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全部控股的子公司,即河北震安减隔震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震安减震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震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销售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审计、信息与沟通、对外担保、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委员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各组织间各司其职,运行情况良好。
(1)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等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并按规定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在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会。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融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职权。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由股东会授权,监事会是公司监督体系的关键,保障公司运营合法合规,维护股东权益。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董事会下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各监管部门的通知,结合实际,按上市公司规则、证监会规定、重新梳理议程制定流程,引入审核机制,确保议程设置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司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进行了规范,并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对组织架构设计和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记录准确性与存档完备性,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同时完成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公司积极承担并履行对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及政府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在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节能环保和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定了《环境健康与安全管理》《环境方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工伤申报处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公司注重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和安全生产,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建立有竞争和活力的激励机制,工会组织运行有效。公司积极向社会呈现本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与成效,在发展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3、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重中之重,在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等领域持续探索创新举措。在环境方面,高度关注环境治理工作,积极致力于减少碳排放,全力推动碳中和进程;在公司治理层面,把廉洁、合规以及诚信经营确立为治理的根本前提。
公司始终牢记 “科技创新造福于民” 的使命,持续秉持 “以客户为本、诚信做人” 的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 “优胜劣汰,鼓励‘雷锋’,但绝不让雷锋吃亏”的企业精神,矢志不渝地致力于实现 “让老百姓住上安全的房子” 的企业愿景。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公司全力保障对社会的贡献,高度重视民生安全,努力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切实履行 “企业公民” 的职责要求,积极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4、人力资源
公司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工作,深刻认识到人力资源在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紧密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持续对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公司开展自查工作,依据自身发展战略,从体系建设、任职资格、绩效支持、人才发展等核心要点出发,对2024年的培训工作展开全面梳理。通过强化培训体系、组建专业团队、构建人才梯队等举措,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效能,有力推动公司业绩目标的达成。
5、研究与开发
公司建有在全国范围内规模与产能均处于领先地位的专业建筑减隔震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配备了材料实验室、力学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以及多个生产车间与生产线。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为推动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特成立技术委员会,并制定《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该办法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技术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
整合国内外科研机构及高校的研发资源,致力于打造国家级减隔震研发交流平台。同时,围绕防震减灾科普、减隔震技术展示、减隔震模拟体验等功能,打造出国内外一流的、以减隔震技术为特色的科普体验展览中心。此外,基于减隔震产品智能芯片技术,震安科技正在建设全球首个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的减隔震数据监测中心,为产品研发、质量追溯、建筑抗震性能监控、灾后救援以及智能化韧性城市建设等方面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2024年公司进行自查,结果显示各项研发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6、质量管理
震安科技的产品成功通过欧盟CE认证,部分关键性能指标表现卓越,超越国际一流水准。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震安科技的隔震支座获得国际同行认可,在部分项目中被直接采购使用。公司构建了符合ISO9001:2015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从市场调研、合同评审、设计开发,到外购外协、生产过程、产品放行,直至售后服务的全流程,均实施严格的质量把控。公司明确了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并将质量目标层层细化分解,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营造出全员秉持质量第一理念、积极参与质量管理的企业文化氛围。
2024年,公司经自查发现,各管理体系均有序、高效运行。在质量管理方面,不仅建立并落实了契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有效性以及质量可控,还将这些要求系统融入生产、控制、放行以及发货运输等各个环节,有力保障了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切实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以及顾客需求。此外,公司正大力推进自动化设备改造工作,旨在减轻劳动强度,提升生产效率,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7、销售管理
面对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与发展需求,公司灵活调整营销策略,积极投身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市场应用趋势的研究,着力构建创新体系,实现从技术跟跑向技术领跑的跨越。当下,公司正全力推动团队向学习型组织转型,团队全体成员踊跃学习行业政策与专业知识,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基准,以过程管理为手段,持续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响应能力,更好地适应环境变迁。在内部管理层面,公司大力倡导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的理念,以此实现降本增效。
2024年,公司通过自查发现,销售业务逐步完善治理架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销售过程分级管理,实时掌握销售动态,及时调整方案。加强销售相关的过程管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收入确认单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以此全面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本、诚信做人”的核心价值观,注重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紧密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不断拓展新的销售领域,推动销售业务持续发展。
8、采购业务
公司针对重大事项以及重大采购,专门制定了《公司重大事项、重大采购定标审定工作办法》,以此构建起系统且完善的重大事项、采购定标决策机制。这一举措能够切实保障公司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精准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显著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有力防范各类风险。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各项具体制度规定,对公司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供应商后续管理、采购需求预测与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到货验收入库、采购付款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做到有效控制计划实施、比质比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采购透明度,确保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最优。
2024年,重新优化采购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标准,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与选择体系,完善采购合同模板及审核机制,公司通过自查发现,采购业务严格依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确保了采购计划得以有效执行,供应商管理更加科学,并且能够按质、按量完成订单交付。有效避免了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等问题,最大限度的控制了舞弊行为以及遭受欺诈情况的发生 。
9、资产管理
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状况,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管理,注重提升内部执行力,将监控与提升效率有机结合。公司制定了《发货管理办法》《仓储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针对原材料等存货在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处置等环节,固定资产验收、保管、折旧、投保、维修、处理等流程,在定期盘点、采购维护、报废清理,对呆滞存货进行清理和管控等方面,均构建了适宜的授权审批与决策制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合理计提资产以减少损失。以此确保资产真实完整、账实一致、财务计价核算精准无误。2024年,公司经自查发现,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在该制度的有效运行下,公司资产实现了安全、完整且高效的运转,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10、合同管理 公司全面建立并不断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从业务、财务、法务等多个专业维度进行严格审核。同时,依据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合同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在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确保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合法合规,从而在维持公司正常经营的同时,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公司持续致力于优化和完善线上合同审查审批流程,以提升合同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线上审批流程具有系统性强的特点,便于合同的查阅和管理,也有利于日常的监督把控,能够切实有效地防范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清晰等因素引发的合同风险。
2024年,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合同管理工作严格依照《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贯彻执行。
11、内部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专门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公司组建了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专业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承担着执行内部控制监督与检查的重要职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的权力。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依法依规独立开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与核查。在审计过程中,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与此同时,审计部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展开监督,深入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全力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在审计或者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
存在缺陷,审计部会依据缺陷的具体性质,严格按照既定的汇报流程进行报告。2024年,公司经过自查发现,内部审计工作严格遵循《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来开展。这基本满足了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的要求,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12、信息与沟通
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分为公司层面控制和操作层面控制两个层次;按照系统建立与实施的自然顺序,分为信息系统的开发、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三个层次。信息系统控制流程主要包括:制定信息系统开发的战略规划,选择适当的信息系统开发方式,系统的日常维护,信息系统变更,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内部信息传递是信息资源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企业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内容等特征,确定流转环节,明确传递责任和传递方式、规定传递时限、界定查阅权限,对内部报告的流转应做好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选择恰当的信息传递方式,建立用户身份识别,关键流程中设置适当的职权分离,加强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2024年,公司经自查发现,信息系统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安全运行。
13、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前提下,着重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举措。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里,明确设定了严苛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规范的审批程序,并且详细规定了担保风险审查的流程。通过这些规定,公司得以有效防范对外担保所带来的风险,切实充分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经过自查发现,并未出现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任何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14、资金管理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的范围、审批权限、决策控制、执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致力于构建全面且精细的资金管理机制,精心拟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涵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以及《管理费用预算制度》等。这些制度一经制定,便在公司运营中得到了严格且彻底的贯彻执行。
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公司针对货币资金业务流程中的不相容岗位进行了精准分离,确保各相关部门与人员之间形成紧密有效的相互制衡关系。同时,搭建起严谨规范的授权审核流程,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需经集体研讨决策并联合签署的机制,以此保障资金决策的科学性与稳健性。此外,公司全面梳理并规范了投资、筹资以及日常资金运营等各类资金活动,极大地降低了资金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力地提升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与效益。
在预算管理方面,公司大力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模式,清晰界定了各个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权限范围。从预算的编制环节开始,便严格遵循既定的规范流程,依次历经审核、下达以及执行等各个关键阶段,全方位强化预算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约束效力,助力公司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战略目标的稳步推进。
2024年,公司经过自查发现,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实施资金管控,保证资金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5、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始终秉持严谨合规的态度,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条款,对公司募集资金展开全方位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公司构建了常态化的核查机制,定期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状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梳理与排查,并在年度报告中如实、详尽地予以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与及时性。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2025年3月12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以下简称监管函)。决定书和监管函在募集资金方面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整改工作,按时报送并披露整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司将以此为鉴,切
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高质量发展。
16、信息披露
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上,不仅严格遵循强制信息披露要求,还积极主动地及时披露任何可能对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在披露信息时,公司高度重视公平性,确保信息披露的时间安排与方式选择,能够让全体股东均享有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充分彰显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一旦生成公告文稿及相关备查文件,便会即刻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发布。
2024年,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合规完成了信息披露任务,做到了及时、准确,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并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重大缺陷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
重要缺陷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
一般缺陷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注: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单独或随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
重要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2、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要错报。 3、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 4、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
重要程度项目 | 直接财产损失 |
重大缺陷 | 损失金额≥1000万元 |
重要缺陷 | 500万元≤损失金额<1000万元 |
一般缺陷 | 损失金额<500万元 |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4、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 5、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要缺陷 | 1、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较大处罚。 5、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处分。 6、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一般缺陷 |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李涛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