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267,125.22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1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31,646.25 | 31,646.25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50.81 | 5,150.81 |
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3,194.24 | 3,194.24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5 |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16,000.00 | 13,900.00 |
合计 | 59,991.30 | 57,891.3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093.13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26,909.34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67,125.22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将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将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