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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为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迅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就龙迅股份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65元/股(含)。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7,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2,280,590股的比例为0.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48元/股,最低价为44.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201,883.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本次公司申请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派的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411,417.5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0,308,348.77元,资本公积为1,056,001,869.67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总股本102,280,59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67,474股后的股份数为101,413,11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989,181.2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9,213,822.72元(含过户费和手续费等),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30,203,003.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90.1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0,989,181.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1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总股本102,280,59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67,474股后的股份数为101,413,11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30,423,93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2,704,52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80,590股,未发生变动,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67,474股,未发生变动,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1,413,116股也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差异化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80,59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867,474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01,413,116股。

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以本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4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92.50元/股测算:

1、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92.50-0.7)÷(1+0.3)≈70.6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1,413,116×0.7)÷102,280,590≈0.69406元/股(保留五位小数)。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01,413,116×0.3)÷102,280,590≈0.29746(保留五位小数)。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92.50-0.69406)÷(1+0.29746)≈70.76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70.62-70.76|÷70.62≈0.20%。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龙迅股份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魏先勇 占海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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