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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独立性、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16日,审计委员会与2023年年审会计机构开展第一次沟通,听取年度审计机构汇报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建议审计团队要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严格审计程序,审计委员会将全力支持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二)2024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2023年年审会计机构开展第二次沟通,听取年度审计机构介绍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开展情况及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三)2024年8月22日,2024年10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同意启动选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关于确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标准等事项。

(四)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综合考虑中审众环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独立性及收费情况等,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中审众环成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2024年11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中审众环进行了审前沟通,听取年审机构介绍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关注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人员配备及重点审计项目工作安排等,希望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确保审计质量,按时完成

审计任务。

(六)2025年3月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与年审会计师第二次沟通会,听取中审众环汇报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展,并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关注收入确认、非经常性损益、资产减值等事项,要求审计机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审计报告要规范披露,确保财务数据要客观、真实。

(七)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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