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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剥离了出版物印刷业务,全面退出印刷行业,进一步聚焦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2024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极材料产品系列持续丰富、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实现电池客户连续稳定供应,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及其配套的源网荷储项目分期规划投建,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7%,其中,印刷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7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83%,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6.06%;负极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41%,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3.94%;公司负极材料业务规模持续提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董事会运作工作完成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全公司年共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通过了印刷设备转让、出售印刷子公司、为子公司增资、定向增发相关事项、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借款、为子公司担保、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子公司参与土地竞拍、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等51个议案。2024年,公司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所有审议事项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技能,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积极协调审计计划及各项安排,督促审计工作进程,保持与会计师有效沟通。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密切关注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履职状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薪酬管理和绩效制度、工作绩效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发放及管理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及发展需要;战略委员会对2024年发展战略进行研讨,对项目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重点关注了资金来源、投资安排等事项。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履职具体情况请见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决议公告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4年,董事会非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英伟、侯旭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

[2024]41号),其中指出就相关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签订及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及时披露;对旭阳控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就此,公司展开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梳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加强内部学习培训工作,持续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登记、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交流。公司通过邮箱、咨询热线、深交所互动易(47条提问)、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公司分别于4月23日、9月10日通过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了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证券公司组织的策略会,围绕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产品更新进展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通过一系列举措,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促进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了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会2025年度重点工作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担保等事项,配合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履职管理和工作记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紧紧围绕“提升盈利能力、提升竞争力”,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优化快充、长循环、硅碳等核心产品研发,持续丰富配焦方案;加快推进大客户、海外客户导入工作,树立稳质量、保供量、服务快的负极材料供应商

品牌形象;持续推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及其配套的源网荷储项目的分期建设、分步投产工作,积极探索产业链优质标的并购机会,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特此报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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