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11,970,131.40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148,751.60元。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24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1,970,131.40 | 211,339,743.12 | 212,042,178.5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04,148,751.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2,048,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1,784,017.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92,048,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68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