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力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3,944,575.4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3,805,424.5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于2021年6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65,56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80.7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400.44万元
(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 | 金额(元) |
2021年6月7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603,805,424.54 |
减:发行费用 | 24,265,566.06 |
募集资金净额 | 579,539,858.48 |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470,931,287.85 |
减:手续费 | 0.00 |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15,395,819.34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购买理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34,004,389.9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于2021年10月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4850000000814846 | 17,019,872.81 | 活期存款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 | 598000013186508 | 1,869,485.35 | 活期存款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 44050177620800002081 | 12,850,457.88 | 活期存款 |
东城支行 |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 | 380010190010040901 | 0.00 | 已注销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44050177620800002080 | 44050177620800002080 | 2,264,573.93 | 活期存款 |
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望牛墩支行 | 020010190010022990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 | 34,004,389.97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7,093.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上述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改进和完善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升级公司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加信息化管理设备,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能力,整合公司业务体系。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应用需求提高等因素影响,开发进度需相应进行适时调整,因此进度较预计时间有所延迟。为确保该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953.9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80.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093.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 否 | 31,646.25 | 31,646.25 | 31,646.25 | 2,914.06 | 21,988.28 | -9,657.97 | 69.48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150.81 | 5,150.81 | 5,150.81 | 1,353.18 | 5,088.17 | -62.64 | 98.78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3,194.24 | 3,194.24 | 3,194.24 | 613.54 | 2,023.41 | -1,170.83 | 63.35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0.00 | 4,003.49 | 3.49 | 10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3,991.30 | 43,991.30 | 43,991.30 | 4,880.78 | 33,103.35 | -10,887.95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 | 13,900.00 | 13,900.00 | 0.00 | 13,989.78 | 89.78 | 100.65 | 2022年8月 | 2024年实现收入9,153万元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13,900.00 | 13,900.00 | 0.00 | 13,989.78 | 89.78 | - | - | - | - | - |
合计 | - | 43,991.30 | 57,891.30 | 57,891.30 | 4,880.78 | 47,093.13 | -10,798.17 | 81.3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