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号)同意注册,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8,44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76,038,532.83元后,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79,969,915.17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056,008,448.00 |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 | 76,038,532.83 |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979,969,915.17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6,668,680.07 |
减: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28,207,778.01 |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477,257,120.92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12,585,641.01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278,588,055.30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 0.00 |
注: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04,246,31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762,137.16元,除承销及保荐费用76,038,532.83元外,其他发行费用先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3年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71410的专用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86204的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账号为44496001040020447的专用账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账号为
757900307910818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1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
银行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01101001402671410 | 0.00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 |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801101001402686204 | 78,053,946.4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44496001040020447 | 187,991,706.2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 |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757900307910818 | 12,542,402.57 | |
合计 | 278,588,055.30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1地块”。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新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属于包装公司不同厂区,两地位于同一个镇,相距不足五公里,与“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
的实施地相同。根据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7,257,120.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8,207,778.01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257,120.9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63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5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6月5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开立账号为757900307910818的专用账户,出现798元银承手续费错误划扣的问题。经查核,以上问题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在划扣银承手续费时误操作所致。以上问题经公司及时发现并敦促招商银行立即纠正。截至2024年12月31日,798元手续费已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误划扣影响已消除。公司就此问题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发出警示,要求银行排查产生问题的原因,修复相应的漏洞和消除潜在风险,确保后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上述银行误操作问题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5,176.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984.2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984.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 | 否 | 55,132.12 | 55,132.12 | 48,040.63 | 48,040.63 | 87.14 | 2024-6-22 | 2,760.87 | 是 | 否 |
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1,100.00 | 21,100.00 | 2,650.01 | 2,650.01 | 12.56 | 2025-10-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7,597.93 | 1,500.00 | 266.61 | 266.61 | 17.7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 | 17,444.09 | 18,027.03 | 18,027.03 | 103.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8,830.05 | 95,176.21 | 68,984.28 | 68,984.28 | 72.48 | |||||
合计 | 108,830.05 | 95,176.21 | 68,984.28 | 68,984.28 | 72.4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在报告期内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该项目建设相关合同条款约定,尚未支付部分项目建设及设备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此截至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拟 |
投入的募集资金未能使用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1地块”。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新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属于包装公司不同厂区,两地位于同一个镇,相距不足五公里,与“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相同。根据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7,257,120.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8,207,778.01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257,120.9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63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5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0.00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4年6月5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开立账号为757900307910818的专用账户,出现798元银承手续费错误划扣的问题。经查核,以上问题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在划扣银承手续费时误操作所致。以上问题经公司及时发现并敦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立即纠正。截至2024年12月31日,798元手续费已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误划扣影响已消除。公司就此问题对该银行发出警示,要求银行排查产生问题的原因,修复相应的漏洞和消除潜在风险,确保后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上述银行误操作问题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