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码:2025-05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5年10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6,474,700股;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8,249,002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613.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2.97万元。假设2025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数据持平、增长10%、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2024.12.31 | 2025年度/2025.12.31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总股本(万股) | 8,477.06 | 8,824.90 | 11,472.37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95,000.00 |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 2,647.47 | ||
情形一: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净利润与2024年度持平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12.31 | 2025年度/2025.12.31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13.59 | 2,613.59 | 2,613.5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2,502.97 | 2,502.97 | 2,502.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0 | 0.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0 | 0.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8 | 0.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28 | 0.27 |
情形二: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24年度上升10%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12.31 | 2025年度/2025.12.31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13.59 | 2,874.95 | 2,874.9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2,502.97 | 2,753.27 | 2,753.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3 | 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3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1 | 0.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1 | 0.30 |
情形三:公司2025年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24年度上升20% | |||
项目 | 2024年度/ 2024.12.31 | 2025年度/2025.12.31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13.59 | 3,136.30 | 3,136.3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2,502.97 | 3,003.57 | 3,003.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6 | 0.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6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4 | 0.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4 | 0.32 |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在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度持平、增长10%、增长20%的情况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相比发行前的每股收益均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即期收益有一定摊薄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一体化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客户粘性,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同时解决公司快速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提升财务健康度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与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具体情况详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投向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一体化能力和智能
制造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同时解决公司快速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提升财务健康度水平。公司将依托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拓展、优化、升级进行投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已在轴承套圈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掌握了轴承套圈产品的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方面所需的核心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并巩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控制生产和运营成本,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销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奠定坚实的业务和财务基础。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盈利能力
过去几年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人才储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最终实现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有效提升。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盈利能力,巩固竞争优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高效。
(五)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制定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公司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郑立成、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