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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角色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李虹项目合伙人2003年2002年2003年7月2017年4家
刘凌烽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2016年2019年4月2023年2家
刘炼质量控制复核人2016年2013年2018年12月2025年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5万元。

2025年度预计审计费用约为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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