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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18公司简称:康美药业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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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丽凤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2,082,198.7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3,662.7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21,151,898,761.41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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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7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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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广东监管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或康美药业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康美实业 | 指 |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度1-12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揭阳中院 | 指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中院 | 指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神农氏 | 指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翔盈公司 | 指 | 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康美中药城 | 指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新世界商贸 | 指 | 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 |
世纪国药中药 | 指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 |
普宁中药城 | 指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保宁公司 | 指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中审众环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广药集团 | 指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粤财产投 | 指 | 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恒健资产 | 指 |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揭阳金叶 | 指 | 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
神农氏中医药 | 指 | 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康美药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angmeiPharmaceutical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MY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赖志坚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云峰 | 李敏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电话 | 0755-33187777 | 0755-33187777 |
传真 | 0755-86275777 | 0755-86275777 |
电子信箱 | kangmei@kangmei.com.cn | kangmei@kangmei.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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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普宁市揭神路东侧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kangmei.com.cn |
电子信箱 | kangmei@kangmei.com.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康美药业 | 600518 | ST康美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梓豪、韩振平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5,189,137,199.65 | 4,874,016,143.02 | 4,874,016,143.02 | 6.47 | 4,180,150,329.5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150,684,762.27 | 4,822,421,604.03 | 4,822,421,604.03 | 6.81 | 4,156,830,698.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73,662.73 | 102,521,231.11 | 102,521,231.11 | -91.64 | -2,688,159,043.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3,384,001.89 | -752,858,616.05 | -752,858,616.05 | 不适用 | -1,508,034,773.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632,757.30 | -317,521,751.66 | -317,521,751.66 | 不适用 | -749,961,986.2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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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74,204,458.89 | 7,047,558,995.60 | 7,047,558,995.60 | 1.80 | 6,948,406,847.47 |
总资产 | 13,797,690,315.26 | 14,280,378,964.87 | 14,280,378,964.87 | -3.38 | 15,168,579,334.8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6 | 0.01 | 0.01 | -94.00 | -0.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6 | 0.01 | 0.01 | -94.00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 | -0.05 | -0.05 | 不适用 | -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215 | 1.47 | 1.47 | 减少1.35个百分点 | -31.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601 | -10.76 | -10.76 | 增加3.20个百分点 | -17.8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执行解释17号,按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在首次执行时,公司按照解释17号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01,239,538.91 | 1,273,099,442.20 | 1,399,219,327.56 | 1,315,578,89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71,308.45 | 8,289,017.39 | -10,744,788.24 | 3,558,12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8,476,470.08 | -49,658,145.79 | -71,387,593.90 | -353,861,792.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557,910.45 | 13,697,376.65 | -30,831,635.74 | -77,940,587.7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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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367,312.55 | 30,577,080.06 | -154,913.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99,646.27 | 5,391,140.41 | 45,926,740.1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838.54 | -34,507.04 | 23,314.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9,494,889.93 | 见附注七、5(3)七、9(4)七、13 | 269,036,997.66 | 46,623,303.92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361,857,833.16 | 23,986,736.45 | -390,072,555.49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90,417,541.32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3,700,242.84 | 25,804,909.12 | -907,975,881.28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090,438.80 | 2,333,179.85 | 22,476,223.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249,955.34 | 408,498,087.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10,432.32 | 1,010,950.65 | -4,263,739.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248.05 | -379,632.37 | 1,234,241.05 | |
合计 | 541,957,664.62 | 855,379,847.16 | -1,180,124,26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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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销售费用 | 33,249,955.34 | 根据客户应收账款的实际清收状况及相关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对已预提的奖励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冲回处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此公司将该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803.07 | 80,964.53 | -1,838.54 | -1,838.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2,094.17 | 1,111,586.01 | -40,508.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98,325.82 | 14,654,666.96 | -1,643,658.86 | |
合计 | 17,533,223.06 | 15,847,217.50 | -1,686,005.56 | -1,838.54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度,公司深入贯彻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紧抓中医药振兴发展历史机遇,以“12355”战略规划为指引,通过“降本增效”的管理策略,实现营收较2023年度增长。报告期,公司股票成功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康美”变更为“康美药业”,公司迈入发展的全新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战略主线,深化业务纵深拓展,稳步推进战略项目落地,实现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新突破。在业务拓展与创新方面,公司聚焦主业,推动优势资源向核心业务集中,积极参与全国中药饮片集中采购投标,并在区域市场取得竞争优势;公司成功举办多项行业博览会,进一步提升了“康美”品牌影响力;强化科研赋能,围绕中药的种质资源、炮制规范、质量标准等研究方向,开展具有社会应用价值和市场转化价值的研发项目,在国家专利产品备案、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荣获多项荣誉。在管理优化与提升运营效率方面,公司通过强化产销协同、行情预判提前布控,节约采购成本;稳步推进生产基地、中药城、物流港等业态的生产经营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同时,公司通过转让闲置土地及建筑物盘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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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提高资产效率和效益;通过关停低效业务,降低企业亏损。此外,公司还通过分类赋权与绩效激励机制,调动子公司经营积极性,逐步推进信息与数字化建设,完善运营和内控体系。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五大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1、中药板块中药板块是公司的核心支柱板块,主要业务为中药饮片与智慧药房、配方颗粒、中药材种植、中成药,旨在以智慧药房为驱动,布局中药种植、大力发展配方颗粒,打造中药饮片第一品牌。
(1)中药饮片:中药饮片是药用动植物(原料)经过一定加工炮制方法制成的、适合于中医临床选用以制成一定剂型的药物,其实质就是中医临床所使用的中药单味药。中药材经过种植、采摘、捕获后还需经一系列炮制加工才能成为可熬制汤剂入药的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进一步的加工可成为可直接服用的中成药。目前公司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设了八个中药饮片和医药现代化生产基地,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是最具竞争力的业务之一。根据《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2024年度公司生产企业中标37个品种,下属二级子公司、一级子公司分别中标8个品种、1个品规。
(2)智慧药房:康美药业以“智慧药房”为核心,搭建了典型的O2O移动医疗模式。这一模式深度融合了互联网技术、现代物流技术、传统中药制剂配制技术以及工业智造4.0的精髓,彻底革新了传统就医用药的繁琐流程。一方面与医疗机构HIS系统的无缝对接,确保患者处方实时流转,提升医疗效率。另一方面依托线下“康美城市中央药房”,为患者提供中药饮片审方、调剂、煎煮、膏方等传统制剂个性化加工、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打造智慧中药制剂配制中心,从而切入患者就医用药的全流程,构筑以患者为中心,以疗效为保障的“移动医疗+城市中央药房”智慧医疗商业模式。
公司深度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如《煎药中心通用要求》《中药自动化煎制系统》等,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公司累计申请97项技术专利,授权专利64件(其中发明专利18件、实用新型专利46件),软件著作权7项,并通过首批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荣获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前,公司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投资建设了大中型现代智慧药房运营中心,并成功签约服务广东省中医院、深圳市中医院等上千家知名医疗机构,深入基层社康,为上千万人次患者输送高质量的中药药事服务,整体反响热烈,助力中医药在基层的蓬勃发展。
报告期,公司专注于智慧药房模式的创新升级,在多个智慧药房运营中心投入国内领先的全自动智能中药饮片调剂与煎煮设备,实现自动化调剂与智能化煎煮,并打造中药代煎药事服务全过程追溯的信息平台,实现用户可视化的全流程追溯,提升用药安全。这一举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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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大幅提升了智慧药房运营效率,更确保了煎药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为患者提供高品质、有保障的中药代煎。珠海智慧药房于2024年9月正式投入运营,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代煎全流程以自动化、智能化为主,并实现全流程数字化溯源,保证汤剂质量和用药安全。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建设“智慧药房”的资金投入,积极筹备更多城市智慧药房的建设,持续夯实先发优势,形成公司在移动医疗服务领域的先进地位。在科技与创新的驱动下,康美智慧药房将继续引领行业潮流,为健康中国贡献更大力量。
(3)配方颗粒: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市场潜力大,公司持续推进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公司通过人才引进、加大资金投入、更新生产设备等的资源投入与支持,丰富合作、委托等多种形式的研发,加速配方颗粒备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备案品种373个,含国标品种211个、广东省标品种162个。2024年度,公司积极调研市场销售情况,制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除了向现有的合作医院积极推广公司配方颗粒产品外,公司还努力寻找具备实力的招商合作团队,以促进山东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后的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公司也顺利完成了重庆药品交易所国标品种的挂网工作。
(4)中药材种植:公司着力道地中药材种植资源布局,率先推出中药溯源体系,提升中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着重建设标准化中药饮片和医药现代化生产基地,配套现代供应链医药物流系统,提供优质产品;积极参与国家中药标准修订工作,制定多项国家级、行业级和地方级中药饮片标准及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公司通过共建和自建种植基地、成立专业种植公司,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有助于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从源头上保证了药材质量。公司结合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加快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全面拓宽种植区域和品种,推进常用品种种植基地的建设,并实地考察对规范化种植品种进行及时防病、合理施肥,实施科学的田间管理,最大程度保留品种的有效成分与功效,使产品质量、药用价值含量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公司共建规范化种植基地是与道地药材种植户合作的一种模式,目前共建基地涉及广东、甘肃、安徽等地。公司自建种植基地,主要集中在人参种植方面,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在与多家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先进的人参种植技术,结合当地的生产实际,采取“公司+农户+科技服务”的基地建设模式,开创了中国大面积非林地人参种植的先河。公司在种植基地建立了多个良种繁育基地,精心培育出“康美1号”“大地1号”等多个适合非林地人参种植的人参品种,先后被确定为吉林省非林地人参种植示范基地、吉林省人参生产综合示范基地,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生产基地认证等成果;并承担了长白山人参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重大项目等16个国内省内重大项目,参与了“人参安全优质生产技术规程”等7个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拥有“农田人参种植方法”等4个发明专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累计流转土地5.12万亩,累计鲜参采收面积3.65万亩,现有人参种植面积1.47万亩,新增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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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土地2000余亩,人参种植及采挖工作顺利开展。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种植的鲜参农药残留、重金属符合国家标准,有效成分检测值均高于中国药典标准。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携手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省农科院等院校及权威研发机构,致力于南药种子种苗培育、南药GAP规范化种植体系种植构建、标准制订。公司与广东农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普宁大池农场合作推进五指毛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进入采收期。惠来南药产业园荣获“院地合作支撑产业发展科技先锋”“揭阳市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地道南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称号;发表了《现代生物技术在药用植物研究中的应用现状》《粉葛健康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参与制订《五指毛桃标准化种植规程》《五指毛桃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土茯苓种苗生产技术规程》《溪黄草种苗繁育技术规程》等团体标准。
2、医疗康养板块医疗康养板块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号召,紧紧围绕着公司的“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12355战略主线,以医院、中医馆、康养酒店为载体,中医药康养产品服务为生态,致力于逐步构建康美药业医疗康养平台,推动康养与医疗机构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医疗康养板块大力推动康美医院高质量发展,着重发展儿科、肿瘤科等重点专科,其中儿科被评为揭阳市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力求打造行业领先的特色科室,已完成前期规划,同时新增内四科、银屑病专病门诊。在中医馆领域,医疗康养板块积极开展中医馆线上线下产业布局,充分依托公司全产业链优势,围绕药食同源产品,深入开发并布局康养产品;此外与社区机构、康复机构、文旅平台等共同探讨医养结合服务的创新发展模式。
3、中药城板块公司先后自主建设和收购安徽亳州中药城、普宁中药城、甘肃西部中药城、西宁康美新城等中药材市场,实现了全国主要中药城市场的布局。公司中药城板块以“专业化、数字化、产业化、国际化”四化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城城联动、产城联动”立体资源整合,打造现代中药材市场标准化体系。
报告期亳州中药城、普宁中药城、西宁康美新城甄选优品实体店铺均已开业,并同步启动“康美中药城甄选优品”平台,上线销售超过500种药食同源类产品。该平台所经营的商品不仅包括康美药业自营的大健康产品,还代理了中药城内优质商户的高品质商品,旨在打造“康美无假货、件件是优品”的高品质大健康产品销售平台。未来,该平台将更多地融入中医药文化与养生文化的内容,致力于打造一个集产品体验、文化科普为一体的桥头堡。
为打造“康美中药城甄选优品”平台,2024年度亳州中药城重点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针对药用、食用、花草茶、香辛料等细分领域的质控、价格、流通管理等标准,推动亳州药市持续繁荣,助力康美药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亳州中药城先后荣获安徽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安徽省众创空间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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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药城在旅游设施建设、服务提升等方面不断完善,普宁中药城致力打造成具备中医药特色鲜明,商文旅一体的新型特色小镇,报告期已完成第一阶段微改造设计以及微改造项目工程实施,下一步拟申请该中药城3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工作。西宁康美新城完成青海野生冬虫夏草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及挂牌仪式,将冬虫夏草、道地藏药文化作为资源基础,重点推广高原野生虫草及青海特色文旅项目。
4、健康品及食品板块
在产品布局方面,人参产业是公司中医药全产业链的核心主业之一,旗下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等吉林子公司,凭借多年精耕细作,成功培育出“新开河1号”“新开河2号”“康美1号”等优良人参品种,并研发出特色产品新开河红参,开创了我国“模压红参”中药饮片的新篇章。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凭借先进的超高速气流粉碎技术,严选来自新开河流域种植的优质(全株)人参为原料,精心打造出具有免疫调节保健功能,尤其适用于免疫力低下人群的新开河?超微参粉胶囊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与康美新开河针对“康美新开河红参浸膏口感优化工艺”开展专项研究,通过对红参浸膏配方的改良与工艺的优化,不仅显著改善了产品口感、降低苦味,还在保证营养价值和健康功效的同时,极大提高了产品的使用顺应性。与此同时,康美新开河人参健康品板块已有82款产品通过食品标准备案,在改良食品级红参片产品的基础上,推出15年参龄野山参粉礼盒装,并计划陆续上市20年参龄、25年参龄野山参粉及野山参片系列产品。
销售渠道拓展方面,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药食同源功能性产品及核心大单品战略,积极深耕消费市场,全力强化C端品牌影响力。成功将销售版图拓展至山姆会员商店、朴朴超市、盒马鲜生等现代主流消费渠道,借助康美人参、药食同源类汤料包等产品实现品类创新,大幅提升了康美产品在主流消费场景的覆盖率。报告期在互联网线上渠道发力,公司在京东、天猫、抖音等主流头部电商平台,斩获中药饮片类目多项佳绩,均位列品牌榜第一位。食品板块的核心销售区域也从上海向外延伸,成功覆盖浙江、江苏市场,销售布局实现重大突破。此外,报告期公司大力推进“名品进名店”营销工程,新开河红参已在广东、浙江、江西等主要销售区域,与北京同仁堂、胡庆余堂、黄庆仁栈等头部连锁开展合作,定制开发的新开河“礼盒装单支塑盒红参”连锁直供产品也已上架销售。
5、医药商业板块
医药商业是公司业务基石和重要的销售渠道,主要覆盖公立医疗机构和省内商业客户。公司充分联合股东资源和上下游资源优势,不断优化供应链管理,拓展业务类型与渠道,实现业务质量的稳步提升,2024年该板块业务呈逐步上升趋势。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纪检监察
2024年,康美药业党委紧扣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任务,以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和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主要抓手,全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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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赴福建古田、龙岩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的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党支部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24年,直属党支部普宁中药生产基地党支部荣获普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普宁市直机关工委“四强”党支部称号。
报告期,公司纪委在公司信息门户开辟“廉洁微课”专栏浮窗,推出党纪法规学习要点;提出中药廉洁文化核心理念并推进文化圈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网络的全面覆盖与精准聚焦;制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监督联系会议制度》,组织多部门参与监督联席会议,协同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增强监督合力。
(三)品牌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品牌建设举措,成功塑造了清晰、独特的品牌形象,充分展现了企业的核心特色,显著提升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公司品牌文化建设的相关成绩如下:
2024年1月,由康美药业冠名的“群星荟萃遇见偶像”康美之约群星演唱会在广东普宁康美物流港盛大举行。
2024年2月,广东省企业家年会暨南方企业家杂志创刊四十周年迎春茶话会在广州举行。会上,作为拥有十年以上会龄企业,康美药业凭借深厚的企业综合实力以及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获颁“荣誉会员单位”称号;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荣获“2023年度市采购经理调查工作考核评比优秀单位”;康美药业司属企业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凭借厚实的企业综合实力以及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荣获集安市“2023年度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2024年3月,上海市奉贤区总工会对奉贤区部分先进集体与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其中由康美药业全资控股的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荣获“奉贤区贤美劳动集体”荣誉称号。
2024年4月,康美药业鸡蛋花规范化种植基地凭借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工、研发等方面的卓越表现,成功入选第三批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名单。
2024年5月,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揭阳市2024年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康美药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顺利获评“揭阳市2024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康美药业旗下康美新开河人参种植基地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管理和标准化种植技术,获颁“中药材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荣誉称号;经专业机构系统评估,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TBB上海制造业品牌价值榜中,品牌价值达1,996.44万元,相较2023年度品牌评估价值上升422.58万元。
2024年6月,康美药业员工张剑波凭借在“2023年广东省药学服务技能竞赛”荣获特等奖并荣获“2024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康美新城特色街区启动发布会暨青海(康美)野生冬虫夏草专业市场揭牌仪式于西宁康美新城隆重举行;2024年天猫年中狂欢节活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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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品牌累计GMV(GrossMerchandiseVolume)排名,康美勇夺天猫年中狂欢节中药饮片品牌第一名。
2024年7月,康美药业举行中国共产党建党103周年暨公司成立27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康美药业旗下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凭借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获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度“1+N”产业政策资金支持;康美药业作为中药饮片龙头企业,凭借已基本贯穿中医药产业上、中、下游,业务渗透中医药全产业链的各个关键环节的产业资源优势以及在中药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等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广东省标准领军企业”;同时,公司顺利通过2024年度ISO管理三体系监督审核;康美(亳州)中药城入选“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康美药业新增人参、丹参等9款产品通过国家专利产品备案,此前备案通过的17项专利产品也已顺利通过2024年复核。至此,康美药业产品获得国家专利产品备案已达26款,公司产品竞争力与市场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2024年8月,康美药业举办中药传统技能刘茂贵传承工作室阶段性总结暨拜师仪式活动;公司旗下12款新开河系列产品荣获“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权威认证;8月9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公布安徽省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备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作为集现货交易、仓储物流、会展酒店、质量检测、开放办公、会议路演、金融对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众创空间平台成功获评“安徽省级众创空间”。
2024年9月,康美药业旗下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保宁”获“四川老字号”称号;公司凭借近年来在中医药行业取得的亮眼成绩及创新研发系列成果,荣登2024广东企业500强榜单;在2024年广东省首届中药传统名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三届全国中药传统名堂职业技能竞赛广东选拔赛中,康美药业员工充分展示出了扎实的技术功底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在竞赛中脱颖而出,荣获佳绩。
2024年10月,在揭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主办,康美药业顺利承办“中药饮片管理训练营”第二期;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功入库“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康美药业司属企业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旗下新开河红参、红参片、人参片产品通过“吉致吉品”认证,荣获“吉致吉品”推荐证书。这是康美新开河系列产品继今年8月份入选2024年“长白山人参”品牌认定后,获得的又一项权威品牌认证;也是集安市2024年首家通过“吉致吉品”认证的企业。
2024年11月,康美药业总裁助理、中药城板块总经理李泽彬获评“2023-2024年度推动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人物”;康美华大获批设立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举办2024年度中药调剂技能竞赛系列活动,通过营造“比、学、赶、帮、超”的企业学习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同时,组织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康美药业在天猫“双11”斩获多项佳绩,霸屏中药饮片品牌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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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经过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与权威信用评级机构的严格评估,康美药业荣获“2024年广东省AAA级企业信用等级”;公司凭借先进的制造水平和突出的工业实力,蝉联“2023年揭阳市工业企业100强”第3位;康美(亳州)中药城获评“安徽省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荣誉称号;《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康美中药城)星级商户评选》入选中国信用共建优秀案例;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康美华大联合实验室揭牌仪式顺利举行;康美药业荣登“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榜单;公司3款优势中药饮片大品种产品:红参(饮片)、人参(饮片)、柴胡(饮片)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和创新技术,全部成功获评“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康美药业董事长赖志坚、技术顾问刘茂贵、质量管理部副总监石诚凭借高超的中药炮制技能及在中药炮制专业技能领域做出的积极贡献,获评“广东省2024年中药炮制工特级技师”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和促进行业交流。1月8日由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主办,康美药业承办的“国药精粹诚信天下”普宁中药材展览会在中国普宁康美中药城盛大开幕,旨在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强化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普宁中药材市场专业品牌知名度,推动属地医药健康产业发展。2月27日,2024甲辰年亳州药市开市大典在康美(亳州)中药城隆重举行。4月23日,由揭阳市市场监管局主办的揭阳市“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活动顺利举行,公司受邀出席活动并获颁“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奖牌,是2023年度揭阳市唯一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殊荣的企业。8月17日,康美药业出席乌蒙山产业发展大会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公司将紧紧围绕战略发展目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中药城市场质量管理体系再造以及商文旅农贸综合体提档升级工作,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中药材数字智慧交易体系,构建“专业化、数字化、产业化、国际化”智慧药市。8月24日,时值第五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隆重开幕的盛大时刻,康美(西部)中药材招标采购中心启动暨定西市亳州商会揭牌仪式在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顺利举行。9月9日,2024年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暨第40届全国(亳州)中药材交易会在安徽亳州盛大开幕。作为药博会的重要活动之一,由康美药业主办,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的医药圆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在康美(亳州)中药城隆重举行。11月,康美药业应邀出席广东省信用评价与医疗供应保障研讨会,11月7日,为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精神,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康美药业独家赞助、广东药科大学中药学院主办的第二届“康美杯”岭南中医药文化科普解说大赛顺利举行;11月9日-10日,康美药业旗下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向健康出发——2024康美中医药文化节暨康美健康生活战略发布会”于安徽亳州隆重举行并圆满收官。活动是康美时代对中医药文化守正创新、传承发展的积极响应,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实践,充分展现了康美药业在大健康领域的引领优势和品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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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民生公益事业,切实履行上市企业的使命与担当。面对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公司心系灾区、情系群众,第一时间联合相关单位向灾区捐赠急需的救灾物资,全力支持抢险救灾及受灾群众的健康与生活保障工作,助力灾后重建。同时,公司全力保障短缺药品供应,以实际行动守护社会民生,支援公益事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品牌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公司将始终以文化为内核,以品牌为载体,持续深化品牌内涵,不断优化和提升品牌文化,致力于打造独具特色、富有影响力的品牌形象。通过开展系列品牌展示、文化建设和行业交流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品牌活力,全面提升品牌形象与美誉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擦亮企业名片,助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四)科研开发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合资公司)建设了中医药与多组学、AI等前沿技术融合创新的中药研发平台,其中:中药药学研究平台设置中药资源、中药炮制、中药化学、中药制剂、中药分析等功能模块;中药药理研究平台设置分子、细胞、实验动物、微生物等功能模块;中药信息研究平台设置高通量测序、高性能计算等功能模块。整体研发平台功能完整,设施完善,并已组建以博士、硕士为主导的研发人才团队,构建规范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整体服务于研发物质基准可靠、功效评价确切、疗效机制明晰的中药药品及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合资公司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编号GR202244200996),并于报告期内通过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证,获批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珠海横琴新增设立子公司广东横琴康华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并与澳门大学签约共建“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康美华大联合实验室”,计划围绕中医药研发及转化开展深度合作。945㎡实验动物屏障环境顺利通过换证延续评审,获批广东省科技厅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编号SYXK(粤)2024-0205)。报告期内,合资公司以生产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品质中药等相关的研发工作;积极开发精准营养导向的、具有循证依据的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并与广东省中医院、省部共建中医湿证重点实验室、深圳医学科学院、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科研及临床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围绕中药的种质资源、质量标准、功能活性、作用机制、适用人群、健康品开发等研究方向,开展了一系列科学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科研成果。新增授权“一种可提高人参皂苷转化度的复合菌株组合物及其应用(ZL202111043166.8)”“一种类风湿关节炎肠道微生物的标志物组及早期诊断试剂盒(ZL202111042623.1)”等4项发明专利。
(五)信息数字化建设
2024年,公司加快推进“数智运营”体系建设,全新打造的数字化采购管理平台上线运行,中药材、设备物料、药品器械等采购业务全面上线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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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工作,完成公司及司属企业的SDWAN组网全面实施,完成财务科目一体化项目实施,实现总部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科目统一与管控;实施集团资金管理系统,实现公司及司属企业资金统一管控;上线云中药房系统,支持云中药房业务顺利开展;完善公司HR系统管理功能,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协同办公系统的深度集成,推进采购系统、资金系统、费控系统、经营分析系统、培训系统等OA系统集成;深化RPA技术应用,实现智能开单、智能对账、辅助对账结算、药品首营建档、跨平台流程集成等多个高价值业务场景应用,发挥人工所不具备的机器自动化优势,数字化工具赋能效果明显。
公司加强中药溯源体系建设,报告期内,结合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完成中药药事服务代煎代配全过程追溯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在深圳等智慧药房运营中心的落地应用,进一步强化公司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公司中药全生命周期溯源系统获得广东省医药行业科学技术二等奖。此外,公司持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推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企业数据资产,加强公司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公司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数智运营”体系支撑。
(六)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12355”战略发展要求,在人才引进方面,秉持“条件严格、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广招贤才,并积极推进校园雇主品牌建设,加大重点院校应届生招聘力度。同时,完善岗位职级体系,健全内部竞聘机制,鼓励员工参与竞争,通过公平选拔激发组织活力,促进员工成长。
报告期,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构建了“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体系,通过人才标准建设、人才盘点、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及学习发展管理四大职能,全面提升员工技能与素质。依托中药传统技能刘茂贵传承工作室、赖志坚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培训体系,进一步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开展人才梯队建设战略重点项目,提升高质量人才比例。
公司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实施全员绩效考核,确保绩效管理责任明确并具体落实至相关单位及个人。通过绩效考核指标实现纵向分解与横向协同,层层落实,以保障公司战略部署的准确执行,避免偏差、变形或遗漏。基本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指标管理闭环。同时,通过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度,促进了反馈、整改与绩效提升的良性循环。
公司积极响应人才政策,推荐员工参与多类人才计划,助力员工获得外部认可与激励,既为员工谋福利,又提升企业人才吸引力,展现企业在人才激励和政策执行上的担当。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拓展职称评审渠道,为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和职称晋升提供支持。
(七)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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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将合规经营与安全生产置于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深化与完善,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4年度,公司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上共计颁布36份集团级安全管理制度,涵盖安全管理的各个层面,成功构建起一套纵向贯穿公司各级组织、横向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管理网络,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组织各级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环保综治维稳责任书》,将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并逐级分解,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奖惩措施分明,贯穿到公司运营的每一处细节。2024年度公司实现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2024年中国医药行业在政策深化、技术创新与国际化趋势的推动下,呈现结构性调整与高质量发展特征。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且潜力巨大的卫生与经济资源,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承担起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中医药行业在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实现稳步发展,随着全球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中医药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不断推动中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中药行业,作为中国传统医药和新型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以及人们对健康和医疗服务需求增加的推动下,中药行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中药饮片行业在规范化和质量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通过强化质量标准和推动饮片溯源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政策方面,国家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传承创新及药品质量标准控制等领域推出多项政策,推动医药行业及中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施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要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明确提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支持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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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不断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获得感。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中医药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也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二)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医药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公司的中药饮片涉及中药材采购,由于药材品种不同,适合其生长的环境、生长周期和存储周期差别较大,因此中药饮片部分品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化学药品生产和医疗器械业务则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是目前国内中医药产业中业务链条较完整、医疗健康资源较丰富、整合能力较强的企业之一,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和业务体系已经形成。中药板块是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业务板块,该板块业务主要是中药饮片,公司市场地位如下:
目前公司的中药饮片业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拥有580余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公司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制订,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中药饮片唯一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公司目前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设了八个中药饮片和医药现代化生产基地,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拥有人参、茯苓、苍术等26个国家专利产品,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红参(饮片)、人参(饮片)、柴胡(饮片)等11个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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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保健食品及食品等。公司的中药饮片是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之一,该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的中药饮片,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拥有人参、茯苓、苍术等26个国家专利产品,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红参(饮片)、人参(饮片)、柴胡(饮片)等11个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中成药和化学药主要覆盖市场需求较大的心脑血管、呼吸、抗感染、内分泌等领域。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保宁半夏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主要用于风寒咳嗽,喘息气急,久咳不愈,顽痰不化及老年咳嗽等症;乐脉丸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等;心脑欣丸用于缺氧引起的红细胞增多,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还有清热解毒的抗感解毒颗粒,解毒利咽的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解表散热的小柴胡颗粒,清肝明目的夏桑菊颗粒,滋阴补肾的六味地黄丸(浓缩微丸),清热利湿的石淋通颗粒,活血调经益母草颗粒,宣肺化痰小儿止咳糖浆等。
化学药主要产品阿咖酚散,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缓解轻至中度疼痛;还有抗感染的诺氟沙星胶囊等;维生素营养类的葡萄糖粉剂、牡蛎碳酸钙颗粒。
保健食品主要有新开河超微参粉胶囊、康美菊皇口服液浓缩液、康美怡泰口服液浓缩液、康美铁加力胶囊浓缩液等,食品主要有菊皇茶、固体饮料、人参片、红参浸膏、植物代用茶和汤料等。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中药材采购模式
公司药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中药饮片原材料的采购。每年年初,公司药材采购部门根据中药材的贸易量及中药饮片的年度生产计划、存货消耗状况和合理周转期,核定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定额,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编制年度存货采购资金计划。年内公司按计划采购,并且按照库存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进行灵活机动、科学合理的采购。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采用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采购渠道方面,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产地直接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到中药材的产地,与药材生产商或农户进行采购;市场化采购是指公司在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采购。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产地供应商和贸易商。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根据药材产地、质量标准及药材采购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经对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供货价格等多因素比较,与药材采购部门共同确定供货厂家。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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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末位淘汰制,通过多年筛选后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为了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公司自建种植基地,有助于公司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良种选育、繁育、使用等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源头工程”,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
(2)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模式公司在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工作中执行预算与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化的定价策略。在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需要事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每月的生产和销售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做好采购预算计划,报公司批准后采取招标采购和合同采购等形式进行采购。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预算计划监督和核查采购执行情况。
(3)西药生产原材料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门首先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原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其次,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并做稳定性考察,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符合要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采购,并通过招标采购,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价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以此降低生产成本。
2、生产模式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成品库存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参考标准为上年同期销售情况以及近三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物料供应,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执行。
3、销售模式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产品及业务分类采用医院直营、商业批发、智慧药房、连锁药店配送、医药电商、直销以及物业租售等全方位多层次销售模式。
(1)医院-医疗机构直营:将药品直接向医院-医疗机构销售,是公司中药饮片的主要销售模式。
(2)智慧药房: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对传统医药物流进行再造,为患者提供中药煎煮、中药饮片、中西成药调配、膏方制作、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从而增加公司中药、中成药、西药等药品的销售。
(3)商业批发:将药品向各类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医药贸易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销售,是公司西药贸易的主要销售模式。
(4)连锁药店配送:对医药零售店、连锁药店销售。
(5)终端销售:自主打造“康美中药城甄选优品”线下结合线上销售平台,拓展山姆会员商店、朴朴超市、盒马鲜生等现代主流消费渠道,与北京同仁堂、胡庆余堂、黄庆仁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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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头部连锁开展合作,在京东、天猫、抖音等主流头部电商开设康美官方旗舰店、康美之恋大药房旗舰店等网络店铺,在微信小程序开设康美滋补生活馆、康美医药商城等。
(6)直销:建立专业管理团队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直销及相关业务,通过多个渠道的资源整合与拓展,进一步加大直销业务与其他模式的融合,集合各业务板块的优势资源,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用“互联网+”的思维将直销、电商、连锁三大商业模式有机融合,搭建一个轻松自由、多元化经营的创业平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通过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药材种植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连锁药店、连锁药店配送、终端销售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和业务体系已形成,产业资源优势突出。
(二)网络优势
公司与全国范围的1,100余家医疗机构以及4万余家连锁药店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市场营销布局全国;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开设全国“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综合型医药贸易服务平台——康美药业中药材大宗交易平台,发布“康美?中国中药材价格指数”;公司先后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卫健委批准为信息化医疗服务平台试点单位,设立网络医院、康美中药网。公司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立了分(子)公司,形成了集医院销售、OTC、西药批发与配送、零售、连锁药店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立体销售体系。其中,中药材市场全国布局,仓储配送体系覆盖全国,公司拥有安徽亳州中药城、广东普宁中药城、甘肃康美西部中药城、青海西宁康美新城等中药材市场,实现了全国主要中药城市场的布局。根据产业整合发展战略的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完善物流网络布局,强力整合中药生产基地、中药材市场、中药网、电商等网络资源、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资源,结合配套建设全国性仓储和运输物流网络,建立了各种服务主体与消费者直接多元交互的规模化、一体化现代医药大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康美特色的计划集成体系。公司不断强化中药业务在线上、线下渠道服务体系的联动,加强B端C端协同,助力中药业务稳健增长。在B端市场,公司实行区域化管理,集中区域资源,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提升中药销售服务能力与效益;在C端市场,聚焦中药产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引入第三方电商及O2O平台流量,自主打造销售平台,拓展主流消费渠道,与头部连锁开展合作,提升C端品牌与销售。
(三)技术优势
公司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战略主线,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成为赋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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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等国家级、省部级等开放式创新平台,致力于中药材的种子种苗培育、种植、品种标准,中药饮片的炮制工艺、炮制标准、规格等级,生产系统的数字车间、人工智能、节能环保,以及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煮散饮片、药食同源健康产品、药事服务等中药资源的研发工作。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拥有国际组织认证的三个CNAS检测中心和一个CMA检测中心,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夯实中医药全产业链布局,聚焦中药的物质基准、功能活性、作用机制等研究,围绕中药配方颗粒、品质中药、药食同源创新产品等核心业务方向开展产品研发活动。全面开展配方颗粒国标、省标的小试、中试,已开展小试品种657个,检测合格品种643个;已投料品种476个,完成制剂品种457个;累计完成备案品种373个(国标211个,省标162个)。拥有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国食健注G20140654)、康美牌菊花胖大海茶(国食健注G20160226)、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国食健注G20230353)等16件注册保健食品,以及康美怡泰口服液、康美辐康胶囊、康美牌倍复力饮料等6件在审保健食品。
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康美药业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旗下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580余项。报告期内,“药框自动传送系统”“一种可提高人参皂苷转化度的复合菌株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类风湿关节炎肠道微生物的标志物组及早期诊断试剂盒”等4件发明专利获授权,合计110项有效发明专利;公司“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实施。《具有AI审方关键技术的智慧中药房服务》获得第二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及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成长型百强项目,康美药业中药全生命周期溯源系统荣获“广东省医药行业科学技术二等奖”,“康美智慧药房”中医药事服务获评“广东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新增“康美药业中药溯源平台”“康美·千金方(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康美·消息推送系统”等6件软件著作权。围绕色谱指纹图谱、质量因素、互联网+医药服务(IPPS)等专题研究,在国内重要期刊发表了《基于指纹图谱及抗血小板聚集活性的川芎茶调散及其颗粒质量差异性分析》《外科药学的应用与发展》等9篇论文,在国际高水平期刊发表了《Innovationininternetpluspharmaceuticalservicesmodelinthehealth4.0context:Evidencefromarepeatedcross-sectionalstudy》《CharacterizationofTongueCoatingMicrobiomefromPatientswithColorectalCancer》等6篇论文。
公司产品力不断提升,获得中药行业和消费市场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中药产品人参、茯苓、苍术等9个通过国家专利产品备案认定,合计26个国家专利产品;红参(饮片)、人参(饮片)、柴胡(饮片)等3个通过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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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以及拥有广藿香、川芎、醋五味子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公司荣获广东省制造业500强第103位,康美砂仁荣获“广东省医药行业名牌产品”,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旗下新开河红参、红参片、人参片产品通过“吉致吉品”认证,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保宁”获“四川老字号”称号。公司积极参与国家饮片炮制、质量标准和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的制订,作为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承担单位,稳步推进中药地方标准化工作。参与起草制定标准202项,其中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47项、行业标准5项、地方标准60项、团体标准87项。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制定《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炒决明子、炒九香虫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参与2025年版《中国药典》4个品种(降香、油松节、榼藤子、筋骨草)制修订,其中榼藤子已获国家药典委发布公示稿,参与修订的国家标准《中药饮片自动调剂系统技术规范》获得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实施。参与制定的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储存养护规范》已进入公示阶段,“智慧中药房新式调剂药柜技术规范”“智慧中药房中药审方技术规范”“智慧中药房自动化中药散装调剂技术规范”入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三批)”,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地方标准《智慧中药房质量管理规范》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公司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助力中药产业标准化发展。参与中国质量协会的16项品质中药团体标准制定,其中牵头制定的甘草、茯苓、柴胡,以及参与制定的当归、淫羊藿等5项已经发布,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价规范》发布实施;公司制定的红参、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胶囊、康美牌玛咖西洋参鹿茸胶囊、草本植物代用茶等4项企业标准完成备案,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完成西洋参粉、西洋参片、人参灵芝酒等6项企业标准备案,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人参固体饮料、红参片、黑参纯粉片等14项企业标准备案,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红参黄芪枸杞益生菌发酵饮品(灭菌型)、人参酸枣仁γ-氨基丁酸益生菌发酵饮品(灭菌型)等2项企业标准备案。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广东省标准领军企业”荣誉称号,康美药业鸡蛋花规范化种植基地成功入选第三批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名单,康美新开河人参种植基地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管理和标准化种植技术,获颁“中药材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公司不断丰富科研细分领域,构建康美中药研发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上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一共拥有三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功入库“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获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获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获批设立深圳市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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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基地,康美(亳州)中药城获评“安徽省级众创空间”,入选“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四)质量优势公司始终坚持保障品质、安全有效、品规齐全的经营理念,树立质量为先、品牌至上的发展原则,对每一片饮片都精炮细选,造就康美品质饮片。公司为强化质量管理水平,优化质量管理机制,率先在行业内提出并实施了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模式,实现从中药种植源头到生产、销售等环节全过程质量管控。
选择好原料。中药材只有在适宜的环境种植才会具备应有的有效成分,药效才好,公司根据药材原料品种的不同,因时因地、选择质优效佳的中药材原料,除人工初检外,还配备各种先进的检测仪器对药材的内在成分进行全面检测,药材合格后方能入库。此外,公司为了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自建种植基地、合作共建种植公司。
生产严标准。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药典》、国家及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所规定的炮制工艺及标准进行炮制,拒绝熏硫、染色、增重等非法行为,并在中药生产基地投入国内较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实现中药智能化生产,使生产出来的饮片规格更加精准、外形更为美观,充分发挥药材的药性,最大限度地保持优质中药饮片的特性和功效。
质量全检测。公司从原料、车间生产、包装入库,每一道工序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现场配置专业质量管理人员实时监督检查,确保每一批药材品质,充分发挥药材疗效。生产完成后的中药饮片还需经过康美药业检测中心全项目检测,确定符合标准要求,才能出厂销售。公司检测中心占地面积超过3100平方米,设有近50个专业功能间,配备国际领先的大型进口设备,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将在认可范围内加盖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可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全球约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国际互认。
创新小包装。为有效解决饮片“串斗”“串味”“沉灰”现象,减少虫蛀、霉变及药物氧化而“走油”“变色”现象,公司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通过科学分级、色标控制管理,标签指示明确,促使药房抓药、称量等更加精准,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推广和应用。
公司始终把中药材产品质量这一核心竞争力作为质量管理战略目标,全面深化质量管理,坚持实行质量“三严(严管、严抓、严控)原则”“三不(不下线、不出厂、不销售任何一个不合格品)精神”,守护公司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底线,保证为社会大众生产优质药、放心药、良心药。公司中药饮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受到业内人士和广大医院、药店、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开发中药溯源平台;公司及下属8家企业均顺利通过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检查、下属1家企业顺利通过毒性药品生产许可检查。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工作,提升行业话语权。参与国家药典委《中国药典》2025年版填平补齐项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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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承担降香、油松节、筋骨草、榼藤子等4个品种填平补齐工作;参与《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起草工作,完成了布渣叶、两面针等13个标准研究及起草;参与《广东省中药材标准》起草工作,完成薄树芝、松叶、孩儿草三个品种的标准研究及标准起草工作;参与梅全喜教授牵头的《中药煮散的古今应用集要》书籍的编写,该书籍已于2024年正式出版;参与广东省中医院牵头的《国医大师金世元中药验收经验》书籍的编写工作;并组织2024年广东省医药行业名牌产品申报,申报的品种(砂仁)已顺利通过评审。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9,137,199.65元,同比增长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3,662.73元,2024年度末总资产13,797,690,315.26元,同比减少3.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74,204,458.89元,同比增加1.80%。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189,137,199.65 | 4,874,016,143.02 | 6.47 |
营业成本 | 4,422,148,257.54 | 4,042,159,412.35 | 9.40 |
销售费用 | 416,996,237.36 | 551,782,111.34 | -24.43 |
管理费用 | 542,785,988.27 | 502,122,894.27 | 8.10 |
财务费用 | 5,182,566.22 | 27,118,492.98 | -80.89 |
研发费用 | 51,456,445.70 | 45,617,688.46 | 12.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632,757.30 | -317,521,751.6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915,003.22 | -37,641,995.4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814,613.48 | -120,845,025.26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涉诉案件相关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较上期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一是本期受客户回款周期的拉长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现比同比降低;二是公司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减少;三是因清算土增税导致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一是公司承兑汇票用于贴现业务增加导致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二是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结果,收到管理人转回的部分重整资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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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无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 | 4,241,106,800.89 | 3,729,806,622.44 | 12.06 | 9.41 | 10.30 | 减少0.7个百分点 |
食品 | 437,480,472.16 | 366,148,564.96 | 16.31 | -12.99 | 10.35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其他 | 472,196,762.08 | 304,697,055.90 | 35.47 | 5.50 | -0.81 | 增加4.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药 | 2,750,261,439.56 | 2,360,373,806.85 | 14.18 | 17.94 | 18.45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西药 | 1,370,175,533.17 | 1,262,010,004.04 | 7.89 | -4.93 | -2.89 | 减少1.94个百分点 |
医疗器械 | 120,669,828.16 | 107,422,811.55 | 10.98 | 16.96 | 20.28 | 减少2.46个百分点 |
保健食品及食品 | 437,480,472.16 | 366,148,564.96 | 16.31 | -12.99 | 10.35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472,196,762.08 | 304,697,055.90 | 35.47 | 5.50 | -0.81 | 增加4.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和东北地区 | 340,898,285.19 | 262,205,620.02 | 23.08 | 1.25 | -0.40 | 增加1.28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688,919,197.14 | 559,249,854.72 | 18.82 | 14.13 | 12.23 | 增加1.37个百分点 |
华中和华南地区 | 3,411,990,414.27 | 2,985,947,643.10 | 12.49 | 4.18 | 7.68 | 减少2.84个百分点 |
西南和西北地区 | 708,976,138.53 | 593,249,125.46 | 16.32 | 16.00 | 22.09 | 减少4.1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 | 4,241,106,800.89 | 3,729,806,622.44 | 12.06 | 9.41 | 10.30 | 减少0.7个百分点 |
食品 | 437,480,472.16 | 366,148,564.96 | 16.31 | -12.99 | 10.35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其他 | 472,196,762.08 | 304,697,055.90 | 35.47 | 5.50 | -0.81 | 增加4.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 | |||||||
中药饮片系列 | 公斤 | 17,788,605.00 | 17,158,569.00 | 3,768,272.00 | 22.77 | 25.86 | 20.08 |
中药饮片系列 | 袋、包 | 1,455,988.00 | 1,431,730.00 | 385,259.00 | 25.77 | 31.99 | 6.72 |
中药饮片系列 | 盒、罐、瓶 | 1,536,704.00 | 1,293,884.00 | 379,905.00 | 364.21 | 529.06 | 177.13 |
中药饮片系列 | 条、根、个、只、扎 | 193,820.00 | 190,910.00 | 18,046.00 | 767.59 | 519.31 | 19.23 |
新开河参 | 公斤 | 124,970.33 | 144,739.61 | 57,453.48 | -1.36 | -23.94 | -25.6 |
食品 | 公斤 | 2,783.26 | 1,982.97 | 2,820.26 | 272.5 | 52.69 | 39.62 |
自制药品 | 万粒 | 460.44 | 386.93 | 147.86 | 161.38 | 191.03 | 98.87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医药工业 | 直接材料 | 2,067,449,796.25 | 46.98 | 1,695,041,494.06 | 42.16 | 21.97 | |
医药工业 | 直接人工 | 103,968,872.89 | 2.36 | 101,599,589.13 | 2.53 | 2.33 | |
医药工业 | 制造费用 | 134,062,611.14 | 3.04 | 129,433,836.45 | 3.22 | 3.58 | |
医药商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1,424,325,342.16 | 32.37 | 1,455,521,442.74 | 36.20 | -2.14 | |
小计 | 3,729,806,622.44 | 84.75 | 3,381,596,362.38 | 84.11 | 10.30 | ||
保健食品及食品商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366,148,564.96 | 8.32 | 331,804,929.70 | 8.25 | 10.35 | |
小计 | 366,148,564.96 | 8.32 | 331,804,929.70 | 8.25 | 10.35 |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304,697,055.90 | 6.93 | 307,182,528.40 | 7.64 | -0.81 | |
小计 | 304,697,055.90 | 6.93 | 307,182,528.40 | 7.64 | -0.81 | ||
合计 | 4,400,652,243.30 | 100.00 | 4,020,583,820.48 | 100.00 | 9.4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中药饮片 | 直接材料 | 2,048,490,929.00 | 46.55 | 1,686,372,443.00 | 41.94 | 21.47 | |
中药饮片 | 直接人工 | 101,393,956.96 | 2.30 | 99,256,225.67 | 2.47 | 2.15 | |
中药饮片 | 制造费用 | 128,274,458.87 | 2.91 | 127,587,267.12 | 3.17 | 0.54 | |
小计 | 2,278,159,344.83 | 51.76 | 1,913,215,935.79 | 47.58 | 19.07 | ||
中药材贸易 | 主营业务成本 | 82,214,462.02 | 1.87 | 79,450,562.04 | 1.98 | 3.48 | |
小计 | 82,214,462.02 | 1.87 | 79,450,562.04 | 1.98 | 3.48 | ||
自制药品 | 直接材料 | 18,958,867.25 | 0.43 | 8,669,051.06 | 0.22 | 118.70 | |
自制药品 | 直接人工 | 2,574,915.93 | 0.06 | 2,343,363.46 | 0.06 | 9.88 | |
自制药品 | 制造费用 | 5,788,152.27 | 0.13 | 1,846,569.33 | 0.05 | 213.45 | |
小计 | 27,321,935.45 | 0.62 | 12,858,983.85 | 0.33 | 112.47 | ||
药品贸易 | 主营业务成本 | 1,234,688,068.59 | 28.06 | 1,286,757,328.93 | 32.00 | -4.05 | |
小计 | 1,234,688,068.59 | 28.06 | 1,286,757,328.93 | 32.00 | -4.05 | ||
医疗器械 | 主营业务成本 | 107,422,811.55 | 2.44 | 89,313,551.77 | 2.22 | 20.28 | |
小计 | 107,422,811.55 | 2.44 | 89,313,551.77 | 2.22 | 20.28 |
/
保健食品及食品商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366,148,564.96 | 8.32 | 331,804,929.70 | 8.25 | 10.35 |
小计 | 366,148,564.96 | 8.32 | 331,804,929.70 | 8.25 | 10.35 |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304,697,055.90 | 6.93 | 307,182,528.40 | 7.64 | -0.81 |
小计 | 304,697,055.90 | 6.93 | 307,182,528.40 | 7.64 | -0.81 | |
合计 | 4,400,652,243.30 | 100.00 | 4,020,583,820.48 | 100.00 | 9.4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2,680.4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5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5,983.4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3.5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9,715.4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6%。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1,456,445.7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51,456,445.70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9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9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0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29 |
本科 | 221 |
专科 | 247 |
高中及以下 | 9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3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4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0 |
60岁及以上 | 7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近两年,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中药饮片、智慧药房、配方颗粒、健康产品等核心业务,减少非主营业务的资源投入。报告期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发进度。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632,757.30 | -317,521,751.66 | 不适用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一是本期受客户回款周期的拉长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现比同比降低;二是公司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减少;三是因清算土增税导致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915,003.22 | -37,641,995.46 | 不适用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814,613.48 | -120,845,025.26 | 不适用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一是公司承兑汇票用于贴现业务增加导致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二是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结果,收到管理人转回的部分重整资金。 |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税金及附加 | 67,684,265.66 | -274,182,215.34 | 124.69%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根据土增税清算审核结论,冲回部分计提的土增税。 |
财务费用 | 5,182,566.22 | 27,118,492.98 | -80.89%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涉诉案件相关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较上期减少。 |
其他收益 | 337,548,057.16 | 38,648,480.38 | 773.38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一是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结果,调整了原依据破产重整方案所计提的重整费用;二是依据个别债权人按重整方案领受了管理人提存的偿债资源的情况,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了相关重整收益。 |
投资收益 | 59,181,059.28 | 44,433,689.78 | 33.19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通过主动进行债务和解及法院结案等方式积极推动工程类债务化解工作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增加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38.54 | -34,507.04 | 不适用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30,016.33 | 202,165,029.42 | -100.56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根据中介机构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估结果以及因债务和解等因素导致有关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470,945.23 | 19,607,384.25 | 101.31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与项目所在地的城投公司达成交易,处置了子公司持有的闲置在建工程项目,形成的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78,995,366.14 | 57,882,283.63 | 36.48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依据法院二审判决结果调整有关涉诉案件涉及的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9,556,527.93 | 34,181,945.65 | -42.79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涉诉费用及赞助罚款等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2,568,241.16 | 6,799,677.97 | 231.90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增加及个别子公司盈利能力增加所致。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175,562,999.48 | 1.27 | 117,925,253.53 | 0.83 | 48.88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379,405.93 | 0.00 | 721,959.46 | 0.01 | -47.45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16,059,971.00 | 0.84 | 217,544,027.27 | 1.52 | -46.65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部分使用权资产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25,040.15 | 0.08 | 21,896,524.84 | 0.15 | -50.56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工程有关 |
/
款项同比减少所致。 | ||||||
短期借款 | 15,827,647.79 | 0.11 | 26,136,585.09 | 0.18 | -39.44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贴现票据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74,052,220.31 | 0.54 | 51,330,441.35 | 0.36 | 44.27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使用票据支付业务同比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47,177.78 | 0.21 | 40,713,994.96 | 0.29 | -30.37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使用权资产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导致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94,951,726.97 | 0.69 | 188,163,023.45 | 1.32 | -49.54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使用权资产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导致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17,791,813.26 | 0.13 | 241,314,842.70 | 1.69 | -92.63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期部分前期未决案件判决,公司将其按履约时限划分为其他流动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849,311.85 | 0.19 | 51,682,876.52 | 0.36 | -48.05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使用权资产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减少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264,338.17 | 0.00 | -100,052.37 | 0.00 | 不适用 | 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95,847.0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基本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制剂药 | 安神剂 | 脑乐静 | 中药、天然药物 | 养心安神。用于心神失养所致的精神忧郁、易惊不寐、烦躁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扶正剂 | 六味地黄丸(浓缩丸) | 中药、天然药物 | 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妇科用药-活血化瘀剂 | 益母草膏 | 中药、天然药物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妇科用药-活血化瘀剂 | 益母草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解表剂 | 风热感冒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疏风清热,利咽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头痛,咽痛,咳嗽,多痰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解表剂 | 银柴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 | 内科用药-表里双 | 小柴胡颗粒 | 中药、天然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剂药 | 解剂 | 药物 | 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行气活血剂 | 乐脉丸 | 中药、天然药物 | 行气活血,化瘀通脉。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塞见上述症候者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解表祛暑剂 | 藿香正气水 | 中药、天然药物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清利肠胃湿热剂 | 复方黄连素片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用于大肠湿热,赤白下痢,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见上述证候者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清热解毒剂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清热解毒剂 | 板蓝根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温化寒痰剂 | 保宁半夏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止咳化痰,平喘降逆,和胃止呕,消痞散结的功效。用于风寒咳嗽,喘息气急,湿痰冷饮,胸脘满闷,久咳不愈,顽痰不化及老年咳嗽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剂药 | 内科用药-阴阳双补剂 | 心脑欣丸 | 中药、天然药物 | 益气活血。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缺氧引起的红细胞增多症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清热剂 | 石淋通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湿热,利尿,排石。用于尿路结石,肾盂肾炎,胆囊炎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清热剂 | 夏桑菊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祛痰剂 | 小儿止咳糖浆 | 中药、天然药物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 | 呼吸系统-全身用 | 盐酸苯海拉明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皮肤过敏症如荨麻疹、湿疹、皮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剂药 | 抗组胺药 | 炎、药疹、瘙痒,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过敏性鼻炎及食物,药物过敏 | |||||||||
化学制剂药 | 肌肉-骨骼系统药物 | 布洛芬片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解痉药物 | 盐酸丙哌维林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治疗合并有急(紧)迫性尿失禁、尿急、尿频等症状的膀胱过度活动症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物 | 氨咖黄敏胶囊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解热镇痛类 | 贝诺酯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解热镇痛类 | 阿咖酚散 | 化学药品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精神药品 | 浓维磷糖浆 | 化学药品 | 用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以及低磷血症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抗鼻阻、解热镇痛药 | 氨酚伪麻片(II) | 化学药品 | 用于治疗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抗高血压药-外周作用的抗肾上腺素 | 甲磺酸多沙唑嗪片 | 化学药品 | 1.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对于单独用药难以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与利尿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能药 | 剂、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合用。2.良性前列腺增生的对症治疗 | ||||||||||
化学制剂药 | 抗酸药物及抗溃疡病药物—抑酸药物 | 西咪替丁胶囊 | 化学药品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矿物质类 | 牡蛎碳酸钙颗粒 | 化学药品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剂药 | 清热剂 | 抗感解毒颗粒 | 中药、天然药物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风热感冒、痄腮及病毒引起的流感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甲硝唑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红霉素肠溶片 | 化学药品 |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克拉霉素分散片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阿莫西林胶囊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 | 阿奇霉素分散片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氟喹诺酮类 | 诺氟沙星胶囊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磺胺类及甲氧苄啶 |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 化学药品 | 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肺炎,本品系首选。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7.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全身用抗菌药 | 依托红霉素片 | 化学药品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预防口腔或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是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全身用抗感染药-治疗结核病药-抗生素类 | 利福平胶囊 | 化学药品 | 1.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3.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4.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 | 神经系统药物-吡 | 去痛片 | 化学药品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剂药 | 唑啉酮类 | 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
化学制剂药 | 神经系统药物-吡唑啉酮类 | 安乃近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神经系统药物-镇痛药 |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 化学药品 |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神经系统药物-镇痛药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化学药品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升白细胞药物 | 肌苷片 | 化学药品 |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源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维生素类 | 口服维D2葡萄糖 | 化学药品 | 用于营养补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维生素类 | 口服五维葡萄糖 | 化学药品 | 用于维生素缺乏所致的各种疾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H2-受体拮抗剂 |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 化学药品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肠道抗感染药 | 盐酸小檗碱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肠道感染,如胃肠炎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维生素类 | 维生素B1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B1缺乏症,如脚气病、神经炎、消化不良等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维生素类 | 维生素B2片 | 化学药品 | 1.用于防治口角炎、唇干裂、舌炎、阴囊炎、角膜血管化、结膜炎、脂溢 | 否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性皮炎等维生素B2缺乏症。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应补充维生素B2。 | |||||||||||
化学制剂药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维生素类 | 维生素C片 | 化学药品 | ⑴用于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可用大剂量本品治疗。⑵用于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络合。使铁排出加速)。⑶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有效。⑷用于治疗肝硬化、急性肝炎和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肝脏的损害。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心血管系统-调节血脂药-HMG-CoA还原酶抑制剂 | 辛伐他汀片 | 化学药品 | 高脂血症、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以及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儿童患者,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心血管系统-周围血管扩张药 | 阿魏酸钠片 | 化学药品 | 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性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的辅助治疗以及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的治疗 | 是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化学制剂药 | 营养剂 | 葡萄糖粉剂 | 化学药品 | 营养辅助药,用于人体营养补充 | 否 | 否 | / | 否 | 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乐脉丸(1.2g/袋*15袋/盒) | 14.16元/盒 | 145,646 |
保宁半夏颗粒(7.5g/袋*6袋/盒) | 48元/盒 | 121,000 |
乐脉丸(1.2g/袋*12袋/盒) | 11.33元/盒 | 115,098 |
阿咖酚散(50包/盒) | 14元/盒 | 20,000 |
心脑欣丸(1.0g/袋*8袋/盒) | 30.66元/盒 | 23,200 |
小儿止咳糖浆(100ml/瓶*1瓶/盒) | 25元/盒 | 10,300 |
葡萄糖粉剂(75g*6袋) | 63元/袋 | 680 |
牡蛎碳酸钙颗粒(5g/袋*12袋/盒) | 23.25元/盒 | 0 |
保宁半夏颗粒(7.5g/袋*9袋/盒) | 72元/盒 | 0 |
阿咖酚散(100包/盒) | 28元/盒 | 0 |
抗感解毒颗粒(10g/袋*10袋/盒) | 21.6元/盒 | 0 |
小柴胡颗粒(10g/袋*6袋/盒) | 21.96元/盒 | 0 |
小柴胡颗粒(10g/袋*9袋/盒) | 32.94元/盒 | 0 |
小柴胡颗粒(10g/袋*12袋/盒) | 43.92元/盒 | 0 |
夏桑菊颗粒(10g/袋*20袋/盒) | 24元/盒 | 0 |
板蓝根颗粒(10g/袋*20袋/盒) | 33元/盒 | 0 |
复方板蓝根颗粒(15g/袋*20袋/盒) | 33元/盒 | 0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5g/袋*10袋/盒) | 25元/盒 | 0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医疗机构实际采购:包括一、二、三级公立医院及私立医院的实际采购。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医药系列 | 424,110.68 | 372,980.66 | 12.06 | 9.41 | 10.30 | -0.70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多项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政策,“十四五”期间,国家层面多部委将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多元价值作用,坚持突出中医药医疗服务核心价值,为健康中国助力。康美药业紧跟“健康中国”、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等国家战略,聚焦“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为战略定位”,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战略主线,把创新驱动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推手。
公司依托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开放式创新平台,丰富科研细分领域,构建康美中药研发体系。致力于中药材的种子种苗培育、种植、品种标准,中药饮片的炮制工艺、炮制标准、规格等级、人工智能、节能环保,以及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煮散饮片、药食同源健康产品、药事服务等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研发。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拥有普宁CNAS认证、亳州CMA认证等认证实验室。12,000㎡研发场所、4,000㎡中试车间、945㎡实验动物屏障环境,配备国内领先水平设备、设施,在满足公司研发项目的同时,面向高校、医院、企业等机构提供科研合作和科技服务。拥有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三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拥有旗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三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旗下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获批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旗下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新获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康美(亳州)中药城获评“安徽省级众创空间”,入选“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公司组建了博士后、博士、硕士为骨干的跨学科多层次的中药高端人才科研团队,聘请丰富炮制经验京帮传承人为顾问,培养炮制技术传承人,凝聚智慧和力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开发与产学研合作协调发展,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省部共建中医湿证重点实验室、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科研、临床单位建立深入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取得一系列高质量的、具有学术影响力和市场转化潜力的科研成果。围绕色谱指纹图谱、质量因素、互联网+医药服务(IPPS)等专题研究,在国内重要期刊发表了《基于指纹图谱及抗血小板聚集
活性的川芎茶调散及其颗粒质量差异性分析》等9篇论文,在国际高水平期刊发表了《Innovationininternetpluspharmaceuticalservicesmodelinthehealth4.0context:Evidencefromarepeatedcross-sectionalstudy》等6篇论文。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580余项。报告期内,“药框自动传送系统”“一种可提高人参皂苷转化度的复合菌株组合物及其应用”“一种类风湿关节炎肠道微生物的标志物组及早期诊断试剂盒”等4件发明专利获授权,累计持有110项有效发明专利。新增“康美药业中药溯源平台”“康美·千金方(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康美·消息推送系统”等6件软件著作权。《具有AI审方关键技术的智慧中药房服务》获得第二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及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成长型百强项目。康美药业中药全生命周期溯源系统荣获“广东省医药行业科学技术二等奖”。“康美智慧药房”中医药事服务获评“广东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公司产品力不断提升,获得中药行业和消费市场的高度认可。聚焦中药配方颗粒国标品种,稳步推动配方颗粒上市备案,新增完成73个品种上市备案,累计完成373个品种上市备案。聚焦中药健康产品精深开发,稳步推动保健品研发注册,累计获批16个保健食品品种。公司核心中药产品人参、茯苓、苍术等9个通过国家专利产品备案认定,合计26个国家专利产品。红参(饮片)、人参(饮片)、柴胡(饮片)等3个产品通过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合计11个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拥有广藿香、川芎、醋五味子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康美砂仁荣获“广东省医药行业名牌产品”。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旗下新开河红参、红参片、人参片产品通过“吉致吉品”认证。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保宁”获“四川老字号”称号。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的制订,作为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36)的秘书处承担单位,稳步推进中药地方标准化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广东省标准领军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参与制定《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炒决明子、炒九香虫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参与2025年版《中国药典》4个品种(降香、油松节、榼藤子、筋骨草)制修订,其中榼藤子已获国家药典委发布公示稿。参与修订的国家标准《中药饮片自动调剂系统技术规范》获得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实施。参与制定的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储存养护规范》已进入公示阶段。“智慧中药房新式调剂药柜技术规范”“智慧中药房中药审方技术规范”“智慧中药房自动化中药散装调剂技术规范”入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三批)”。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地
方标准《智慧中药房质量管理规范》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公司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助力中药产业标准化发展。参与中国质量协会的16项品质中药系列团体标准制定,其中,牵头制定的品质中药材甘草、品质中药材茯苓、品质中药材柴胡,以及参与制定的品质中药材当归、品质中药材淫羊藿等5项已经发布。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价规范》发布实施。公司制定的红参、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胶囊、康美牌玛咖西洋参鹿茸胶囊、草本植物代用茶等4项企业标准完成备案;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完成西洋参粉、西洋参片、人参灵芝酒等6项企业标准备案;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人参固体饮料、红参片、黑参纯粉片等14项企业标准备案;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红参黄芪枸杞益生菌发酵饮品(灭菌型)、人参酸枣仁γ-氨基丁酸益生菌发酵饮品(灭菌型)等2项企业标准备案。康美药业鸡蛋花规范化种植基地成功入选第三批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名单,康美新开河人参种植基地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管理和标准化种植技术,获颁“中药材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1 | 康美牌菊花胖大海茶 | 康美牌菊花胖大海茶 | 保健食品 | 清咽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2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鳔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3 | 康美牌西洋参切片 | 康美牌西洋参切片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注册转备案 |
4 | 康美牌西洋参胶囊 | 康美牌西洋参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注册转备案 |
5 | 康美牌红参蜜丸 | 康美牌红参蜜丸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延续注册 |
6 | 康美牌西洋参丹参人参胶囊 | 康美牌西洋参丹参人参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延续注册 |
7 | 康美牌红参酒 | 康美牌红参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延续注册 |
8 | 康美牌西洋参口服液 | 康美牌西洋参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延续注册 |
9 | 康美牌西洋参颗粒 | 康美牌西洋参颗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延续注册 |
10 | 康美牌人参黄精枸杞子颗粒 | 康美牌人参黄精枸杞子颗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1 | 康美牌酸枣仁远志人参片 | 康美牌酸枣仁远志人参片 | 保健食品 | 改善睡眠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2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胶囊 | 康美牌人参灵芝鱼胶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3 | 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 | 康美牌葛根枸杞子大枣颗粒 | 保健食品 |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4 | 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 | 康美牌三七葛根西洋参胶囊 | 保健食品 |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5 | 康美牌西洋参玛咖鹿茸胶囊 | 康美牌西洋参玛咖鹿茸胶囊 | 保健食品 | 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16 | 康美牌怡泰口服液 | 康美牌怡泰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改善睡眠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待现场核查 |
17 | 康美牌辐康胶囊 | 康美牌辐康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抗辐射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通过现场核查 |
18 | 康美牌铁加力胶囊 | 康美牌铁加力胶囊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通过现场核查 |
19 | 康美牌常轻松胶囊 | 康美牌常轻松胶囊 | 保健食品 | 通便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通过现场核查 |
20 | 康美牌菊花甘草胖大海口服液 | 康美牌菊花甘草胖大海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清咽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待现场核查 |
21 | 康美牌雪蛤颗粒 | 康美牌雪蛤颗粒 | 保健食品 | 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2 | 康美牌参芪三七葛根口服液 | 康美牌参芪三七葛根口服液 | 保健食品 | 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3 | 康美牌三七降脂袋泡茶 | 康美牌三七降脂袋泡茶 | 保健食品 | 降血脂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 |
24 | 康美牌倍复力饮料 | 康美牌倍复力饮料 | 保健食品 | 缓解体力疲劳 | 否 | 否 | 审评中心审评中,待现场核查 |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73个配方颗粒品种通过备案。
配方颗粒备案明细表
序号 | 品名 | 类型 | 备案号 |
1 | 莲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15000 |
2 | 使君子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14000 |
3 | 酒苁蓉(管花肉苁蓉)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16000 |
4 | 焦稻芽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24000 |
5 | 柿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23000 |
6 | 石榴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22000 |
7 | 人参叶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21000 |
8 | 僵蚕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20000 |
9 | 红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19000 |
10 | 炒稻芽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18000 |
11 | 白术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59000 |
12 | 陈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63000 |
13 | 桔梗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62000 |
14 | 鸡内金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61000 |
15 | 蝴蝶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060000 |
16 | 水蛭(蚂蟥)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37000 |
17 | 青天葵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36000 |
18 | 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55000 |
19 | 白头翁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51000 |
20 | 枸骨叶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50000 |
21 | 忍冬藤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54000 |
22 | 青风藤(青藤)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53000 |
23 | 烫水蛭(蚂蟥)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52000 |
24 | 红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1000 |
25 | 炒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0000 |
26 | 炒苍耳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69000 |
27 | 青蒿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9000 |
28 | 毛冬青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8000 |
29 | 炒蔓荆子(单叶蔓荆)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4000 |
30 | 炒鸡内金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5000 |
31 | 覆盆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6000 |
32 | 叶下珠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77000 |
33 | 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80000 |
34 | 六月雪(白马骨)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2000 |
35 | 石见穿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1000 |
36 | 五灵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0000 |
37 | 盐小茴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89000 |
38 | 萱草花(黄花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88000 |
39 | 浮萍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87000 |
40 | 醋五灵脂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86000 |
41 | 蒲黄(水烛香蒲)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85000 |
42 | 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84000 |
43 | 乌梢蛇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2000 |
44 | 独一味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1000 |
45 | 锦灯笼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0000 |
46 | 阴地蕨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9000 |
47 | 千斤拔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8000 |
48 | 香橼(香圆)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6000 |
49 | 三七粉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5000 |
50 | 牵牛子(裂叶牵牛)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4000 |
51 | 金莲花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3000 |
52 | 两头尖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8000 |
53 | 苦瓜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7000 |
54 | 接骨木(接骨木)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6000 |
55 | 胡黄连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5000 |
56 | 炒牵牛子(裂叶牵牛)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04000 |
57 | 棕榈炭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197000 |
58 | 浙桐皮(樗叶花椒)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10000 |
59 | 五味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17000 |
60 | 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16000 |
61 | 橘红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15000 |
62 | 地肤子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14000 |
63 | 连翘心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34000 |
64 | 焦麦芽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33000 |
65 | 炒槐花(槐花)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45000 |
66 | 川木香(川木香)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44000 |
67 | 醋延胡索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43000 |
68 | 枳壳配方颗粒 | 国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42000 |
69 | 香加皮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41000 |
70 | 生地炭配方颗粒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35000 |
71 | 醋芫花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49000 |
72 | 海藻(羊栖菜)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50000 |
73 | 九节菖蒲 | 省标 | 上市备字4424000251000 |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26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同仁堂 | 40,869.06 | 2.20 | 1.96 | - |
江中药业 | 21,357.87 | 4.82 | 4.78 | 49.55 |
国药股份 | 12,449.20 | 0.25 | 0.66 | 40.79 |
云南白药 | 34,838.33 | 0.87 | 0.90 | 3.15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27,378.61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99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0.72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 |
注:上述表格中同行业公司数据均取自其2024年年度报告;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四家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数。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三)公司经营模式”。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及福利 | 25,516.58 | 61.19 |
销售推广服务费 | 4,493.87 | 10.78 |
折旧及摊销 | 4,213.51 | 10.10 |
水电费 | 2,245.25 | 5.38 |
办公费 | 2,007.61 | 4.82 |
业务招待费 | 819.92 | 1.97 |
物业管理费 | 656.72 | 1.57 |
租赁费 | 513.37 | 1.23 |
广告宣传费 | 387.76 | 0.93 |
差旅费 | 294.38 | 0.71 |
其他 | 550.65 | 1.32 |
合计 | 41,699.62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同仁堂 | 359,548.93 | 19.33 |
江中药业 | 149,491.55 | 33.70 |
国药股份 | 80,514.23 | 1.59 |
云南白药 | 487,950.20 | 12.19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41,699.62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8.04 |
注:上述表格中同行业公司数据均取自其2024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所处行业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净资产 | 总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食品批发 | 2,500.00 | 2,874.11 | 20,828.58 | 21,389.25 | -324.90 | -339.40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食品加工 | 6,500.00 | 7,562.52 | 15,543.20 | 9,550.50 | 111.81 | 115.71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 | 批发贸易 | 5,000.00 | 12,679.20 | 41,072.47 | 46,851.86 | 1,818.17 | 1,344.73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中药材市场开发与管理 | 50,000.00 | 71,284.81 | 128,228.03 | 1,084.76 | 216.56 | 2,087.04 |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健康产品 | 1,000.00 | -10,897.52 | 1,469.30 | 5,156.38 | -449.09 | -489.05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中药材市场开发与管理 | 36,046.18 | -235,004.35 | 178,009.89 | 6,407.61 | 1,671.32 | 1,733.92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中药饮片加工 | 中药饮片 | 10,000.00 | 15,624.74 | 52,897.03 | 50,648.71 | 2,431.33 | 2,103.01 |
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 | 批发贸易 | 5,000.00 | 15,488.06 | 23,293.94 | 25,444.47 | 891.02 | 652.43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行业格局和趋势详见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2025年,公司继续推进落实“12355”战略发展规划,立足“以中药饮片为核心的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大战略主线;以中药、医疗康养、中药城、健康品和医药商
/
业五大业务板块为主体,创新业态及业务增长模式,优化调整区域产业集群布局,全力推动公司重点业务板块发展;强化组织赋能、人才驱动、数智运营、资本运作、党建引领五大支撑体系。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康美药业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自身确定性应对多变的形势,围绕公司“12355”战略,加强党建,坚持“稳健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战略规划、提升目标定位,坚持“核心主业谋局,盈利产业组局,潜力产业布局,边缘产业破局”的发展思路,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的经营目标。
1、夯实稳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稳固主业:持续推进中药饮片销售及盈利,提升市场份额、下沉销售渠道,积极参与医院投标与共建,增加供应品种数量。
差异竞争:推进饮片分级与产品线多元化,丰富产品种类,引入小包装,满足多样需求。升级产业:加速推进智慧药房智能化产业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突破代煎及物流收费瓶颈。
强化采购:通过整合信息、计划管理等方式强化采购管理,提高中药材采购和组织的匹配度及协调联动的能力。同时,减少外采比例,通过提高自产饮片的使用,促进公司生产工艺研究、提升冷备品种水平,实现集约式生产。
2、培育零售业务,发展新质生产
(1)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推动“云中药房”项目实现效益,拓展客户类型由B端延伸至C端,C端业务实现快速增长。持续落地实施康美大单品“13510”发展策略,集中资源推进康美自有品种的开发,确保明星大单品计划的实施。各平台实现集约化协同发展,构建会员流量池,盘活会员流量资源,实现资源互补与互相引流。调整并充分利用康美时代的业务模式,试点健康生活方式体验营,加强公司运营及专业服务能力,重点优化团队合作模式并尽快实施。
(2)充分运用电商平台挖掘线上市场潜力
增强电商平台自营店铺的运营强度,持续参与电商平台618、双十一、双十二等大型促销活动;推动中药材招商项目、活动、资源等的协同优化,加强城城联动,着力招强引优。加强甄选优品“线上+线下”平台运营,寻求与大型商超、有机食品商、文旅公司等更多平台的合作机会。深挖电商板块现有客户大数据潜力,挖掘市场趋势和消费者偏好,及时调整产品线布局,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例如根据季节变化推出相应的调理方剂产品组合,为特定人群(如上班族、老年人)设计专属的保健组合,通过专业化营销组合提升销售客单价。
(3)打好“市场+品牌”组合拳,深挖品牌潜力
/
加大传统市场开发力度。用活、用好新开河人参、暖茶等优势产品,稳住原有供应商及客户市场,加大力度开拓企业大单团购等新渠道。
巩固有特色、能形成区域突出优势的医院大专科。牢固康美医院儿科“揭阳市临床重点专科”优势,推进内科、银屑病专病门诊等形成新的优势专科。加速肿瘤中心等特色医疗服务提供,提升医院整体的盈利能力。
(4)加快形成科技创新的新质生产力
提高科技创新研发和产业化水平。抓好“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康美华大联合实验室”建设,落实与澳门大学等高校的校企合作,打造中医药研发及转化深度合作的新高地,促进创新、丰富产品、拓展市场。完善科研成果申报、转换体系,积极申报国家专利产品备案,落实各类创新型企业、科研技术创新资质荣誉申报,利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5)坚定退出非良性业务
聚焦核心业务的发展,摒弃非良性业务。加强低效重大资源处置魄力,尽快完成资产变现,实现现金回流。针对低效或与主业经营不相关的业务,通过剥离、置换、出售、转让等方式尽快处置,针对暂时难以处置的闲置资产,通过合作等方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3、强化组织赋能,护航公司发展
公司职能部门将继续多维度支撑公司发展:在组织与人才方面,保持结构灵活,随战略业务调整,组建跨功能团队,打破部门隔阂搭建沟通机制;大力引进核心人才,构建培训体系,通过科学考核激励提升员工素养。财务管理方面,建立明确的财务管理计划,以量入为出的原则科学管理现金流,提高资金的调配效率,同时健全流动资金的内控制度,监督资金保障安全。运营方面,简化优化流程,提升流程运转效率,搭建全业务内控体系。合规建设方面,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密切关注市场监管动态;同时妥善处理公司存量诉讼。质量管理方面,严格实施质量检验与检测,建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生产质量把控来严守质量底线。信息建设方面,深入推动数字化应用与创新,借助信息化平台,加强标准化建设,构建业务管控平台。党建引领方面,持续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康美药业特色的“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模式,持续打造党建和企业经营有机融合的多层级的集团企业。
4、焕新品牌内涵,提质企业形象
康美药业将从品牌形象重塑与荣誉申报两方面着重开展。一方面,积极开展品牌建设与管理,精细管理公司商标,针对单品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及重点产品开展市场调研并制定策略,全方位重建和提升品牌形象,以此提高公众对新康美的认知度与美誉度。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申报荣誉评级,通过展现公司新的形象,以提升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性风险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卫生保障体制、医药监管等方面改革措施相继出台,特别是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落地,使药企原有经营模式受到冲击,医药市场格局持续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将积极跟踪和研究国家医药政策的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提高质量管理,从种植、采购、生产、运输、销售以及诊疗服务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以快速地响应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行业内腐败行为发生的频次将会得到遏制,行业生态将持续得到净化,对于医药企业来说,不断建立完善与自身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变得愈发关键。公司已建立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自身内部管理,为稳健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目前,中药饮片行业集中度较低,一方面,随着国家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支持,中药饮片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另一方面,近年来对中药饮片行业的监管愈趋严格,部分规模较小或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业内企业将逐步被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得以提高,在行业的变革过程中,公司亦势必面临相当的市场竞争。
3、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9日分别披露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及进展公告,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普宁中药城已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2024年3月25日,普宁中药城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5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截至目前,普宁中药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普宁中药城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翔盈公司上诉请求是否被广东高院支持,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的影响2024年,国家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进程,第十批国家集采及中成药联盟集采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中药饮片专项集采逐步落地。随着政策深化,品种扩容、价格联动、区域覆盖加速的趋势显著,公司重点品种可能面临中标价格下行压力与市场份额重构的
/
双重挑战。公司将动态跟踪集采政策,优化竞品策略,针对已中选品种通过工艺优化与供应链降本缓解价格压力,同时积极借势集采政策的扩面,争取增量发展机会。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
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为核心,涵盖西药、保健食品、中药材市场经营等业务,通过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化学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系统,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公司主要产品为中药饮片、中药材、中成药、西药等。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附则:“(五)主要药(产)品:
指占公司最近一期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的药(产)品,以及营业收入、毛利排名前5的药(产)品。”
公司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中药材、中成药、食品等,均呈现出产品品规繁多,销售、收入结构分散,单一产品的销售量、营业收入或净利润都未达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单一产品对公司营业收入或毛利的影响均未达到重要性的原则。
以中药饮片为例,中药饮片系列产品品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单个种类或单个品规的销售量、营业收入或净利润都未达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或毛利的10%以上,且由于中药饮片种类和品规繁多,其产品单位、销售计量等均有所区别,不适宜一一核算各个品规产品的具体情况,各个品规产品的销售情况分散,各期也随市场情况在结构上有所波动,从重要性原则角度出发,公司认为其均不适用“主要药(产)品”之披露标准。
中药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为中药行业的三大支柱。其中中药材是中药饮片的原料,中药饮片是中成药的原料。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药汤剂是中药的一种传统剂型,像中成药一样用于临床防病、治病、保健。只是中药饮片可以临证加减,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比较符合中医个性化诊断的给药原则。
中药饮片品规众多,各品规功能各异,且大部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没有单一可量化的疗效和固定的治疗领域,各品规产品也需要根据消费者(患者)不同情况,由执业医生/药师提供具体的处方或使用建议方可达到既定的疗效,通过中药饮片炮制的改变,中药饮片根据配伍组方不同可以治疗或者辅助治疗不同适用症和不同的治疗领域,起到不同的疗效,不
/
适宜参照西药等其他药品定性/定量描述其产品的疗效和治疗领域,不适用《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关于“主要药(产)品”的披露标准。
公司目前的自产药品收入规模占公司总收入规模比例较小,其业务规模、占比均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小,不适用《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关于“主要药(产)品”的披露标准。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全方位、多维度优化公司治理水平与内部控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公司内部治理情况如下:
(一)公司“三会”治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主体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1、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024年度,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关联交易、选举董事、修订章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公司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各项工作。2024年度,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提名董事、修订公司制度等重大事项。报告期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规范高效运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024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规范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3、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此外,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会议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
/
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在规范公司运作、防范风险、维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保障董事及监事的知情权公司高度重视保障董监高知情权,通过定期报送《公司治理沟通简报》、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等资料,增进董监高对公司日常整体经营情况的了解,促进信息的流通与团队协作,提升整体决策效率及准确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三)提升董监高规范意识近两年,公司重视对在任董监高的培训工作,持续督促董监高参加监管专项培训,并不定期邀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线下合规培训,以增强董监高规范履职意识。此外,公司还积极向董监高报送监管机构下发的监管动态、工作通报等文件,帮助董监高学习掌握各项监管要求,提升合规履职能力。
(四)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合法权利,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独立。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提高公司重大信息传递机制,及时掌握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重大经营信息,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支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注重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工作与保密义务通知工作。
(七)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建立了《康美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康美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丰富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报告期内,公司常态化召开2023年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第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并借助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与邮箱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高效的互动关系。公司还主动加强与媒体、证券机构的沟通交流,展现公司亮点及优
/
势,增强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此外,公司还建立健全舆情管理与风险应对机制,稳妥有序处置舆情事件,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形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综上,近几年公司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实现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2025年2月10日,公司完成了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接下来持续努力,将公司治理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
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神农氏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治理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分开。通过前述承诺保证公司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05月0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05月09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1)《关于选举夏华悦先生为董事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5)《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赖志坚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2/01/25 | 2028/02/09 | 0 | 0 | 0 | / | 150.06 | 否 |
欧国雄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7 | 2025/02/102025/02/17 | 2028/02/09 | 0 | 0 | 0 | / | 120.06 | 否 |
周云峰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3 | 2025/02/102020/10/142021/02/09 | 2028/02/09 | 0 | 0 | 0 | / | 135.06 | 否 |
夏华悦 | 董事 | 男 | 38 | 2024/05/08 | 2028/02/09 | 0 | 0 | 0 | / | 0.00 | 是 |
梁珺 | 董事 | 男 | 41 | 2022/01/25 | 2028/02/09 | 0 | 0 | 0 | / | 0.00 | 是 |
黄伟忠 | 董事 | 男 | 54 | 2025/02/10 | 2028/02/09 | 0 | 0 | 0 | / | 0.00 | 是 |
骆涛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2/01/25 | 2028/02/09 | 0 | 0 | 0 | / | 12.06 | 是 |
赖小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0/10/30 | 2026/10/29 | 0 | 0 | 0 | / | 12.06 | 否 |
林辉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5/02/10 | 2028/02/09 | 0 | 0 | 0 | / | 0.00 | 否 |
何则正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男 | 47 | 2025/02/102025/02/17 | 2028/02/09 | 0 | 0 | 0 | / | 112.71 | 否 |
王彤 | 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2/01/252025/02/10 | 2028/02/09 | 0 | 0 | 0 | / | 62.47 | 否 |
钟少珠 | 监事 | 女 | 47 | 2025/02/10 | 2028/02/09 | 60,000 | 60,000 | 0 | / | 60.70 | 否 |
宫贵博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20/10/102021/05/26 | 2028/02/09 | 0 | 0 | 0 | / | 135.06 | 否 |
刘新泉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2/05/13 | 2028/02/09 | 0 | 0 | 0 | / | 120.06 | 否 |
陈启鋆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1/04/02 | 2028/02/09 | 0 | 0 | 0 | / | 120.16 | 否 |
李泽彬 | 总经理助理 | 男 | 40 | 2022/05/13 | 2028/02/09 | 0 | 0 | 0 | / | 105.13 | 否 |
张津津 | 总经理助理 | 女 | 45 | 2025/02/17 | 2028/02/09 | 0 | 0 | 0 | / | 50.81 | 否 |
刘国伟 | 原董事 | 男 | 51 | 2020/10/30 | 2025/02/10 | 0 | 0 | 0 | / | 150.06 | 否 |
原总经理(任期届满) | 2020/10/10 | ||||||||||
米琪 | 原董事(任期届满) | 男 | 62 | 2022/01/25 | 2025/02/10 | 0 | 0 | 0 | / | 112.56 | 否 |
袁国乾 | 原董事(离任) | 男 | 43 | 2022/05/26 | 2024/03/05 | 0 | 0 | 0 | / | 0.00 | 否 |
方妙双 | 原董事(任期届满) | 女 | 48 | 2022/01/25 | 2025/02/10 | 0 | 0 | 0 | / | 0.00 | 是 |
曾庆 | 原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 女 | 60 | 2022/01/25 | 2025/02/10 | 0 | 0 | 0 | / | 12.06 | 否 |
高燕珠 | 原监事会主席(任期届满) | 女 | 59 | 2020/10/302022/01/25 | 2025/02/10 | 0 | 0 | 0 | / | 112.56 | 否 |
黄龙涛 | 原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 | 男 | 43 | 2022/01/06 | 2025/02/10 | 54,248 | 54,248 | 0 | / | 65.50 | 否 |
欧国雄 | 原副总经理(任期届满) | 男 | 57 | 2021/08/25 | 2025/02/10 | 0 | 0 | 0 | / | / | 否 |
何则正 | 原副总经理(任期届满) | 男 | 47 | 2021/08/25 | 2025/02/10 | 0 | 0 | 0 | / | /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14,248 | 114,248 | 0 | / | 1,649.14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赖志坚 | 曾先后担任广州陈李济药厂品质部副部长、部长、经营部营销总监、营销部副部长,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技质部副部长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副总监、技质部部长、安全生产发展部部长;现任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策委员会委员,康美药业董事长、党委书记。 |
欧国雄 | 1988至2008年,历任广州市药材公司(公司现更名为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区域经理、采购中心经理、营销总监(期间,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兼任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9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兼任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兼任广州采芝林北商药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5年2月,担任康美药业副总经理。现任康美药业董事、总经理。 |
周云峰 | 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在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化学制药厂、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门工作;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担任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二部主管、国际拓展部负责人;2008年9月至2013年3月,历任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曾用名: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职务;2013年3月至2020年9月,历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印尼代表处代表、投资部部长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职务。现任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康美药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证券事务部总监、合规部总监。 |
夏华悦 | 曾先后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评审处业务员、经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风险部主任,江西金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经理; |
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担任南昌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6月至2023年4月,历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2023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策委员会委员、康美药业董事。 | |
梁珺 | 曾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现任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策委员会委员,康美药业董事。 |
黄伟忠 | 曾先后担任揭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揭阳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揭阳市展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董事,揭阳市投控葵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揭阳迎宾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策委员会委员,康美药业董事。 |
骆涛 | 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河南省驻马店地区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1月起担任康美药业独立董事。 |
赖小平 | 1985年8月至今,历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鉴定教研室讲师、中药开发研究所党支部书记、科研处处长、新药开发研究中心主任、中药学院(新药开发研究中心)院长职务。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林辉 | 曾任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校务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先后担任过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党委副书记、学校教务处副处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百年校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现任世界中医药联合会医联体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华医学会第二届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理事。2025年2月10日起,担任康美药业独立董事。 |
何则正 | 1996年8月至2016年9月历任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团委书记、市场开发部副经理、营销中心大区经理、外贸部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场策划部经理;2016年9月至2021年7月,历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人事统战部部长。2018年8月至2022年7月,担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2025年2月,担任康美药业副总经理。现任康美药业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人力资源部总监、纪检监察部主任。 |
王彤 | 曾先后担任广州潘高寿天然保健品公司技术科副科长,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大区经理、部门经理、营销总监,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药品营销中心总监、采购中心总监,康美药业监事、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采购管理部总监。现任康美药业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终端消费事业部总经理。 |
钟少珠 | 自1999年加入康美药业,先后担任行政办公室行政助理、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营运经理、总裁办总监、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行政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康美药业监事、办公室总监。 |
宫贵博 | 1998年至2008年,先后担任哈尔滨港务局财务部会计、副部长职务;2008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结算部高级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14年至2020年,先后担任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为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9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变更为现名)计划财务部部长、金融与金融服务事业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监、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总监等职务。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
刘新泉 | 先后担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广州众成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办副主任兼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康美药业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投资发展部总监、医疗康养板块总经理。 |
陈启鋆 | 2000年9月至2021年3月,在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其中,2000年9月至2013年9月,在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全国商业销售部业务员、区域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2012年至2014年,兼任陕西广药康健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2021年3月,担任江门广药侨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兼任中山广药桂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康美药业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品牌中心总经理、医疗事业部总经理。 |
李泽彬 | 2007年1月至2021年8月,历任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设备动力中心副总监等职务;2012年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物业部项目主管;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担任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副总监职务。现任康美药业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资产与工程管理部总监、中药城板块总经理。 |
张津津 | 2002年7月至2012年5月,担任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工艺研究员、车间主任助理;2012年6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康美药业总经理助理、纪委委员、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部总监。 |
刘国伟 | 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原为广州市医药公司);2002年5月至2011年1月派驻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曾用名: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部门经理、助理总经理职务;2011年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职务,期间历任海南广药晨菲、陕西广药康健、广东省梅县医药、福建广药洁达及湖北广药吉达董事长职务;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先后担任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职务。2020年10月至2025年2月,先后担任康美药业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 |
米琪 | 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资财部会计、副科长,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证券科科长、投资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康神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2022年1月至2025年2月,先后担任康美药业董事、党委书记。 |
袁国乾 | 曾先后任职于德勤咨询、光大金控等。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担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历任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担任康美药业董事。 |
方妙双 | 历任广东烟草揭阳市公司门市部会计,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财统科会计、财统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揭东农商行董事。2022年1月至2025年2月,担任康美药业董事。 |
曾庆 | 曾先后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所病毒基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州)、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及美国匹兹堡大学癌症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从事医学生物学基础及转化研究,后转入新药创制和生物技术领域,先后在美国Johnson&Johnson制药公司研发中心、美国Schering-Plough制药公司、美国NovumPharmaceuticalResearchServices公司、阿特维斯佛山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好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研发管理,工作领域涵括新药和生物试剂的研发及产业化、临床试验研究及数据统计分析、药品及医疗器械法规注册等。2022年1月至2025年2月,担任康美药业独立董事。 |
高燕珠 | 1988年7月至1996年9月,高燕珠女士先后在广州曙光无线电厂电视机分厂、广州白云山电子工业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企管部主管、企管部经管办副主任、重组办主管,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董事会秘书处主管、企业法律顾问、证券事务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风险控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20年10月至2025年2月,先后担任康美药业监事会主席、运营部总监、审计部总监,现任康美药业顾问、党委委员。 |
黄龙涛 | 自2002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康美药业中药基地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5年2月,担任康美药业职工监事。现任康美药业纪委委员、EHS管理部总监、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普宁中药生产基地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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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赖志坚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1年12月12日 | - |
夏华悦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4年02月01日 | - |
梁珺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1年12月29日 | - |
黄伟忠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4年02月29日 | - |
刘国伟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 2025年01月07日 | - |
袁国乾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22年04月12日 | 2024年02月01日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注:刘国伟先生于2025年2月在本公司任期届满,袁国乾先生于2024年3月在本公司离任。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31日 | - |
赖志坚 | 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赖志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6月26日 | 2024年03月27日 |
赖志坚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06月15日 | - |
欧国雄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06月08日 | - |
欧国雄 |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21日 | - |
周云峰 | 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年08月17日 | - |
周云峰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8日 | - |
夏华悦 |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04月01日 | - |
夏华悦 |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年01月05日 | - |
夏华悦 | 广东恒宁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10月08日 | - |
夏华悦 | 江门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委会成员 | 2024年06月27日 | |
夏华悦 | 广东珠三角优化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4年02月01日 | |
夏华悦 | 韶关市恒韶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4年02月05日 | |
夏华悦 |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2月06日 | |
夏华悦 | 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 | - | - |
梁珺 | 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01月01日 | - |
梁珺 |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01月0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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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珺 | 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8年07月16日 | - |
梁珺 | 广东华星光电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14日 | - |
梁珺 | 广东粤财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合伙事务人 | - | - |
梁珺 | 广东粤科惠华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3月 | 2024年01月25日 |
黄伟忠 | 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30日 | - |
黄伟忠 | 揭阳市投控葵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05月09日 | - |
黄伟忠 | 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2023年08月21日 | - |
黄伟忠 | 氢联时代(揭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黄伟忠 | 揭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7月01日 | 2024年05月31日 |
骆涛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 | 2023年01月11日 | - |
赖小平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1月29日 | 2024年04月30日 |
林辉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百年校庆办公室第一常务副主任 | 2024年01月 | - |
王彤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1月05日 | - |
王彤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7月13日 | - |
王彤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7月13日 | - |
钟少珠 | 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2月21日 | - |
钟少珠 | 康美中药城(玉林)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3月28日 | - |
钟少珠 | 康美中药城(玉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3月21日 | - |
钟少珠 | 康美药业(文山)药材种植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5月11日 | - |
钟少珠 | 康美医院 | 监事长 | - | - |
宫贵博 | 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7月13日 | - |
宫贵博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8日 | - |
刘新泉 | 广州白云山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24年01月22日 |
刘新泉 | 广州众成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24年02月29日 |
刘新泉 | 广州白云山维医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刘新泉 | 广州白云山壹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2月17日 | - |
陈启鋆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8月04日 | - |
陈启鋆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6月15日 | - |
李泽彬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25日 | - |
李泽彬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2年12月01日 | - |
张津津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9月11日 | - |
刘国伟 | 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8月17日 | - |
刘国伟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8日 | - |
刘国伟 |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21日 | - |
袁国乾 | 广东航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08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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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乾 |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经理 | - | - |
方妙双 | 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 | 2012年12月29日2013年08月01日 | - |
方妙双 |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10日 | 2024年07月03日 |
方妙双 | 揭阳市投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1年01月15日 | - |
方妙双 | 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3年11月29日 | - |
方妙双 | 广东丰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6月03日 | - |
方妙双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3年08月26日 | - |
黄龙涛 | 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2月23日 | - |
黄龙涛 | 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7月13日 | - |
黄龙涛 | 北京京瑞药业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06月06日 | 2024年03月19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不涉及相关事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照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其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结合公司内部考核按月发放,年度清算。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024年度,公司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为1649.14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赖志坚 | 董事长 | 选举 | 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 |
欧国雄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聘任 |
周云峰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聘任 |
夏华悦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梁珺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黄伟忠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骆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赖小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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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何则正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股东大会、监事会选举 |
王彤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推选 |
钟少珠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宫贵博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刘新泉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陈启鋆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李泽彬 | 总经理助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张津津 | 总经理助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刘国伟 | 原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米琪 | 原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袁国乾 | 原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方妙双 | 原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曾庆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高燕珠 | 原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黄龙涛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欧国雄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何则正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3月05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1)《关于提名夏华悦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4月11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1)《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9)《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0)《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12)《关于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的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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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1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8)《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2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1)《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4月28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6月26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1)《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22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关于补选夏华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下列事项: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赖志坚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刘国伟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米琪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袁国乾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夏华悦 | 否 | 4 | 4 | 2 | 0 | 0 | 否 | 2 |
梁珺 | 否 | 6 | 6 | 2 | 0 | 0 | 否 | 2 |
方妙双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曾庆 | 是 | 6 | 6 | 2 | 0 | 0 | 否 | 2 |
赖小平 | 是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骆涛 | 是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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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骆涛、赖小平、米琪 |
提名委员会 | 曾庆、骆涛、刘国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赖小平、曾庆、赖志坚 |
战略委员会 | 赖志坚、刘国伟、夏华悦 |
注:1、以上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专门委员会名单。
2、夏华悦先生于2024年8月22日补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原战略委员会委员袁国乾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4年3月5日辞去相关职务。
3、米琪先生、刘国伟先生、曾庆女士于2025年2月在本公司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01月16日 | 与2023年年审会计机构开展第一次沟通,听取年度审计机构汇报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 建议审计团队要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严格审计程序,审计委员会将全力支持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 / |
2024年03月0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03月26日 | 与2023年年审会计机构开展第二次沟通,听取年度审计机构介绍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开展情况及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 审计委员会关注审计过程中存货盘点、应收账款回款率、财务信息化水平及诉讼应对等事项。 | / |
2024年04月11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共八项议案。 | 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04月11日 | 听取审计部汇报2023年度以及2024年一季度工作总结、2023年下半年重大事项专项核查情况、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肯定了审计部的工作开展情况,建议细化审计工作计划具体审计项目、内部控制自评价做好职责分离。 | / |
2024年04月28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
2024年08月22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08月22日 | 听取审计部汇报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项专项核查情况。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启动选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建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整改,以切实保证审计成果的有效落地,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 / |
2024年10月14日 | 听取财务部汇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进展,并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标准的议案》,确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 审计委员会建议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其行业排名以及行业口碑,项目负责人需进行现场述标,招标文件严格规范,公司尽快按规定推进评标工作开展。 | / |
2024年10月21日 | 听取评标成员代表汇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情况及评审结果,并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按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1月26日 | 与2024年年审会计机构开展第一次沟通,年审机构介绍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 审计委员会关注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人员配备及重点审计项目工作安排等,希望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确保审计质量,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 /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03月05日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夏华悦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材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04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04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8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15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23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71 |
销售人员 | 534 |
技术人员 | 1,154 |
财务人员 | 206 |
行政人员 | 1,068 |
合计 | 4,23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1,189 |
大专及中专以上 | 1,861 |
其他 | 1,183 |
合计 | 4,233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完善薪酬福利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和员工职业发展,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效益挂钩,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员工的自身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有效发展。(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12355”战略为引领,围绕人才梯队建设和员工发展需求,通过构建“分层培养、专业赋能、双轨传承、数字学习”四位一体的培养体系,系统推进年轻骨干专项培训、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干部培养、中药技艺传承工作室等关键项目,并依托“内训师认证+外部专家智库”双轨师资体系和经营类、管理类、专业类三级课程系统,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E-learning学习平台,实现从青年员工到管理团队的全覆盖培养。公司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以导师带徒、技能竞赛、专项提质等方式强化技术技能培养,既提升了员工岗位胜任力,
/
又形成了职业素养、专业技能、领导力的三维能力发展矩阵,有效支撑战略落地与员工职业成长的双赢目标。(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4,295,62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4,094.27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保障及维护广大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并于《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决策及调整程序: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前提下,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2,082,198.7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3,662.7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21,151,898,761.41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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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859,021,383.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73,662.7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1,151,898,761.41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三位一体混合式绩效评价系统,包括基于战略目标管理的业绩评价、基于组织目标管理的组织绩效评价、基于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的个人绩效评价。明确企业战略目标、组织绩效目标和经营者权责;对经营者履职过程和关键指标实施绩效监控,采用管理工具收集企业运营信息,通过系统化、结构化、可视化信息模型,保障经营者的管理行为符合企业发展需求;落实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应用,驱动经营者努力实现组织经营目标。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合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强抓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防范经营风险,切实提升企业治理能力。一是选取不同类型子公司开展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检视,查漏补缺,促进公司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提升。二是快速推动内控缺陷整改,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一般性内控缺陷问题,快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并立即启动整改动作,逐月跟进整改进度,把控整改实效。三是进一步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各部门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公司经营目标为核心,以实际业务管理需要为依托,充分结合市场变化和实际业务管理需要,梳理权限层级分配和流程节点设置,在公司范围内推动各项制度和流程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管理基础。四是全面开展内控自评价工作,公司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由审计部牵头、各部门骨干组建,对公司总部和重要二级、三级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未发现存在重大、重要缺陷。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智慧型中医药大健康品牌企业”战略定位,以“打造中药饮片全链条特色产业”和“提供医疗康养大健康特色服务”两条战略主线,强化管理布局,不断完善子公司管理体系,全力提升子公司自主经营水平,深度推进子公司协同发展。
一是数字基建全面升级,包括升级OA系统、上线中药溯源平台、优化采购管理平台、引入RPA机器人、优化基础架构网络、建设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等,完善“数智运营”支撑体系;二是分级管控体系创新,根据子公司业务类型及管理成熟度,个性化设计管理权责体系,量身打造授权方案,推动子公司制度体系优化,全面提升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水平;三是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梳理设计财务会计科目标准体系、规范报表报送、强化资金归集、加强财务数据管理,并上线了费控管理系统和预算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四是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以公司战略为导向,健全经营目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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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计划管控体系,优化经营决策指标设计,升级月度运营报告体系,提升管理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度,并以组织绩效考核为抓手,及时跟进、推动子公司达成年度经营目标;五是全面深化质量管理,实施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模式,坚定落实不下线、不出厂、不销售任何一个不合格品的“三不”精神,以质量审计为抓手,推动子公司质量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公司的质量品牌;六是立体化监督体系,形成“三位一辅”的立体监督矩阵,常规审计抓流程规范、专项调研促业务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强干部担当、外派监事辅助监督,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确定名称)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康美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及《康美药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期不涉及相关情况。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5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被列为南充市2024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已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55万元,相应的环境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3817208906466 |
主营业务 | 口服葡萄糖系列、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散剂、糖浆剂、酊剂、丸剂、煎膏剂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等工作 | ||
主要产品 | 2024年1月至12月主要产品:中成药1259吨。 | ||
环保情况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所属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行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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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于四川省阆中市康美大道8号,主要污染物种类:污水。
按照南充阆中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阆中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在四川政务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四川)中完成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备案。
根据《2024年南充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通知,公司按文件规定对照落实相关环保工作法定义务,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具有环保机构和专职管理环保的人员,自觉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公司环保档案分类管理,规范保存,环保手续齐全,环保制度健全,运行台账齐全。公司定期环境安全隐患自查,接受各级环保部门不定时的环境安全检查,制定了演练计划,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故演练,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公司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绿色运营,呵护生态环境。公司不断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并持续投入节能降耗项目,加强环境规范化管理,持续改进公司环境绩效,预防污染,以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2024年9月24日,公司邀请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开展“筑梦美丽中国,推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日活动,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开展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2024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复核、抽审等流程,公司以101分省级得分获评为“环保诚信企业”。2024年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公司危废管理工作获得满分;阆中卫健局现场检查,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获得满分。
废水信息
废水信息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化学需氧量(CODCr) | 500 | 149.005mg/L | |
氨氮(NH3-N) | 45 | 1.557mg/L | |
总量指标:依据最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3817208906466001U)。执行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间接排放标准。排放口数量及排放方式:生产基地污水站污水排放口一个,编号WS-LZ0019,有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污水处理规模480m?/d,有规律(8h/班)排放进入阆中七里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 | ||||
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系统 | 2016年4月 | 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好氧 | 480m3/d | 正常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号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11381-2022-205-L |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保宁公司依据排污许可证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1)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报告期委托四川中润智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进行技术检测服务。资质证书齐全,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2312050114,并在有效期内。
(2)根据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要求,委托成都乐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资质证书齐全,证书编号川运评1-8-012,川环证第191号,并在有效期内。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保宁公司其他环境信息如下:
(1)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
项目名称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号或验收日期 |
康美药业阆中医药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013年9月获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3〕563号),2016年3月2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海南市环验〔20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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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更,及时向环保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向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备案103车间自控项目环评情况说明,重新取得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8日的变更证书。
(2)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
依据阆中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年报)填报企业清单》,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2024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季报、年报电子件,并保留纸质件备查。
(3)危险废物管理
制定并申报2024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均获得审批通过;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年度报告申报,亦获得审批通过。
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危废监管视频工作会议,落实固废定点处置会议要求。完成新版危废库标牌、分区标牌、危废标签的落实执行,以及更换工作。
根据排污许可证和环评规定,公司危废种类包括:企业过期药品、实验室废试剂、危废空瓶、废润滑油、釜底残渣、釜底残液。公司所有危险废物均按照危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2024年,公司与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续签了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服务合同,并依法取得转移联单。于2024年11月08日完成了2024年度暂存的废药物药品1.6712008吨及质检废液0.5803吨的转移处置,确保转移过程合规合法,手续资料齐全。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公司将一般固废药渣收集后送入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或无偿供给蔬菜专业合作社综合利用制作肥料。2024年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量为零,生活垃圾处置实现日产日清,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运和处理。
(5)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公司按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自行监测计划、监测方案。2024年环境监测新增项目包括:每季度对饮片车间废水排放口的总汞、总砷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厂界四周的昼夜噪声进行监测,以及每年对固废焚烧排放口的废气进行监测。此外,部分排放标准更新为新法规标准。
2024年新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向阆中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完成内容更新。委托四川中润智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开展环境自行监测,每月收到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后及时确认、加盖企业公章,一份用于自行存档,一份送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审查。并按照南市环办〔2019〕22号文件做好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完成全年环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标准,按备案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按时完成2024年度环境自行监测工作。2024年污水处理量为10.7137566万立方米,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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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5mg/L,pH年均值为6.749,氨氮年均值为1.557mg/L,均达标排放进入城市污水管网。2024年全年用气量为105.9640万立方米,二氧化硫全年排放量为6.069kg,颗粒物排放量为6.1935kg,氮氧化物全年排放量为597.702kg,均达标排放,每季度按时缴纳环保税。
(6)环保设施管理公司排污设施完好,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应急设备器材齐全。排水系统已设计实行“雨污分流制”管网布局设计,事故收集池保持日常清空。废水排放口设置规范标识牌,并配置在线监控系统对废水排放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污水处理规模为480立方米/天。
响应政府要求,公司将在线监控系统的上报地址增加至政务云,完成了上传地址的新增及数采仪的升级。
公司焚烧炉通过监测验收,可对废弃毒性中药材进行焚烧处理。
公司淘汰污水站带式压泥机,更新了叠螺压泥机、污水站微滤机等环保设备,显著提升了污水处理能力。
(7)职业卫生管理
对环保工作小组及职业卫生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并到司法局完成公司法人变更信息备案。依据健康阆中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升员工健康意识,完成了2024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根据阆中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通知要求,完成103车间2楼和3楼新增粉碎岗位的噪声和粉尘职业危害告知牌上墙,为8名接触粉尘等危害因素的员工提供免费职业健康体检,严格下发每月个人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
公司按照南市环办〔2019〕106号文件要求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针对环保岗位开展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对污水站、锅炉房制定有限空间标识,建立了安全作业制度、污水处理化学品安全使用、定期巡查环保制度。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66号令公布的《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完善了污水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排查、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严格按照阆商经信发〔2019〕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暨商贸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及《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自查表》《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自查表》定期自查。
公司根据阆商经信发〔2019〕41号文件对资料按“一企一档”资料清单分类,严格按照《环保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档案分类管理,规范保存,环保手续齐全。
公司严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南市环办2019106号文件要求督导辖区内各部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进行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大检查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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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1、保宁公司依据最新排污许可证的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单位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在排污登记平台公示监测信息。
2、保宁公司已安装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并连接至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平台;同时公司也委托第三方单位做好运维工作,保证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标合格、合规排放。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保宁公司不属于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不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8.74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38 | / |
物资折款(万元) | 36.36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8.74 |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38 | / |
物资折款(万元) | 36.36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健康扶贫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紧跟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中医药老牌企业的综合优势和社会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为社会创造更大社会价值,以高质量社会责任助力属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产业扶贫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压实产业帮扶责任,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业带动效果显著。2024年度,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在云南省东川区帮扶当地建档立卡户1,079户,其中帮助171户建档立卡户、3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在云南省禄劝县带动当地贫困户约100户,创造就业机会8,360人次,助力人均增收3,000元/年。
2.教育扶贫公司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同时,秉承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积极投身爱心助学、慈善帮扶等慈善事业,助力教育扶贫工作。公司出资出力参与发起的揭阳市大学生基金会,对10,000多名学子开展助学奖学活动,通过构建思想引导、助学奖学、志愿服务、实习见习、就业创业“五位一体”服务体系,助力揭籍大学生学业、职业发展。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康美药业主责主业优势,积极承担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与使命,不断创新帮扶模式、拓宽帮扶领域,进一步推进公司中医药产业与地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努力实现企业增值、地区增收的共赢局面;同时,进一步发挥企业平台优势,开展扶贫济困、助残助学等活动,把增进民生福祉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神农氏 | 1、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3、如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则本企业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 2021年12月24日 | 是 | 2021年12月24日至神农氏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神农氏 | 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其下属企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2021年12月24日 | 是 | 2021年12月24日至神农氏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
其他 | 神农氏 |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神农氏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 | 2021年12月24日 | 是 | 2021年12月24日至神农氏作为控股 | 是 |
财务、治理、业务分开,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分开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分开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包括下属企业)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员工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企业,保证本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选举或聘任,本企业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越权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分开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本企业承诺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干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员工,独立于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在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任职。本企业承诺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治理分开(一)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机构完整、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本企业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二)上市公司在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存在交叉和上下级关系,本企业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机构的完整,不以任何理由干涉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自主经营;(三)本企业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分开上市公 | 股东期间 |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按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公司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按照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 | 3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柏林、张凯茗、赵迅 | 吴梓豪、韩振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8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启动选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
/
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独立性及收费情况等,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在选聘过程中,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业务复杂程度,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审计费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全资子公司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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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260,773.05万元,目前已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34,089.29万元。目前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普宁中药城收到揭阳中院《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2024)粤5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收到揭阳中院《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 |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收到揭阳中院《拍卖通知书》,揭阳中院将拍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 |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经查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司获悉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拍卖已被撤回。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撤回原因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 |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收到揭阳中院《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终结(2024)粤52执62号案件的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等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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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 | 全资子公司 | 康美实业 | 281,989.47 | 2019年4月12日 | 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 | 主债务到期之日起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 | 否 | 否 | 是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81,989.47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1,989.4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9.3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52,6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2,50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509,413,788 | 25.31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137,954,900 | 515,252,009 | 3.72 | 209,424,083 | 无 | 0 | 其他 |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181,264,686 | 223,809,255 | 1.61 | 0 | 无 | 0 | 其他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广发兴财康1号单一资金信托 | -32,000,008 | 149,818,173 | 1.08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073,749 | 106,276,248 | 0.77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 103,541,540 | 0.75 | 0 | 无 | 0 | 其他 | ||
天津市鲲鹏融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98,167,539 | 0.71 | 0 | 冻结 | 98,167,53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宁-康美药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3,017,300 | 94,982,700 | 0.69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 | 93,377,648 | 0.67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宇 | 80,000,000 | 80,000,000 | 0.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9,413,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9,413,78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305,827,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827,926 |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223,809,2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809,255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广发兴财康1号单一资金信托 | 149,818,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818,17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6,276,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276,24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3,541,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541,540 | ||||||
天津市鲲鹏融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8,167,539 | 人民币普通股 | 98,167,539 |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宁-康美药业股权收益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4,98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982,7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3,377,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93,377,648 | ||||||
张宇 | 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209,424,083 | 根据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 0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6,544,502 | 根据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 0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3 | 王升平 | 25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4 | 邱锡伟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5 | 林国雄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6 | 李建华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7 | 韩中伟 | 22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8 | 李文新 | 18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9 | 李石 | 16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10 | 庄义清 | 140,000 | 不可上市交易,公司已终止实施且办理注销本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中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股东神农氏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1)神农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任一有限合伙人均无法控制神农氏广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神农氏中医药合计持有46.049%,其他无关联的三位合伙人合计持有53.951%。
根据《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神农氏通过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神农氏的重大事项采用全体合伙人共同
/
决策的方式,需合伙人会议决议的事项至少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对于协议修改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由神农氏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情况可知,任一合伙人单独或受一方实际控制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均未达到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因此,结合神农氏的合伙人出资情况,任何一名合伙人单独或受一方实际控制的合伙人均无法通过合伙人会议实际控制神农氏的重大事项决策。
《合伙协议》还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严格按照决策委员会的生效决议开展项目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宜。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并根据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投后管理。因此,执行事务合伙人只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工作,并不能控制神农氏。
(2)神农氏的决策委员会不受某一方实际控制
根据《合伙协议》,神农氏设立决策委员会,神农氏的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项应由决策委员会审议决定。神农氏设决策委员会,成员共七名。其中,普通合伙人神农氏中医药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广药集团委派两名委员,有限合伙人粤财产投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恒健资产委派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揭阳金叶委派一名委员,剩余一名委员由有限合伙人粤财产投、恒健资产、揭阳金叶、广药集团协商一致后共同委派。非经有权委派委员的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企业与各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撤换任何委员。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普通合伙人神农氏中医药委派的委员担任。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策委员会形成的会议决议须经过半数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但有关合伙企业减持康美药业股票的事项,应经至少六名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如上所述,除了有关合伙企业减持康美药业股票的事项应经至少六名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外,神农氏针对康美药业所有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宜须经过半数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因此,结合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构成情况,对于康美药业投资及投后管理等事项,任一合伙人或受同一控制的合伙人无法单独控制决策委员会。
(3)神农氏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神农氏各合伙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神农氏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其中有限合伙人分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4)神农氏内部不存在一致行动的特殊安排
神农氏的合伙人由1名普通合伙人和4名有限合伙人组成,根据合伙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普通合伙人神农氏中医药为广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恒健资产与粤财产投分别属于广东省国资委和广东省政府控制,但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各合伙人与
/
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也未就神农氏针对康美药业股东权利的行使达成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安排。
综上所述,神农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任一合伙人或受单一方控制的合伙人均无法控制神农氏的合伙人会议,亦无法控制合伙企业的决策委员会。神农氏各合伙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其中有限合伙人分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神农氏内部不存在一致行动的特殊安排。因此,神农氏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神农氏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但神农氏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神农氏在前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届满后减持其持有的康美药业股票的,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神农氏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在股票锁定期内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受让股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众环审字(2025)0500439号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美药业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美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4年度,康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518,913.72万元。营业收入是康美药业主要利润来源和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收入确认存在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康美药业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康美药业的营业收入确认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了解和评价公司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康美药业收入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本期收入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8、收入、附注六、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及附注十七、5、分部信息。 | 性;3.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分客户、分产品进行毛利率分析等,复核收入的合理性;4.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等原始单据,结合营业收入函证程序,检查收入的真实性;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至各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支持性凭证,检查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四、其他信息康美药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康美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康美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康美药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康美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康美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康美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康美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吴梓豪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振平中国·武汉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77,841,602.98 | 1,056,606,687.6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80,964.53 | 82,803.0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4,124,091.52 | 49,462,247.98 |
应收账款 | 七、5 | 2,331,965,425.90 | 2,029,138,566.2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4,654,666.96 | 16,298,325.82 |
预付款项 | 七、8 | 175,562,999.48 | 117,925,253.5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659,162,931.10 | 709,235,148.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510,410,246.96 | 2,643,749,272.3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6,304,972.11 | 187,252,039.00 |
流动资产合计 | 6,900,107,901.54 | 6,809,750,344.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111,586.01 | 1,152,094.1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740,868,666.98 | 2,807,220,584.85 |
固定资产 | 七、21 | 3,207,783,399.71 | 3,446,204,102.7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5,324,324.81 | 210,564,383.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379,405.93 | 721,959.46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16,059,971.00 | 217,544,027.27 |
无形资产 | 七、26 | 409,466,623.05 | 491,023,308.9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06,350,551.22 | 106,350,551.2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5,050,910.61 | 66,466,445.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74,361,934.25 | 101,484,637.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0,825,040.15 | 21,896,524.8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97,582,413.72 | 7,470,628,620.38 | |
资产总计 | 13,797,690,315.26 | 14,280,378,964.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827,647.79 | 26,136,585.0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4,052,220.31 | 51,330,441.35 |
应付账款 | 七、36 | 2,471,635,049.70 | 2,205,061,426.18 |
预收款项 | 七、37 | 51,317,350.49 | 58,652,718.27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8,816,866.15 | 159,889,284.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6,584,398.20 | 76,479,530.02 |
应交税费 | 七、40 | 418,038,334.28 | 571,299,467.8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38,449,354.59 | 1,404,578,328.3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5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8,347,177.78 | 40,713,994.9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10,499,391.64 | 1,505,942,428.18 |
流动负债合计 | 5,893,567,790.93 | 6,100,084,204.5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4,951,726.97 | 188,163,023.4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7,791,813.26 | 241,314,842.70 |
递延收益 | 七、51 | 555,779,253.03 | 618,682,597.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6,849,311.85 | 51,682,876.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95,372,105.11 | 1,099,843,340.43 | |
负债合计 | 6,588,939,896.04 | 7,199,927,544.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863,866,690.00 | 13,863,866,69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782,890,509.57 | 18,782,890,509.57 |
减:库存股 | 七、56 | 1,106,944,529.50 | 1,225,017,640.4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64,338.17 | -100,052.37 |
专项储备 | 七、58 | 1,441,304.20 | 1,278,328.74 |
盈余公积 | 七、59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5,892,360,975.48 | -25,900,934,638.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74,204,458.89 | 7,047,558,995.6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4,545,960.33 | 32,892,424.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208,750,419.22 | 7,080,451,419.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797,690,315.26 | 14,280,378,964.87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2,250,963.90 | 826,416,097.3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964.53 | 82,803.0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859,978,571.50 | 1,680,324,390.30 |
应收款项融资 | 1,143,165.25 | 5,833,672.81 | |
预付款项 | 75,063,455.01 | 63,285,350.6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0,243,612,593.40 | 9,539,640,484.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24,568,420.14 | 699,301,032.5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059,970.72 | 97,751,765.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51,758,104.45 | 12,912,635,596.9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563,658,785.87 | 2,558,158,785.8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11,586.01 | 1,152,094.1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78,931,735.31 | 1,108,879,940.35 | |
在建工程 | 1,289,716.54 | 4,164,603.3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379,405.93 | 721,959.46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559,133.90 | 167,168,860.59 | |
无形资产 | 181,085,161.33 | 192,021,939.1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973,552.58 | 48,895,750.4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546,745.49 | 46,229,185.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23,715.02 | 5,136,356.0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75,559,537.98 | 4,132,529,475.41 | |
资产总计 | 16,927,317,642.43 | 17,045,165,072.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2,666,262.59 | 1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71,927,297.10 | 1,024,591,494.65 | |
预收款项 | 25,454,599.78 | 7,435,640.39 | |
合同负债 | 27,622,146.65 | 45,164,999.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195,504.69 | 44,636,901.55 | |
应交税费 | 6,653,140.44 | 6,997,263.80 | |
其他应付款 | 2,711,217,221.55 | 2,732,780,696.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79,067.61 | 24,117,650.56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7,079,579.84 | 812,957,996.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50,194,820.25 | 4,698,782,643.4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1,807,914.36 | 160,799,093.2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099,504.42 | 198,233,205.07 | |
递延收益 | 81,988,916.97 | 98,495,068.8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389,783.48 | 41,792,215.1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8,286,119.23 | 499,319,582.25 | |
负债合计 | 4,928,480,939.48 | 5,198,102,225.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863,866,690.00 | 13,863,866,6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868,125,919.58 | 18,868,125,919.58 | |
减:库存股 | 1,106,944,529.50 | 1,225,017,640.4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1,586.01 | 152,094.1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
未分配利润 | -21,151,898,761.41 | -21,185,640,015.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98,836,702.95 | 11,847,062,846.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927,317,642.43 | 17,045,165,072.32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189,137,199.65 | 4,874,016,143.0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189,137,199.65 | 4,874,016,143.0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506,253,760.75 | 4,894,618,384.0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422,148,257.54 | 4,042,159,412.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7,684,265.66 | -274,182,215.34 |
销售费用 | 七、63 | 416,996,237.36 | 551,782,111.34 |
管理费用 | 七、64 | 542,785,988.27 | 502,122,894.27 |
研发费用 | 七、65 | 51,456,445.70 | 45,617,688.46 |
财务费用 | 七、66 | 5,182,566.22 | 27,118,492.98 |
其中:利息费用 | 21,387,136.02 | 56,154,221.88 | |
利息收入 | 17,227,545.66 | 30,743,722.4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37,548,057.16 | 38,648,480.3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9,181,059.28 | 44,433,689.7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838.54 | -34,507.0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30,016.33 | 202,165,029.4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2,740,044.03 | -197,551,563.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9,470,945.23 | 19,607,384.2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788,398.33 | 86,666,272.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8,995,366.14 | 57,882,283.6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556,527.93 | 34,181,945.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650,439.88 | 110,366,610.0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2,568,241.16 | 6,799,677.9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82,198.72 | 103,566,932.1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82,198.72 | 103,566,932.1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73,662.73 | 102,521,231.1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08,535.99 | 1,045,701.0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4,285.80 | -235,819.6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4,285.80 | -235,819.6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0,508.16 | -239,086.8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0,508.16 | -239,086.8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77.64 | 3,267.2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77.64 | 3,267.2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七、77 | 11,917,912.92 | 103,331,112.50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409,376.93 | 102,285,411.5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08,535.99 | 1,045,701.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6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6 | 0.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427,728,579.92 | 2,184,221,249.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206,847,511.87 | 1,945,946,750.07 |
税金及附加 | 15,569,052.41 | 32,362,284.82 | |
销售费用 | 243,456,806.42 | 258,937,587.41 | |
管理费用 | 193,499,619.02 | 138,724,780.72 | |
研发费用 | 43,889,059.47 | 32,391,624.44 | |
财务费用 | -3,383,383.29 | -18,933,598.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7,703,191.29 | 9,217,657.45 | |
利息收入 | 11,112,098.45 | 28,168,395.01 | |
加:其他收益 | 310,124,413.75 | 13,896,359.4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2,000,000.00 | -177,800.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838.54 | -34,507.04 |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89,048.07 | 151,348,809.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867,054.13 | -86,173,761.6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91,461.47 | 16,623.8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14,055.36 | -126,332,455.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49,913,563.69 | 15,457,787.96 | |
减:营业外支出 | 9,378,245.94 | 14,711,209.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021,262.39 | -125,585,876.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80,008.78 | -1,860,955.3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741,253.61 | -123,724,920.9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741,253.61 | -123,724,920.9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508.16 | -239,086.8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508.16 | -239,086.8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0,508.16 | -239,086.8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700,745.45 | -123,964,007.7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 | -0.01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87,299,665.52 | 5,260,474,044.7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828,980.0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174,021.01 | 143,077,358.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71,473,686.53 | 5,409,380,382.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50,416,180.60 | 4,218,636,596.2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8,977,488.19 | 716,476,153.6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5,280,233.59 | 217,187,106.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4,432,541.45 | 574,602,278.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99,106,443.83 | 5,726,902,134.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427,632,757.30 | -317,521,751.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 164,327,079.18 | 52,247,998.13 |
/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7,300,000.00 | 9,854,808.3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627,079.18 | 62,102,806.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712,075.96 | 99,744,801.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712,075.96 | 99,744,801.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139,915,003.22 | -37,641,995.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45,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4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841,036.22 | 72,600,848.3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086,036.22 | 72,600,848.3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273.8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421,148.85 | 193,445,873.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271,422.74 | 193,445,873.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174,814,613.48 | -120,845,025.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47.27 | 2,821.4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906,487.87 | -476,005,950.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5,886,359.64 | 1,431,892,310.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2,979,871.77 | 955,886,359.64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74,601,333.14 | 2,454,380,724.8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40,969,818.49 | 1,161,264,570.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15,571,151.63 | 3,615,645,295.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45,870,924.30 | 2,379,602,882.4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3,688,826.73 | 346,952,955.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825,557.80 | 78,806,003.2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5,834,691.82 | 1,169,833,673.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03,220,000.65 | 3,975,195,514.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648,849.02 | -359,550,219.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3,711,891.97 | 140,38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500,000.00 | 10,000,001.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211,891.97 | 10,140,389.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502,095.83 | 39,396,087.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00,000.00 | 1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02,095.83 | 49,396,087.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09,796.14 | -39,255,698.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1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273.8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19,984.44 | 47,520,702.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120,258.33 | 47,520,702.4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79,741.67 | -47,520,702.4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2,459,311.21 | -446,326,620.1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1,525,849.91 | 1,247,852,470.1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066,538.70 | 801,525,849.91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90,509.57 | 1,225,017,640.40 | -100,052.37 | 1,278,328.74 | 1,525,575,798.27 | -25,900,934,638.21 | 7,047,558,995.60 | 32,892,424.34 | 7,080,451,419.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90,509.57 | 1,225,017,640.40 | -100,052.37 | 1,278,328.74 | 1,525,575,798.27 | -25,900,934,638.21 | 7,047,558,995.60 | 32,892,424.34 | 7,080,451,419.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073,110.90 | -164,285.80 | 162,975.46 | 8,573,662.73 | 126,645,463.29 | 1,653,535.99 | 128,298,999.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4,285.80 | 8,573,662.73 | 8,409,376.93 | 3,508,535.99 | 11,917,912.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073,110.90 | 118,073,110.90 | 1,145,000.00 | 119,218,110.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45,000.00 | 1,14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8,073,110.90 | 118,073,110.90 | 118,073,110.90 | ||||||||||||
(三)利润分配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2,975.46 | 162,975.46 | 162,975.46 | ||||||||||
1.本期提取 | 396,209.78 | 396,209.78 | 396,209.78 | ||||||||||
2.本期使用 | -233,234.32 | -233,234.32 | -233,234.3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90,509.57 | 1,106,944,529.50 | -264,338.17 | 1,441,304.20 | 1,525,575,798.27 | -25,892,360,975.48 | 7,174,204,458.89 | 34,545,960.33 | 7,208,750,419.2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84,741.70 | 1,221,896,094.10 | 135,767.24 | 1,295,813.68 | 1,525,575,798.27 | -26,003,455,869.32 | 6,948,406,847.47 | 35,429,898.60 | 6,983,836,746.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84,741.70 | 1,221,896,094.10 | 135,767.24 | 1,295,813.68 | 1,525,575,798.27 | -26,003,455,869.32 | 6,948,406,847.47 | 35,429,898.60 | 6,983,836,746.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67.87 | 3,121,546.30 | -235,819.61 | -17,484.94 | 102,521,231.11 | 99,152,148.13 | -2,537,474.26 | 96,614,673.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5,819.61 | 102,521,231.11 | 102,285,411.50 | 1,045,701.00 | 103,331,112.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67.87 | 3,121,546.30 | -3,115,778.43 | -3,583,175.26 | -6,698,953.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767.87 | 3,121,546.30 | -3,115,778.43 | -3,583,175.26 | -6,698,953.69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484.94 | -17,484.94 | -17,484.94 | ||||||||||
1.本期提取 | 155,515.06 | 155,515.06 | 155,515.06 | ||||||||||
2.本期使用 | -173,000.00 | -173,000.00 | -173,000.0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782,890,509.57 | 1,225,017,640.40 | -100,052.37 | 1,278,328.74 | 1,525,575,798.27 | -25,900,934,638.21 | 7,047,558,995.60 | 32,892,424.34 | 7,080,451,419.94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5,017,640.40 | 152,094.17 | 1,525,575,798.27 | -21,185,640,015.02 | 11,847,062,846.6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5,017,640.40 | 152,094.17 | 1,525,575,798.27 | -21,185,640,015.02 | 11,847,062,846.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073,110.90 | -40,508.16 | 33,741,253.61 | 151,773,856.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508.16 | 33,741,253.61 | 33,700,745.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073,110.90 | 118,073,110.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8,073,110.90 | 118,073,110.9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106,944,529.50 | 111,586.01 | 1,525,575,798.27 | -21,151,898,761.41 | 11,998,836,702.9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1,896,094.10 | 391,180.99 | 1,525,575,798.27 | -21,061,915,094.07 | 11,974,148,400.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1,896,094.10 | 391,180.99 | 1,525,575,798.27 | -21,061,915,094.07 | 11,974,148,400.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21,546.30 | -239,086.82 | -123,724,920.95 | -127,085,554.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9,086.82 | -123,724,920.95 | -123,964,007.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21,546.30 | -3,121,546.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121,546.30 | -3,121,546.3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63,866,690.00 | 18,868,125,919.58 | 1,225,017,640.40 | 152,094.17 | 1,525,575,798.27 | -21,185,640,015.02 | 11,847,062,846.60 |
公司负责人:赖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贵博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丽凤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18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45200231131526C,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00,000.00元。2001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7,0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于200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公司注册股本总数为13,863,866,690股,控股股东为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231131526C,法定代表人为赖志坚。
公司注册地: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
总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公司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管理层认真评价了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1日起,未来12个月内的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和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认为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项目 | 100万元人民币 |
其他重要的资产类项目 | 5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负债类项目 | 1000万元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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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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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公司享有现时权利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公司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公司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公司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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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金额;本公司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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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第十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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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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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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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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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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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没有显著差异,本公司将全部应收票据作为一个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客户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诉讼后无可执行财产、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按照抵押资产价值或实际情况,全额或按照相应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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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外公司款项 | 非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客户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诉讼后无可执行财产、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按照抵押资产价值或实际情况,全额或按照相应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针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其开展减值测试工作,公司结合评估结果判断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应收票据的说明。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
应收票据的说明。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外公司款项 | 非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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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客户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诉讼后无可执行财产、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按照抵押资产价值或实际情况,全额或按照相应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针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其开展减值测试工作,公司结合评估结果判断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本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林木、自行种植的人参等,公司将林木、人参收获之前所发生的与种植和收割直接相关的支出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均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在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或出售时,按其账面价值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开发成本:指尚未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包括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等。为开发物业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没有完工交付前,计入开发成本。根据占地面积分摊至各区域,再根据各区域的建筑面积进一步分摊。
开发产品: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其他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
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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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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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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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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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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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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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报告第十节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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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00 | 2.71-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5.00 | 6.79-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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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在(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在(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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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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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薪炭林 | 10年 | 10.00 |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若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3)公益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公益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公益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益性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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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4-8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商标权 | 10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5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应用软件 | 3-8 | 直线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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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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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租赁费、工器具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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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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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制定人员优化方案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另外,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调整人员优化方案,同时调整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及相关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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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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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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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中药、西药、医疗器械、食品、物业租售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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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方法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3)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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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西药、医疗器械等商品销售,按照合同约定,满足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的原则,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物业出租服务,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期间或租赁期间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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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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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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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二)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土地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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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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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回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债务重组本公司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中关于相关资产、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内容)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所转换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在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务,或者重新计算该债务的账面余额。针对债务重组中被豁免的债务,只有在本公司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部分被豁免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按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 |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 | 1,420,063,122.73 |
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
合并资产负债表-预计负债 | -614,229,810.04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 | 810,262,737.69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计负债 | -4,429,425.00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公司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公司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公司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按照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调整前后数据如下:
项目 | 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 2023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879,305.45 | 1,505,942,428.18 | 2,695,259.14 | 812,957,996.83 |
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0.00 | 805,833,312.69 | 0.00 |
预计负债 | 855,544,652.74 | 241,314,842.70 | 202,662,630.07 | 198,233,205.07 |
流动负债合计 | 4,680,021,081.77 | 6,100,084,204.50 | 3,888,519,905.78 | 4,698,782,643.4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19,906,463.16 | 1,099,843,340.43 | 1,309,582,319.94 | 499,319,582.25 |
负债合计 | 7,199,927,544.93 | 7,199,927,544.93 | 5,198,102,225.72 | 5,198,102,225.72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额 | 免税、3.00%、5.00%、6.00%、9.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1.00%、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免税、15.00%、16.50%、20.00%、25.00%、26.50%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00%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 按超率累进税率30.00%-60.0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30%的余值 | 1.20% |
/
房产税 |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 | 12.00% |
土地使用税 | 地使用权人实际占用到的土地面积 | (0、2、3、4、8、12、15、30)元/m? |
印花税 | 合同金额 | 0.03%、0.1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免税 |
通化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免税 |
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所得额免税、15.00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免税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所得额免税、15.00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15.00 |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注1】 | 16.50 |
康美智慧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药房(广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康美云药房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康美支付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0.00 |
广州康美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00 |
广州康美万博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00 |
广州康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四川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揭阳)医药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中药材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20.00 |
江门市康美药房有限公司 | 20.00 |
江门市康澳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智慧药房连锁(深圳)有限公司 | 20.00 |
上海德大堂药店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横琴康华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 | 20.00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20.00 |
杭州康像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上海盛像食品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00 |
亳州康美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0.00 |
/
康美甘肃药业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亳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00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智慧药房(珠海)有限公司 | 20.00 |
青海康美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2】 | 26.50 |
注1:公司的子公司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适用当地税率,企业利得税税率为16.50%。注2:公司的子公司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加拿大,适用当地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6.50%。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之子公司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和通化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人参种植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条件,2024年度相关业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药用植物初加工,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初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利用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农产品初加工产品以及农产品副产品生产设施、技术、资金、品牌、商标等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年度相关业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因作为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S202411000124,有效期3年,2024年企业所得税执行15.00%的税率政策。
(5)公司之子公司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0996,有效期3年,2024年企业所得税执行15.00%的税率政策。
/
(6)公司之以下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详见下表:
税收优惠政策 | 适用的纳税主体名称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康美智慧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
康美药房(广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
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广东康美云药房有限公司 | |
广东康美支付有限公司 | |
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
广州康美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
广州康美万博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
广州康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四川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
康美(揭阳)医药有限公司 | |
康美中药材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
江门市康美药房有限公司 | |
江门市康澳贸易有限公司 | |
康美智慧药房连锁(深圳)有限公司 | |
上海德大堂药店有限公司 | |
广东横琴康华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
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 |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
杭州康像食品有限公司 | |
上海盛像食品有限公司 | |
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
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亳州康美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 | |
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康美甘肃药业有限公司 | |
康美(亳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
康美智慧药房(珠海)有限公司 | |
青海康美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1,070.54 | 195,532.92 |
银行存款 | 891,321,387.44 | 994,785,296.86 |
其他货币资金 | 86,269,145.00 | 61,625,857.85 |
合计 | 977,841,602.98 | 1,056,606,687.63 |
其中:存放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款项总额 | 95,847.01 | 71,679.52 |
其他说明: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4,052,220.31 | 51,230,441.35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25,228,357.13 | 24,889,927.67 |
法院冻结资金 | 32,241,351.61 | 19,458,498.24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2,821,768.18 | 3,085,009.58 |
在途货币资金 | 311,054.70 | 1,562,420.44 |
久悬户冻结资金 | 104,599.92 | 388,368.40 |
履约保证金 | 102,379.36 | 105,662.31 |
合计 | 134,861,731.21 | 100,720,327.99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0,964.53 | 82,803.07 | / |
其中: | |||
基金 | 80,964.53 | 82,803.07 | / |
合计 | 80,964.53 | 82,803.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88,558.55 | |
商业承兑票据 | 44,124,091.52 | 47,773,689.43 |
合计 | 44,124,091.52 | 49,462,247.9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5,827,647.79 | |
合计 | 15,827,647.79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2,078,774,590.32 | 1,742,940,041.74 |
1年以内小计 | 2,078,774,590.32 | 1,742,940,041.74 |
1至2年 | 86,317,513.25 | 86,732,894.64 |
2至3年 | 20,132,296.78 | 348,824,257.71 |
3年以上 | 2,176,847,079.88 | 1,902,037,955.34 |
小计 | 4,362,071,480.23 | 4,080,535,149.43 |
减:坏账准备 | 2,030,106,054.33 | 2,051,396,583.23 |
合计 | 2,331,965,425.90 | 2,029,138,566.2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65,200,127.16 | 49.64 | 1,841,816,030.27 | 85.06 | 323,384,096.89 | 2,204,660,153.46 | 54.03 | 1,863,784,352.64 | 84.54 | 340,875,800.82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40,781,784.53 | 49.08 | 1,817,724,672.33 | 84.91 | 323,057,112.20 | 2,165,348,159.90 | 53.07 | 1,825,587,539.55 | 84.31 | 339,760,620.3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418,342.63 | 0.56 | 24,091,357.94 | 98.66 | 326,984.69 | 39,311,993.56 | 0.96 | 38,196,813.09 | 97.16 | 1,115,180.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96,871,353.07 | 50.36 | 188,290,024.06 | 8.57 | 2,008,581,329.01 | 1,875,874,995.97 | 45.97 | 187,612,230.59 | 10.00 | 1,688,262,765.3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96,871,353.07 | 50.36 | 188,290,024.06 | 8.57 | 2,008,581,329.01 | 1,875,874,995.97 | 45.97 | 187,612,230.59 | 10.00 | 1,688,262,765.38 |
合计 | 4,362,071,480.23 | / | 2,030,106,054.33 | / | 2,331,965,425.90 | 4,080,535,149.43 | / | 2,051,396,583.23 | / | 2,029,138,566.2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827,042,233.48 | 648,070,294.15 | 78.36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二 | 397,626,434.30 | 306,569,980.85 | 77.10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三 | 287,124,780.48 | 287,124,780.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138,172,884.09 | 138,172,884.0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70,332,194.54 | 70,332,194.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六 | 63,131,094.61 | 63,131,094.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七 | 55,588,828.17 | 55,588,828.1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八 | 47,957,343.11 | 21,953,944.11 | 45.78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九 | 25,993,777.48 | 184,445.20 | 0.71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十 | 22,854,262.34 | 22,854,262.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一 | 22,311,783.80 | 22,311,783.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二 | 19,189,182.20 | 19,189,182.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三 | 16,464,450.43 | 16,464,450.4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四 | 15,161,365.00 | 15,161,36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五 | 10,825,602.15 | 10,825,602.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六 | 10,694,826.48 | 10,694,826.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七 | 9,515,925.87 | 9,515,925.8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八 | 8,988,564.14 | 7,772,576.00 | 86.47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十九 | 8,554,812.34 | 8,554,812.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 | 7,404,520.00 | 7,404,5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一 | 5,600,000.00 | 5,6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二 | 5,440,313.51 | 5,440,313.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三 | 5,169,980.54 | 5,169,980.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四 | 5,056,452.30 | 5,056,452.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五 | 4,948,118.84 | 4,948,118.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六 | 4,476,931.20 | 4,476,93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七 | 4,424,210.94 | 4,424,210.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八 | 4,289,206.47 | 4,289,206.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九 | 3,799,637.00 | 3,799,63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 | 3,602,320.00 | 3,602,3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一 | 3,502,193.54 | 3,502,193.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二 | 3,451,497.04 | 3,451,497.0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三 | 2,985,983.92 | 2,985,983.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四 | 2,744,588.07 | 2,744,588.0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五 | 2,200,000.00 | 2,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六 | 2,069,078.60 | 2,069,078.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七 | 1,619,837.53 | 1,619,837.5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八 | 1,566,764.58 | 1,566,764.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九 | 1,520,441.29 | 1,520,441.2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 | 1,498,130.68 | 1,498,130.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一 | 1,481,845.51 | 1,481,845.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二 | 1,180,826.56 | 1,180,826.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三 | 1,110,276.76 | 1,110,276.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四 | 1,078,464.00 | 1,078,4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十五 | 1,029,820.64 | 1,029,820.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24,418,342.63 | 24,091,357.94 | 98.66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合计 | 2,165,200,127.16 | 1,841,816,030.27 | 85.0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45,317,230.64 | 118,150,236.90 | 5.78 |
1-2年 | 82,687,598.94 | 12,533,000.46 | 15.16 |
2-3年 | 15,539,153.62 | 8,340,423.91 | 53.67 |
3年以上 | 53,327,369.87 | 49,266,362.79 | 92.38 |
合计 | 2,196,871,353.07 | 188,290,024.06 | 8.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63,784,352.64 | 72,809,362.07 | 46,888,978.13 | 47,888,706.31 | 1,841,816,030.2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7,612,230.59 | 1,531,637.52 | 853,844.05 | 188,290,024.06 | ||
合计 | 2,051,396,583.23 | 74,340,999.59 | 46,888,978.13 | 48,742,550.36 | 2,030,106,054.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东莞市星康药业有限公司 | 26,003,399.0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客户以房产抵债,房产抵债价值经评估师评估。 | 客户以房产抵债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医院 | 3,470,250.0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到回款。 | 收回现金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 | 3,080,000.0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 | 收回现金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 |
/
本年收到回款。 | 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14,616.94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到回款。 | 收回现金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 | 1,979,287.57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到回款。 | 收回现金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 | 1,787,464.83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到回款。 | 收回现金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1,590,505.73 | 经中介机构评估,受偿率提高 | 不适用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1,252,214.8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到回款。 | 收回现金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1,130,961.5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到回款。 | 收回现金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合计 | 42,908,700.37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8,742,550.3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海南济民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20,879,950.00 | 客户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湖北宏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5,224,902.98 | 客户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东莞市同一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3,428,647.21 | 客户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药药好(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538,369.70 | 客户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四川洲际胃肠肛门病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440,873.26 | 客户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达州市高济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247,350.77 | 债务重组 | 会议审议 | 否 |
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226,352.80 | 债务重组 | 会议审议 | 否 |
合计 | / | 34,986,446.72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27,279,873.48 | 827,279,873.48 | 18.97 | 648,082,176.15 | |
第二名 | 397,626,434.30 | 397,626,434.30 | 9.12 | 306,569,980.85 | |
第三名 | 287,124,780.48 | 287,124,780.48 | 6.58 | 287,124,780.48 | |
第四名 | 285,280,257.70 | 285,280,257.70 | 6.54 | 16,103,378.27 | |
第五名 | 138,172,884.09 | 138,172,884.09 | 3.17 | 138,172,884.09 | |
合计 | 1,935,484,230.05 | 1,935,484,230.05 | 44.38 | 1,396,053,199.8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654,666.96 | 16,298,325.82 |
合计 | 14,654,666.96 | 16,298,325.82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118,448,447.85 | |
合计 | 118,448,447.8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0,461,746.18 | 91.40 | 104,152,885.71 | 88.32 |
1至2年 | 3,493,129.44 | 1.99 | 2,419,399.71 | 2.05 |
/
2至3年 | 899,331.57 | 0.51 | 2,239,838.19 | 1.90 |
3年以上 | 10,708,792.29 | 6.10 | 9,113,129.92 | 7.73 |
合计 | 175,562,999.48 | 100.00 | 117,925,253.5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按预付款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104,279,733.20元,占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40%。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59,162,931.10 | 709,235,148.94 |
合计 | 659,162,931.10 | 709,235,148.9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40,510,890.27 | 42,671,098.56 |
1年以内小计 | 40,510,890.27 | 42,671,098.56 |
1至2年 | 22,318,164.11 | 38,063,446.66 |
2至3年 | 33,623,364.41 | 644,858,031.10 |
3年以上 | 918,638,262.89 | 426,571,129.70 |
/
小计 | 1,015,090,681.68 | 1,152,163,706.02 |
减:坏账准备 | 355,927,750.58 | 442,928,557.08 |
合计 | 659,162,931.10 | 709,235,148.9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998,623,150.63 | 1,132,198,213.04 |
应收其他关联公司款项 | 16,467,531.05 | 19,965,492.98 |
小计 | 1,015,090,681.68 | 1,152,163,706.02 |
减:坏账准备 | 355,927,750.58 | 442,928,557.08 |
合计 | 659,162,931.10 | 709,235,148.9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171,246.94 | 188,422,410.97 | 245,334,899.17 | 442,928,557.08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3,564,657.63 | 20,151,435.70 | 45,686.37 | 23,761,779.7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63,239,026.80 | 63,239,026.80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606,589.31 | 168,270,975.27 | 182,050,186.00 | 355,927,750.5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5,334,899.17 | 45,686.37 | 63,239,026.80 | 182,050,186.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7,593,657.91 | 23,716,093.33 | 173,877,564.58 | |||
合计 | 442,928,557.08 | 23,761,779.70 | 63,239,026.80 | 355,927,750.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3,239,026.8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北京群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350,000.00 | 客商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无锡云镜元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784,405.00 | 客商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江西省美伦医药有限公司 | 保证金、往来款 | 12,726,671.08 | 客商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00,000.00 | 客商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78,080.47 | 客商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合计 | / | 60,639,156.55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44,523,155.51 | 53.64 | 代收款项 | 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 |
/
第二名 | 65,689,399.01 | 6.47 | 资金拆借 | 3年以上 | 61,922,668.04 |
第三名 | 46,030,145.84 | 4.53 | 材料销售款 | 3年以上 | 15,189,948.12 |
第四名 | 45,244,803.70 | 4.46 | 材料销售款 | 3年以上 | 14,930,785.22 |
第五名 | 25,327,288.80 | 2.50 | 材料销售款 | 3年以上 | 8,358,005.30 |
合计 | 726,814,792.86 | 71.60 | / | / | 100,401,406.6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3,251,481.50 | 10,455,489.54 | 192,795,991.96 | 258,101,773.20 | 12,355,599.35 | 245,746,173.85 |
在途物资 | 1,608,179.51 | 1,608,179.51 | 605,872.57 | 605,872.57 | ||
周转材料 | 27,453,487.09 | 3,765,345.02 | 23,688,142.07 | 20,109,215.67 | 3,352,996.37 | 16,756,219.30 |
在产品 | 115,425,474.95 | 6,631,339.46 | 108,794,135.49 | 135,555,805.67 | 6,875,189.57 | 128,680,616.10 |
库存商品 | 906,163,195.43 | 162,572,773.62 | 743,590,421.81 | 905,611,550.22 | 205,905,049.63 | 699,706,500.59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346,652,718.79 | 65,361,925.47 | 281,290,793.32 | 358,411,099.57 | 54,066,984.28 | 304,344,115.29 |
开发成本 | 236,787,971.07 | 148,291,051.17 | 88,496,919.90 | 237,360,815.96 | 148,291,051.17 | 89,069,764.79 |
开发产品 | 1,187,292,706.63 | 201,252,848.81 | 986,039,857.82 | 1,265,319,805.58 | 171,208,086.21 | 1,094,111,719.37 |
发出商品 | 98,796,716.55 | 14,690,911.47 | 84,105,805.08 | 88,999,028.84 | 24,270,738.38 | 64,728,290.46 |
合计 | 3,123,431,931.52 | 613,021,684.56 | 2,510,410,246.96 | 3,270,074,967.28 | 626,325,694.96 | 2,643,749,272.32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355,599.35 | 2,064,678.33 | 3,964,788.14 | 10,455,489.54 | ||
周转材料 | 3,352,996.37 | 476,114.21 | 63,765.56 | 3,765,345.02 | ||
在产品 | 6,875,189.57 | 3,272,796.36 | 3,516,646.47 | 6,631,339.46 | ||
库存商品 | 205,905,049.63 | 60,268,794.97 | 103,601,070.98 | 162,572,773.6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54,066,984.28 | 12,825,002.65 | 1,530,061.46 | 65,361,925.47 | ||
开发成本 | 148,291,051.17 | 148,291,051.17 | ||||
开发产品 | 171,208,086.21 | 30,044,762.60 | 201,252,848.81 | |||
发出商品 | 24,270,738.38 | 5,272,543.42 | 14,852,370.33 | 14,690,911.47 | ||
合计 | 626,325,694.96 | 114,224,692.54 | 127,528,702.94 | 613,021,684.56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抵增值税 | 164,695,392.23 | 165,206,434.44 |
预售房款预缴税款 | 10,313,065.59 | 10,032,830.90 |
预缴所得税 | 5,472,980.08 | 7,235,791.55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保理款 | 151,525,461.11 | 154,085,686.54 |
其他 | 5,823,534.21 | 4,776,982.11 |
小计 | 337,830,433.22 | 341,337,725.54 |
减:减值准备 | 151,525,461.11 | 154,085,686.54 |
合计 | 186,304,972.11 | 187,252,039.00 |
/
其他说明:
【注1】一年内到期的应收保理款情况: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 | 151,525,461.11 | 151,525,461.11 | 154,085,686.54 | 154,085,686.54 |
【注2】一年内到期的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 | 154,085,686.54 | 2,560,225.43 | 151,525,461.11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北京中研百草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1,152,094.17 | 40,508.16 | 1,111,586.01 | 111,586.01 | 对被投资单位不控制或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对被投资单位不控制或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1,152,094.17 | 120,000.00 | 160,508.16 | 1,111,586.01 | 111,586.01 | 12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04,744,048.45 | 175,111,419.71 | 5,479,855,468.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623,533.58 | 30,090,150.23 | 85,713,683.81 |
(1)无形资产转入 | 30,090,150.23 | 30,090,150.23 | |
(2)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其它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55,110,859.51 | 55,110,859.51 | |
(3)其它 | 512,674.07 | 512,674.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626,224.68 | 293,950.39 | 49,920,175.07 |
(1)出售 | 6,418,235.86 | 6,418,235.86 | |
(2)本年合并范围变动 | 35,289,637.27 | 35,289,637.27 | |
(3)债务重组转出 | 6,099,883.81 | 293,950.39 | 6,393,834.20 |
(4)其它 | 1,818,467.74 | 1,818,467.74 | |
4.期末余额 | 5,310,741,357.35 | 204,907,619.55 | 5,515,648,976.9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24,572,156.27 | 32,107,809.83 | 856,679,966.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022,798.79 | 8,459,710.86 | 99,482,509.65 |
(1)本年计提 | 91,022,798.79 | 2,889,831.69 | 93,912,630.48 |
(2)无形资产转入 | 5,569,879.17 | 5,569,879.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08,037.35 | 45,631.64 | 12,453,668.99 |
(1)出售 | 752,736.94 | 752,736.94 | |
(2)本年合并范围变动 | 11,056,643.01 | 11,056,643.01 | |
(3)债务重组转出 | 598,657.40 | 45,631.64 | 644,289.04 |
4.期末余额 | 903,186,917.71 | 40,521,889.05 | 943,708,806.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76,399,670.96 | 39,555,246.25 | 1,815,954,917.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16,824.31 | 18,016,824.31 | |
(1)本年计提 | 18,016,824.31 | 18,016,824.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94,822.53 | 105,415.83 | 2,900,238.36 |
(1)出售 | 1,090,659.51 | 1,090,659.51 | |
(2)债务重组转出 | 1,704,163.02 | 105,415.83 | 1,809,578.85 |
4.期末余额 | 1,791,621,672.74 | 39,449,830.42 | 1,831,071,503.1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15,932,766.90 | 124,935,900.08 | 2,740,868,666.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03,772,221.22 | 103,448,363.63 | 2,807,220,584.85 |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中药城酒店 | 180,581,089.54 | 暂未竣工验收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区出租商铺 | 60,504,005.72 | 所在土地受限,暂无法办理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厂房 | 34,469,569.92 | 消防工程已初验完毕,根据验收意见整改中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液体制剂车间1 | 16,293,295.89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液体制剂车间2 | 16,293,295.89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一期B区 | 11,306,256.06 |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专用制剂车间1 | 9,986,213.61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专用制剂车间2 | 9,986,213.61 | 暂未办理竣工决算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出租宿舍 | 8,732,040.28 | 土地用途变更,正在办理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出租餐厅 | 3,289,580.57 | 土地用途变更,正在办理 |
合计 | 351,441,561.09 |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青海中药城房产 | 187,364,314.23 | 169,347,489.92 | 18,016,824.31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房屋中介了解、市场信息调查 |
合计 | 187,364,314.23 | 169,347,489.92 | 18,016,824.31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207,783,399.71 | 3,446,204,102.7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207,783,399.71 | 3,446,204,102.7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77,842,550.65 | 1,062,517,174.35 | 81,684,730.87 | 352,711,239.78 | 8,774,755,695.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32,909.67 | 42,861,220.03 | 1,049,630.82 | 4,558,501.83 | 50,002,262.35 |
(1)外购固定资产 | 1,137,345.79 | 42,230,727.03 | 1,049,630.82 | 4,456,723.18 | 48,874,426.82 |
(2)在建工程转入 | 630,493.00 | 101,778.65 | 732,271.65 | ||
(3)其它 | 395,563.88 | 395,563.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294,931.53 | 79,318,866.13 | 16,449,620.02 | 8,670,700.33 | 294,734,118.01 |
(1)处置或报废 | 190,131,870.63 | 78,438,270.33 | 15,448,620.02 | 8,601,140.33 | 292,619,901.31 |
(2)本年合并范围变动 | 163,060.90 | 880,595.80 | 1,001,000.00 | 69,560.00 | 2,114,216.70 |
4.期末余额 | 7,089,080,528.79 | 1,026,059,528.25 | 66,284,741.67 | 348,599,041.28 | 8,530,023,839.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95,182,400.99 | 480,008,670.05 | 68,026,941.47 | 302,141,883.87 | 2,945,359,896.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474,432.44 | 41,259,131.20 | 2,870,427.84 | 9,603,152.50 | 173,207,143.98 |
(1)本年计提 | 119,474,432.44 | 41,259,131.20 | 2,870,427.84 | 9,603,152.50 | 173,207,143.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06,300.29 | 13,053,014.20 | 14,521,322.52 | 7,552,241.56 | 46,032,878.57 |
(1)处置或报废 | 10,848,171.29 | 12,582,461.17 | 13,722,724.90 | 7,488,417.08 | 44,641,774.44 |
(2)本年合并范围变动 | 58,129.00 | 470,553.03 | 798,597.62 | 63,824.48 | 1,391,104.13 |
4.期末余额 | 2,203,750,533.14 | 508,214,787.05 | 56,376,046.79 | 304,192,794.81 | 3,072,534,161.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48,709,478.46 | 324,066,468.76 | 56,046.09 | 10,359,703.24 | 2,383,191,696.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72,358.15 | 7,565,380.29 | 44,054.54 | 59,744.04 | 10,841,537.02 |
/
(1)计提 | 3,172,358.15 | 7,565,380.29 | 44,054.54 | 59,744.04 | 10,841,537.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340,300.70 | 62,721,206.16 | 23,326.64 | 242,121.58 | 144,326,955.08 |
(1)处置或报废 | 81,336,564.69 | 62,708,867.01 | 23,326.64 | 239,684.06 | 144,308,442.40 |
(2)本年合并范围变动 | 3,736.01 | 12,339.15 | 2,437.52 | 18,512.68 | |
4.期末余额 | 1,970,541,535.91 | 268,910,642.89 | 76,773.99 | 10,177,325.70 | 2,249,706,278.49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14,788,459.74 | 248,934,098.31 | 9,831,920.89 | 34,228,920.77 | 3,207,783,399.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33,950,671.20 | 258,442,035.54 | 13,601,743.31 | 40,209,652.67 | 3,446,204,102.7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271,718,298.30 | 305,771,421.59 | 714,933,046.30 | 251,013,830.41 | |
机器设备 | 99,752,041.23 | 62,199,174.56 | 22,118,067.35 | 15,434,799.32 | |
运输工具 | 1,469,419.54 | 1,283,367.97 | 33,671.43 | 152,380.14 | |
其他设备 | 68,590,941.01 | 59,216,126.59 | 3,269,976.18 | 6,104,838.24 | |
合计 | 1,441,530,700.08 | 428,470,090.71 | 740,354,761.26 | 272,705,848.11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 4,604,410.35 |
合计 | 4,604,410.35 |
(4).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经典配方颗粒重点实验平台施工工程房屋建筑物(配方颗粒车间) | 108,153,694.66 | 正在办理中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食品项目施工工程房屋建筑物 | 79,548,304.33 | 正在办理中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饮片车间 | 32,949,730.43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交易中心 | 22,077,873.70 |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研发楼 | 12,187,391.89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宿舍 | 9,303,938.22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原料库 | 6,537,831.35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成品库 | 6,186,188.42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动力站 | 4,722,159.71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 |
/
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食堂 | 3,059,812.93 | 因缺少实测数据等原因所致,正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完善各项手续办理产权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B区部分商铺 | 2,162,403.96 | 土地查封,暂无法办理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房屋 | 979,293.52 | 开发商原因所致,积极向主管部门维权申诉中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医院管理服务中心及配套后勤保障楼商铺A28-北 | 686,845.55 | 法院查封、无法办证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医院管理服务中心及配套后勤保障楼商铺B1 | 150,808.64 | 法院查封、无法办证 |
合计 | 288,706,277.31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房屋及建筑物 | 177,463,563.93 | 174,291,205.77 | 3,172,358.16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房屋中介了解、市场信息调查 |
机器设备 | 10,261,782.91 | 2,696,402.74 | 7,565,380.17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市场信息调查、网络询价等 |
运输工具 | 56,986.95 | 12,932.41 | 44,054.54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市场信息调查、网络询价等 |
其他设备 | 175,611.58 | 115,867.43 | 59,744.15 | 市场法 | 可比交易案例、修正系数等 | 市场信息调查、网络询价等 |
合计 | 187,957,945.37 | 177,116,408.35 | 10,841,537.02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5,324,324.81 | 210,564,383.8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75,324,324.81 | 210,564,383.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世纪国药饮片二期工程 | 184,875,303.26 | 20,858,343.04 | 164,016,960.22 | 185,549,081.60 | 20,858,343.04 | 164,690,738.56 |
昆仙胶囊项目 | 6,887,933.92 | 6,887,933.92 | 6,811,844.81 | 6,811,844.81 | ||
待安装设备 | 7,996,653.60 | 5,356,942.22 | 2,639,711.38 | 9,531,168.43 | 5,356,942.22 | 4,174,226.21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南区研发基地 | 6,931,100.77 | 6,931,100.77 | 6,931,100.77 | 6,931,100.77 | ||
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 | 150,001,377.44 | 115,913,323.41 | 34,088,054.03 | |||
其他 | 2,346,683.43 | 566,964.14 | 1,779,719.29 | 1,366,484.35 | 566,964.14 | 799,520.21 |
合计 | 209,037,674.98 | 33,713,350.17 | 175,324,324.81 | 360,191,057.40 | 149,626,673.58 | 210,564,383.8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世纪国药饮片车间二期工程 | 250,000,000.00 | 185,549,081.60 | 673,778.34 | 184,875,303.26 | 73.95 | 未完工 | 自筹资金 | |||||
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 | 173,727,000.00 | 150,001,377.44 | 265,043.12 | 150,266,420.56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423,727,000.00 | 335,550,459.04 | 265,043.12 | 150,940,198.90 | 184,875,303.26 | / | / | / | / |
【注1】世纪国药饮片车间二期工程本期工程分项工程调整造价67.37万元;
/
【注2】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本期处置,在建工程余额同步结转。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 | 115,913,323.41 | 115,913,323.41 | |||
世纪国药饮片二期工程 | 20,858,343.04 | 20,858,343.04 |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南区研发基地 | 6,931,100.77 | 6,931,100.77 | |||
待安装设备 | 5,356,942.22 | 5,356,942.22 | |||
其他 | 566,964.14 | 566,964.14 | |||
合计 | 149,626,673.58 | 115,913,323.41 | 33,713,350.17 | / |
【注】如前述,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一期)本期处置,相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期转销。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林业 | 合计 |
薪炭林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1,308.00 | 891,308.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891,308.00 | 891,308.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9,348.54 | 169,348.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674.28 | 84,674.28 |
(1)计提 | 84,674.28 | 84,674.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54,022.82 | 254,022.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879.25 | 257,879.25 |
(1)计提 | 257,879.25 | 257,879.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57,879.25 | 257,879.2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9,405.93 | 379,405.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1,959.46 | 721,959.46 |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薪炭林 | 634,633.25 | 376,754.00 | 257,879.25 | 市场法 | 蓄积量 | 林分蓄积量生长模型 |
合计 | 634,633.25 | 376,754.00 | 257,879.25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资产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11,983.11 | 331,788,289.64 | 33,126.33 | 752,485.70 | 340,285,884.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83,071.26 | 555,578.65 | 26,038,649.91 | ||
(1)第三方租入 | 25,483,071.26 | 555,578.65 | 26,038,649.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046,726.60 | 63,492.77 | 117,110,219.37 | ||
(1)租赁到期减少 | 1,509,185.54 | 63,492.77 | 1,572,678.31 | ||
(2)本期退租或租赁条件改变 | 115,537,541.06 | 115,537,541.06 | |||
4.期末余额 | 7,711,983.11 | 240,224,634.30 | 33,126.33 | 1,244,571.58 | 249,214,315.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16,053.06 | 119,572,859.45 | 9,201.80 | 343,743.20 | 122,741,857.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03,675.39 | 48,355,608.18 | 11,042.16 | 372,937.73 | 52,843,263.46 |
(1)计提 | 4,103,675.39 | 48,355,608.18 | 11,042.16 | 372,937.73 | 52,843,263.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367,283.88 | 63,492.77 | 42,430,776.65 | ||
(1)处置 | |||||
(1)租赁到期减少 | 1,509,185.54 | 63,492.77 | 1,572,678.31 | ||
(2)本期退租或租赁条件改变 | 40,858,098.34 | 40,858,098.34 | |||
4.期末余额 | 6,919,728.45 | 125,561,183.75 | 20,243.96 | 653,188.16 | 133,154,344.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2,254.66 | 114,663,450.55 | 12,882.37 | 591,383.42 | 116,059,971.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95,930.05 | 212,215,430.19 | 23,924.53 | 408,742.50 | 217,544,027.2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应用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63,572,607.18 | 16,247,602.00 | 4,339.62 | 101,181,770.66 | 50,000.00 | 981,056,319.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37.62 | 1,637,578.16 | 1,643,815.78 | |||
(1)购置 | 6,237.62 | 1,637,578.16 | 1,643,815.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914,032.92 | 75,914,032.92 | ||||
(1)处置 | 14,862,082.69 | 14,862,082.69 | ||||
(2)合并范围变化 | 30,961,800.00 | 30,961,800.00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0,090,150.23 | 30,090,150.23 | ||||
4.期末余额 | 787,658,574.26 | 16,247,602.00 | 10,577.24 | 102,819,348.82 | 50,000.00 | 906,786,102.3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8,459,147.83 | 13,815,928.26 | 4,056.51 | 85,118,535.05 | 11,250.09 | 317,408,917.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72,272.02 | 148,629.36 | 543.01 | 5,412,288.10 | 5,000.04 | 19,938,732.53 |
(1)计提 | 14,372,272.02 | 148,629.36 | 543.01 | 5,412,288.10 | 5,000.04 | 19,938,732.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52,263.81 | 12,652,263.81 | ||||
(1)处置 | 2,438,114.65 | 2,438,114.65 | ||||
(2)合并范围变化 | 4,644,269.99 | 4,644,269.99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569,879.17 | 5,569,879.17 | ||||
4.期末余额 | 220,179,156.04 | 13,964,557.62 | 4,599.52 | 90,530,823.15 | 16,250.13 | 324,695,386.4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0,824,092.81 | 1,800,000.00 | 172,624,092.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0,824,092.81 | 1,800,000.00 | 172,624,092.8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6,655,325.41 | 483,044.38 | 5,977.72 | 12,288,525.67 | 33,749.87 | 409,466,623.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4,289,366.54 | 631,673.74 | 283.11 | 16,063,235.61 | 38,749.91 | 491,023,308.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基地2#地块 | 7,407,044.20 | 改变用途,正在办理中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东区土地 | 3,774,693.55 | 已组织质检站进行工程消防验收,待后申请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证 |
合计 | 11,181,737.75 |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83,759,178.66 | 83,759,178.66 |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9,441,145.61 | 69,441,145.61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43,698,949.24 | 43,698,949.24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36,909,405.61 | 36,909,405.61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11,993,074.85 | 11,993,074.85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10,574,310.23 | 10,574,310.23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6,649,277.79 | 6,649,277.79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5,604,781.50 | 5,604,781.50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3,987,247.87 | 3,987,247.87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3,343,797.03 | 3,343,797.03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2,920,951.14 | 2,920,951.14 |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588,219.52 | 588,219.52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9,944.92 | 59,944.92 | |
合计 | 279,530,283.97 | 279,530,283.97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83,759,178.66 | 83,759,178.66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43,698,949.24 | 43,698,949.24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11,993,074.85 | 11,993,074.85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10,574,310.23 | 10,574,310.23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6,649,277.79 | 6,649,277.79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5,604,781.50 | 5,604,781.50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3,987,247.87 | 3,987,247.87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3,343,797.03 | 3,343,797.03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2,920,951.14 | 2,920,951.14 |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588,219.52 | 588,219.52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9,944.92 | 59,944.92 | ||||
合计 | 173,179,732.75 | 173,179,732.75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 | 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 | 能够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根据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划分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05,130,945.95 | 895,065,875.83 | 市场法 | 价值比率为3.81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
合计 | 805,130,945.95 | 895,065,875.83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46,633,599.29 | 48,121,000.00 | 2025-2029年(后续为稳定期) | 增长率2025-2029年分别为9.21%、0%、0%、0%、0%;毛利率为6.60%;税前折现率为8.94%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增长率为0%;毛利率为6.60%;税前折现率为8.94% |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经营规划、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关键参数 | |
合计 | 46,633,599.29 | 48,121,0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65,945,085.52 | 21,387,200.82 | 33,152,531.51 | 54,179,754.83 |
其他 | 521,360.44 | 612,706.89 | 262,911.55 | 871,155.78 |
合计 | 66,466,445.96 | 21,999,907.71 | 33,415,443.06 | 55,050,910.61 |
其他说明:
无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5,377,732.21 | 41,094,479.28 | 169,685,797.93 | 42,200,503.5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164,857.31 | 3,041,214.35 | 18,091,927.10 | 3,771,242.06 |
可抵扣亏损 | 54,852.06 | 13,713.01 | ||
预计未决诉讼负债 | 3,374,655.01 | 843,663.75 | 912,800.00 | 228,200.00 |
销售提成 | 330,314.95 | 82,578.74 | 724,515.54 | 181,128.90 |
租赁负债 | 123,298,904.75 | 29,299,998.13 | 228,877,018.41 | 55,089,849.64 |
合计 | 304,546,464.23 | 74,361,934.25 | 418,346,911.04 | 101,484,637.1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116,059,971.00 | 26,849,311.85 | 217,544,027.27 | 51,682,876.52 |
合计 | 116,059,971.00 | 26,849,311.85 | 217,544,027.27 | 51,682,876.5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713,203,560.85 | 8,489,877,390.50 |
可抵扣亏损 | 3,852,093,354.79 | 3,464,598,088.03 |
合计 | 12,565,296,915.64 | 11,954,475,478.5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52,641,140.84 | ||
2025年 | 377,823,014.71 | 423,474,317.43 | |
2026年 | 686,299,403.91 | 724,320,120.38 | |
2027年 | 1,201,919,630.59 | 1,233,571,166.73 | |
2028年 | 722,545,276.00 | 730,591,342.65 | |
2029年及以后 | 863,506,029.58 |
/
合计 | 3,852,093,354.79 | 3,464,598,088.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5,220,823.78 | 5,220,823.78 | 16,106,488.57 | 16,106,488.57 | ||
预付设备款 | 11,506,381.86 | 8,762,141.58 | 2,744,240.28 | 13,356,234.46 | 8,762,141.58 | 4,594,092.88 |
公益性生物资产 | 25,472.03 | 25,472.03 | 25,472.03 | 25,472.03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834,504.06 | 2,834,504.06 | 1,170,471.36 | 1,170,471.36 | ||
合计 | 19,587,181.73 | 8,762,141.58 | 10,825,040.15 | 30,658,666.42 | 8,762,141.58 | 21,896,524.84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历史年度融资需求致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项目 | 类别 | 抵押期限 | 年末账面价值 | 贷款金额 | 抵押权人 |
粤房地权证普交集字第00216号-第00220号 | 固定资产 | 至债权债务之诉讼 | 1,441,731.52 | 780,000,000.00 |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榕东 |
项目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4,052,220.31 | 74,052,220.31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1,230,441.35 | 51,230,441.35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5,228,357.13 | 25,228,357.13 | 其他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24,889,927.67 | 24,889,927.67 | 其他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货币资金 | 32,241,351.61 | 32,241,351.61 | 冻结 | 法院冻结资金 | 19,458,498.24 | 19,458,498.24 | 冻结 | 法院冻结资金 |
货币资金 | 2,821,768.18 | 2,821,768.18 | 其他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3,085,009.58 | 3,085,009.58 | 其他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311,054.70 | 311,054.70 | 其他 | 在途货币资金 | 1,562,420.44 | 1,562,420.44 | 其他 | 在途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104,599.92 | 104,599.92 | 冻结 | 久悬户冻结资金 | 388,368.40 | 388,368.40 | 冻结 | 久悬户冻结资金 |
货币资金 | 102,379.36 | 102,379.36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 | 105,662.31 | 105,662.31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 |
存货 | 832,607,787.73 | 660,050,456.25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728,245,809.88 | 562,310,415.52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固定资产 | 605,497,507.28 | 349,762,237.91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616,130,108.45 | 364,992,632.29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无形资产 | 361,921,709.92 | 21,433,672.85 | 抵押 | 抵押 | 56,011,860.15 | 47,485,269.05 | 抵押 | 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702,754,622.61 | 862,552,946.08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1,729,186,147.57 | 898,517,567.77 | 抵押 | 抵押、法院查封 |
合计 | 3,637,643,358.75 | 2,028,661,044.30 | / | / | 3,230,294,254.04 | 1,974,026,212.62 | / | / |
/
项目 | 类别 | 抵押期限 | 年末账面价值 | 贷款金额 | 抵押权人 |
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75号-第特02276号、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91号 | 无形资产 | 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 16,479,732.35 | 支行(委托人: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普府国用(2014)第特02865号、第特02866号 | 存货 | 2020-1-30至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79,192,762.80 | 190,000,000.00 |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榕东支行(委托人: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748号-第0000793号 | 95,222,127.15 | ||||
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66412号、第0166414号、第0166415号、第0166420号、第0166421号、第0166423号、第0166425号、第0166426号、第0166428号、第0166429号、第0166431号、第0165607号 | 固定资产 | 至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 101,505,162.87 | 43,000,000.00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为新华康美健康智库股份有限公司) |
甘(2019)陇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78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未约定 | 218,283,768.08 | 1,390,000,000.00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皖(2019)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803号 | 固定资产 | 70,248,021.51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1,146,931.02 | ||||
无形资产 | 4,953,940.50 | ||||
亳国用(2012)第01005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5,386,355.00 | |||
房地权证亳字第201409865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5,265,534.05 | |||
皖(2018)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42038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72,408,335.56 | |||
皖2018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041959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5,038,521.95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06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至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 7,746,744.48 | 39,000,000.00 | 广东港丽投资有限公司 |
存货 | 2,687,579.81 | ||||
合计 | 907,007,248.65 |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前述情况外,还因涉及诉讼被法院查封等原因受到限制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项目 | 类别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资产所属企业 |
平安里小区房产 | 存货 | 28,690,360.93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医院管理服务中心及配套后力保障楼商铺A28-北、商铺B1 | 固定资产 | 837,654.19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沪房地金字(2016)第012952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47,178,727.19 | 法院查封 | 上海康峰药业有限公司 |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600073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24,520,271.06 | 法院查封 | 广州康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中心地下室 | 投资性房地产 | 173,392,570.31 | 地上建筑抵押,地下室使用受限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县文峰镇天定高速出口引道西侧房产B11-B20中自用部分 | 固定资产 | 2,162,403.96 | 法院查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县文峰镇天定高速出口引道西侧房产B11-B20中在售部分 | 投资性房地产 | 17,152,186.01 | 法院查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县文峰镇天定高速出口引道西侧房产B11-B20中在售部分 | 存货 | 125,164,440.91 | 法院查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甘(2019)陇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78号 | 投资性房地产 | 43,351,819.71 | 二期B1-B8区房产权证部分抵押,无法单独办理房产证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22,077,873.70 | |||
存货 | 115,657,572.92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13号 | 固定资产 | 151,489,390.16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88号 | 存货 | 12,228,764.88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投资性房地产 | 2,958,457.48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81号 | 存货 | 3,399,209.02 | 工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21号 | 存货 | 2,773,022.80 | 工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投资性房地产 | 2,194,786.88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20号 | 存货 | 10,491,021.36 | 工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投资性房地产 | 13,942,623.04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83号 | 存货 | 19,434,055.13 | 工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36号 | 存货 | 8,385,540.85 | 工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176号 | 存货 | 1,377,356.12 | 工抵房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投资性房地产 | 300,293.76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31号 | 存货 | 30,273,289.42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60号 | 存货 | 19,603,129.61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69号 | 存货 | 20,877,880.77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02号 | 存货 | 26,065,548.86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投资性房地产 | 2,285,020.50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30号 | 存货 | 28,252,446.78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青(2020)生物科技产业园区0000239号 | 存货 | 30,274,346.13 | 法院查封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合计 | 986,792,064.44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贴现票据 | 15,827,647.79 | 26,136,585.09 |
合计 | 15,827,647.79 | 26,136,585.0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052,220.31 | 51,330,441.35 |
合计 | 74,052,220.31 | 51,330,441.3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457,942,644.82 | 1,072,217,356.14 |
1-2年 | 77,223,505.23 | 133,000,311.70 |
2-3年 | 40,900,581.39 | 59,379,833.92 |
3年以上 | 895,568,318.26 | 940,463,924.42 |
合计 | 2,471,635,049.70 | 2,205,061,426.1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为629,860,427.14元,主要为未达结算条件的应付工程款及货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1,260,567.25 | 49,239,412.50 |
1-2年 | 2,096,947.15 | 4,761,407.69 |
2-3年 | 3,709,540.07 | 2,237,755.28 |
3年以上 | 4,250,296.02 | 2,414,142.80 |
合计 | 51,317,350.49 | 58,652,718.2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款 | 63,910,932.44 | 76,695,486.22 |
预收货款 | 43,241,570.14 | 61,492,473.13 |
预提的销售折扣 | 8,339,760.18 | 18,938,012.18 |
预收服务费 | 3,324,603.39 | 2,763,312.79 |
合计 | 118,816,866.15 | 159,889,284.32 |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5,310,561.62 | 661,765,693.80 | 661,589,967.04 | 65,486,288.3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8,185.82 | 53,522,118.18 | 53,423,237.60 | 627,066.40 |
三、辞退福利 | 10,640,782.58 | 3,566,345.99 | 13,736,085.15 | 471,043.42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6,479,530.02 | 718,854,157.97 | 728,749,289.79 | 66,584,398.2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3,959,209.49 | 585,644,411.86 | 587,213,576.46 | 62,390,044.89 |
二、职工福利费 | 261,873.46 | 33,171,857.48 | 31,544,241.93 | 1,889,489.01 |
三、社会保险费 | 343,974.58 | 24,287,671.90 | 24,275,970.57 | 355,675.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3,782.12 | 22,541,195.88 | 22,538,751.16 | 326,226.84 |
工伤保险费 | 20,192.46 | 1,746,476.02 | 1,737,219.41 | 29,449.07 |
四、住房公积金 | 126,055.00 | 12,450,635.73 | 12,399,198.73 | 177,49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19,449.09 | 6,211,116.83 | 6,156,979.35 | 673,586.57 |
合计 | 65,310,561.62 | 661,765,693.80 | 661,589,967.04 | 65,486,288.3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08,070.57 | 51,008,129.76 | 50,907,793.37 | 608,406.96 |
2、失业保险费 | 20,115.25 | 1,798,768.26 | 1,800,224.07 | 18,659.44 |
3、企业年金缴费 | 715,220.16 | 715,220.16 | ||
合计 | 528,185.82 | 53,522,118.18 | 53,423,237.60 | 627,066.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辞退福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使用金额 | 年末应付金额 |
辞退福利 | 13,736,085.15 | 471,043.42 |
合计 | 13,736,085.15 | 471,043.42 |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增值税 | 344,969,751.89 | 508,773,138.93 |
企业所得税 | 27,695,888.21 | 24,736,448.63 |
房产税 | 17,056,934.41 | 12,955,597.39 |
增值税 | 13,437,183.69 | 9,843,008.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74,308.31 | 6,160,382.94 |
教育费附加 | 2,688,706.59 | 2,642,518.49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980,698.79 | 2,208,897.1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92,085.63 | 1,761,677.53 |
土地使用税 | 1,178,052.53 | 1,319,208.82 |
印花税 | 896,682.75 | 828,662.12 |
其他 | 68,041.48 | 69,927.26 |
合计 | 418,038,334.28 | 571,299,467.82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336,199,354.59 | 1,404,578,328.31 |
合计 | 1,338,449,354.59 | 1,404,578,328.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 | 2,250,000.00 | |
合计 | 2,25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第三方往来款 | 899,682,197.25 | 263,765,342.99 |
应付诉讼款及逾期利息 | 148,772,506.72 | 156,733,073.63 |
关联方往来款 | 67,633,498.71 | 690,941,790.93 |
保证金及押金 | 62,924,488.10 | 63,448,784.29 |
服务费 | 35,417,690.89 | 58,596,672.14 |
工程及设备款 | 49,989,085.79 | 46,448,834.72 |
预提费用 | 30,055,725.90 | 37,544,498.21 |
应付代垫款 | 12,983,654.51 | 18,650,641.07 |
课题经费 | 10,535,701.99 | 10,535,701.99 |
代扣代缴费用 | 2,660,411.45 | 21,699,986.18 |
股权转让款 | 2,545,745.99 | 2,545,745.99 |
代收款项 | 2,055,472.45 | 11,806,163.01 |
其他 | 10,943,174.84 | 21,861,093.16 |
合计 | 1,336,199,354.59 | 1,404,578,328.3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为1,036,269,395.04元,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系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347,177.78 | 40,713,994.96 |
合计 | 28,347,177.78 | 40,713,994.96 |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务重组及诉讼款 | 615,056,891.66 | 810,900,294.88 |
应付担保款 | 609,162,827.85 | 609,162,827.85 |
待转销销项税额 | 86,279,672.13 | 85,879,305.45 |
合计 | 1,310,499,391.64 | 1,505,942,428.18 |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40,733,596.47 | 269,829,411.3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434,691.72 | 40,952,392.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347,177.78 | 40,713,994.96 |
合计 | 94,951,726.97 | 188,163,023.45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7,791,813.26 | 241,314,842.70 | |
合计 | 17,791,813.26 | 241,314,842.7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18,682,597.76 | 62,903,344.73 | 555,779,253.03 | ||
合计 | 618,682,597.76 | 62,903,344.73 | 555,779,253.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递延收益发生额具体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十节十一、政府补助。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863,866,690.00 | 13,863,866,690.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777,890,509.57 | 18,777,890,509.57 | ||
其他资本公积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18,782,890,509.57 | 18,782,890,509.57 |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343,597,500.00 | 343,597,500.00 | ||
预留偿债备用股份 | 881,420,140.40 | 11,797,505.80 | 129,870,616.70 | 763,347,029.50 |
合计 | 1,225,017,640.40 | 11,797,505.80 | 129,870,616.70 | 1,106,944,529.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库存股“预留偿债备用股份”本期变动主要系个别债权人按重整方案领受了管理人提存的偿债资源以及依据法院二审判决结果调整有关涉诉案件涉及的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等因素影响所致。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2,094.17 | -160,508.16 | -160,508.16 | -8,413.9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2,094.17 | -160,508.16 | -160,508.16 | -8,413.99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2,146.54 | -3,777.64 | -3,777.64 | -255,924.1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2,146.54 | -3,777.64 | -3,777.64 | -255,924.1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0,052.37 | -164,285.80 | -164,285.80 | -264,338.1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78,328.74 | 396,209.78 | 233,234.32 | 1,441,304.20 |
合计
合计 | 1,278,328.74 | 396,209.78 | 233,234.32 | 1,441,304.2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康美医院参照公立医院标准,按照财政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子公司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为交通运输企业,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1,525,575,798.27 | 1,525,575,798.2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900,934,638.21 | -26,003,455,869.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900,934,638.21 | -26,003,455,869.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73,662.73 | 102,521,231.1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892,360,975.48 | -25,900,934,638.2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150,784,035.13 | 4,400,652,243.30 | 4,826,713,659.58 | 4,020,583,820.48 |
其他业务 | 38,353,164.52 | 21,496,014.24 | 47,302,483.44 | 21,575,591.87 |
合计 | 5,189,137,199.65 | 4,422,148,257.54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518,913.72 | 487,401.6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845.24 | 5,159.4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74% | / | 1.06%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845.24 | 出租房屋资产、销售材料、服务收入、保理收入等 | 5,159.45 | 出租房屋资产、销售材料、服务收入、保理收入等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845.24 | 5,159.45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15,068.48 | 482,242.16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公司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医药工业和商业 | 4,241,106,800.89 | 3,729,806,622.44 | 4,241,106,800.89 | 3,729,806,622.44 |
保健食品及食品 | 437,480,472.16 | 366,148,564.96 | 437,480,472.16 | 366,148,564.96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510,549,926.60 | 326,193,070.14 | 510,549,926.60 | 326,193,070.14 |
合计 | 5,189,137,199.65 | 4,422,148,257.54 | 5,189,137,199.65 | 4,422,148,257.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45,553,530.21 | 55,035,147.29 |
土地使用税 | 12,381,563.11 | 12,150,710.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55,504.05 | 5,367,058.81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66,130.05 | 3,825,795.24 |
印花税 | 3,402,635.39 | 2,916,435.51 |
土地增值税 | 346,344.12 | -354,003,055.03 |
其他 | 578,558.73 | 525,692.80 |
合计 | 67,684,265.66 | -274,182,215.34 |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及福利 | 255,165,819.42 | 254,938,391.57 |
销售推广服务费 | 44,938,735.76 | 180,370,177.19 |
折旧及摊销 | 42,135,051.88 | 41,711,452.67 |
水电费 | 22,452,478.86 | 19,871,023.15 |
办公费 | 20,076,154.29 | 16,159,306.77 |
业务招待费 | 8,199,202.02 | 8,862,198.73 |
物业管理费 | 6,567,174.53 | 6,998,049.95 |
租赁费 | 5,133,653.54 | 5,603,981.63 |
广告宣传费 | 3,877,595.75 | 7,547,975.94 |
差旅费 | 2,943,829.10 | 3,184,087.27 |
其他 | 5,506,542.21 | 6,535,466.47 |
合计 | 416,996,237.36 | 551,782,111.34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232,450,551.35 | 134,549,459.32 |
折旧及摊销 | 182,888,253.59 | 179,273,104.79 |
办公费 | 36,722,247.82 | 40,004,746.73 |
物业管理费 | 21,413,134.74 | 16,136,636.44 |
水电费 | 20,036,238.10 | 25,716,124.42 |
咨询费 | 9,678,902.02 | 30,515,663.59 |
业务招待费 | 7,675,621.07 | 9,802,945.98 |
广告宣传费 | 6,443,923.09 | 5,266,916.02 |
租赁费 | 5,656,002.92 | 6,606,137.19 |
差旅费 | 5,033,624.71 | 6,354,392.47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372,357.37 | 3,322,887.35 |
其他 | 13,415,131.49 | 44,573,879.97 |
合计 | 542,785,988.27 | 502,122,894.27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4,473,688.86 | 18,610,516.23 |
直接投入费用 | 15,780,316.50 | 13,059,521.35 |
折旧费用 | 8,903,348.69 | 11,074,130.78 |
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 1,730,943.40 | 2,037,735.85 |
其他 | 568,148.25 | 835,784.25 |
合计 | 51,456,445.70 | 45,617,688.46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1,387,136.02 | 56,154,221.88 |
减:利息收入 | 17,227,545.66 | 30,743,722.44 |
手续费及其他 | 1,022,975.86 | 1,707,993.54 |
合计 | 5,182,566.22 | 27,118,492.9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297,924,984.63 | -4,339,506.5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5,954,842.22 | 37,896,903.6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699,646.27 | 4,370,727.61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636,563.70 | 408,557.87 |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 332,020.34 | 311,797.82 |
合计 | 337,548,057.16 | 38,648,480.38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十节十一、政府补助。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751,789.25 | 16,107,446.80 |
债务重组收益 | 63,932,848.53 | 28,326,242.98 |
合计 | 59,181,059.28 | 44,433,689.7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38.54 | -34,507.04 |
其中: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38.54 | -34,507.04 |
合计 | -1,838.54 | -34,507.04 |
其他说明:
无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452,021.46 | 185,480,404.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761,779.70 | -36,309,360.94 |
其他 | 2,560,225.43 | 52,993,985.83 |
合计 | -1,130,016.33 | 202,165,029.4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3,623,803.45 | -103,001,260.6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18,016,824.31 | -42,823,916.28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0,841,537.02 | -50,687,492.60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038,894.16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257,879.25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42,740,044.03 | -197,551,563.6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 22,129,975.44 | 19,607,384.25 |
在建工程处置收益 | 17,340,969.79 | |
合计 | 39,470,945.23 | 19,607,384.25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
/
益的金额 | |||
预计负债变动影响 | 42,357,507.01 | 37,922,335.56 | 42,357,507.01 |
赔偿收入及无需支付的款项 | 35,272,927.00 | 9,532,038.79 | 35,272,927.00 |
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454,915.28 | 334,477.20 | 454,915.28 |
违约金收入 | 323,844.45 | 313,535.67 | 323,844.45 |
其他 | 586,172.40 | 9,779,896.41 | 586,172.40 |
合计 | 78,995,366.14 | 57,882,283.63 | 78,995,366.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诉讼相关支出 | 8,657,264.17 | 12,117,426.44 | 8,657,264.17 |
赞助、罚款等支出 | 5,826,710.27 | 13,461,031.46 | 5,826,710.27 |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806,758.71 | 5,472,228.19 | 2,806,758.71 |
违约、赔偿金支出 | 1,041,881.71 | 1,258,052.97 | 1,041,881.71 |
对外捐赠 | 293,625.80 | 433,183.12 | 293,625.80 |
其他 | 930,287.27 | 1,440,023.47 | 930,287.27 |
合计 | 19,556,527.93 | 34,181,945.65 | 19,556,527.93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279,102.92 | 15,229,307.5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89,138.24 | -8,429,629.61 |
合计 | 22,568,241.16 | 6,799,677.9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4,650,439.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662,609.9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64,449.5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50,787.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 | -10,403,848.06 |
/
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0,019,803.13 |
其他 | -16,696,661.94 |
所得税费用 | 22,568,241.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20,709,381.81 | 83,697,966.84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20,177,001.68 | 7,213,305.42 |
利息收入 | 9,999,136.30 | 17,793,963.85 |
补贴收入 | 2,699,646.27 | 13,333,516.49 |
其他 | 30,588,854.95 | 21,038,605.52 |
合计 | 84,174,021.01 | 143,077,358.1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240,011,832.99 | 409,848,506.18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28,877,913.55 | 4,574,724.08 |
支付往来款 | 15,869,202.19 | 147,852,075.02 |
新增受限资金 | 11,319,624.26 | |
手续费及其他 | 28,353,968.46 | 12,326,973.24 |
合计 | 324,432,541.45 | 574,602,278.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转让长期资产的订金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承兑汇票贴现 | 130,841,036.22 | 12,918,304.85 |
其他 | 100,000,000.00 | 59,682,543.46 |
合计 | 230,841,036.22 | 72,600,848.3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本期收到管理人转回营运资金100,000,000.00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额 | 51,855,226.83 | 58,576,796.44 |
偿还债券、限制性股票本金及利息 | 2,506,755.34 | 14,129,774.94 |
其他 | 2,059,166.68 | 120,739,302.19 |
合计 | 56,421,148.85 | 193,445,873.5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本期结算时直接从保证金账户划扣资金,公司在存出票据保证金时即指定为相应现金流项目。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6,136,585.09 | 130,941,036.22 | 558,476.69 | 100,273.89 | 141,708,176.32 | 15,827,647.79 |
其他流动负债 | 805,833,312.69 | 2,506,755.34 | 362,386,761.93 | 440,939,795.42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9,829,411.36 | 25,483,071.26 | 51,855,226.83 | 102,723,659.32 | 140,733,596.47 | |
合计 | 1,101,799,309.14 | 130,941,036.22 | 26,041,547.95 | 54,462,256.06 | 606,818,597.57 | 597,501,039.68 |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
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082,198.72 | 103,566,932.1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2,740,044.03 | 197,551,563.65 |
信用减值损失 | 1,130,016.33 | -202,165,029.4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7,204,448.74 | 270,800,432.8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2,843,263.46 | 54,854,532.46 |
无形资产摊销 | 19,938,732.53 | 20,521,026.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415,443.06 | 22,490,240.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470,945.23 | -19,607,384.2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1,843.43 | 5,423,541.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38.54 | 34,507.0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387,136.02 | 56,154,221.8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181,059.28 | -44,433,689.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122,702.91 | -4,629,094.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833,564.67 | -3,800,534.8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319,833.10 | -93,009,943.6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2,639,019.38 | 215,145,106.0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7,406,003.41 | -896,418,179.6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632,757.30 | -317,521,751.66 |
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42,979,871.77 | 955,886,359.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55,886,359.64 | 1,431,892,310.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906,487.87 | -476,005,950.9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9,800,000.00 |
其中: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500,000.00 |
其中:北京京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7,3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42,979,871.77 | 955,886,359.64 |
其中:库存现金 | 251,070.54 | 195,532.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33,749,530.13 | 950,049,760.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979,271.10 | 5,641,065.8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2,979,871.77 | 955,886,359.6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74,052,220.31 | 51,230,441.3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5,228,357.13 | 24,889,927.67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货币资金 | 32,241,351.61 | 19,458,498.24 | 法院冻结资金 |
货币资金 | 2,821,768.18 | 3,085,009.58 | 第三方账户开户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311,054.70 | 1,562,420.44 | 在途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104,599.92 | 388,368.40 | 久悬户冻结资金 |
货币资金 | 102,379.36 | 105,662.31 | 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134,861,731.21 | 100,720,327.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97,158.10 |
其中:美元 | 1,127.51 | 7.1884 | 8,104.99 |
港币 | 31,582.50 | 0.9260 | 29,245.40 |
加拿大元 | 11,843.58 | 5.0498 | 59,807.71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2)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加拿大,记账本位币为加拿大元。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10,789,656.46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无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1,855,226.8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2,470,696.58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4,473,688.86 | 18,610,516.23 |
直接投入费用 | 15,780,316.50 | 13,059,521.35 |
折旧费用 | 8,903,348.69 | 11,074,130.78 |
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 1,730,943.40 | 2,037,735.85 |
其他 | 568,148.25 | 835,784.25 |
合计 | 51,456,445.70 | 45,617,688.4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1,456,445.70 | 45,617,688.4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8日 | 12,504,366.40 | 100.00 | 转让 | 协议转让、工商变更 | -4,751,761.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并由公司承担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的部分债务749.56万元。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的交易或事项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27日成立非全资子公司广东横琴康华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智慧药房(珠海)有限公司。
(2)本期注销子公司的交易或事项2024年3月29日,子公司江门市康澳药房有限公司完成注销。2024年10月17日,子公司康美智慧药房连锁(贵州)有限公司完成注销。2024年12月26日,子公司梅河口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完成注销。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普宁 | 50,000.00 | 广东 | 中药材市场开发 | 100 | 设立 | |
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 | 50,000.00 | 广东 | 投资管理服务 | 100 | 设立 | |
广州康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0 | 广东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广州康美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医疗服务 | 100 | 设立 | |
广州康美万博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广州 | 200.00 | 广东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0 | 设立 | |
四川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 | 四川 | 零售和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普宁 | 10,000.00 | 广东 | 信息技术通讯 | 100 | 设立 | |
康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商业保理相关资讯服务 | 100 | 设立 | |
新康美健康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普宁 | 1,000.00 | 广东 | 药物、零售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房(广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江门 | 5,000.00 | 广东 | 批发 | 80 | 购买取得 | |
江门市康美药房有限公司 | 江门 | 3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80 | 设立 | |
江门市康澳贸易有限公司 | 江门 | 50.00 | 广东 | 零售业 | 80 | 设立 | |
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 | 上海 | 中药饮片 | 100 | 购买取得 | |
上海德大堂药店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0 | 上海 | 药店 | 100 | 设立 | |
上海康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0.00 | 上海 | 医疗器械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0 | 广东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智慧药房连锁(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1,000.00 | 广东 | 医药及医疗器械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亳州 | 36,046.18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中药城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集安 | 35,000.00 | 吉林 | 中药饮片 | 100 | 设立 | |
吉林新开河食品有限公司 | 集安 | 2,513.00 | 吉林 | 食品加工 | 100 | 设立 | |
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集安 | 16,120.00 | 吉林 | 种植业 | 90 | 购买取得 | |
通化康美大地参业有限公司 | 通化 | 2,100.00 | 吉林 | 种植业 | 90 | 设立 | |
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10,000.00 | 广东 | 供应链管理及咨询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 | 普宁 | 1,000.00 | 广东 | 货物运输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0 | 安徽 | 供应链管理及咨询 | 100 | 设立 | |
康美甘肃药业有限公司 | 定西 | 500.00 | 甘肃 | 供应链管理及咨询 | 100 | 设立 |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 | 10,000.00 | 四川 | 医药批发、贸易 | 100 | 设立 | |
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0 | 四川 | 中药饮片 | 100 | 设立 | |
康美(北京)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0 | 北京 | 医药产品开发 | 100 | 设立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6,500.00 | 上海 | 食品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上海盛像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2,500.00 | 上海 | 食品贸易 | 80 | 设立 | |
康美中药城(玉林)有限公司 | 玉林 | 5,000.00 | 广西 | 房地产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中药材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业(昆明)种质资源有限公司 | 昆明 | 5,000.00 | 云南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 100 | 设立 |
/
务业 |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陇西 | 5,000.00 | 甘肃 | 中药材市场开发与管理 | 100 | 设立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西宁 | 5,000.00 | 青海 | 房地产开发 | 100 | 设立 | |
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有限公司 | 玉林 | 3,000.00 | 广西 | 中药饮片 | 100 | 设立 |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阆中 | 3,000.00 | 四川 | 制药 | 100 | 购买取得 |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 | 3,000.00 | 北京 | 中药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2,500.00 | 上海 | 食品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杭州康像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 | 3,000.00 | 杭州 | 食品贸易 | 100 | 设立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重庆 | 2,000.00 | 重庆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阆中 | 2,000.00 | 四川 | 制药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3,800.00 | 广东 | 电子商务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云药房有限公司 | 揭阳 | 5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智慧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 昆明 | 1,000.00 | 云南 | 医药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亳州康美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亳州 | 5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青海康美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宁 | 500.00 | 青海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宁 | 100.00 | 青海 | 物业管理 | 51 | 设立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亳州 | 10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设立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亳州 | 800.00 | 安徽 | 中药饮片 | 100 | 购买取得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 | 亳州 | 5,000.00 | 安徽 | 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 | 亳州 | 450.00 | 安徽 | 中药城专业市场板块 | 100 | 分立 | |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 | 5,000.00 | 广东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95 | 设立 | |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健康产品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支付有限公司 | 普宁 | 3,000.00 | 广东 | 电子商务 | 100 | 设立 | |
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医药产品开发 | 100 | 设立 | |
康美(普宁)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普宁 | 800.00 | 广东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广州 | 5,000.00 | 广东 | 药物、零售 | 100 | 购买取得 | |
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5,000.00 | 广东 | 批发、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揭阳)医药有限公司 | 普宁 | 1,000.00 | 广东 | 医药贸易 | 100 | 购买取得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湛江 | 1,003.00 | 广东 | 医药贸易 | 80 | 购买取得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韶关 | 1,000.00 | 广东 | 医药、医疗器械贸易 | 70 | 购买取得 | |
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揭阳 | 5,000.00 | 广东 | 种植业 | 51 | 设立 | |
康美(广东)中药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普宁 | 5,000.00 | 广东 | 中药材交易服务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币15,000.00 | 香港 | 医药贸易 | 100 | 设立 | |
康美(多伦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多伦多 | CAD100.00 | 加拿大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药物创新合资公司 | 多伦多 | 0.00 | 加拿大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 | 设立 |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宁 | 83,400.00 | 广东 | 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康美医院 | 普宁 | 3,000.00 | 广东 | 医疗服务 | 100 | 转让 |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东 | 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广东横琴康华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珠海 | 50.00 | 广东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48.45 | 设立 | |
康美智慧药房(珠海)有限公司 | 珠海 | 100.00 | 广东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100 | 设立 |
/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新康美健康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康美智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更名为新康美健康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康美(普宁)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康美(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更名为康美(普宁)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3】本公司之子公司康美(揭阳)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康美(怀集)医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更名为康美(揭阳)医药有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20.00% | 268.95 | 300.00 | 2,535.8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46,851.86 | 1,344.73 | 1,344.73 | -10,758.48 | 46,543.81 | 1,527.04 | 1,527.04 | 701.37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39,291.85 | 1,780.62 | 41,072.47 | 27,380.23 | 1,013.04 | 28,393.27 | 41,458.11 | 2,207.39 | 43,665.50 | 29,500.20 | 1,330.83 | 30,831.03 |
/
十一、政府补助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华佗中药城项目扶持资金 | 180,400,704.63 | 7,185,817.20 | 173,214,887.43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 | 30,194,742.85 | 4,286,818.08 | 25,907,924.77 | 与资产相关 | |||
甘肃陇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博览中心补助款 | 91,990,465.21 | 3,100,802.19 | 88,889,663.02 | 与资产相关 | |||
西洋参等20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项目 | 8,630,769.04 | 3,046,153.92 | 5,584,615.12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惠来)南药产业园 | 26,215,834.84 | 2,920,007.16 | 23,295,827.68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64,679,102.90 | 1,729,069.81 | 62,950,033.09 | 与资产相关 | |||
药品城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扶持资金 | 38,933,333.45 | 1,599,999.96 | 37,333,333.49 | 与资产相关 | |||
支持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补贴 | 1,178,571.48 | 1,178,571.48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三七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补贴 | 2,000,000.12 | 999,999.96 | 1,000,000.16 | 与资产相关 |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补贴 | 2,321,454.60 | 872,181.84 | 1,449,272.76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中药全产业链的协同制造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1,463,044.75 | 761,914.92 | 701,129.83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26,812,290.58 | 717,964.64 | 26,094,325.94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678,571.29 | 678,571.29 | 与资产相关 | ||||
梅河口肥业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投资补助 | 27,126,971.43 | 623,608.56 | -26,503,362.87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配方颗粒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补贴 | 2,401,594.25 | 594,434.76 | 1,807,159.49 | 与资产相关 | |||
电子商务医药信息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扶持资金 | 1,143,030.35 | 571,515.12 | 571,515.23 | 与资产相关 | |||
智慧药房及配送服务建设项目财政补贴 | 2,222,221.95 | 555,555.56 | 1,666,666.39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经典配方颗粒重点实验平台及中药材全生命周期追溯信息服务平 | 3,681,968.93 | 524,952.24 | 3,157,016.69 | 与资产相关 |
/
台项目补助 | ||||||
优质特色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补贴 | 1,208,333.21 | 500,000.04 | 708,333.17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CPS构建的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剂智能制造项目 | 1,294,198.78 | 443,725.32 | 850,473.46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医院专科能力建设资金 | 900,000.00 | 4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经信委工业发展资金优质特色小包装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款 | 1,755,952.88 | 357,142.80 | 1,398,810.08 | 与资产相关 | ||
康美药业中央研究院补贴 | 438,259.27 | 328,694.40 | 109,564.87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及交易中心项目补贴 | 8,452,380.96 | 285,714.28 | 8,166,666.68 | 与资产相关 | ||
传统中药材交易电子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279,306.68 | 279,306.68 | 与资产相关 | |||
新药乐脉丸现代中药制剂产业化项目建设补贴 | 864,285.52 | 157,142.88 | 707,142.64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配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资金 | 392,857.07 | 142,857.12 | 249,999.95 | 与资产相关 | ||
人参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补贴 | 2,530,153.51 | 133,333.44 | 2,396,820.07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饮片炮制辅料标准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383,253.16 | 129,132.32 | -41,401.04 | 212,719.80 | 与资产相关 | |
智慧药房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项目补助 | 134,578.75 | 122,944.44 | 11,634.31 | 与资产相关 | ||
格桑花“七通一平”建设补助资金 | 18,131,804.37 | 88,526.76 | 18,043,277.61 | 与资产相关 | ||
南药系列中药饮片的生产规范及标准制定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贴 | 128,738.60 | -128,738.6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材检测检验中心项目扶持资金 | 60,415,841.31 | 60,415,841.31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先进制药与信息化技术融合示范研究项目补贴 | 3,633,741.40 | 3,633,741.40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标准化子课题专项补贴 | 1,300,000.00 | 1,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参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及大健康产品开发”课题6大健康产品开发项目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参种植集成技术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贴 | 472,641.51 | 472,641.51 | 与收益相关 | |||
参胶元口服液产业化项目补贴 | 319,583.33 | 319,583.33 | 与资产相关 | |||
“新开河1号”省级人参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近红外专项科技经费补贴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种中药饮片标准化项目补助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 2,047,014.80 | 638,383.05 | 1,408,631.75 | 与资产相关 |
/
补助 | ||||||
吉林省优质道地药材(人参)科技示范基地和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人参种植基地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未利用地种植人参土壤改良技术研究与应用 | 75,000.00 | 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18,682,597.76 | 36,229,842.22 | -26,673,502.51 | 555,779,253.03 | / |
【注】本期公司2024年11月28日处置子公司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肥业)100%股权,处置时点大地肥业递延收益26,503,362.87元同步转出。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5,954,842.22 | 37,896,903.61 |
与收益相关 | 2,699,646.27 | 5,382,525.43 |
合计 | 38,654,488.49 | 43,279,429.04 |
其他说明:
【注】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华佗中药城项目扶持资金 | 7,185,817.20 | 7,185,817.20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 | 4,286,818.08 | 4,286,818.08 | 与资产相关 |
甘肃陇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博览中心补助款 | 3,100,802.19 | 3,100,802.19 | 与资产相关 |
西洋参等20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项目 | 3,046,153.92 | 3,046,153.92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药业(惠来)南药产业园 | 2,920,007.16 | 2,920,007.16 | 与资产相关 |
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1,729,069.81 | 1,729,069.81 | 与资产相关 |
药品城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扶持资金 | 1,599,999.96 | 1,5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支持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补贴 | 1,178,571.48 | 1,178,571.36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药业三七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补贴 | 999,999.96 | 9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补贴 | 872,181.84 | 308,181.80 | 与资产相关 |
面向中药全产业链的协同制造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761,914.92 | 761,914.92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717,964.64 | 717,964.64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678,571.29 | 678,571.44 | 与资产相关 |
梅河口肥业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投资补助 | 623,608.56 | 623,608.56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配方颗粒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补贴 | 594,434.76 | 594,434.76 | 与资产相关 |
电子商务医药信息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扶持资金 | 571,515.12 | 571,515.12 | 与资产相关 |
/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智慧药房及配送服务建设项目财政补贴 | 555,555.56 | 555,555.65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经典配方颗粒重点实验平台及中药材全生命周期追溯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补助 | 524,952.24 | 524,952.24 | 与资产相关 |
优质特色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补贴 | 500,000.04 | 50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基于CPS构建的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剂智能制造项目 | 443,725.32 | 443,725.32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医院专科能力建设资金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经信委工业发展资金优质特色小包装饮片的规范化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款 | 357,142.80 | 357,142.80 | 与资产相关 |
康美药业中央研究院补贴 | 328,694.40 | 346,962.42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及交易中心项目补贴 | 285,714.28 | 285,714.28 | 与资产相关 |
传统中药材交易电子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279,306.68 | 1,604,952.96 | 与资产相关 |
新药乐脉丸现代中药制剂产业化项目建设补贴 | 157,142.88 | 157,142.88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配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资金 | 142,857.12 | 142,857.12 | 与资产相关 |
人参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补贴 | 133,333.44 | 650,285.57 | 与资产相关 |
中药饮片炮制辅料标准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129,132.32 | 136,649.44 | 与资产相关 |
智慧药房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项目补助 | 122,944.44 | 122,944.44 | 与资产相关 |
格桑花“七通一平”建设补助资金 | 88,526.76 | 515,034.05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38,383.05 | 849,553.52 | 与资产相关 |
2023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 | 3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 291,615.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局拨付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286,268.00 | 1,56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272,712.45 | 464,768.74 | 与收益相关 |
社保补贴 | 253,835.09 | 280,205.00 | 与收益相关 |
天然林林农补偿款 | 215,181.86 | 131,098.89 | 与收益相关 |
非林地人参新品种选育,良种高效繁殖及配套技术研究项目补助款 | 2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吉林省优质道地药材(人参)科技示范基地项目补助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未利用地种植人参土壤改良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补助款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集安市工业和信息文化局扶持资金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宝安区科创局高新区计划培育项目奖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禄劝农业局中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2022年整合资金项目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集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 1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招用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款 | 169,650.00 | 与收益相关 | |
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款 | 164,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2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宝安区科创局国高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降低工业企业闭环生产管理成本补贴收益(2022年9月产值同比正增长)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40,033.87 | 502,754.98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8,654,488.49 | 42,267,631.22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报告第十节七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分类
①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977,841,602.98 | 977,841,602.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964.53 | 80,964.53 | ||
应收票据 | 44,124,091.52 | 44,124,091.52 | ||
应收账款 | 2,331,965,425.90 | 2,331,965,425.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654,666.96 | 14,654,666.96 | ||
其他应收款 | 659,162,931.10 | 659,162,931.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11,586.01 | 1,111,586.01 | ||
合计 | 4,013,094,051.50 | 80,964.53 | 15,766,252.97 | 4,028,941,269.00 |
2023年12月31日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056,606,687.63 | 1,056,606,687.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803.07 | 82,803.07 | ||
应收票据 | 49,462,247.98 | 49,462,247.98 | ||
应收账款 | 2,029,138,566.20 | 2,029,138,566.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98,325.82 | 16,298,325.82 | ||
其他应收款 | 709,235,148.94 | 709,235,148.9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2,094.17 | 1,152,094.17 | ||
合计 | 3,844,442,650.75 | 82,803.07 | 17,450,419.99 | 3,861,975,873.81 |
②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2024年12月31日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5,827,647.79 | 15,827,647.79 | |
应付票据 | 74,052,220.31 | 74,052,220.31 | |
应付账款 | 2,471,635,049.70 | 2,471,635,049.70 | |
其他应付款 | 1,336,199,354.59 | 1,336,199,354.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47,177.78 | 28,347,177.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4,219,719.51 | 1,224,219,719.51 | |
租赁负债 | 94,951,726.97 | 94,951,726.97 | |
合计 | 5,245,232,896.65 | 5,245,232,896.65 |
2023年12月31日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6,136,585.09 | 26,136,585.09 | |
应付票据 | 51,330,441.35 | 51,330,441.35 | |
应付账款 | 2,205,061,426.18 | 2,205,061,426.18 | |
其他应付款 | 1,404,578,328.31 | 1,404,578,328.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713,994.96 | 40,713,994.9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0,063,122.73 | 1,420,063,122.73 | |
租赁负债 | 188,163,023.45 | 188,163,023.45 |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合计 | 5,336,046,922.07 | 5,336,046,922.07 |
(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借款有关。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基准点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 | 0.50% | -79,138.24 | -59,353.68 |
人民币 | -0.50% | 79,138.24 | 59,353.68 |
(续)
项目 | 上期 | ||
基准点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 | 0.50% | -130,682.93 | -98,012.20 |
人民币 | -0.50% | 130,682.93 | 98,012.20 |
②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与外币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的信用期短,交易额小,受到外汇风险的影响不大。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美元、港币、加拿大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
项目 | 本期 | ||
汇率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405.25 | 303.94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405.25 | -303.94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 | 5.00% | 1,462.27 | 1,096.70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 | -5.00% | -1,462.27 | -1,096.70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贬值 | 5.00% | 2,990.39 | 2,242.79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升值 | -5.00% | -2,990.39 | -2,242.79 |
(续)
项目 | 上期 | ||
汇率增加 | 利润总额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399.71 | 299.78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399.71 | -299.78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 | 5.00% | 5.86 | 4.40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 | -5.00% | -5.86 | -4.40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贬值 | 5.00% | 3,178.40 | 2,383.80 |
人民币对加拿大元升值 | -5.00% | -3,178.40 | -2,383.80 |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1年以内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15,827,647.79 | 15,827,647.79 | ||
应付票据 | 74,052,220.31 | 74,052,220.31 | ||
应付账款 | 2,471,635,049.70 | 2,471,635,049.70 | ||
其他应付款 | 1,336,199,354.59 | 1,336,199,354.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33,010,572.69 | 33,010,572.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4,219,719.51 | 1,224,219,719.51 | ||
租赁负债 | 107,723,023.78 | 107,723,023.78 | ||
合计 | 5,154,944,564.59 | 107,723,023.78 | 5,262,667,588.37 |
(续)
项目 | 1年以内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26,136,585.09 | 26,136,585.09 | ||
应付票据 | 51,330,441.35 | 51,330,441.35 | ||
应付账款 | 2,205,061,426.18 | 2,205,061,426.18 | ||
其他应付款 | 1,404,578,328.31 | 1,404,578,328.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48,724,730.19 | 48,724,730.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0,063,122.73 | 1,420,063,122.73 | ||
租赁负债 | 221,104,681.17 | 221,104,681.17 | ||
合计 | 5,155,894,633.85 | 221,104,681.17 | 5,376,999,315.02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964.53 | 80,964.5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0,964.53 | 80,964.5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基金 | 80,964.53 | 80,964.53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11,586.01 | 1,111,586.0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14,654,666.96 | 14,654,666.96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六)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0,964.53 | 15,766,252.97 | 15,847,217.50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持有的基金理财产品,采用在计量日取得的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若应收票据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业务模式发生改变,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的,应当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我们将未背书、未贴现的应收票据余额终止确认的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在计量日,我们无法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也没有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对北京中研百草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权投资,在计量日无法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无法取得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故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
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
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省 | 商务服务业 | 542,900.00 | 25.3134 | 25.31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9Y5R0H44,其他说明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三、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概况”。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公司主要投资者及其控制的公司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公司曾经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苏州桓盛通贸易有限公司 | 持有子公司上海盛像食品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法人 |
苏玉妹 | 持有子公司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自然人 |
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 | 公司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
青海欣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持有子公司青海青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法人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刘国伟担任董事的公司、周云峰、宫贵博担任董事的公司、李正伦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
江门市新会区瑞健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有子公司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陈泽控制的公司 |
惠来县金沃实业有限公司 | 持有子公司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法人 |
黄乐欣 | 持有子公司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自然人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曾经的合营企业 |
康美医院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 马兴田家庭成员许冬瑾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采购商品 | 303,062,129.92 | 616,392,676.34 | 否 | 386,074,674.63 |
其中: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7,154,819.39 | 130,687,414.07 | 否 | 134,010,615.18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069,016.22 | 54,103,493.75 | 否 | 38,880,747.28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973,126.27 | 91,560,732.73 | 否 | 38,260,895.22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采购商品 | 39,510,522.12 | 81,847,875.33 | 否 | 35,696,779.31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采购商品 | 1,034,154.45 | 81,093.31 | 是 | 364,700.96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0,000.00 | 否 | 87,146.90 |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0,131.61 | |||
江门市蓬江区晟祥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 接受劳务 | 1,247,787.62 | |||
合计 | 304,096,284.37 | 616,573,769.65 | 否 | 387,794,441.72 |
【注】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度不再是关联方;江门市蓬江区晟祥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已注销。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销售商品 | 113,079,815.80 | 123,446,596.62 |
其中: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85,039,046.86 | 9,957,017.39 |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09,671.62 | 47,239,112.80 |
广东康合上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康合上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024年10月更名)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98,737.96 | |
苏州桓盛通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66,541.90 |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678.89 | |
合计 | 113,746,357.70 | 123,958,013.47 |
【注】广东康合上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度不再是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2,470,696.58 | 0.00 |
【注】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苏玉妹 | 房屋建筑物 | 396,128.76 | 396,128.76 | 48,502.06 | 59,628.34 | 401,500.00 | |||||
江门市新会区瑞健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35,506.72 | 511,150.43 | 136,484.11 | 54,848.99 | 3,213,040.16 | |||||
合计 | 931,635.48 | 907,279.19 | 184,986.17 | 114,477.33 | 3,614,540.1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马兴田、许冬瑾、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4,450,000.00 | 2019-2-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马兴田、许冬瑾、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23,306,739.19 | 2020-1-30 |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注:本期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104,450,000.00 | 2019-2-11 | 合同未约定到期日期(实际以债务结清后,债权人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之日为准) | 否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123,306,739.19 | 2020-1-30 |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 | 1,035,000.00 | 2020-07-28 | 2024-12-31 | 本年子公司集安大地参业有限公司归还拆入款 |
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2019-12-16 | 2024-11-30 | 本年原子公司梅河口康美大地肥业有限公司归还拆入款 |
【注】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属于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49.14 | 1,531.2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95,775,467.29 | 39,549,237.40 | 47,566,608.65 | 37,089,671.20 |
应收账款 | 其中: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47,611,175.32 | 2,693,239.43 | 4,971,842.61 | 280,013.53 |
应收账款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17,942,188.85 | 16,457,959.09 | 16,429,908.52 | 16,376,283.66 |
应收账款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37,428.99 | 1,871.45 | ||
应收账款 | 苏州桓盛通贸易有限公司 | 410.00 | 20.50 | ||
小计 | 113,718,066.14 | 56,007,216.99 | 64,033,946.16 | 53,467,826.31 | |
预付款项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63,423,046.76 | 44,718,869.69 | ||
预付款项 | 其中: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35,837,945.93 | 18,752,080.77 | ||
小计 | 63,423,046.76 | 44,718,869.69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185,019.07 | 174,521.26 | 197,019.07 | 180,412.15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康华大健康有限公司 | 6,840,000.00 | 6,840,000.00 | 6,840,000.00 | 6,84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5,200,635.92 | 5,112,809.63 | 5,177,052.92 | 259,715.64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3,191,773.04 | 2,994,528.79 | 3,191,773.04 | 2,549,805.95 |
其他应收款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79,370.34 | 1,779,370.34 | ||
其他应收款 | 黄乐欣 | 477,262.07 | 477,262.07 | 477,262.07 | 23,863.11 |
其他应收款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4,599.46 | 334,548.49 | 354,599.46 | 293,123.14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京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105,000.00 | 97,658.80 | 105,000.00 | 69,378.51 |
其他应收款 | 江门市新会区瑞健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0,211.16 | 100,000.00 | 27,182.78 |
其他应收款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10,035.00 | 6,562.41 | 10,035.00 | 501.75 |
其他应收款 | 青海欣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206.49 | 160.32 | 3,206.49 | 160.32 |
小计 | 16,467,531.05 | 16,118,262.93 | 18,235,318.39 | 12,023,513.69 | |
其他流动资产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10,494,494.24 | 10,494,494.24 | 11,929,498.60 | 11,929,498.60 |
小计 | 10,494,494.24 | 10,494,494.24 | 11,929,498.60 | 11,929,498.6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 | 8,762,141.58 | 8,762,141.58 | 8,762,141.58 | 8,762,141.58 |
/
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
小计 | 8,762,141.58 | 8,762,141.58 | 8,762,141.58 | 8,762,141.58 |
应收项目总计 | 212,865,279.77 | 91,382,115.74 | 147,679,774.42 | 86,182,980.18 |
本期转为非关联方的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东康合上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659,511.69 | 325,866.42 | ||
应收账款 | 康美智慧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65,955.69 | 3,297.78 | ||
应收账款 | 熵易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 | 220.00 | ||
小计 | 1,725,687.38 | 329,384.20 |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1,097,422.46 | 645,275.62 |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智慧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39,820.62 | 228,426.51 | ||
其他应收款 | 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292,931.51 | 242,146.46 | ||
小计 | 1,730,174.59 | 1,115,848.59 | |||
应收项目总计 | 3,455,861.97 | 1,445,232.79 |
【注】以上单位,本期不再符合本公司关联方定义,自本期起不再作为本公司关联方列示。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35,851,070.48 | 19,579,465.72 |
应付账款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33,320,595.44 | 33,212,456.12 |
应付账款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10,000.00 | 9,110,000.00 |
应付账款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303,886.80 | 303,886.80 |
应付账款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98,476.00 | 98,476.00 |
应付账款 | 北京京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71,257.08 | 71,257.08 |
小计 | 78,755,285.80 | 62,375,541.72 | |
合同负债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244.04 | 244.04 |
合同负债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20,411.52 | 20,411.52 |
小计 | 20,655.56 | 20,655.56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医院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 | 21,879,618.87 | 23,270,535.37 |
/
间接控制的公司 | |||
其他应付款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10,123,685.38 | 10,123,685.38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京瑞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430,809.67 | 1,833,898.07 |
其他应付款 | 惠来县金沃实业有限公司 | 198,285.76 | 1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苏玉妹 | 1,099.03 | 1,150.72 |
小计 | 67,633,498.71 | 70,379,269.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普宁市康天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53,757,683.18 | 53,757,683.18 |
其他流动负债 | 其中:梅河口市爱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53,757,683.18 | 53,757,683.18 |
其他流动负债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900,366.84 | 900,366.84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21.96 | 21.96 |
小计 | 54,658,071.98 | 54,658,071.98 | |
应付项目总计 | 201,067,512.05 | 187,433,538.80 |
本期转为非关联方的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康美并持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91,668.64 | |
应付账款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62,104.00 | |
应付账款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9,829.30 | |
小计 | 1,563,601.94 | ||
合同负债 | 康美健康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24,770.64 | |
合同负债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0.83 | |
小计 | 24,971.47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605,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 | 9,229,768.04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2,614,000.27 | |
其他应付款 | 康美智慧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911,062.28 | |
其他应付款 | 李石 | 1,5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 307,690.80 | |
小计 | 620,562,521.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张玉深 | 450,806.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康美健康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2,229.36 |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东康合慢病防治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8.07 | |
小计 | 453,053.63 | ||
应付项目总计 | 622,604,148.43 |
/
【注】以上单位,本期不再符合本公司关联方定义,自本期起不再作为本公司关联方列示。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Black-Scholes定价模型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票的初始价格、执行价格,无风险收益率,执行期限和股价的波动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4,163,479.99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经营租赁承诺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33,010,572.69 |
1至2年 | 28,850,506.58 |
2至3年 | 23,084,222.84 |
3年以上 | 55,788,294.36 |
合计 | 140,733,596.47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1康美药业母公司未决诉讼概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未决诉讼案件共20起,其中主动起诉案件5起,涉案金额合计3,006,706,406.59元;被动应诉案件15起,涉案金额合计168,503,233.58元。具体案由分类如下表: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主动起诉 | 证券虚假陈述追偿权纠纷 | 2 | 2,948,623,460.22 |
买卖合同纠纷 | 2 | 57,466,574.45 | |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 1 | 616,371.92 | |
小计 | 5 | 3,006,706,406.59 | |
被动应诉 | 劳动纠纷 | 2 | 5,268,952.12 |
买卖合同纠纷 | 3 | 16,840,840.29 |
/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1 | 447,910.53 |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 | 51,777,961.22 | |
虚假陈述 | 6 | 94,020,331.03 | |
中介合同纠纷 | 1 | 147,238.39 | |
小计 | 15 | 168,503,233.58 | |
合计 | 20 | 3,175,209,640.17 |
2康美药业子公司未决诉讼概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子公司未决诉讼案件共20起,其中:主动起诉案件10起,涉案金额合计107,965,658.20元;被动应诉案件10起,涉案金额合计121,181,864.71元。具体案由分类如下表:
诉讼地位 | 案由 | 数量/起 | 金额 |
主动起诉 |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 1 | 58,940,000.00 |
保理合同纠纷 | 4 | 42,353,467.13 | |
买卖合同纠纷 | 5 | 6,672,191.07 | |
小计 | 10 | 107,965,658.20 | |
被动应诉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1 | 3,341,126.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 | 112,751,997.00 | |
劳动纠纷 | 1 | 70,440.00 | |
买卖合同纠纷 | 4 | 4,202,031.24 | |
破产纠纷 | 1 | 816,270.47 | |
小计 | 10 | 121,181,864.71 | |
合计 | 20 | 229,147,522.91 |
③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诉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中药城)、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商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国药中药)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先后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10月29日、2023年8月17日披露渤海信托与亳州中药城、新世界商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情况。康美实业由于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资产的拍卖、折价价款优先受偿。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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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1判项为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缩短罚息的期限),维持一审判决第2、3、4、5项判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司2022年度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一审判决结果,以亳州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60,916.28万元。该案件已于2024年1月26日进入执行程序,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并分别于2024年8月20日、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该案件的执行进展,后续公司将及时关注案件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推动以三方抵账形式解决账龄超过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以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降低坏账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三方抵账协议,收回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款项超过1100万元,并相应转回信用减值损失。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未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债务重组方式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 | 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 |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 | 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或有应付/或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339,725,212.54 | 185,709,856.05 | 重整计划 | ||||
浙江东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48,291,629.49 | 27,870,801.66 | 和解协议 | ||||
周贵武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37,692,910.74 | 10,251,860.03 | 和解协议 | ||||
苏州市新昌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10,657,246.47 | 6,587,246.47 | 和解协议 | ||||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27,126,498.56 | 10,014,903.90 | 和解协议 | ||||
合计 | / | 463,493,497.80 | 240,434,668.11 | / |
其他说明: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年金计划。
/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按产品分包括:医药工业和商业、保健食品及食品和物业租售及其他。
本公司报告分部按区域分包括:华北和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和华南地区、西南和西北地区。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以产品为基础的报告分部
产品 | 本期收入 | 本期成本 | 上期收入 | 上期成本 |
医药工业和商业 | 4,241,106,800.89 | 3,729,806,622.44 | 3,876,335,275.12 | 3,381,596,362.38 |
保健食品及食品 | 437,480,472.16 | 366,148,564.96 | 502,792,034.55 | 331,804,929.70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510,549,926.6 | 326,193,070.14 | 494,888,833.35 | 328,758,120.27 |
合计 | 5,189,137,199.65 | 4,422,148,257.54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2)以区域为基础的报告分部
区域 | 本期收入 | 本期成本 | 上期收入 | 上期成本 |
/
区域 | 本期收入 | 本期成本 | 上期收入 | 上期成本 |
华北和东北地区 | 345,293,361.01 | 267,509,379.13 | 340,915,580.53 | 266,907,817.14 |
华东地区 | 703,432,801.34 | 565,178,792.93 | 627,370,723.24 | 502,795,084.71 |
华中和华南地区 | 3,427,760,869.81 | 2,994,137,044.34 | 3,287,914,421.90 | 2,777,146,783.81 |
西南和西北地区 | 712,650,167.49 | 595,323,041.14 | 617,815,417.35 | 495,309,726.69 |
合计 | 5,189,137,199.65 | 4,422,148,257.54 | 4,874,016,143.02 | 4,042,159,412.35 |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1,151,467,430.16 | 971,849,728.82 |
1年以内小计 | 1,151,467,430.16 | 971,849,728.82 |
1至2年 | 25,796,971.88 | 90,836,321.85 |
2至3年 | 78,763,236.12 | 404,663,890.20 |
3年以上 | 2,121,967,446.82 | 1,734,450,094.75 |
小计 | 3,377,995,084.98 | 3,201,800,035.62 |
减:坏账准备 | 1,518,016,513.48 | 1,521,475,645.32 |
合计 | 1,859,978,571.50 | 1,680,324,390.3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22,750,176.80 | 51.00 | 1,426,718,385.02 | 82.82 | 296,031,791.78 | 1,761,725,678.28 | 55.02 | 1,443,417,144.56 | 81.93 | 318,308,533.72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99,607,151.18 | 50.31 | 1,403,575,359.40 | 82.58 | 296,031,791.78 | 1,725,507,250.88 | 53.89 | 1,407,198,717.16 | 81.55 | 318,308,533.7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143,025.62 | 0.69 | 23,143,025.62 | 100.00 | 36,218,427.40 | 1.13 | 36,218,427.4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5,244,908.18 | 49.00 | 91,298,128.46 | 5.52 | 1,563,946,779.72 | 1,440,074,357.34 | 44.98 | 78,058,500.76 | 5.42 | 1,362,015,856.5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44,649,964.89 | 30.92 | 91,298,128.46 | 8.74 | 953,351,836.43 | 889,069,916.82 | 27.77 | 78,058,500.76 | 8.78 | 811,011,416.06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内部往来组合) | 610,594,943.29 | 18.08 | 610,594,943.29 | 551,004,440.52 | 17.21 | 551,004,440.52 | ||||
合计 | 3,377,995,084.98 | / | 1,518,016,513.48 | / | 1,859,978,571.50 | 3,201,800,035.62 | / | 1,521,475,645.32 | / | 1,680,324,390.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827,042,233.48 | 648,070,294.15 | 78.36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二 | 397,626,434.30 | 306,569,980.85 | 77.10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三 | 88,514,808.71 | 88,514,808.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70,332,194.54 | 70,332,194.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63,131,094.61 | 63,131,094.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六 | 55,588,828.17 | 55,588,828.1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七 | 47,957,343.11 | 21,953,944.11 | 45.78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八 | 22,854,262.34 | 22,854,262.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九 | 19,189,182.20 | 19,189,182.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 | 15,161,365.00 | 15,161,36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一 | 10,825,602.15 | 10,825,602.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二 | 10,694,826.48 | 10,694,826.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三 | 9,515,925.87 | 9,515,925.8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四 | 8,554,812.34 | 8,554,812.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五 | 5,600,000.00 | 5,6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六 | 5,440,313.51 | 5,440,313.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七 | 4,948,118.84 | 4,948,118.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八 | 4,899,837.74 | 4,899,837.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九 | 4,476,931.20 | 4,476,93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 | 3,911,622.59 | 3,911,622.5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一 | 3,799,637.00 | 3,799,63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二 | 3,602,320.00 | 3,602,3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三 | 3,451,497.04 | 3,451,497.0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四 | 2,985,983.92 | 2,985,983.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五 | 2,744,588.07 | 2,744,588.0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六 | 1,566,764.58 | 1,566,764.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二十七 | 1,498,130.68 | 1,498,130.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八 | 1,481,845.51 | 1,481,845.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十九 | 1,180,826.56 | 1,180,826.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十 | 1,029,820.64 | 1,029,820.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23,143,025.62 | 23,143,025.6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22,750,176.80 | 1,426,718,385.02 | 82.8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51,398,003.04 | 56,278,262.84 | 4.89 |
1-2年 | 25,662,816.68 | 7,349,001.91 | 28.64 |
2-3年 | 74,492,158.86 | 3,693,902.87 | 4.96 |
3年以上 | 403,691,929.60 | 23,976,960.84 | 5.94 |
合计 | 1,655,244,908.18 | 91,298,128.46 | 5.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43,417,144.56 | 49,903,746.67 | 43,492,984.26 | 23,109,521.95 | 1,426,718,385.0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058,500.76 | 14,093,471.75 | 853,844.05 | 91,298,128.46 | ||
合计 | 1,521,475,645.32 | 63,997,218.42 | 43,492,984.26 | 23,963,366.00 | 1,518,016,513.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3,963,366.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湖北宏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5,224,902.98 | 客户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东莞市同一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3,428,647.21 | 客户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达州市高济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247,350.77 | 债务重组 | 会议审议 | 否 |
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款 | 1,226,352.80 | 债务重组 | 会议审议 | 否 |
合计 | / | 11,127,253.76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东莞市星康药业有限公司 | 26,003,399.0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客户以房产抵债,房产抵债价值经评估师评估 | 客户以房产抵债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医院 | 3,470,250.0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回款项 | 现金收回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14,616.94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回款项 | 现金收回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 | 1,979,287.57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回款项 | 现金收回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 | 1,787,464.83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回款项 | 现金收回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上海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1,590,505.73 | 经中介机构评估,受偿率提高 | 不适用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1,252,214.8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回款项 | 现金收回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1,130,961.50 | 年初全额计提坏账,本年收回款项 | 现金收回 | 根据管理层预计的客户偿债能力计提 |
合计 | 39,828,700.37 | / | / |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27,042,233.48 | 827,042,233.48 | 24.48 | 648,070,294.15 | |
第二名 | 397,626,434.30 | 397,626,434.30 | 11.77 | 306,569,980.85 | |
第三名 | 278,107,931.56 | 278,107,931.56 | 8.23 | 15,743,287.70 | |
第四名 | 178,617,530.47 | 178,617,530.47 | 5.29 | ||
第五名 | 96,398,726.11 | 96,398,726.11 | 2.85 | ||
合计 | 1,777,792,855.92 | 1,777,792,855.92 | 52.62 | 970,383,562.70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243,612,593.40 | 9,539,640,484.59 |
合计 | 10,243,612,593.40 | 9,539,640,484.5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 | 896,642,084.96 | 189,024,602.91 |
1年以内小计 | 896,642,084.96 | 189,024,602.91 |
1至2年 | 181,703,889.88 | 138,285,512.61 |
/
2至3年 | 134,274,027.30 | 827,332,453.06 |
3年以上 | 9,292,323,708.04 | 8,735,361,341.82 |
小计 | 10,504,943,710.18 | 9,890,003,910.40 |
减:坏账准备 | 261,331,116.78 | 350,363,425.81 |
合计 | 10,243,612,593.40 | 9,539,640,484.5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合并范围外公司款项 | 815,174,414.39 | 949,755,176.28 |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9,689,769,295.79 | 8,940,248,734.12 |
小计 | 10,504,943,710.18 | 9,890,003,910.40 |
减:坏账准备 | 261,331,116.78 | 350,363,425.81 |
合计 | 10,243,612,593.40 | 9,539,640,484.5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466,236.96 | 153,577,665.48 | 189,319,523.37 | 350,363,425.8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5,027,594.84 | 20,747,085.02 | 18,602.37 | 25,793,282.23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63,239,026.80 | 63,239,026.80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438,642.12 | 132,830,580.46 | 126,061,894.20 | 261,331,116.7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9,319,523.37 | 18,602.37 | 63,239,026.80 | 126,061,894.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1,043,902.44 | 25,774,679.86 | 135,269,222.58 | |||
合计 | 350,363,425.81 | 25,793,282.23 | 63,239,026.80 | 261,331,116.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3,239,026.8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北京群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350,000.00 | 客户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无锡云镜元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784,405.00 | 客户被吊销 | 会议审议 | 否 |
江西省美伦医药有限公司 | 保证金、往来款 | 12,726,671.08 | 客户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00,000.00 | 客户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78,080.47 | 客户已注销 | 会议审议 | 否 |
合计 | / | 60,639,156.55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898,885,114.37 | 27.60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 |
/
第二名 | 1,384,223,111.68 | 13.18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 |
第三名 | 1,085,223,540.04 | 10.33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 |
第四名 | 780,854,963.05 | 7.43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 |
第五名 | 680,286,820.85 | 6.48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 |
合计 | 6,829,473,549.99 | 65.02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06,477,498.61 | 2,442,818,712.74 | 2,563,658,785.87 | 5,000,977,498.61 | 2,442,818,712.74 | 2,558,158,785.8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006,477,498.61 | 2,442,818,712.74 | 2,563,658,785.87 | 5,000,977,498.61 | 2,442,818,712.74 | 2,558,158,785.8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新康美健康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东康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深圳前海康美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
康美(普宁)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392,919.78 | 4,607,080.22 | 3,392,919.78 | 4,607,080.22 | ||||
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广东康美支付有限公司 | 28,391,085.30 | 1,608,914.70 | 28,391,085.30 | 1,608,914.70 | ||||
广东康美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4,326,540.15 | 95,673,459.85 | 4,326,540.15 | 95,673,459.85 |
/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 329,717,425.71 | 791,865,586.35 | 329,717,425.71 | 791,865,586.35 | |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广东)中药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49,436,062.37 | 563,937.63 | 49,436,062.37 | 563,937.63 | |
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0,050,000.00 | 50,050,000.00 | |||
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04,000,000.00 | 904,000,000.00 | |||
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4,076,457.77 | 295,923,542.23 | 204,076,457.77 | 295,923,542.23 | |
康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 38,368.15 | 40,351,768.85 | 38,368.15 | 40,351,768.85 | |
康美(揭阳)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中药材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
康美(深圳)医药有限公司 | 9,489,871.11 | 13,510,128.89 | 9,489,871.11 | 13,510,128.89 | |
广东康美新澳医药有限公司 | 91,600,000.00 | 91,600,000.00 | |||
康美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476,028,515.20 | 23,971,484.80 | 476,028,515.20 | 23,971,484.80 | |
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29,055,309.35 | 18,444,690.65 | 29,055,309.35 | 18,444,690.65 |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重庆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 8,610,000.00 | 8,610,000.00 | |||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 12,351,530.15 | 337,648,469.85 | 12,351,530.15 | 337,648,469.85 | |
上海美峰食品有限公司 | 21,448,119.38 | 17,489,580.62 | 21,448,119.38 | 17,489,580.62 | |
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 | 67,166,655.00 | 8,083,645.00 | 67,166,655.00 | 8,083,645.00 | |
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北京康美益康来药业有限公司 | 23,100,000.00 | 23,100,000.00 | |||
康美(北京)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93,832,045.37 | 6,167,954.63 | 93,832,045.37 | 6,167,954.63 |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68,311,461.60 | 68,311,461.60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 | 360,461,800.00 | 360,461,800.00 | |||
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商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康美智慧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康美中药城(玉林)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 18,910,976.77 | 31,089,023.23 | 18,910,976.77 | 31,089,023.23 | ||
广东康美冠贤医药有限公司 | 8,514,335.73 | 2,573,664.27 | 8,514,335.73 | 2,573,664.27 | ||
广东华源世特天德医药有限公司 | 1,367,481.63 | 9,712,518.37 | 1,367,481.63 | 9,712,518.37 | ||
康美(惠来)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4,556,000.00 | 4,556,000.00 | ||||
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 | 1.00 | 1.00 | ||||
上海康峰药业有限公司 | 9,359,086.95 | 9,359,086.95 | ||||
康美甘肃药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 | 800,000.00 | ||||
亳州康美供应链有限公司 | 300,000.00 | 4,700,000.00 | 5,000,000.00 | |||
广东康美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东康美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青海康美中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00 | 800,000.00 | ||||
合计 | 2,558,158,785.87 | 2,442,818,712.74 | 5,500,000.00 | 2,563,658,785.87 | 2,442,818,712.7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16,727,838.50 | 2,201,491,927.95 | 2,180,496,343.66 | 1,943,899,866.69 |
其他业务 | 11,000,741.42 | 5,355,583.92 | 3,724,906.01 | 2,046,883.38 |
合计 | 2,427,728,579.92 | 2,206,847,511.87 | 2,184,221,249.67 | 1,945,946,750.0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公司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医药工业和商业 | 2,300,895,003.62 | 2,173,454,068.32 | 2,300,895,003.62 | 2,173,454,068.32 |
物业租售及其他 | 126,460,008.37 | 33,031,578.33 | 126,460,008.37 | 33,031,578.33 |
/
保健食品及食品 | 373,567.93 | 361,865.22 | 373,567.93 | 361,865.22 |
合计 | 2,427,728,579.92 | 2,206,847,511.87 | 2,427,728,579.92 | 2,206,847,511.8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42,904.38 | |
债务重组收益 | 5,765,104.19 | |
子公司持有期间取得投资收益 | 12,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 | -177,800.19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367,312.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99,646.2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 -1,838.54 |
/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9,494,889.93 | 见附注七、5(3)七、9(4)七、13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361,857,833.16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3,700,242.84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090,438.8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249,955.3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10,432.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248.05 | |
合计 | 541,957,664.62 |
【注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注2】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销售费用 | 33,249,955.34 | 根据客户应收账款的实际清收状况及相关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对已预提的奖励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冲回处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此公司将该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本期公司按要求将涉及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5,954,842.22元计入经常性损益项目;去年同期公司按要求将涉及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7,888,288.63元计入经常性损益项目。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215 | 0.0006 | 0.00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5601 | -0.0386 | -0.038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赖志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