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723,131.77元,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49,565,590.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28,513,271.7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35,832,789.31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基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