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5-033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4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三) 会议召开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1号欢乐家大厦31层会议室。
(四)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子豪先生主持。
(六)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37,473,475股,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9,273,43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为418,200,045股。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62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360,976,407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86.3167%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5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360,689,3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86.2480% |
3. 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57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287,107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0687% |
4.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 |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57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287,107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0687%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0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0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0000% |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57 |
所代表的股份的数量(股数) | 287,107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0687% |
5.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通过视频连线等通讯方式参会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0,939,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7%;反对37,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0428%;反对37,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9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0,939,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7%;反对37,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0428%;反对37,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12.9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0,939,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7%;反对37,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0428%;反对37,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92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8%。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0,937,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3%;反对36,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1%;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8,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5900%;反对36,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7134%;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966%。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60,938,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6%;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9383%;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60,938,7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6%;反对37,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8687%;反对37,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9572%;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742%。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76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68%;反对37,5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12%;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7638%;反对37,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2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742%。
鉴于李兴先生为公司股东同时为公司董事,本议案表决时,李兴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64,809,376股)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29,428,428股)、朱文湛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38,123,251股)、李康荣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3,812,250股)共计所持表决权股份336,173,305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0,935,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86%;反对37,5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4%;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6,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5.7189%;反对37,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13.0620%;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191%。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60,938,4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5%;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4%;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7642%;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1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742%。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765,6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88%;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9383%;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鉴于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李康荣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方,本议案表决时,李兴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64,809,376股)、朱文湛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38,123,251股)、李康荣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3,812,250股)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29,428,428股)共计所持表决权股份336,173,305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0,936,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1%;
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4%;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7,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2417%;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17%;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96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7,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2417%;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17%;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9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7,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2417%;反对37,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17%;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966%。
鉴于李兴先生为公司股东同时为公司董事长,李康荣先生为公司股东同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翁苏闽先生为股东宿迁茂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议案表决时,李兴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64,809,376股)、李康荣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3,812,250股)、宿迁茂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24,515,995股)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29,428,428股)、朱文湛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38,123,251股)共计所持表决权股份360,689,3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高彦祥先生和吴玉光先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宣读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林晖、陈璐新
3. 结论性意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