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证券简称:思特威公告编号:2025-006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名,实际出席监事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强了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