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贤榕女士、王清女士、李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贤榕女士、王清女士、李骜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