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8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远扬)
本人李远扬,作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远扬,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今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4年4月至今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委员会主任;2022年9月至今任全国律协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委员;2022年11月至今任民盟江苏省委会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目前还担任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12月起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列席
次数
实际列席
次数4 4 0 0 2 2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 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表决情况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票5 51 1 11 4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出席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会议,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主任委员职责,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4、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解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依法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4年度,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2024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4、2024年度,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律处分等情况。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继续促进公司合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远扬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