。
(二)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方案具体包括五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第一阶段,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方案;第二阶段,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第三阶段,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第四阶段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第五阶段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第二、三、四阶段措施可以同时或分步骤实施。
1、董事会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10%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原因。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提出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已制定经营战略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是否符合行业市场的未来趋势;公司经营战略及资本战略是否需要修订及如何修订等。
(3)公司董事会应以专项公告和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的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经营战略、未来业绩预测或趋势说明、公司的投资价值等进行深入沟通。
2、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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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在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不高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如果公司在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累计薪酬额的10%,不高于上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累计薪酬额的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5、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股价稳定方案有效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第一、二、三、四阶段措施均已实施完毕,仍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由董事会拟订使用公司上一年实现净利润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并提议召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将在董事会中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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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股价稳定机制,董事会提出的回购股票议案所动用的资金不应超过公司上一年实现净利润的30%,回购价格原则上不应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回购公司股票议案应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票回购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将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三)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相关增持或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
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责任追究机制
1、未能及时协商确定股价稳定具体措施的约束措施
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方案的约束措施
除不可抗力,如果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本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责任。
除不可抗力,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但公司控股股东未实际履行的,则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热电集团A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除不可抗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预案所述关于及时制定股价稳定措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暂停自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确实履行相关责任为止。
注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时间,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下属热电业务位于经济发达的浙江、上海等地工业园区,区位优势明显,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达产前,公司将努力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强化现有园区服务能力,积极开拓园区热用户,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利用率,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的规模效益,同时持续推进现有工艺、技术的升级革新,进一步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此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上市提升了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能运用更多资源创造条件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有助于公司实现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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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提高整体人力资源运作效率。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6、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公司还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效保证了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东的回报。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承诺对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公司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7: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公司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能源集团、杭实集团及华视投资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公司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违反本公司对外作出的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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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暂不领取在发行人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本公司按承诺将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时为止;同时,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5、将暂不领取在发行人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若未能履行本人对外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发行人有权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或津贴暂时予以扣留,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注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能源集团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己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不存在被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其权益被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重损害尚未消除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为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业务独立,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且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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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68,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勇、毛邦威、卢金海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保荐人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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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显示,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8万元(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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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13号、2024-018号、2024-030号公告。2024年度实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前次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 | 98,000.00 | 58,119.20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蒸汽供应 | 4,800.00 | 3,381.16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道销售 | 2,000.00 | 0.00 | 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服务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安装维修服务 | 10,000.00 | 3,516.76 | 项目承接影响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管理费 | 15.00 | 6.90 |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社保等金额(代收代付) | 400.00 | 383.29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2,000.00 | 0.38 | 项目承接影响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10 |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处置费 | 3.91 | |||
杭州之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汽车 | 100.00 | 15.40 |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增加 | |
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服务 | 5.84 | |||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矿泉水 | 0.80 | |||
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职工疗休养、培训等 | 112.42 | |||
杭州市城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城投大讲堂培训等 | 1.60 | |||
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洲际酒店 | 会务费 | 2.14 | |||
合计 | 117,315,00 | 65,558.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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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杭州热电 | 浙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 | 江南星座2幢1单元4-7层及48个地下车位 | 38,541,869.01 | 2025/2/26 | 2035/2/25 | 0 | 合同约定 | 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南星座2幢1单元4-7层及48个地下车位公开租赁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59号公告。《租赁合同》于2025年1月2日签署,合同履行期为2025年2月26日--2035年2月25日,故报告期内收益为0。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5,000,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65,600,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65,6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1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929,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1)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4-04-30 | 2024-07-30 | 自有资金 | 备注1 | 否 | 备注2 | 2.90 | 289,205.48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05-07 | 2024-05-31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43 | 79,890.41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4-06-05 | 2024-06-28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34 | 117,961.64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4-07-04 | 2024-07-31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31 | 136,701.37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4-08-05 | 2024-08-30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40 | 131,506.84 | 是 | |||||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 | 2024-08-14 | 2024-09-18 | 自有资金 | 备注1 | 否 | 备注2 | 2.30 | 55,136.99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 | 结构性存 | 80,000,000.00 | 2024-09-05 | 2024-10-08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40 | 173,589.04 | 是 |
/
城西支行 | 款 |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9,000,000.00 | 2024-09-12 | 2024-10-12 | 自有资金 | 备注5 | 否 | 备注6 | 2.31 | 206,950.69 | 是 | ||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4-10-10 | 2024-11-12 | 自有资金 | 备注1 | 否 | 备注2 | 2.30 | 72,780.82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4-10-10 | 2024-11-08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40 | 152,547.94 | 是 |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0-16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备注5 | 否 | 备注6 | 2.30 | 94,520.55 | 是 |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4-11-01 | 2024-11-29 | 自有资金 | 备注5 | 否 | 备注6 | 2.24 | 103,101.37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4-11-12 | 2024-11-29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24 | 83,463.01 | 是 | ||
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12-05 | 2024-12-31 | 自有资金 | 备注3 | 否 | 备注4 | 2.25 | 48,082.19 | 是 | ||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12-11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备注1 | 否 | 备注2 | 2.10 | 17,260.27 | 是 | ||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4-01-15 | 2024-01-31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8 | 2.45 | 10,739.73 | 是 | ||
杭州银行舟山 | 结构性存 | 10,000,000.00 | 2024-02-02 | 2024-02-29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8 | 2.65 | 19,602.74 | 是 |
/
新城支行 | 款 | ||||||||||||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4-03-06 | 2024-03-31 | 自有资金 | 备注7 | 否 | 备注8 | 2.20 | 15,068.49 | 是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备注1: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备注2:根据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与实际天数计算收益;备注3: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备注4:根据投资本金、投资天数与产品收益率计算收益;备注5: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投资者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备注6:澳元/新西兰元即期汇率价格(以彭博BFIX页面公布的数据为准);备注7: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备注8:根据投资本金、投资天数与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与EURUSD即期汇率走势挂钩,收益根据观察期间EURUSD即期汇率表现确定。
(2)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在现有与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份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1)在现有《煤炭购销合同》基础上,新增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为供应公司,即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同时作为合同主体继续履行原合同,并就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履行及责任承担等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04)
/
(2)经公司与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三方协商,三方同意在原《煤炭购销合同》中调整2024年合同数量及合计数量,其他内容按照原合同履行,并签订《补充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43)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4日 | 247,417,000.00 | 204,060,900.00 | 204,060,900.00 | 0 | 125,135,895.65 | 61.32 | 26,980,702.28 | 13.22 | 66,891,300.00 | ||
合计 | / | 247,417,000.00 | 204,060,900.00 | 204,060,900.00 | 0 | 125,135,895.65 | / | / | 26,980,702.28 | / | 66,891,3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 | 0 | - | - | - | - | 否 | 否 | 备注1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69,135,300.00 | 12,106,702.28 | 69,842,575.65 | 101.02 | 2024年9月 | 是 | 是 | 备注2 | - | -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30,100,000.00 | 14,874,000.00 | 15,293,320.00 | 50.81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备注3 | - | -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7,069,600.00 | - | - | - | 暂缓实施 | 否 | 否 | 备注4 | - | -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 | - | 否 | - | |
合计 | / | / | / | / | 206,304,900.00 | 26,980,702.28 | 125,135,895.65 | / | / | / | / | / | / | / |
/
备注1:关于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备注2:关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因2024年3月供热负荷较高,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4年9月,项目已按照预期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24-063)。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备注3:关于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24-008),对“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地点变更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预计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的最新要求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初验,部分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备注4:关于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杭丽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8月20日 | 11,000 | 2024年9月23日 | 2025年8月19日 | 1,702.88 | 否 |
2024年8月20日 | 11,000 | 2024年9月23日 | 2025年8月19日 | 7,351.43 | 否 |
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均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50号公告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暂缓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杭丽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018号公告)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6,600,000 | 246,6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6/30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6/30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72,445 | 4,872,445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6/30 |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28,940 | 4,828,94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6/30 |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98,615 | 4,698,615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6/30 |
合计 | 279,000,000 | 279,000,000 | 0 | 0 | / | / |
2024年7月1日,公司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5名股东,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届满日为2024年6月30日,非交易日),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000,000股(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44号公告)。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13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69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246,600,000 | 61.6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64,000,000 | 16.0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166,700 | 9,533,300 | 2.3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3,000 | 5,997,000 | 1.50 | 0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静 | +4,691,000 | 4,691,000 | 1.17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5,600 | 3,666,845 | 0.92 | 0 | 无 | 0 | 其他 |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7,200 | 3,621,740 | 0.91 | 0 | 无 | 0 | 其他 |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2,000 | 3,566,615 | 0.89 | 0 | 无 | 0 | 其他 |
虞琳奕 | +990,000 | 990,000 | 0.2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陈建峰 | +985,000 | 985,000 | 0.2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6,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600,000 |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00 |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53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33,300 |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99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7,000 | |
王静 | 4,6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1,000 | |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6,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6,845 | |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21,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1,740 | |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66,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6,615 | |
虞琳奕 | 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000 | |
陈建峰 | 9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5,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4名、6-8名股东中,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沈卓恒 |
成立日期 | 2022年12月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
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顾春晓 |
成立日期 | 2005年3月 |
主要经营业务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未知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徐贤俊 | 1989-08-09 | 14303632-6 | 20,000 | 机制纸、纸板、印刷涂布等纸加工及造纸机械设备制造;服务:实业投资,文化创意策划,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货物及技 |
/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0183号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热电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杭州热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参见本节第十节五、34以及七、61。杭州热电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热电、煤炭等产品的销售。2024年度,杭州热电集团的营业收入为354,081.03万元,其中热电业务、煤炭业务的营业收入为338,745.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5.67%。由于营业收入是杭州热电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杭州热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分析程序,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变动分析和毛利率分析,并结合应收账款等报表项目的审计,分析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以及供电、供汽和工程结算单等;
(5)结合政府部门有关电价的批文及其他文件,检查杭州热电销售定价政策,检查杭州热电销售定价是否与相关定价政策相符;
(6)分析复核公司煤炭业务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7)结合应收账款的函证,对本期收入进行函证,核实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收入确认存在异常。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参见本节第十节五、21以及七、21。于2024年12月31日,杭州热电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7,908.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0.99%。由于杭州热电固定资产金额重大,且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固定资产初始入账的支持性文件;
(3)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检查固定资产的权属证书,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4)检查固定资产增加与减少的情况,获取相关明细进行核对,复核重要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
(5)了解折旧模型中使用的假设和方法,复核折旧费用的计提和分配的准确性;
(6)获取管理层关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说明,评估事项或情况的变化是否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减值。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存在异常。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杭州热电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杭州热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杭州热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杭州热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杭州热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杭州热电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杭州热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毛邦威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卢金海 |
2025年4月17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4月17日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42,515,853.42 | 724,273,012.9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4,334,022.43 | 63,947,086.15 |
应收账款 | 七、5 | 194,567,365.88 | 225,388,862.0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5,866,947.10 | |
预付款项 | 七、8 | 1,398,867.52 | 9,184,310.9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220,328.34 | 9,758,160.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29,646,629.29 | 174,516,254.5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100,436,909.93 | 44,687,566.9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0,657,456.63 | 19,938,810.67 |
流动资产合计 | 1,329,644,380.54 | 1,281,694,065.2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50,338,401.26 | 242,482,121.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350,000.00 | 1,35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079,082,050.17 | 2,045,581,263.0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23,515,956.11 | 98,215,694.6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2,532,638.10 | 931,428.0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16,708,997.91 | 108,039,191.2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5,645,319.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7,948,478.27 | 13,961,444.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17,771.5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47,539,612.47 | 2,510,561,142.45 | |
资产总计 | 4,077,183,993.01 | 3,792,255,207.6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5,082,263.89 | 367,099,611.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111,282.95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1,242,341.23 | 240,432,661.5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3,926,335.79 | 16,789,556.5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8,088,595.53 | 20,056,882.24 |
应交税费 | 七、40 | 30,079,813.69 | 35,428,161.7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3,540,589.10 | 48,001,684.7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85,450,378.66 | 60,067,466.6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7,583,440.64 | 2,028,505.46 |
流动负债合计 | 812,105,041.48 | 789,904,530.0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94,723,097.02 | 240,267,116.6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9,857,900.69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527,355.92 | 1,504,413.6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84,967,655.78 | 96,305,623.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1,076,009.41 | 338,077,153.75 | |
负债合计 | 1,233,181,050.89 | 1,127,981,683.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100,000.00 | 400,1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15,966,696.48 | 715,966,696.4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86,984,658.13 | 161,648,380.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28,009,719.51 | 905,391,865.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31,061,074.12 | 2,183,106,942.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512,941,868.00 | 481,166,581.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44,002,942.12 | 2,664,273,523.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 4,077,183,993.01 | 3,792,255,207.67 |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权益)总计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6,760,483.02 | 539,918,528.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410,714.57 | 32,832,203.32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00,359,351.66 | 178,086,566.40 |
应收款项融资 | 44,015,643.95 | ||
预付款项 | 117,177.00 | 6,772,577.6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16,631,363.47 | 183,148,022.9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4,586,575.91 | 123,051,092.7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60,999.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7,042,309.29 | 1,063,808,992.0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91,251,611.36 | 737,706,548.1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751,234.80 | 19,203,139.04 | |
在建工程 | 375,938.57 | 375,938.5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684,247.69 | ||
无形资产 | 15,191,961.30 | 833,952.9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645,319.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68,503.03 | 1,014,182.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7,568,815.90 | 759,133,761.15 | |
资产总计 | 1,904,611,125.19 | 1,822,942,753.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7,967,415.65 | 140,657,037.7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1,478,309.79 | 6,897,219.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77,688.78 | 6,859,404.38 | |
应交税费 | 1,862,451.38 | 6,882,645.26 | |
其他应付款 | 18,531,181.50 | 16,130,536.3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74,967.55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92,180.27 | 1,134,726.1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5,184,194.92 | 178,561,569.7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9,857,900.69 | ||
长期应付款 | 1,527,355.92 | 1,504,413.6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5,038,380.53 | 29,206,303.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423,637.14 | 30,710,717.44 | |
负债合计 | 221,607,832.06 | 209,272,287.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100,000.00 | 400,1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1,769,883.40 | 691,769,883.4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6,984,658.13 | 161,648,380.96 | |
未分配利润 | 404,148,751.60 | 360,152,201.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83,003,293.13 | 1,613,670,465.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 1,904,611,125.19 | 1,822,942,753.17 |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权益)总计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540,810,343.05 | 3,289,587,395.2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540,810,343.05 | 3,289,587,395.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43,668,655.04 | 3,043,542,526.4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167,853,250.27 | 2,889,700,979.0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764,890.59 | 13,675,827.92 |
销售费用 | 七、63 | 6,673,055.43 | 6,139,846.82 |
管理费用 | 七、64 | 115,725,987.59 | 108,273,882.79 |
研发费用 | 七、65 | 27,548,996.24 | 10,151,989.96 |
财务费用 | 七、66 | 9,102,474.92 | 15,599,999.91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75,604.01 | 27,494,720.74 | |
利息收入 | 8,636,179.55 | 12,122,860.8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6,129,449.65 | 9,199,377.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5,109,917.75 | 78,790,087.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3,274,434.23 | 77,544,708.6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59,190.81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85,502.78 | 1,529,995.7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851,121.32 | -1,588,615.6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66,416.37 | -1,165.7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5,681,853.24 | 333,974,548.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270,869.15 | 8,807,161.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26,632.43 | 6,930,999.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1,526,089.96 | 335,850,710.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8,354,534.30 | 59,136,689.1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3,171,555.66 | 276,714,021.4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3,171,555.66 | 276,714,021.4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970,131.40 | 211,339,743.1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201,424.26 | 65,374,278.3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3,171,555.66 | 276,714,021.4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1,970,131.40 | 211,339,743.1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201,424.26 | 65,374,278.3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373,369,664.67 | 2,046,699,344.1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318,156,597.82 | 1,998,807,454.19 |
税金及附加 | 3,904,825.16 | 4,869,048.24 | |
销售费用 | 6,673,055.43 | 6,139,846.82 | |
管理费用 | 43,969,501.62 | 34,675,860.8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119,675.28 | -7,564,888.5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09,096.78 | 1,434,872.19 | |
利息收入 | 6,835,151.68 | 9,004,552.39 | |
加:其他收益 | 4,232,255.72 | 4,223,038.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26,656,949.80 | 161,587,736.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7,237.23 | -555,354.3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7,771,802.67 | 175,027,443.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7,129.43 | 409,165.2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7,514,673.24 | 174,618,278.23 | |
减:所得税费用 | 4,165,846.07 | 4,695,273.3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348,827.17 | 169,923,004.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348,827.17 | 169,923,004.9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3,348,827.17 | 169,923,004.9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52,050,182.17 | 4,858,468,522.7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401,846.51 | 30,068,751.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78,452,028.68 | 4,888,537,274.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06,095,057.06 | 4,109,524,753.4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9,034,750.43 | 189,951,655.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6,520,446.65 | 107,833,549.4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812,033.48 | 33,913,199.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44,462,287.62 | 4,441,223,158.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989,741.06 | 447,314,116.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2,294,348.04 | 66,506,640.6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218,258.23 | 9,102,291.4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40,767,000.52 | 329,169,569.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4,279,606.79 | 404,778,501.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6,364,466.93 | 126,304,755.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9,000,000.00 | 24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5,364,466.93 | 374,304,755.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084,860.14 | 30,473,746.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29,460,000.00 | 634,163,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1,910,000.00 | 634,163,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7,000,000.00 | 1,064,301,9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3,616,627.01 | 118,802,822.0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1,876,137.36 | 27,527,716.4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41,367.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4,557,994.01 | 1,183,104,722.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647,994.01 | -548,941,722.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56,886.91 | -71,153,858.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720,726,757.41 | 791,880,616.2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740,983,644.32 | 720,726,757.41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16,606,488.84 | 3,438,791,644.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86,434.49 | 15,413,995.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27,892,923.33 | 3,454,205,640.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79,815,091.67 | 3,281,520,248.3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083,191.96 | 32,989,190.3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329,454.86 | 29,557,170.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72,903.66 | 13,288,050.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4,000,642.15 | 3,357,354,659.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07,718.82 | 96,850,980.4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8,328,769.39 | 141,628,456.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65.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6,333,117.16 | 265,877,303.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4,667,752.35 | 407,505,760.2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300,171.77 | 1,109,108.2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550,000.00 | 69,135,3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4,000,000.00 | 19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3,850,171.77 | 261,244,408.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817,580.58 | 146,261,352.0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016,000.00 | 65,610,891.6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4,8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890,850.00 | 266,610,891.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890,850.00 | -216,610,891.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19,011.76 | 26,501,440.8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8,414,115.34 | 511,912,674.4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5,233,127.10 | 538,414,115.34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61,648,380.96 | 905,391,865.28 | 2,183,106,942.72 | 481,166,581.11 | 2,664,273,523.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61,648,380.96 | 905,391,865.28 | 2,183,106,942.72 | 481,166,581.11 | 2,664,273,523.83 | ||||||||
三、本 | 25,336,277.17 | 122,617,854.23 | 147,954,131.40 | 31,775,286.89 | 179,729,418.29 |
/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970,131.40 | 211,970,131.40 | 51,201,424.26 | 263,171,555.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50,000.00 | 12,4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450,000.00 | 12,4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336,277.17 | -89,352,277.17 | -64,016,000.00 | -31,876,137.37 | -95,892,137.3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336,277.17 | -25,336,277.1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31,876,137.37 | -95,892,137.3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 |
/
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 | 6,639,450.65 | 6,639,450.65 | 1,872,920.51 | 8,512,371.16 |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29,363,010.03 | 790,353,493.09 | 2,035,783,199.60 | 443,320,019.25 | 2,479,103,218.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29,363,010.03 | 790,353,493.09 | 2,035,783,199.60 | 443,320,019.25 | 2,479,103,218.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32,285,370.93 | 115,038,372.19 | 147,323,743.12 | 37,846,561.86 | 185,170,304.98 |
期提取
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6,639,450.65 | -6,639,450.65 | -1,872,920.51 | -8,512,371.1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86,984,658.13 | 1,028,009,719.51 | 2,331,061,074.12 | 512,941,868.00 | 2,844,002,942.12 |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339,743.12 | 211,339,743.12 | 65,374,278.35 | 276,714,021.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285,370.93 | -96,301,370.93 | -64,016,000.00 | -27,527,716.49 | -91,543,716.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285,370.93 | -32,285,370.9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27,527,716.49 | -91,543,716.4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 |
/
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970,257.12 | 5,970,257.12 | 1,558,717.59 | 7,528,974.71 | ||||||||
2.本期使用 | -5,970,257.12 | -5,970,257.12 | -1,558,717.59 | -7,528,974.7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715,966,696.48 | 161,648,380.96 | 905,391,865.28 | 2,183,106,942.72 | 481,166,581.11 | 2,664,273,523.83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61,648,380.96 | 360,152,201.60 | 1,613,670,465.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61,648,380.96 | 360,152,201.60 | 1,613,670,465.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36,277.17 | 43,996,550.00 | 69,332,827.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348,827.17 | 133,348,827.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336,277.17 | -89,352,277.17 | -64,01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336,277.17 | -25,336,277.1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86,984,658.13 | 404,148,751.60 | 1,683,003,293.1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29,363,010.03 | 286,530,567.63 | 1,507,763,461.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29,363,010.03 | 286,530,567.63 | 1,507,763,461.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285,370.93 | 73,621,633.97 | 105,907,004.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9,923,004.90 | 169,923,004.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285,370.93 | -96,301,370.93 | -64,01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285,370.93 | -32,285,370.9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0,000.00 | 691,769,883.40 | 161,648,380.96 | 360,152,201.60 | 1,613,670,465.96 |
公司负责人:刘祥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玲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开熙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原系由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出资组建,于1997年5月26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253930310D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10.00万元,股份总数40,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热力生产与供应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供热及发电服务、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煤炭批发。产品和提供的劳务主要有:供热及发电服务、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煤炭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决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固定资产 | 公司将单项资产原值大于1000万的固定资产认定为重要的固定资产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0%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 | 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10%以上的公司确定为重要合营企业、重要联营企业、重要共同经营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五、7(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五、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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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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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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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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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账龄组合合同资产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合同资产,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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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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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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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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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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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5)金融工具减值内容。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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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五、27。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35 | 5 | 2.71-11.88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5 | 5 | 3.8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 |
/
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5-50年 | 法定使用权、预计受益期限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排污权 | 5-2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
/
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蒸汽、电力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
(2)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热力管网安装等服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
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
①经营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执行。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无重要影响 | -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自印发之日执行。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无重要影响 | -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热电集团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余杭杭热、绿色能源、湖北滨江、浙物杭能符合上述文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按上述办法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497.53 | 14,379.64 |
银行存款 | 740,970,146.79 | 720,712,377.77 |
其他货币资金 | 1,532,209.10 | 3,546,255.5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742,515,853.42 | 724,273,012.9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
项目 | 期末数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27,355.92 | 房屋维修基金 |
货币资金 | 4,853.18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1,532,209.10 |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1,527,355.92元系房屋维修基金,4,853.18元系保函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0,000,000.00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 | 10,000,000.00 | / |
合计 | — | 1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4,334,022.43 | 63,947,086.15 |
合计 | 64,334,022.43 | 63,947,086.1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070,938.03 | |
合计 | 31,070,938.03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334,022.43 | 100.00 | 64,334,022.43 | 63,947,086.15 | 100.00 | 63,947,086.1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4,334,022.43 | 100.00 | 64,334,022.43 | 63,947,086.15 | 100.00 | 63,947,086.15 |
合计
合计 | 64,334,022.43 | / | / | 64,334,022.43 | 63,947,086.15 | / | / | 63,947,086.15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4,606,744.99 | 237,198,195.11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204,606,744.99 | 237,198,195.11 |
1至2年 | 168,871.17 | 49,838.00 |
2至3年 | 49,838.00 | 8,175.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175.00 | |
合计 | 204,833,629.16 | 237,256,208.11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833,629.16 | 100.00 | 10,266,263.28 | 5.01 | 194,567,365.88 | 237,256,208.11 | 100.00 | 11,867,346.07 | 5.00 | 225,388,862.0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4,833,629.16 | 100.00 | 10,266,263.28 | 5.01 | 194,567,365.88 | 237,256,208.11 | 100.00 | 11,867,346.07 | 5.00 | 225,388,862.04 |
合计 | 204,833,629.16 | / | 10,266,263.28 | / | 194,567,365.88 | 237,256,208.11 | / | 11,867,346.07 | / | 225,388,862.0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4,606,744.99 | 10,230,337.26 | 5.00 |
1-2年 | 168,871.17 | 16,887.12 | 10.00 |
2-3年 | 49,838.00 | 14,951.40 | 30.00 |
3-4年 | 8,175.00 | 4,087.50 | 50.00 |
合计 | 204,833,629.16 | 10,266,263.28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应收账款账龄进行组合计提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67,346.07 | -1,601,082.79 | — | — | — | 10,266,263.28 |
合计 | 11,867,346.07 | -1,601,082.79 | — | — | — | 10,266,263.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32,481,708.72 | 27,122,321.59 | 59,604,030.31 | 19.13 | 3,019,560.56 |
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27,799,638.58 | 27,799,638.58 | 8.92 | 1,411,168.83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4,152,144.80 | — | 24,152,144.80 | 7.75 | 1,207,607.24 |
浙江中栋恒远热电有限公司 | — | 17,624,067.00 | 17,624,067.00 | 5.66 | 881,203.35 |
海宁市江湾能源有限公司 | — | 11,937,450.87 | 11,937,450.87 | 3.83 | 1,193,745.09 |
合计 | 56,633,853.52 | 84,483,478.04 | 141,117,331.56 | 45.29 | 7,713,285.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04,577,505.67 | 6,039,128.31 | 98,538,377.36 | 43,360,316.88 | 2,186,710.42 | 41,173,606.46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2,178,263.17 | 279,730.60 | 1,898,532.57 | 3,794,987.70 | 281,027.17 | 3,513,960.53 |
合计 | 106,755,768.84 | 6,318,858.91 | 100,436,909.93 | 47,155,304.58 | 2,467,737.59 | 44,687,566.99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06,755,768.84 | 6,318,858.91 | 5.92 |
合计 | 106,755,768.84 | 6,318,858.91 | 5.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467,737.59 | 3,851,121.32 | — | — | — | 6,318,858.91 | 账龄组合 |
合计 | 2,467,737.59 | 3,851,121.32 | — | — | — | 6,318,858.9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5,866,947.10 | |
合计 | 45,866,947.1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02,624.15 | |
合计 | 7,402,624.1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866,947.10 | 100 | 45,866,947.1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5,866,947.10 | 100 | 45,866,947.10 |
合计
合计 | 45,866,947.10 | / | / | 45,866,947.10 |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5,866,947.10 | 0 | 0 |
合计 | 45,866,947.10 | 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82,973.77 | 91.72 | 9,163,746.81 | 99.78 |
1至2年 | 114,166.00 | 8.16 | 20,564.18 | 0.22 |
2至3年 | 1,727.75 | 0.12 | — | — |
合计 | 1,398,867.52 | 100 | 9,184,310.99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徐州市中能三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134,550.00 | 9.62 |
丽水市众禾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 | 127,996.08 | 9.15 |
大连众鑫重工有限公司 | 108,400.00 | 7.75 |
杭州栋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6,505.48 | 7.61 |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 | 103,977.00 | 7.43 |
合计 | 581,428.56 | 41.56 |
其他说明: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84.77%,主要系预付货款减少所致。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220,328.34 | 9,758,160.90 |
合计 | 10,220,328.34 | 9,758,160.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955,262.62 | 5,910,182.09 |
1年以内小计 | 6,955,262.62 | 5,910,182.09 |
1至2年 | 436,476.51 | 4,603,809.59 |
/
2至3年 | 4,600,000.00 | |
3年以上 | ||
4至5年 | 296.39 | |
5年以上 | 326.39 | 30.00 |
合计 | 11,992,065.52 | 10,514,318.07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1,203,376.80 | 9,937,712.20 |
应收暂付款 | 523,858.10 | 389,981.88 |
其他 | 264,830.62 | 186,623.99 |
合计 | 11,992,065.52 | 10,514,318.07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95,509.10 | 460,380.96 | 267.11 | 756,157.17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76,228.08 | -460,380.96 | -267.11 | 1,015,580.01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771,737.18 | 0.00 | 0.00 | 1,771,737.1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6,157.17 | 1,015,580.01 | 1,771,737.18 | |||
合计 | 756,157.17 | 1,015,580.01 | 1,771,737.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2,871,880.20 | 23.9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43,594.01 |
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0 | 21.68 | 保证金、押金 | 2-3年 | 780,000.00 |
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6.68 | 履约保证金 | 2-3年 | 600,000.00 |
杭州启链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1,227,616.60 | 10.2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61,380.83 |
浙江恒洋热电有限公司 | 806,000.00 | 6.72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40,300.00 |
合计 | 9,505,496.80 | 79.26 | / | / | 1,625,274.84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8,489,068.46 | — | 128,489,068.46 | 173,656,754.54 | — | 173,656,754.54 |
库存商品 | 1,157,560.83 | — | 1,157,560.83 | 859,500.03 | — | 859,500.03 |
合计 | 129,646,629.29 | — | 129,646,629.29 | 174,516,254.57 | — | 174,516,254.5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40,657,456.63 | 19,938,810.67 |
合计 | 40,657,456.63 | 19,938,810.67 |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虞杭协 | 242,482,121.39 | 80,015,627.91 | 72,159,348.04 | 250,338,401.26 | |||||||
小计 | 242,482,121.39 | 80,015,627.91 | 72,159,348.04 | 250,338,401.26 | |||||||
合计 | 242,482,121.39 | 80,015,627.91 | 72,159,348.04 | 250,338,401.26 |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 | — | — | — | — | 1,350,000.00 | 135,000.00 | |||
合计 | 1,350,000.00 | — | — | — | — | — | 1,350,000.00 | 135,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公司持有的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非交易目的而持有,因此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78,199,210.86 | 2,045,581,263.04 |
固定资产清理 | 882,839.31 | 0 |
合计 | 2,079,082,050.17 | 2,045,581,263.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1,962,538.46 | 21,171,771.23 | 2,053,645,212.53 | 15,799,554.23 | 13,800,752.81 | 3,156,379,829.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91,916.72 | 15,775,664.52 | 130,970,542.00 | 1,488,118.65 | 783,495.28 | 156,209,737.17 |
(1)购置 | — | 4,739,342.66 | 1,084,499.11 | 1,488,118.65 | 238,820.19 | 7,550,780.61 |
(2)在建工程转入 | 7,191,916.72 | 11,036,321.86 | 129,886,042.89 | — | 544,675.09 | 148,658,956.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550,857.37 | 14,837,912.13 | 1,801,897.27 | 4,060,514.72 | 23,251,181.49 |
(1)处置或报废 | — | 2,550,857.37 | 1,244,238.03 | 1,801,897.27 | — | 5,596,992.67 |
(2)其他 | — | — | 13,593,674.10 | — | 4,060,514.72 | 17,654,188.82 |
4.期末余额 | 1,059,154,455.18 | 34,396,578.38 | 2,169,777,842.40 | 15,485,775.61 | 10,523,733.37 | 3,289,338,384.9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0,102,417.49 | 16,267,836.05 | 725,473,543.83 | 9,909,201.73 | 12,484,059.39 | 1,104,237,058.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225,330.41 | 1,432,783.10 | 78,992,743.90 | 1,093,006.74 | 256,498.31 | 112,000,362.46 |
(1)计提 | 30,225,330.41 | 1,432,783.10 | 78,992,743.90 | 1,093,006.74 | 256,498.31 | 112,000,362.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425,942.65 | 3,676,272.57 | 1,700,050.40 | 3,857,488.98 | 11,659,754.60 |
(1)处置或报废 | — | 2,425,942.65 | 552,008.89 | 1,700,050.40 | — | 4,678,001.94 |
(2)其他 | — | — | 3,124,263.68 | — | 3,857,488.98 | 6,981,752.66 |
4.期末余额 | 370,327,747.90 | 15,274,676.50 | 800,790,015.16 | 9,302,158.07 | 8,883,068.72 | 1,204,577,666.3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025,301.90 | — | 2,801,906.71 | 734,299.12 | — | 6,561,507.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025,301.90 | — | 2,801,906.71 | 734,299.12 | — | 6,561,507.7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5,801,405.38 | 19,121,901.88 | 1,366,185,920.53 | 5,449,318.42 | 1,640,664.65 | 2,078,199,210.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708,834,819.07 | 4,903,935.18 | 1,325,369,761.99 | 5,156,053.38 | 1,316,693.42 | 2,045,581,263.04 |
/
(1).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882,839.31 | |
合计 | 882,839.31 |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3,515,956.11 | 98,215,694.64 |
合计 | 223,515,956.11 | 98,215,694.64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196,746,778.94 | — | 196,746,778.94 | 19,364,377.94 | — | 19,364,377.94 |
零星工程 | 21,831,482.00 | — | 21,831,482.00 | 5,641,152.62 | — | 5,641,152.62 |
热网工程 | 4,937,695.17 | — | 4,937,695.17 | 10,401,413.74 | — | 10,401,413.74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 | — | — | 62,432,811.77 | — | 62,432,811.77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 — | — | — | 375,938.57 | — | 375,938.57 |
合计 | 223,515,956.11 | — | 223,515,956.11 | 98,215,694.64 | — | 98,215,694.64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269,877,500.00 | 19,364,377.94 | 177,382,401.00 | — | — | 196,746,778.94 | 72.90 | 80.00 | 2,144,560.00 | 2,144,560.00 | 2.88 | 自筹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84,380,000.00 | 62,432,811.77 | 17,553,027.02 | 79,985,838.79 | — | — | 94.79 | 100.00 | — | — | — | 募集资金+自筹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 27,541,900.00 | 375,938.57 | 22,488,659.57 | 22,864,598.14 | — | — | 83.02 | 100.00 | — | — | — | 募集资金+自筹 |
合计 | 82,173,128.28 | 217,424,087.59 | 102,850,436.93 | 196,746,778.94 | / | / | 2,144,560.00 | 2,144,560.00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 1,266,578.00 | 1,266,578.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078,679.72 | — | 47,078,679.72 |
(1)租入 | 47,078,679.72 | — | 47,078,679.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7,078,679.72 | 1,266,578.00 | 48,345,257.7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 335,149.91 | 335,149.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94,432.03 | 83,037.68 | 5,477,469.71 |
(1)计提 | 5,394,432.03 | 83,037.68 | 5,477,469.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94,432.03 | 418,187.59 | 5,812,619.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684,247.69 | 848,390.41 | 42,532,638.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 | 931,428.09 | 931,428.0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排污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416,271.66 | 8,600,398.46 | 3,268,331.95 | 156,285,002.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0,931.12 | 16,927,893.89 | 17,668,825.01 |
/
(1)购置 | 740,931.12 | 2,300,693.66 | 3,041,624.7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627,200.23 | 14,627,200.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85,787.26 | 6,285,787.26 | ||
(1)处置 | 6,285,787.26 | 6,285,787.26 | ||
4.期末余额 | 144,416,271.66 | 3,055,542.32 | 20,196,225.84 | 167,668,039.8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3,630,013.41 | 2,506,623.28 | 2,109,174.14 | 48,245,810.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4,660.62 | 965,533.15 | 404,670.76 | 4,454,864.53 |
(1)计提 | 3,084,660.62 | 965,533.15 | 404,670.76 | 4,454,864.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41,633.45 | 1,741,633.45 | ||
(1)处置 | 1,741,633.45 | 1,741,633.45 | ||
4.期末余额 | 46,714,674.03 | 1,730,522.98 | 2,513,844.90 | 50,959,041.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701,597.63 | 1,325,019.34 | 17,682,380.94 | 116,708,997.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786,258.25 | 6,093,775.18 | 1,159,157.81 | 108,039,191.24 |
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79,125.49 | 333,806.34 | — | 15,645,319.15 | |
合计 | 15,979,125.49 | 333,806.34 | — | 15,645,319.15 |
其他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对新增租赁房屋装修所致。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租赁负债 | 45,232,868.24 | 11,308,217.06 | — | — |
资产减值准备 | 6,318,858.91 | 1,579,714.73 | 2,467,737.59 | 616,934.4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3,275,719.76 | 8,318,929.94 | 24,555,053.76 | 6,134,096.82 |
递延收益 | 14,826,791.49 | 3,706,697.90 | 15,271,421.59 | 3,817,855.40 |
信用减值准备 | 12,038,000.46 | 3,009,013.36 | 11,867,346.07 | 2,966,349.65 |
预提费用 | 2,636,259.19 | 659,064.80 | 2,636,259.19 | 659,064.80 |
合计 | 114,328,498.05 | 28,581,637.79 | 56,797,818.20 | 14,194,301.0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42,532,638.10 | 10,633,159.52 | 931,428.09 | 232,857.02 |
合计 | 42,532,638.10 | 10,633,159.52 | 931,428.09 | 232,857.0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633,159.52 | 17,948,478.27 | 232,857.02 | 13,961,444.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633,159.52 | — | 232,857.02 |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712,949.42 | 14,493,129.04 |
可抵扣亏损 | 5,943,674.93 | 10,577,202.05 |
合计 | 13,656,624.35 | 25,070,331.0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10,577,202.05 | ||
2025 | 5,943,674.93 | ||
2026 | |||
2027 | |||
2028 | |||
合计 | 5,943,674.93 | 10,577,202.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17,771.50 | 417,771.50 | ||||
合计 | 417,771.50 | 417,771.50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32,209.10 | 1,532,209.10 | 冻结 | 房屋维修基金、保函保证 | 3,546,255.50 | 3,546,255.50 | 冻结 | 房屋维修基金、保函 |
/
金 | 保证金 | |||||||
应收账款 | 57,691,223.87 | 54,806,662.68 | 质押 | 借款质押 | 60,653,528.71 | 57,620,852.27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合计 | 59,223,432.97 | 56,338,871.78 | / | / | 64,199,784.21 | 61,167,107.77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67,017,111.11 | |
信用借款 | 305,082,263.89 | 200,082,500.00 |
合计 | 305,082,263.89 | 367,099,611.11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111,282.95 | |
合计 | 7,111,282.95 |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86,769,356.10 | 217,547,617.12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34,472,985.13 | 22,885,044.46 |
合计 | 221,242,341.23 | 240,432,661.5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3,926,335.79 | 16,789,556.52 |
合计 | 53,926,335.79 | 16,789,556.5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778,336.33 | 169,509,464.65 | 171,042,950.91 | 15,244,850.0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78,545.91 | 27,714,196.31 | 28,148,996.76 | 2,843,745.46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0,056,882.24 | 197,223,660.96 | 199,191,947.67 | 18,088,595.5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197,468.48 | 131,718,496.44 | 133,329,742.89 | 9,586,222.03 |
二、职工福利费 | 1,856,236.93 | 9,181,319.39 | 9,181,319.39 | 1,856,236.93 |
三、社会保险费 | 698,289.09 | 12,236,542.56 | 12,195,213.22 | 739,618.4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30,763.21 | 11,667,284.93 | 11,634,699.02 | 663,349.12 |
工伤保险费 | 67,525.88 | 569,257.63 | 560,514.20 | 76,269.31 |
四、住房公积金 | 365,319.00 | 12,992,267.00 | 12,981,946.00 | 375,64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61,022.83 | 3,380,839.26 | 3,354,729.41 | 2,687,132.6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778,336.33 | 169,509,464.65 | 171,042,950.91 | 15,244,850.0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86,124.62 | 17,428,124.94 | 17,550,368.52 | 2,263,881.04 |
2、失业保险费 | 39,362.45 | 596,176.66 | 601,851.04 | 33,688.07 |
3、企业年金缴费 | 853,058.84 | 9,689,894.71 | 9,996,777.20 | 546,176.35 |
合计 | 3,278,545.91 | 27,714,196.31 | 28,148,996.76 | 2,843,745.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927,284.83 | 6,745,368.96 |
企业所得税 | 15,718,796.11 | 18,661,347.91 |
个人所得税 | 690,486.73 | 533,289.4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2,802.56 | 502,062.97 |
房产税 | 5,773,337.20 | 5,008,689.67 |
土地使用税 | 2,447,991.98 | 2,447,992.17 |
教育费附加 | 139,049.07 | 228,404.38 |
地方教育附加 | 90,048.17 | 149,735.89 |
残疾人保障金 | 281,476.09 | 222,151.20 |
印花税 | 718,540.95 | 929,119.13 |
合计 | 30,079,813.69 | 35,428,161.77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53,540,589.10 | 48,001,684.74 |
合计 | 53,540,589.10 | 48,001,684.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9,821,607.45 | 34,911,476.20 |
应付暂收款 | 4,363,194.14 | 4,306,098.65 |
其他 | 9,355,787.51 | 8,784,109.89 |
合计 | 53,540,589.10 | 48,001,684.7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0,075,411.11 | 60,067,466.6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74,967.55 | |
合计 | 85,450,378.66 | 60,067,466.67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42.2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6,512,502.61 | 2,028,505.46 |
已背书未到期非6+9银票 | 31,070,938.03 | — |
合计 | 37,583,440.64 | 2,028,505.4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加,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票据未终止确认的金额增加所致。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64,604,724.80 | 50,053,472.22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130,118,372.22 | 190,213,644.44 |
合计
合计 | 294,723,097.02 | 240,267,116.6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1,958,715.64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725,847.4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74,967.55 | |
合计 | 39,857,900.69 |
其他说明:
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租赁所致。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1,527,355.92 | 1,504,413.63 |
合计 | 1,527,355.92 | 1,504,413.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维修基金及利息 | 1,504,413.63 | 22,942.29 | 1,527,355.92 | 房改房形成的房屋维修基金及利息 | |
合计 | 1,504,413.63 | 22,942.29 | 1,527,355.92 | /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1,034,201.87 | 997,500.00 | 8,390,563.82 | 73,641,138.05 | 政府补助 |
入网费 | 15,271,421.59 | 3,944,903.86 | 11,326,517.73 | 自客户收取 | |
合计 | 96,305,623.46 | 997,500.00 | 12,335,467.68 | 84,967,655.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100,000.00 | 400,100,000.00 |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96,910,683.40 | 696,910,683.4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9,056,013.08 | 19,056,013.08 | ||
合计 | 715,966,696.48 | 715,966,696.48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512,371.16 | 8,512,371.16 | ||
合计 | 8,512,371.16 | 8,512,371.1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5,078,095.23 | 13,334,882.72 | 98,412,977.95 | |
任意盈余公积 | 76,570,285.73 | 12,001,394.45 | 88,571,680.18 |
/
合计 | 161,648,380.96 | 25,336,277.17 | 186,984,658.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当期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的任意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5,391,865.28 | 790,353,493.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5,391,865.28 | 790,353,493.0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1,970,131.40 | 211,339,743.1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334,882.72 | 16,992,300.4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12,001,394.45 | 15,293,070.45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28,009,719.51 | 905,391,865.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91,495,180.94 | 3,041,763,864.30 | 3,185,707,259.30 | 2,798,856,518.79 |
其他业务 | 149,315,162.11 | 126,089,385.97 | 103,880,135.96 | 90,844,460.23 |
合计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热电业务 | 1,710,156,778.65 | 1,395,429,785.44 | 1,710,156,778.65 | 1,395,429,785.44 |
/
煤炭贸易 | 1,677,300,578.08 | 1,646,334,078.86 | 1,677,300,578.08 | 1,646,334,078.86 |
其他 | 153,352,986.32 | 126,089,385.97 | 153,352,986.32 | 126,089,385.9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405,296,194.53 | 3,050,670,546.66 | 3,405,296,194.53 | 3,050,670,546.66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35,514,148.52 | 117,182,703.61 | 135,514,148.52 | 117,182,703.61 |
合计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热电业务 | 1,710,156,778.65 | 1,395,429,785.44 | 1,949,143,928.82 | 1,590,142,281.54 |
煤炭业务 | 1,677,300,578.08 | 1,646,334,078.86 | 1,232,980,546.42 | 1,208,714,237.25 |
其他 | 153,352,986.32 | 126,089,385.97 | 107,462,920.02 | 90,844,460.23 |
合计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②按经营地区分解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境内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合计 | 3,540,810,343.05 | 3,167,853,250.27 | 3,289,587,395.26 | 2,889,700,979.02 |
③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405,296,194.53 | 3,195,108,170.28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135,514,148.52 | 94,479,224.98 |
合计 | 3,540,810,343.05 | 3,289,587,395.26 |
□适用√不适用
(3).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03,142.23 | 2,307,582.43 |
教育费附加 | 919,589.29 | 1,097,700.53 |
房产税 | 7,761,003.31 | 4,830,023.15 |
土地使用税 | 2,576,910.23 | 1,446,748.70 |
车船使用税 | 18,493.09 | 21,335.06 |
印花税 | 2,423,281.82 | 2,623,207.36 |
地方教育附加 | 613,059.52 | 731,800.69 |
环境保护税 | 549,411.10 | 617,430.00 |
合计 | 16,764,890.59 | 13,675,827.92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87,952.88 | 4,897,154.02 |
差旅费 | 1,102,788.14 | 842,893.39 |
车辆使用费 | 108,557.81 | 136,384.87 |
业务招待费 | 177,769.40 | 144,801.62 |
折旧 | 52,446.26 | 25,608.81 |
办公费 | 6,726.49 | 11,255.60 |
其他 | 36,814.45 | 81,748.51 |
合计 | 6,673,055.43 | 6,139,846.82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757,146.90 | 74,428,173.80 |
折旧及摊销 | 18,861,542.62 | 13,226,399.32 |
办公及会务费 | 7,524,520.72 | 5,850,431.35 |
咨询与中介机构服务费 | 4,960,642.49 | 3,225,647.93 |
安全管理及劳动保护费 | 2,822,580.50 | 3,432,240.78 |
车辆费用 | 1,546,454.91 | 1,028,865.31 |
维护及修理费 | 935,764.36 | 1,996,121.77 |
保险费 | 621,824.57 | 488,002.77 |
其他 | 6,695,510.52 | 4,597,999.76 |
合计 | 115,725,987.59 | 108,273,882.79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5,025,459.67 | 4,132,250.70 |
材料费 | 4,778,182.41 | 5,472,230.63 |
折旧费 | 4,581,606.78 | 285,033.19 |
/
其他 | 3,163,747.38 | 262,475.44 |
合计 | 27,548,996.24 | 10,151,989.96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171.37%,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275,604.01 | 27,494,720.74 |
减:利息收入 | 8,636,179.55 | 12,122,860.83 |
其他 | 463,050.46 | 228,140.00 |
合计 | 9,102,474.92 | 15,599,999.91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41.65%,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390,563.82 | 8,334,837.2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650,970.04 | 782,913.47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7,915.79 | 81,626.88 |
合计 | 16,129,449.65 | 9,199,377.59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75.33%,主要系本期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274,434.23 | 77,544,708.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67,000.52 | 1,169,569.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35,000.00 | 135,000.00 |
票据贴现利息 | -66,517.00 | -59,190.81 |
合计 | 85,109,917.75 | 78,790,087.66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01,082.79 | 1,922,025.3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15,580.01 | -392,029.59 |
合计 | 585,502.78 | 1,529,995.77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61.73%,主要系本期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851,121.32 | -1,588,615.62 |
合计 | -3,851,121.32 | -1,588,615.62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142.42%,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566,416.37 | -1,165.79 |
合计 | 566,416.37 | -1,165.79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无形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29,232.01 | 2,423.77 | 429,232.0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29,232.01 | 2,423.77 | 429,232.01 |
政府补助 | 50,000.00 | 50,000.00 | |
碳排放配额出售利得 | 15,653,566.25 | 8,526,603.76 | 15,653,566.25 |
其他 | 138,070.89 | 278,134.24 | 138,070.89 |
合计 | 16,270,869.15 | 8,807,161.77 | 16,270,869.15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长84.75%,主要系本期碳排放配额出售利得增加所致。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261.62 | 6,277,327.10 | 11,261.6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261.62 | 6,277,327.10 | 11,261.62 |
对外捐赠 | 250,000.00 | 350,000.00 | 250,000.00 |
其他 | 165,370.81 | 303,672.50 | 165,370.81 |
合计 | 426,632.43 | 6,930,999.60 | 426,632.43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341,568.52 | 60,957,464.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87,034.22 | -1,820,775.04 |
合计 | 48,354,534.30 | 59,136,689.1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11,526,089.9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7,881,522.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4,463.6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52,943.5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383,932.8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35,450.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83,274.2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影响 | -20,788,602.8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685,108.99 |
所得税费用 | 48,354,534.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636,179.55 | 12,122,860.83 |
政府补助 | 8,698,470.04 | 3,192,040.35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6,804,221.55 | 14,475,716.56 |
其他 | 2,262,975.37 | 278,134.24 |
合计 | 26,401,846.51 | 30,068,751.9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付现期间费用 | 29,773,620.97 | 25,631,825.92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2,743,064.64 | 7,627,701.26 |
其他 | 295,347.87 | 653,672.50 |
合计 | 32,812,033.48 | 33,913,199.68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基金及理财产品 | 939,000,000.00 | 328,000,000.00 |
理财产品收益 | 1,767,000.52 | 1,169,569.80 |
合计 | 940,767,000.52 | 329,169,569.8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基金及理财产品 | 929,000,000.00 | 248,000,000.00 |
合计
合计 | 929,000,000.00 | 248,000,000.00 |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 | 3,874,850.00 | |
其他 | 66,517.00 | |
合计 | 3,941,367.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67,099,611.11 | 380,000,000.00 | 5,873,026.35 | 447,890,373.57 | — | 305,082,263.89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0,334,583.33 | 164,460,000.00 | 10,645,628.44 | 100,641,703.64 | — | 374,798,508.13 |
合计 | 667,434,194.44 | 544,460,000.00 | 16,518,654.79 | 548,532,077.21 | — | 679,880,772.02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3,171,555.66 | 276,714,021.4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51,121.32 | 1,588,615.62 |
信用减值损失 | -585,502.78 | -1,529,995.7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2,000,362.46 | 108,336,187.7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477,469.71 | 75,889.37 |
无形资产摊销 | 4,454,864.53 | 4,107,957.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3,806.3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219,982.62 | -8,525,437.9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7,970.39 | 6,274,903.3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275,604.01 | 26,803,461.2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109,917.75 | -78,849,278.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87,034.22 | -1,820,775.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869,625.28 | -45,534,358.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562,123.62 | 103,813,911.3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1,437,863.13 | 55,859,014.7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989,741.06 | 447,314,116.6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47,078,679.72 | 155,963.3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40,983,644.32 | 720,726,757.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20,726,757.41 | 791,880,616.2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56,886.91 | -71,153,858.8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40,983,644.32 | 720,726,757.41 |
其中:库存现金 | 13,497.53 | 14,379.6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40,970,146.79 | 720,712,377.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0,983,644.32 | 720,726,757.4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保证金存款 | 1,532,209.10 | 3,546,255.50 | 使用受限制 |
合计 | 1,532,209.10 | 3,546,255.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874,850.0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5,025,459.67 | 4,132,250.70 |
材料费 | 4,778,182.41 | 5,472,230.63 |
折旧费 | 4,581,606.78 | 285,033.19 |
其他 | 3,163,747.38 | 262,475.44 |
合计 | 27,548,996.24 | 10,151,989.9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7,548,996.24 | 10,151,989.9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8月投资设立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取得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自2024年12月起将湖北滨江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由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立,成立后未实质运营,自取得股权之日起,2024年12月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湖北滨江51%的股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公司,2024年12月9日湖北滨江完成工商变更,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 主要经营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名称 | 地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杭州 | 260,000,000.00 | 中国杭州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杭州 | 180,000,000.00 | 中国杭州 | 热电生产、供应 | — | 55.00 | 设立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200,000,000.00 | 中国上海 | 热电生产、供应 | — | 55.00 | 设立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丽水 | 200,000,000.00 | 中国丽水 | 热电生产、供应 | — | 74.00 | 设立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安吉 | 249,135,300.00 | 中国安吉 | 热电生产、供应 | 100.00 | 划拨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杭州 | 50,000,000.00 | 中国杭州 | 工程施工、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中国宁海 | 20,000,000.00 | 中国宁海 | 热力供应 | 51.00 | 设立 |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中国舟山 | 80,000,000.00 | 中国舟山 | 热力供应 | 51.00 | 设立 |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杭州 | 10,000,000.00 | 中国杭州 | 新能源项目 | 70.00 | 设立 | |
杭州热电集团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杭州 | 1,000,000.00 | 中国杭州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杭州 | 98,000,000.00 | 中国杭州 | 煤炭销售 | 50.00 | 设立 | |
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黄冈 | 50,000,000.00 | 湖北黄冈 | 热力生产、供应 | 51.00 | 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对子公司浙物杭能持股比例为50%,浙物杭能章程约定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本公司3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名,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过半表决权对浙物杭能的日常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等进行控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45.00 | 3,868,822.65 | 7,406,857.69 | 109,404,957.92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26.00 | 11,665,249.82 | 6,445,967.59 | 112,718,051.66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45.00 | 24,472,874.08 | 7,744,238.88 | 209,045,392.7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48,878,080.19 | 370,049,571.24 | 418,927,651.43 | 169,563,368.89 | 6,242,153.83 | 175,805,522.72 | 67,724,605.33 | 387,017,457.01 | 454,742,062.34 | 145,523,332.38 | 58,234,301.17 | 203,757,633.55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107,213,496.52 | 703,368,716.33 | 810,582,212.85 | 226,877,270.45 | 150,173,974.50 | 377,051,244.95 | 112,099,236.59 | 711,530,331.94 | 823,629,568.53 | 198,535,888.37 | 211,636,874.72 | 410,172,763.09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119,775,525.12 | 735,523,756.15 | 855,299,281.27 | 200,282,073.88 | 190,471,890.23 | 390,753,964.11 | 114,422,566.61 | 580,331,965.91 | 694,754,532.52 | 239,908,235.50 | 27,475,724.73 | 267,383,960.23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400,652,485.26 | 8,597,383.68 | 8,597,383.68 | 38,591,703.65 | 444,263,235.24 | 19,364,333.83 | 19,364,333.83 | 43,542,977.29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468,211,975.83 | 44,866,345.48 | 44,866,345.48 | 198,598,032.54 | 548,605,373.29 | 47,677,275.04 | 47,677,275.04 | 117,467,822.78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410,506,601.64 | 54,384,164.61 | 54,384,164.61 | 207,701,915.79 | 526,640,364.84 | 71,705,915.59 | 71,705,915.59 | 128,165,400.48 |
/
(3).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4).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虞杭协 | 浙江绍兴 | 浙江绍兴 | 热力生产与供应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上虞公司 | 上虞公司 | |
流动资产 | 440,004,834.12 | 363,573,542.37 |
非流动资产 | 588,831,756.46 | 507,714,412.81 |
资产合计 | 1,028,836,590.58 | 871,287,955.18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376,513,790.67 | 231,868,309.18 |
非流动负债 | 17,550,536.95 | 32,435,098.51 |
/
负债合计 | 394,064,327.62 | 264,303,407.69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34,772,262.96 | 606,984,547.4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53,908,905.18 | 242,793,819.0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570,503.92 | 311,697.61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50,338,401.26 | 242,482,121.3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370,889,561.56 | 1,347,773,469.22 |
净利润 | 215,681,862.72 | 199,887,390.6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5,681,862.72 | 199,887,390.6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2,159,348.04 | 66,371,640.67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1,034,201.87 | 997,500.00 | 8,390,563.82 | 73,641,138.0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1,034,201.87 | 997,500.00 | 8,390,563.82 | 73,641,138.05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7,650,970.04 | 8,334,837.24 |
与收益相关 | 8,390,563.82 | 782,913.47 |
其他 | 50,000.00 | |
合计 | 16,091,533.86 | 9,117,750.71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信用风险
/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
45.29%(比较期:46.58%);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0.46%(比较期:83.69%)。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
/
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05,082,263.89 | 305,082,263.89 | — | — |
应付票据 | 7,111,282.95 | 7,111,282.95 | — | — |
应付账款 | 221,242,341.23 | 221,242,341.23 | — | — |
其他应付款 | 53,540,589.10 | 53,540,589.10 | — |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85,450,378.66 | 85,450,378.66 | — | — |
长期借款 | 294,723,097.02 | — | 130,118,372.22 | 164,604,724.80 |
合计 | 967,149,952.85 | 672,426,855.83 | 130,118,372.22 | 164,604,724.80 |
(续上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157,016,330.48 | 792,920,553.46 | 208,977,230.50 | 155,118,546.52 |
应付账款 | 192,664,738.85 | 192,664,738.85 | — | — |
其他应付款 | 39,519,849.14 | 39,519,849.14 | — | — |
合计 | 1,389,200,918.47 | 1,025,105,141.45 | 208,977,230.50 | 155,118,546.52 |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借款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其他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港币、美元、英镑、人民币或新加坡币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4.74万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50,000.00 | 1,35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5,866,947.10 | 45,866,947.1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216,947.10 | 47,216,947.10 | |
(一)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中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如果用以确定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公司以成本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能源集团 | 杭州市 | 环境治理 | 600,000.00 | 61.6346 | 61.6346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是杭州市人民政府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联营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城投集团 | 母公司之母公司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
桐庐杭燃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之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洲际酒店 | 城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市城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3,824.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404.56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0,963.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056.60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危废处置费 | 39,099.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杭州之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汽车 | 153,982.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等 | 1,124,178.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8,37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0,600.00 |
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洲际酒店 | 会务费 | 21,373.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杭州市城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16,049.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矿泉水 | 8,049.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虞杭协 | 煤炭、管道、劳务 | 616,428,579.45 | 681,620,933.10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蒸汽销售 | 33,811,628.75 | 35,800,960.67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污泥处置 | 838,467.17 | — |
桐庐杭燃燃气有限公司 | 管道 | 90,963.30 |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04.18 | 1,037.4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联营企业上虞杭协设立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虞杭协向公司借用部分技术人员以支持其业务发展。上述借用人员的薪酬由上虞杭协直接向员工支付;五险一金由上虞杭协支付给公司后由公司缴纳。报告期内员工借用涉及的人数及代为支付的五险一金金额如下:
期间 | 人数 |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金额(代收代付) |
本期数 | 28.00 | 3,832,932.86 |
上年同期数 | 30.00 | 3,804,749.52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虞杭协 | 32,481,708.72 | 1,631,750.84 | 48,982,295.17 | 2,449,114.76 |
应收账款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3,649,282.04 | 182,464.10 | 3,777,165.35 | 188,858.27 |
应收账款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888,775.20 | 44,438.76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上虞杭协 | 2,871,880.20 | 143,594.01 | 1,199,043.20 | 59,952.16 |
其他应收款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67.66 | 2,782.84 | — | — |
合同资产 | 上虞杭协 | 27,122,321.59 | 1,387,809.72 | 7,504,834.85 | 375,241.74 |
合同资产 | 桐庐杭燃燃气有限公司 | 4,957.50 | 247.88 | — |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68,622.47 |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8,556.83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4,016,000.0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热电业务、煤炭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热电业务 | 煤炭业务 | 其他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710,156,778.65 | 1,677,300,578.08 | 153,352,986.32 | 3,540,810,343.05 |
营业成本 | 1,395,429,785.44 | 1,646,334,078.86 | 126,089,385.97 | 3,167,853,250.27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南星座2幢1单元4-7层及48个地下车位公开租赁方案的议案》。《租赁合同》于2025年1月2日签署,并于2025年2月完成交付,合同履行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2035年2月25日,本报告期内未产生收益。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1,975,771.69 | 180,720,912.19 |
1年以内小计 | 201,975,771.69 | 180,720,912.19 |
合计 | 201,975,771.69 | 180,720,912.1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2,328,400.55 | 16.01 | 1,616,420.03 | 5.00 | 30,711,980.52 | 52,686,915.70 | 29.15 | 2,634,345.79 | 5.00 | 50,052,569.9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69,647,371.14 | 83.99 | — | — | 169,647,371.14 | 128,033,996.49 | 70.85 | — | — | 128,033,996.49 |
合计 | 201,975,771.69 | / | 1,616,420.03 | / | 200,359,351.66 | 180,720,912.19 | / | 2,634,345.79 | / | 178,086,566.4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2,328,400.55 | 1,616,420.03 | 5.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69,647,371.14 | ||
合计 | 201,975,771.69 | 1,616,420.03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本公司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情况,应收煤炭客户组合为因煤炭销售形成的对煤炭客户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款项因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作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34,345.79 | -1,017,925.76 | 1,616,420.03 | |||
合计 | 2,634,345.79 | -1,017,925.76 | 1,616,420.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临江环保 | 90,595,931.78 | — | 90,595,931.78 | 44.85 | — |
安吉天子湖 | 42,025,351.07 | — | 42,025,351.07 | 20.81 | — |
丽水杭丽 | 37,026,088.29 | — | 37,026,088.29 | 18.33 | — |
上虞杭协 | 32,328,400.55 | — | 32,328,400.55 | 16.01 | 1,616,420.03 |
合计 | 201,975,771.69 | — | 201,975,771.69 | 100.00 | 1,616,420.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16,631,363.47 | 183,148,022.95 |
合计 | 116,631,363.47 | 183,148,022.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6,704,448.86 | 183,310,095.83 |
1年以内小计 | 116,704,448.86 | 183,310,095.83 |
1至2年 | 13,485.61 | 3,809.59 |
3年以上 | ||
4至5年 | 16.39 | |
5年以上 | 16.39 | |
合计 | 116,717,950.86 | 183,313,921.81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115,000,000.00 | 180,000,000.00 |
保证金 | 1,327,616.60 | 3,000,000.00 |
其他 | 390,334.26 | 313,921.81 |
/
合计 | 116,717,950.86 | 183,313,921.81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65,504.79 | 380.96 | 13.11 | 165,898.8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8,917.40 | -380.96 | -13.11 | -79,311.4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6,587.39 | 0.00 | 0.00 | 86,587.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吉天子湖 | 115,000,000.00 | 98.52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杭州启链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1,227,616.60 | 1.05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61,380.83 |
光大银行太平养老太平智恒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受托财产 | 208,006.89 | 0.18 | 其他 | 1年以内 | 10,400.34 |
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 | 0.09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 | 70,302.42 | 0.06 | 其他 | 1年以内 | 3,515.12 |
合计 | 116,605,925.91 | 99.90 | / | / | 80,296.29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7,774,426.72 | — | 537,774,426.72 | 495,224,426.72 | 495,224,426.7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3,477,184.64 | — | 253,477,184.64 | 242,482,121.39 | 242,482,121.39 | |
合计 | 791,251,611.36 | — | 791,251,611.36 | 737,706,548.11 | 737,706,548.11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244,348,950.23 | 244,348,950.23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20,013,898.94 | 30,000,000.00 | 50,013,898.94 | ||
杭州热电集团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12,290,000.00 | 12,290,000.00 | |||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40,800,000.00 | 40,800,000.00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175,021,577.55 | 175,021,577.55 |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合计 | 495,224,426.72 | 42,550,000.00 | 537,774,426.7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 | |||||||
追加 | 减少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 | 其他权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 | 其他 |
/
投资 | 投资 | 合收益调整 | 益变动 | 减值准备 | 备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虞杭协 | 242,482,121.39 | 83,154,411.29 | 72,159,348.04 | 253,477,184.64 | |||||||
小计 | 242,482,121.39 | 83,154,411.29 | 72,159,348.04 | 253,477,184.64 | |||||||
合计 | 242,482,121.39 | 83,154,411.29 | 72,159,348.04 | 253,477,184.64 |
(1).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合计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2,046,699,344.18 | 1,998,807,454.1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煤炭业务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合计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2,373,369,664.67 | 2,318,156,597.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169,421.35 | 77,370,920.2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154,411.29 | 75,256,816.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58,084.77 | — |
关联方借款利息收入 | 5,675,032.39 | 8,960,000.26 |
合计 | 126,656,949.80 | 161,587,736.81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637,953.01 | 七(73)、七(74)、七(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00,970.04 | 七(67)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67,000.52 | 七(6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9,384.13 | 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42,788.51 | |
合计 | 15,742,837.48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联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公司享有的部分)4,099,516.32元。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41 | 0.53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71 | 0.49 | 0.49 |
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刘祥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7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