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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正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雷正明)各位股东及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雷正明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上年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雷正明,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80年12月至1999年9月任第四机械工业部第七零四厂计量处、检验处、机动处副处长,规划处、科技处处长、办公室主任,1999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陕西海纳广播通迅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8年8月任西安宏泰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23年7月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会秘书长,2023年7月至今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材料分会名誉秘书长、高级顾问,2014年1月至今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9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21年9月至今任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德福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人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800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及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共审议24项议案,没有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2024年度工作中,本人将审计监督作为核心职责,通过系统化沟通与全程监督机制保障履职成效。全年与公司审计部门保持密切协作,定期了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关键业务领域开展督导。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有效沟通渠道,通过专题研讨确保财务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始终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核心目标,系统性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建立多维度的信息沟通机制,全面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与财务健康状况,定期掌握重大经营事项进展,动态评估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并及时提出建设性建议。

工作中,本人注重与公司治理层保持常态化互动。通过多种沟通渠道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保持密切交流,确保对公司战略方向与运营动态的全面把握。公

司亦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主动提供各业务板块核心信息,为独立董事发挥监督职能、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2025年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持续关注监管部门最新政策导向,系统提升对资本市场规则体系的理解深度,确保履职行为始终符合监管标准与专业规范。

履职过程中,恪守独立董事的核心使命,通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审核关键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保持专业警觉。坚持独立审慎决策原则,所有独立意见的发表均基于客观事实与专业判断。同时注重与公司治理层保持良性互动,推动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促进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在董事会运作、内部控制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重点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及合规性进行监督。针对2024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以及2024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重点对交易必

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审议程序的规范性进行核查。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按期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全面覆盖各期财务数据及核心经营事项,确保投资者清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上述定期报告均履行法定审议程序,董监高已签署书面确认文件,明确内容真实、完整且无重大遗漏。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议、监事会专项审核及审计机构验证等多重机制,保障披露流程合规、财务数据与经营实况高度匹配。

(三)现金分红情况

通过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方案经2024年5月9日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4.5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5元(含税),合计分配2476.27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增至6.30亿股。

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与股东利益平衡,保障公司正常运营,也实现了合理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推动战略升级,加强ESG治理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高度关注国内外ESG发展趋势,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新要求。结合新《公司法》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导向,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配套制度,将ESG要素全面融入战略决策体系。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强化对ESG报告的实质审查。通过参与专项会议、调研关键业务板块,全面评估公司在环境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实践及治理机制建设方面的成效,重点关注碳排放管理、供应链可持续性等核心议题。同时督导完善ESG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反映公司可持续发展实践,有效回应投资者与监管机构的关注。

(六)人事任命情况

本年度于2024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2024年12月6日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公司财务总监变更发表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命工作。选拔注重候选人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和道德操守,确保提名过程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同时,委员会成员各密切合作,深入分析公司发展战略与人才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

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深度参与公司战略研讨与风险防控,针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高溢价收购可行性等关键议题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度,本人将持续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计划每季度跟踪学习最新监管政策,定期与中小投资者代表沟通,建立常态化意见反馈渠道。在审议重大事项时,将重点关注议案对股东权益的长期影响,要求公司提前披露关键数据测算依据。同时,通过参与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审阅投资者调研记录等方式,动态掌握市场关切,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传递投资者声音,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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