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力源信息: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信”)作为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 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具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狄香雨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亚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参与及承办过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新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严格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大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审计结果等事项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财务、内部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综上,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