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241.84万元,截止本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0,335.91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未能达到《公司章程》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并由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未能达到《公司章程》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