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邵丽丽女士、杜宣先生及杨正洪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邵丽丽女士及杨正洪先生为独立董事,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邵丽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各项任职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位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04-03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04-21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08-14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10-23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12-30 |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开展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保了各项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的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等方式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等各项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