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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夏蓓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何夏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0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万家乐燃气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科科长、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1999年2月至今,任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科教师,会计学副教授。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独立董事2024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何夏蓓5500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提名与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何夏蓓111133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何夏蓓22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2024年度在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列席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的过程中,本人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在会议表决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和各项议题,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作出独立判断,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经审慎分析、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的所有事项,本人在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5、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有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亦未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对审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年审期间,积极参与

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见面沟通会,沟通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核心事项,及时关注审计进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为公司治理和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答股东问题,帮助股东更好了解公司情况。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重大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检查;关注外界传媒、网络等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沟通,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另外,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8、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业绩说明会、与公司高管面谈、深入到车间及仓库参观了解生产、工艺等方式履行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职责。通过现场工作,本人积极参与到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上来,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未发生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慎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该

等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无相关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公司无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向投资者充分展现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障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业务能力、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续聘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无相关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无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蓝海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任后,蓝海林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24年1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王韶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王韶峰先生将仍在公司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助理总裁的议案》,经审核候选人及被提名人的相关资料并审查提名与聘任程序后,认为公司聘任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024年度,公司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等,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监督制衡、提供专业意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作用,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独立董事工作中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夏蓓2025年4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报告人:

何夏蓓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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