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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主业主责,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公司发展的全过程,坚定发展信心,明确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24年,在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玻纤应用传统市场需求下降的背景下,公司持续深化核心业务和产品的差异化竞争策略,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挑战,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灵活决策,有效拓展市场,挖掘市场潜能,全力以赴应对行业激烈竞争环境;加快玻纤业务的发展工作,加强财务投资的风险管理,通过优化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结构性调整,提高产销协调效率,提升对企业净利润的贡献度。

(一)2024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2024 年,公司实现玻璃纤维及制品销量30.1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0.06 %;实现化工制品销量7.11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4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179.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484.07万元,增长2.10%。营业利润30,735.22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8.98%;利润总额30,509.48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9.2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478.10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7.20%;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17.42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12.86%。

(二)“长海转债”付息及转股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

代码“123091”。根据《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长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24 元/股。因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长海转债”目前的转股价格为15.64元/股。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了“长海转债” 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期间的利息支付工作,每10张“长海转债”(面值 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5.00元(含税)。

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5,497,389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549,738,900元。“长海转债”累计转股16,17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08,716,549股。

(三)总体经营情况

1、加强技术研发,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

公司建有江苏省特种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非织造特种玻璃纤维制品工程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三大研发平台。2024年度,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13,281.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9%。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服务水平,结合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首先集中资源解决现有产品的技术难点,同时强化技术研发、工艺技术管理的规范性,实现了为客户大规模提供持续稳定品质产品的能力。公司通过技术改进、工艺提升,公司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在下游企业的应用得到了更好的认可。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有20个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拥有有效专利180件,其中发明专利49件,实用新型126件,外观专利5件。公司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标41项、行标7项、团标9项;参与起草国标43个,行标10个,团标12个。目前公司已建有两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主打产品高性能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极致化同步研发从玻纤原料、原丝、短切原丝毡到复合材料深加工全产业链工艺技术和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填补汽车轻量化关键材料国内空白,市场占有率持续位于行业前列,获评国家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2、稳步推进产能建设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稳步推进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之第一条15万吨产线和子公司天马集团3万吨技改为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生产线产能建设,已于报告期内投产并进行产能爬坡。公司现有产能得到了进一步扩充,产品结构更加合理,成本优势更加明

显,提升了生产效能。同时拓展了产品的应用领域,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提高了订单和产能的契合度,为公司业绩增长筑牢了成长根基,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多维精细管理,推动降本稳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从采购、生产、品质和设备管理等多维度发力,落实降本稳质。在采购端,公司通过加强市场调研、现场考察等方式,引入新供应商,强化供应链管理,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在生产环节,以科学的考核机制为抓手,提升精细化生产管理水平,并注重加强员工培训,在公司出货量创下新高的同时,确保产品交付品质。在品质管理上,全面收严原材料、产品的质量把控,改善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在设备管理方面,通过持续设备改进升级和加强现场巡查力度,以确保关键设备的稳定、高效运行,为稳定生产提供可靠保障。未来,公司仍将继续深化多维度精细化管理,持续推动降本稳质,为公司稳健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4、节能减排降碳,加快绿色转型升级

公司紧抓数智化发展机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节能减排降碳改造、持续更新环保设备及推进生产线工艺改造,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先后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和省级绿色工厂称号。通过数字化赋能,提升公司业务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建立生产能耗管理系统,智慧配电系统等建设,不断夯实装备智能化、操作无人化的数字化基础。

5、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体系,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上市公司多种专题培训、制度学习,强化履职能力和合规守法意识,持续规范信息披露事务;完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加强各类资金管理,规范销售、采购等生产管理流程,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和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强化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的管理。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6、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新“国九条”等要求,树牢回报股东的自觉意识,结合自身经

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等制定出台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长期来看,随着公司业务布局逐步完善,公司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见性。

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表明了对公司业务态势和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190,1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08,716,549股)的1.2699%,最高成交价为1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994,701.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未来,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市值管理指引等相关要求,提高公司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探索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推动公司市值的提升,更好地回馈投资者。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661,791,294.852,606,950,627.792,606,950,627.792.10%3,017,025,703.593,017,025,70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4,780,998.09296,084,451.21296,084,451.21-7.20%817,303,048.49817,313,179.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45,174,181.07281,364,765.75281,364,765.75-12.86%607,134,887.77607,145,01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47,854,992.10719,439,061.93719,439,061.93-37.75%561,595,446.39561,595,446.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0.720.72-5.56%2.00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70.710.71-5.63%1.891.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6%6.81%6.81%-0.75%21.13%21.13%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7,120,328,881.576,313,786,200.306,313,786,200.3012.77%5,569,068,342.845,569,068,34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629,708,318.704,464,544,528.964,464,544,528.963.70%4,250,193,156.034,250,203,286.55

三、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80,956,061.58642,657,773.17678,973,468.60759,203,99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93,526.0771,264,168.7480,406,603.8572,316,69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264,141.0571,264,168.7465,760,473.0162,885,39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274,611.75-187,383,644.79287,384,729.33294,579,295.81

四、主营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661,791,294.85100%2,606,950,627.79100%2.10%
分行业
玻纤行业2,014,118,177.8675.67%1,967,851,472.7075.49%2.35%
化工行业647,673,116.9924.33%639,099,155.0924.51%1.34%
分产品
玻璃纤维及制品1,969,127,373.8273.98%1,908,008,161.9373.19%3.20%
化工制品647,673,116.9924.33%639,099,155.0924.51%1.34%
玻璃钢制品44,990,804.041.69%59,843,310.772.30%-24.82%
分地区
国内2,022,037,082.2175.97%1,955,375,319.4475.01%3.41%
国外639,754,212.6424.03%651,575,308.3524.99%-1.81%
分销售模式
直销1,862,781,541.7669.98%1,741,504,739.9066.80%6.96%
经销799,009,753.0930.02%865,445,887.8933.20%-7.68%

2、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玻璃纤维及制品材料686,477,103.7445.87%618,958,224.9444.87%10.91%
人工工资197,910,038.9613.22%169,176,044.8012.26%16.98%
折旧142,024,387.809.49%132,111,490.699.58%7.50%
动力能源358,121,565.2423.93%359,953,352.1326.09%-0.51%
运输费用50,301,039.413.36%43,807,257.653.18%14.82%
其他61,773,160.134.13%55,391,734.494.02%11.52%
化工制品材料470,433,477.7190.23%490,284,416.8390.42%-4.05%
人工工资8,911,453.741.71%9,730,860.201.79%-8.42%
折旧11,320,098.572.17%12,905,841.192.38%-12.29%
动力能源11,113,964.452.13%12,122,332.712.24%-8.32%
运输费用15,270,393.742.93%12,643,896.362.33%20.77%
其他4,335,848.030.83%4,538,288.790.84%-4.46%
玻璃钢制品材料30,417,922.0078.06%37,495,327.2781.05%-18.88%
人工工资5,100,429.7613.09%4,791,719.9410.36%6.44%
折旧1,224,066.763.14%1,241,013.912.68%-1.37%
动力能源347,809.270.89%401,528.830.87%-13.38%
运输费用902,445.082.32%1,092,312.712.36%-17.38%
其他973,418.112.50%1,237,772.372.68%-21.36%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紧跟市场趋势,结合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储备核心技术,积极开发高附加值高性能产品,稳步开拓产品市场,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努力提升公司业绩,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以更好的成绩回报广大股东,为社会做出贡献。

1、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推行绿色生产,增强发展新动能

绿色转型已成为全球产业发展的主流,公司产品从研发到生产、流通等各环节都朝着绿色方向转变,力争实现整个产业链的低排放。随着“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及国家“3060”双碳目标对产业绿色化提出更高的目标与要求,将逐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定投入数智化转型,推动公司生产自动化、管理流程化,提升生产和管理效率,通过创新中心项目升级工艺装备,优化布局,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绿色化,力争实现有数字化能力加持的智能制造工厂。

2、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时代发展,从以玻纤核心技术为主,横向拓展、纵向拔高,加强前瞻性布局,构建多层次技术研发实力。平衡当前市场需求与未来发展趋势,依托技术进步的明确路径,引领公司穿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稳健前行。继续巩固和提升在核心业务的优势地位,把传统优势业务做到极致,努力提升市场份额,稳固发展根基。把握“双碳”背景下的产业新机遇,积极探索转型进入新领域、开发新业务,布局面向未来的新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完善营销策略,加强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将继续突出营销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完善营销策略。积极参与客户的战略规划,提供前瞻性支持,携手开拓新市场,通过增值服务解决技术难题和产品痛点,实现共赢发展,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确保公司产品增量大幅提升。另外,以提升供应商的质量与供应效率为核心目标,全面开展涵盖全要素、全流程的成本分析与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在规模与资金方面的显著优势,对采购与物流等供应链关键环节进行全面优化,实现供应链效率的整体提升。

4、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打造国内玻纤复合材料领先企业

(1)公司将继续巩固短切毡的领先地位,稳步提升其市场份额。公司作为短切毡细分领域龙头,在规模、技术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目前公司已经积累了稳定的客户资源。在提倡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出行的背景下,轻量化成为汽车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短切毡作为汽车顶蓬的材料使用时,不但可以增加顶蓬的强度、刚性、尺寸稳定性、隔热性、隔音性,而且由于短切毡重量较轻,从而可以起到减轻汽车重量的效果。随着汽车轻量化的推进,以轻短切毡为原料的汽车顶蓬有望快速增长,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2)公司核心产品湿法薄毡的市场前景广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公司已经成为湿法薄毡市场的龙头,从历史数据来看,2018年至2023年,中国玻璃纤维湿法薄毡市场的复合年增长率为7.5%,公司未来将重点实施湿法薄毡扩张战略,积极在国内市场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消除技术瓶颈,打破国外核心技术壁垒,进一步扩大公司薄毡的市场份额,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薄毡市场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3)公司制定了“在现有玻纤制品基础上进行技术提升,实现质量升级产品优化,逐步向高端产品转型”的发展战略。公司将不断加大对新产品的推广力度,丰富产品种类,培养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力争将公司建成国内领先的玻纤复合材料研发平台,依靠集成创新带动原始创新,形成“核心业务、增长业务、种子业务”有机结合的完整业务结构。

(4)公司将继续围绕新材料领域研发满足不同功能的产品,同时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产品竞争力。不断挖掘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机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实现由点到面的转变。同时在原料端也将逐步建立与供应商的更深度的合作,确保原料价格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公司也会继续强化降本增效意识,随着公司未来产能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通过各项管理更好地将规模效益发挥出来,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继续坚持“高效”、“创新”及“超越”三个目标,将进一步强调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产品性能,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密切关注最新技术发展趋势和应用,结合公司的研发情况,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充分发挥子公司的研发协同优势,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与效率,重点开发及开拓现有产品,重视专利技术的积累和应用,使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领先水平。

(二)经营计划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产品市场开拓情况,2025年度经营计划,具体重点工作如下:

1、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研发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公司将继续抓好产品技术升级,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紧跟行业发展和市场趋势,不断加强对新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探索和创新,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体制,吸引行业内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先进的研发生产设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展开长期合作,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与合作研发的方式,提升公司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开发效率,最终目标是将研发创新转化为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机会,实现外延式扩展

公司将继续利用在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多年积累的经验和市场资源,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以及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探索行业内外可持续发展的新机会,重点关注与公司现有业务能够形成协同效应的行业,积极寻求双方在产品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协同,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结合市场情况,继续通过投资、合资与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展,继续提升企业的规模、竞争实力与行业影响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3、深化质量管理,积极开拓市场

公司深耕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未来将继续加强质量体系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良好的品牌效应和高质量、高性价比产品的供应,依托现有业务,积极开拓新业务,提升综合服务质量。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与客户需求,完善快速响应机制,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服务,建立公司行业地位与品牌形象,提升市场份额。

4、夯实管理基础,持续管理创新

公司将继续强化管理优势,抓好管理维度,探索管理深度。内部控制管理上,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更为科学、高效、合理的决策系统;信息管理上,优化IT流程,实现生产管理流程化,强化高端智能制造能力;成本管理上,强化质量意识,突出过程控制,提高产销协调效率,着重强调重点原辅材料的降本增效。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继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的日常沟通与交流,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等多种途径,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

6、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公司组织结构

为了保证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满足各板块业务日益扩大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将不断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管理和技术人才的招引,增加各业务领域重要岗位的人才储备,逐步壮大各层级队伍,同时不断加强基层、中层、高层人员的内外部培训体系的建设,强化人才培训和人才体系建设,并通过公司十多年来建立起的特有组织文化特色,辅以完善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助力公司业务领域的多元化突破、发展和壮大。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努力将公司建设成有重要影响力的玻纤复合材料生产企业。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目标及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9,466,011.41元,加上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159,369,477.81元,减去2024年度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1,248,457.35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27,587,031.8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65,369,620.2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27,587,031.87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50%。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41,399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8,367,313.54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190,199股,成交总金额为52,994,701.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8,716,54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5,190,199股,现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403,526,35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705,27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9.37%。

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29,072,583.5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97%。

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4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召开和决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1、回购股份的目的;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3、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3、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4、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6、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相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经董事会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3、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各自建立了相关工作规则,各委员会分工明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依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控制度,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协调与会计师事务所关系等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强化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2、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秉持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了解和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绩效及薪酬的合理性,同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力度进行了持续监督,切实履行了自身责任和义务。

4、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积极研究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探讨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布局,对公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召开时间届次审议议案数量
审计委员会2024年1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
2024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8
2024年4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
2024年8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
2024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3
战略委员会2024年2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
2024年4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
2024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
2024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概述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同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干为民871003
郭欣871003
陈文化871003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依规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十、2025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1、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全体董事会成员履职能力学习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董事会将继续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信息的基础上,主动、自愿进行信息披露。

3、董事会将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建立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建立并维护上市公司与相关方面的良性互动关系,便于投资者方便、全面获取公司信息,从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董事会将进一步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谨慎审核并监督执行,组织定期专项自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5、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并充分结合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稳抓产业发展机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成长。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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