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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杨鹏威先生、周熙旭先生、邵溧萍女士、周元龙先生回避表决,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7.14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薪酬。

四、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效益薪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为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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