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0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路)
作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邓路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邓路,男,出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管理学博士,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航深圳研究院副院长、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访问学者、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兼任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202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邓路 | 12 | 12 | 0 | 0 | 否 | 0 |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重大关注事项、信息披露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同时要求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本人2024年度出席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表决情况 |
审计委员会 | 6 | 6 | 0 | 0 | 全部同意 |
本人2024年度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表决情况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3 | 3 | 0 | 0 | 全部同意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17天。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管理层充分沟通,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创新发展等相关事项,掌握公司实时发展动态。包括:利用参会与管理层人员多次深入沟通;利用现场调研等方式与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深入沟通。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生产车间现场调研等形式,完成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多次到各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现场调研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等最新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如下: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事项。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事项。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对公司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报告期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路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