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避免同业竞争,预计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和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
2.58亿元。公司2024年度与旭阳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3.17亿元。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以下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关联董事5人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本次额度预计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合同的条款规定。
2.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董事魏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董事,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魏伟先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
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4年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 针状焦 | 市场 价格 | 200 | 0 | 89 |
小计 | 200 | 0 | 8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服务 | 市场 价格 | 25,000 | 4,561 | 19,998 |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市场 价格 | 30 | 6 | 36 | |
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办公及实验用房承租 | 市场 价格 | 260 | 26 | 178 | |
小计 | 25,290 | 4,593 | 20,212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出租 | 市场 价格 | 302 | 75 | 302 |
小计 | 302 | 75 | 302 |
注:向平顶山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针状焦、接受旭阳智慧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的交易金额均不足300万元,金额较小,统一以母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合并口径披露。向旭阳营销有限公司承租实验用房、向旭阳化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租办公用房(含物业服务)的交易金额均不足300万元,金额较小,统一以母公司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并口径披露。以上表格所列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服务 | 19,998 | 21,000 | 99.96% | -4.77% |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司 | 委托加工服务 | 9 | 190 | 0.04% | -95.26% | ||
小计 | 20,007 | 21,190 | 100.00% | -5.58%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能源介质 | 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负极粉、增碳剂等产品及能源介质 | 8,981 | 10,000 | 95.73% | -10.19% | |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 针状焦 | 89 | 130 | 0.95% | -31.54% | ||
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司 | 负极粉 | 312 | 350 | 3.33% | -10.86% | ||
小计 | 9,382 | 10,480 | 100.00% | -10.4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北京旭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服务 | 144 | 180 | 6.68% | -20.00% | |
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服务等 | 2,013 | 3,000 | 93.32% | -32.90% | ||
小计 | 2,157 | 3,180 | 100.00% | -32.17%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承租 | 57 | 90 | 32.04% | -36.67% | |
旭阳营销有限公司 | 实验用房承租 | 121 | 180 | 67.96% | -32.84% | ||
小计 | 178 | 270 | 100.00% | -34.11% | |||
合计 | 31,724 | 35,120 | - | -9.67% |
注:向平顶山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针状焦、接受北京旭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服务、租赁旭阳化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含物业服务)的交易金额均不足300万元,金额较小,统一以母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合并口径披露。以上表格所列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4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雪岗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08亿元,净资产47.41亿元,收入47.61亿元,净利润1.62亿元。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旭阳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3.履约能力分析旭阳控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8,75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靖杰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石墨化、增碳剂及石墨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石油焦、煅后石油焦经营。住 所:商都县七台镇工业园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1,318.40万元,净资产40,288.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154.40万元,净利润-1,448.26万元。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通过其子公司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履约能力分析内蒙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亿港币主营业务:焦炭、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和氢能产品生产、供应及服务法定代表人:杨雪岗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五区4号楼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41亿元,净资产158.7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75.43亿元,净利润0.98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雪岗控制的公司。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490.20万元主营业务:出版物印刷法定代表人:李军住 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23号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81.12万元,净资产5,511.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18.42万元,净利润-135.41万元。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魏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董事。3.履约能力分析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
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及付款。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完毕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可避免发生同业竞争,更有利于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