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2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行政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行政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办理五险一金。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公司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年薪标准根据岗位职级、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综合评定,基本年薪根据出勤情况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周期内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审议程序
(一)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